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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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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篇一: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的陷阱 篇一: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律民字第 【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委 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 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 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 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律师委托代理纠纷 篇一: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的陷阱 篇一: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律民字第 【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委 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 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 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 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 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资 料。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 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 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 方支付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律师代 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 通讯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担。 委托代理合同 六、(1)甲方委托事项:(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 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 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 一式一 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e— e—网址: 网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被人打伤,司法鉴定说没事,该怎么做 2011-8-30 17:47 提问者: 张啊呀呸 | 浏览次数:721次 被人打伤了,报警,但是打人者一直不出现,于是做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没事,连轻微伤都不算,但是我确实花了1000多元医药费了,该怎么办,警察会怎么处理,,我自己是不是要上诉才能得到赔偿,,,,~~再问一下,人证方面是自己找,还是警察去找,因为怕惹事很 多人都不愿意作证(被打的时候的确有很多人看到了)~希望专业人士回答,感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 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法规定只要殴打他人就可以对行为人做出治安行政处罚,并不要求必须达到轻微伤,因此,你可以要求办案单位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然后再依法向人民法院主张你的民事权利。报案后警方就会查找证人,寻找证据。 被人打伤,正在治疗期间,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合适, 2011-6-1 13:19 提问者: 1291430783 | 浏览次数:754次 我来帮他解答 2011-6-1 13:26 满意回答 要等你治疗结束以后 因为要看你的回复情况,是否照成伤残 如果是刑事诉讼的话,可以到公安部门的技术部门进行鉴定(一般免费) 如果是民事诉讼的话,就要你自己去相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公安部部门的鉴定机构也是可以的)鉴定了。但都是要付 费的,不过鉴定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如果是刑事诉讼,可以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父亲让人打伤,司法鉴定为轻伤害。肇事者家属利用权力之便,把凶手弄去做了精神病鉴定。 2012-3-2 15:46 提(转自:wWw.hnBoXu.com 博旭范文网: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纠纷)问者: | 浏览次数:121次 鉴定的结果为:有精神病史,处于恢复期。负刑事责任。其鉴定的依据是在五年前有病历在医院。请问:这种情况法院是否会判缓刑,是否存在不公之处,如何反驳,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过几天开庭。请懂的好朋友们能详细解答一下,主要是想让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打击其嚣张的气焰啊。 我来帮他解答2012-3-2 16:08 满意回答 精神病要分是否丧失辨认能力的,既然他要是负刑事责任,那就排除了他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可能,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情况下犯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反之,正常的情况下是按正常处罚,法院判刑会综合考虑他的社会危害性即手段,意图,实害等和他的认罪态度以及事后赔偿,但因为是轻伤再加上他出具了病史,可能法院在以上基础上会做出缓刑,最好是能有详实的证据证明他伪造(这个估计很难)或是指明其态度恶劣,毫无犯罪悔意,以及动机恶劣等来使法院采信达到你所期望的严惩的目的。 