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提供悠游卡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個人資料提供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說明書 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使 貴子弟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能享有掛失及返還餘額之服務,請 貴家長詳讀下列說明,並配合於 年 月 日前填妥「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函」,繳回各班導師彙辦。說明如下,
貴子弟就讀學校發送的數位學生證,是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作發行之「記名式悠遊卡」,兼具識別證與「記名式」電子票證功能,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的規定,可享有掛失及返還餘額服務。為辦理記名作業,本公司需取得並保管 貴子弟之姓名、學校名稱、學號及卡片號碼等個人資料,在提供「記名式」電子票證掛失及相關服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學生的個人資料,並不會提供其他目的使用。
如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學生或家長協助於「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函」勾選「同意欄」簽名,未成年需監護人簽名,。日後如不慎遺失卡片,可向就讀學校行政人員辦理掛失作業或登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出入管理系統網站()辦理。
如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勾選「不同意欄」簽名,本公司將關閉 貴子弟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的悠遊卡功能,該證即不具有悠遊卡功能(不具搭乘捷運、公車等功能)。
敬祝
順心如意,闔家平安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
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函
學生姓名, 學生學號,
班級, 學生座號,
?本人「同意」並確認以下事項,
本人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所合作發行之「記名式悠遊卡」,兼具識別證與「記名式」電子票證功能,並享有掛失及返還餘額之服務。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於確認學生畢業後,將移除所持有之學生個人資料,並學生畢業後註銷學生證部份之註記,該卡將無法再享有記名掛失功能。
本人「同意」經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本人姓名、學校名稱、學號及卡片號碼之個人資料提供給悠遊卡公司作為記名式悠遊卡掛失等相關服務之用,並於簽章欄親筆簽名,本人如為未成年人,請由監護人簽名,。
?本人「不同意」並確認以下事項,
本人「不同意」提供前述之個人資料予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記名式悠遊卡服務,且了解所取得之數位學生證將無法具備悠遊卡相關功能(例如,不具搭乘捷運、公車、市圖借閱證等功能),並於簽章欄親筆簽名,本人如為未成年人,請由監護人簽名,。
本人(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監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年 月 日 申請數位學生證基本資料
學生姓名, 學生學號,
2吋照片黏貼處
背面請寫上名字 學生身分證字號
學生西元出生年月日
申請數位學生證資料請寫完整,填寫完畢交回給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