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关缴款书稽核系统升级
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接上级通知~海关缴款书稽核系统在2009年9月29日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系统功能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企业数据采集正确但稽核结果为缺联、不符海关缴款书的申请再次录入稽核功能
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为缺联、不符~纳税人确认不存在采集错误但仍要求抵扣的~系统增加了申请再次录入稽核功能~再次稽核相符的结果并入当月的稽核结果通知书~允许企业在次月申报期内抵扣。再次稽核比对数据的滞留期限为6个月。
纳税人申请再次稽核的~须在办税服务厅提交下列资料~由税务人员审核后直接在系统中录入:1.稽核异常海关缴款书抵扣书面申请。申请应列明海关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额等基本内容~声明原报送稽核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票面信息相符~以及对应的进口货物业务真实。2.海关缴款书原件,核对后退还纳税人,。
二、因纳税人采集错误造成稽核结果异常~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稽核的时限由提供稽核结果次月的30天内调整为90天内。
三、稽核结果通知书导出
1
从2009年10月份起~系统每月1日会自动生成可导出的稽核结果通知书~但1-14日还会对以前月份滞留状态的数据继续比对,企业对稽核结果通知书每月只能确认生成一次~如果每月1日前还有滞留状态缴款书又希望在当月能够抵扣的~可等待至14日前全部有比对结果了才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也存在滞留票在14日前仍然没有比对结果的可能,~否则~下载后再比对相符的数据只能留至次月抵扣。
举例一:某企业2009年9月申请稽核了10份海关缴款书~ 9月底这10份缴款书已全部有比对结果~则10月1-15日导出的稽核结果通知书相同。
举例二:某企业2009年9月申请稽核了10份海关缴款书~ 9月底只有8份有比对结果~2份还是滞留状态。虽然10月1日已可导出比对结果~但滞留状态的2份票在14日前会继续参与比对~可能会有稽核结果。由于稽核结果通知书每月只能确认生成一次~如果企业在滞留状态的2份票有结果前下载了稽核结果通知书~则这2份票就算在14日前有了比对结果~也只能合并到11月申报期的稽核结果通知书中~该企业10月申报期只能抵扣已比对8份中有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
举例三:某企业2009年9月申请稽核了10份海关缴款书~ 9月底只有8份有比对结果~2份还是滞留状态。如果企业希望10份都能抵扣~则须暂不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而等待滞留状态的2份票在14日前有了比对结果后再下载,也存在滞留票在14日前仍然没有比
2
对结果的可能,。
黄埔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