够不上轻微伤,就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不能免除, 你花费的医药费等费用,侵权者是要承担的。关于证人警察也有义务了解案件情况,你也可以自己找证据证明你的损害,必要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这类案件属于治安事件处理,由警署负责。 司法鉴定没有伤,说的是没有达到刑事的伤。 你的情况处理过程将按治安条例进行的,包括进行民事赔偿。篇二: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编号: 委托方:(下称甲方) 地 址: 负责人: 电 话: 受托方:(下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电 话: 鉴于: 甲乙双方就 与 因 纠纷一案进行了沟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相关法律事宜; 乙方向甲方提交了《 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甲方已经详细阅读并知晓相关内容;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乙方承办律师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的 律师作为甲方委托事项的承办律师,办理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事项; 1.2 在接受指派的承办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承办甲方委托事项时,乙方有权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约定的委托事项。乙方在另行指派承办律师时应充分考虑委托事项性质、甲方意愿等因素,确保服务质量; 1.3 在变更承办律师时,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另行指派的承办律师出具授权手续。 第2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第a. b.项事宜: a.对委托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b.代理一审诉讼。2.2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需要,经协商一致调整、变更约定的委托事项; 2.3 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3条 禁止承诺或担保 3.1 本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以及乙方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对委托事项作出的法律分析、诉讼或法律建议、结果预测等,均不构成乙方或乙方承办律师对甲方委托事项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 3.2 乙方承办律师就委托事项处理结果对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对乙方均无约束力。 第4条 甲方义务 4.1 如实陈述有关情况,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证据及必要的背景,保证上述文件、资料、 证据真实、完整; 4.2 及时为乙方承办律师出具授权文书,及时审核、确认、签署、传送乙方承办律师制作的法律文件,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承办律师工作; 4.3不得要求乙方或乙方承办律师运用自身社会影响或社会关系提供超出法律服务范畴的其他服务;为乙方承办律师办理委托事项预留合理时间,以方便乙方承办律师作出相应安排; 4.5按本合同第7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及乙方律师为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实际开支。 第5条 乙方义务 5.1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充分运用自身法律知识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 认真研究案情、代理出庭,及时就委托事项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工作进展汇报等; 5.3 不得滥用代理权,也不得超越代理权行事; 5.4 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 5.5 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完结后,不得泄露因办理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第6条 费用及支付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 在本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一审判决、调解、和解或原告撤诉后三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 。 乙方因办理本案产生的差旅费、查询费由乙方自理。 第7条 合同签字、有效期及份数 7.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的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终结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费用之日止;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签约代表: 年 月日 乙方: 签约代表: 年 月日篇三:律师委托代理 律师委托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师为甲方___与______的纠纷案的第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___元) 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页共1页 篇二:律师代理合同纠纷:尴尬、成因及对策 律师代理合同纠纷:尴尬、成因及对策 韦群林 一、律师代理合同纠纷--律师执业过程中挥之不去的尴尬 作代表权利并充分表达权利、有效制衡权力的“社会法律监督者”, 律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取代、无以伦比的积极作用。具体来说,律师通过发挥其作为社会生活的“先知者”与“润滑剂”、经济建设的“促进者”、依法行政的“加强者”和法治建设的“完善者”等几个方面的作用,实现其“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职业使命。 和古代快意恩仇、行侠仗义的“侠客”不同的是,就其职业行为特征而言,律师所要表达的是当事人的权利,表达的前提也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离开了当事人的委托,离开了对当事人表达自身权利行为的代理,律师表达权利、制衡权力的行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正当性和合法性基础。而沟通律师与当事人委托关系、构成律师代理行为合法性的文件恰恰就是当事人聘请、委托律师的委托代理合同。 这一份份看似平常无奇律师代理合同,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从当事人角度而言,委托代理合同意味着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信赖、信任,意味着自己权利的托付以及最大的实现可能;而对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而言,特别是对于具体承办律师个人而言,委托代理合同则意味着自己职业使命的诞生,意味着众多自己从“社会法律监督者”选手中脱颖而出,有机会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实现自己的职 业价值。可见律师代理合同不仅是连接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纽带,更是沟通律师维护法治、实现正义的职业宗旨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桥梁。 然而,令律师行业感到尴尬的是,本为当事人权利奔走呼号、本应获得当事人最大信任和尊重的律师,却频频被当事人推上法庭,充当种种案由的被告。 如认为“辩护律师未尽责”而引发的死刑犯母亲状告律师案; 因官司败诉而 引发的委托人状告律师事务所要求返双倍律师费案; 因涉嫌双方代理而导致的当事人状告律师“拿着这边吃那边”案; 认为律师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状告律师“收钱不辩护案”; 甚至于当事人为得到妻子不忠的证据,委托律师调查,结果律师无法取得证据,便将律师送上法庭; 以及曾一时轰动中国律师界的恒积大厦状告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的因律师事务所过错责任而被索赔2240万元案(最终上海高院终审判决建纬所应将收取的240万元悉数返还恒积大厦)。 这些状告律师的案例向我们展示,当事人状告律师案例早已不再新鲜,并且似有上升势头;当事人状告律师,也并非如想象的那样谨慎从事,而是不管有理无理,先告了再说;新闻界、甚至个别法官推波助澜,在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司法判决、原告诉讼并不成立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发上一通“办案法官对记者说??虽然败诉,但是,刘先生状告代理律师事务所一案说明百姓法律意识在日益增强,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此举对推动律师事务所更为诚信 地为委托人服务有积极意义”的感慨; 重视管理、知名度大的律师事务所也难以幸免,如恒积大厦诉建纬所案就是如此。 从律师与当事人代理合同纠纷解决的渠道来看,除了诉诸法院以外,双方协商、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而获得解决的律师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也不在少数。换言之,因律师代理合同的订立、履行而产生的纠纷可能远比人们一般感觉的数量要多。曾经有一位资深律师戏称,如此发展下去,将来专门代理当事人状告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律师恐怕也会成为我国律师发展的一个“专业方向”,因为国外就有这样“专吃律师的律师”。 诚然,有权利就会有权利的碰撞,所以律师代理合同纠纷一方面难以避免,即便是属于律师执业过程中的尴尬,也往往是难以彻底避免,或者说是挥之不去;但是不断攀升的纠纷,以及这些纠纷通过正规的新闻渠道或非正规的社会传闻扩散而形成的社会对律师执业效果、能力、诚信甚至律师存在价值方面的疑惑、质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又是律师业界所不能不正视和重视的问题。 因此,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寻找避免或应对纠纷的对策,应该是律师行业管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以及律师明智地代理所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二、律师代理合同纠纷成因浅析 律师代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可以从不同角度、或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多种类型划分,如从纠纷产生的阶段来看,可以划分为代理合同履行前、履行中和履行后纠纷;从引起纠纷的过错来 看,可以划分为律师过错、当事人过错、混合过错以及无过错纠纷;从投诉动因来看,可以划分为律师启动以及当事人启动的纠纷两大类型,而后者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主张权利型、报复型、迁怒误解型、追求轰动效应型纠纷。下面就最后类型的划分展开讨论,以便弄清律师代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律师启动的纠纷 一般来说,当事人所要求律师代理活动的不合法、提供证据材料虚假、不依约支付律师报酬或律师办案所需其他合理费用等等都有可能导致律师启动合同纠纷协商、调解等纠纷解决程序,要求支付费用或解除合同(或者从一开始就根本不可能达成合意而订立合同),纠纷也极有可能无须诉诸法院即告解决。 真正让律师耿耿于怀而非将当事人推上法庭不可的,往往是当事人不依约支付律师报酬而引起的律师代理合同纠纷。出于律师职业谨慎考虑,此类纠纷见诸新闻报道的并不在多数,或者虽然报道,可能是人们对于各种赖债行为,包括赖律师费在内,早已“波澜不惊”之故,于是按“狗咬人不是新闻”的行业文化,记者们往往也无太大兴趣对律师起诉当事人的案例进行太多热情洋溢的报道。 (二)当事人启动的纠纷 通常当事人比律师更容易启动代理合同纠纷处理程序,特别是非诉解决程序,如到事务所投诉承办律师、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就通过诉讼程序起诉律师(事务所) 而言,下列原因都可能成为诱发起诉的动因: 1、主张权利 总体上说,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但不排除个别律师(甚至非律师)借律师代理合同,收取律师费后不履行代理职责。包括(1)因繁忙、懈怠或漠视当事人权利等缘故而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代理义务;(2)因业务水平局限或判断失误、行为不慎而错误地履行代理义务;(3)误导当事人对可主张权利数额的期望,致使当事人陷入在法律必然败诉的诉讼,导致诉讼费、律师费等方面的损失;(4)错过上诉期、诉讼时效,导致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的可能性严重下降或丧失;(5)承办律师身份存在问题,如以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充当律师;以其他非律师人员冒充律师;或者以一般资历的律师充当合同明确约定、当事人指名的资深律师;(6)丢失重要证据或全部案卷;(7)其他因律师违法、违约或过错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形。 2、报复 如果说律师的过失违约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解决代理合同纠纷的话,那么律师的故意违约行为则极有可能遭致当事人的愤恨,引来不同渠道的报复,诉诸法院可能是最文明、最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做法了。主要原因表现为:(1)律师标榜某种特殊身份或承诺作为普通律师所不可能达到的办案效果,但订立合同、收取费用后当事人发现上当;(2)律师违反约定或法定的保密义务,或者违背社会一般公认的诚信水准,漠视甚至出卖当 事人的利益。如某律师事务所在担任某建筑企业法律顾问期间,获得当事人的一些业务资料。后在该所律师代理的其他案件中,利用这些业务资料作为证据,导致该建筑企业及关联企业利益严重受损,从而导致顾问合同履行后的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纠纷。尽管律师事务所也进行了一些法律形式上的辩解,但当事人认为律师诚信低下,事发后态度还十分恶劣,于是采取了当着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面打事务所主任耳光、以粪便涂事务所主任家门等过激手段对律师(事务所)进行非法报复,事务所主任之妻受刺激住进精神病院,一时造成十分消极的影响。 3、误解及迁怒 细心观察一下委托人订立代理合同时的表现,不难发现这样的有趣现象,即不少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并没有认认真真研读代理合同文本即签字盖章;而律师方面在谈论所托具体法律事务办理构想以及吸引当事人达成合同方面表 现积极的同时,对律师代理特点(如律师交付的只是符合勤勉谨慎的代理行为,而不是当事人期望的有利代理结果)、法律事务承办风险(由于形成裁判结果的因素复杂,我国诉讼可预测性极差,律师根本无法保证当事人最终获得的就是依法应获得的诉讼结果)、委托期限(究竟是一审、二审还是执行阶段)等等问题缺乏真正深入的告知与释明,造成当事人对代理合同的误解与误读,从而导致不必要的代理合同纠纷。 更为糟糕的是,由于诉讼文化与诉讼心理的差异,我国当事人 对实体正义、结果正义追求过甚,而现行的司法体制偏偏在司法正义(包括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供给上严重不足,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现象严重存在,甚至是公然存在。对于众多本来不是律师责任的不公结果,当事人往往迁怒于律师,认为律师没有卖力,或者与公检法关系不够,造成当事人身家性命被误。但当事人同样敬畏权力(包括敬畏强权),不敢、不愿开罪公检法,而是将律师(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发泄一通心中怨气了事。 4、追求“轰动效应” 作为诉讼,特别是能够造成轰动效应的诉讼,并不见得总是坏事,不少“轰动性”的背后甚至蕴涵着巨大的社会公益成分,体现了“弱者”以平和的、法律的手段挑战强势群体的姿态与决心。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郝劲松因火车站退票不开发票、火车销售商品不开发票、地铁收费厕所不开发票等公共事业企业单位长期无视国家法律、对消费者存在霸王条款而将铁路局多次告上法庭,以及目前颇受沪上律师界关注的邓维捷诉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案”等等,莫不如此。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为轰动而轰动”的诉讼并不少见:因为被推上法庭的是律师(事务所),是专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家,不管有理无理,站在原告角度,总会有几分排遣寂寞式的心理快慰,总能引来不少关注与同情,如此状告律师的“轰动走一回”仿佛总是值得。如前文承办法官一方面驳回当事人状告律师 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难以自圆其说地对媒体发上一通“虽然败诉,但??说明百姓法律意识在日益增强,体现了社会的进步”的感慨, 正是这种“轰动走一回”的骚动在个别幸灾乐祸法官心理上的扭曲投影。 篇三: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 LAW OFFICE OF SICHUAN 【】*律民字第 【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委 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 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 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 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 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资料。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 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 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 方支付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律师代 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 1 委托代理合同 通讯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1)甲方委托事项: (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 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 双方 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 一式一 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E— E—网址: 网址: 时间:年 时间: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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