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监测预警 4
第四章事故
6
第五章应急响应 7
第六章后期处置 9
第七章保障措施 12
第八章应急预案管理 13
第九章常见事故救治办法 14
第十章附则 17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加强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以下简称“梁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面对突发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有关管理规定》《关于印发新编和修订后的铁路应急预案的通知》(铁办【2011】36号)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尽量避免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如事故已无法避免或正在发生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发扬“自救、互救”精神。规避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及由此带来的伤亡,同时减少财产损失和其他危害。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综合防治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梁场成立两级应急管理体系,设立梁场、架子队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组织,实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逐级负责制。
4、依靠科技、高效抢险。梁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依靠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先进的科学手段和装备,提高救援水平。
5、路地结合、协作救援。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建立路地结合、区域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相结合、自救互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铁路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抢险救援体系。
第四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梁场施工区域内及提、运、架箱梁施工现场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主要包括涉及生命安全的压力容器(含空压机、气瓶等)、起重机械设备事故、运梁、提梁、架梁设备、场区内机动车辆的应急救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应急组织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故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 长: 曾兆文
副组长:周勇
成 员:蔡华奇、舒国强、刘又仁、张世卿、翟成、黄黎明、陈勇、刘军民、余传宾、何龙成、刘刚、张志强、王琦、曹正祥、康瑛
下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办公室由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一起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刘军民兼任,副主任由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主任兼任,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设置在安全环保部,另外设置几个应急救援专业小组。
指挥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制定梁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组织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
2、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石济铁路客运专线二标项目部核备。
3、监督指导梁场危险源预测、预防和预警工作。
4、指挥、协调梁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协调应急资源。
6、组织开展预防、救援、抢险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下达的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工作。
第六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梁场安全环保部。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联系方式
职 务
姓 名
单位(职务)
手 机
主 任
刘军民
安全环保部主任
152********
副主任
曹正祥
综合管理部主任
187********
副主任
张志强
工程技术部主任
134********
主要职责是:
负责向各专业组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
负责与各专业组联系,督促掌握各专业组工作;
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各专业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
负责报送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外部援助的意见;
负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事故报告相关
的收集;
负责配合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上报梁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第七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辖专业小组
下设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三个专业组。
1,抢险救援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主要成员有:梁场安全环保部及工程管理部全体员工、及架子队负责人、施工班组等
组织专业抢险队伍, 召集抢救人员,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负责抢救受害人员,救助受困、受伤人员,搜寻失踪人员,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负责安全现场保护,设立警戒线,维护秩序,疏散人员;
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及职责
主要成员有:梁场安全环保部及工程管理部全员
负责事故现场的勘察和交通管制;
负责提出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
负责事故现场摄录像和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人证和资料;并对发生事故的设备的安装资质、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等予以查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及危害程度的认定工作;
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发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配合国家相关机构对设备本体安全性能及破坏程度的检验、检测及鉴定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主要成员有:综合管理部及物资设备部全员、及架子队负责人、班组等
负责救援人员及车辆的组织调遣;
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
协调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
协调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急救物资(如担架、急救箱、绷带、纱布等);
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八条 预防监测与预警报告
1、危险源监测是预防工程事故的关键环节。梁场必须落实危险源监控监管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配备必要的监测工具和防护装备做好危险源监测工作。
2、工程开工前,梁场对建设项目进行详细的事故风险因素分析和评估,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风险监测程序、监测方法和预防措施。
3、采用先进的工程施工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实施检测工作,建立完善集监测、管理、救援于一体的预防预警救援系统。
4、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发现工程险情时,发现人员应立即通过最快方式通知梁场安全环保部。梁场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向项目领导报告,梁场负责人立即组织梁场有关人员迅速到场,落实情况、分析预测险情,架子队应在现场接受指导、参与协调。根据预测结果按规定确定预警等级,把握不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确定。
第九条 预警行动
梁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梁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梁场应急领导小组按权限发布预警信号和紧急处置指令。上级指令未下达前,险情现场负责人应按照经审批的应急预案实施紧急处置。
各有关人员接到预警信号和紧急处置指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人员迅速到场实施救援或到指定地点待命。
现场负责人应随时将险情控制、发展情况报告梁场,并逐级报告至有预警发布权限的上级机构。
第十条 预警支持系统
工程开工前,工地应配备电话、传真等联络设施,并保证畅通;掌握安监(联系电话:0311-********)、医疗、消防(联系电话:0311-********)、公安(联系电话:0311-********)等政府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传真号码等联络信息。
第十一条 预警等级
依据石济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预警级别。
1、红色预警: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存在极高度风险,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或影响时;标段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发生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
2、橙色预警: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存在高度风险,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影响时;标段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橙色预警时;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
3、黄色预警: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存在中度风险,可能导致较大事故或影响时;标段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发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时。
4、蓝色预警: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存在低度风险,可能导致一般事故或影响时;标段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蓝色预警时;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特殊季节(如汛期)到来之前;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时。
第十二条 预警发布和解除
1、预警发布单位:Ⅰ级(红色)预警由铁路总公司工程应急办发布。Ⅱ、Ⅲ级(橙、黄色)由石济公司发布,Ⅱ级预警发布后报铁路总够公司工程应急办备案。Ⅳ级(蓝色)预警由梁场发布,并向石济公司报告。
2、预警发布范围:涉及危险源的专项报警,发布到所有与危险源有关的部门。有关部门接到外部条件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影响范围内的其他部门。风险可能影响到工程所在区域周边公共设施、建筑物、结构物及居民生活时,应立即通报影响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适时组织撤离。
3、预警发布方式:预警发布方式主要包括电话、短信息、电报、文件和会议等形式,预警发布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和要求、发布单位等。
4、预警解除:预警解除方式包括到期自然解除、提前解除、指定条件验收解除等方式,提前解除、指定条件验收解除执行“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
第四章 事故报告
第十三条 报送程序和时限
1、事故(含较大涉险事故,下同)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2、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梁场安环保部接到报告后向梁场负责人报告,并立即向石济公司、路桥公司、监理报告,同时梁场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报告内容
1、使用电话快报,应包括:
(1)事故发生部门名称;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线路里程及地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害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2、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
(1)事故发生项目名称;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线路里程及地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已经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害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应急响应标准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Ⅰ、Ⅱ、Ⅲ、Ⅳ级。
1、Ⅰ级响应:涉险被困、可能导致死亡、死亡总数达到30人以上。
2、Ⅱ级响应:涉险被困、可能导致死亡、死亡总数达到10人以上30人以下。
3、Ⅲ级响应:涉险被困、可能导致死亡、死亡总数达到3人以上10人以下。
4、Ⅳ级响应:人员涉险被困、可能导致死亡、死亡总数达到3人以下的。
上述各项中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十六条 应急响应启动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照响应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应急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Ⅰ级应急救援响应启动由铁路总公司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宣布启动,并通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 在铁路总公司工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
Ⅱ、Ⅲ级应急救援响应由石济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并通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同时上报铁路总公司工程应急办。
石济公司负责人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有关单位的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防止事故扩大化,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再次人员伤亡。
Ⅱ、Ⅲ级应急救援响应宣布后,石济公司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根据石济公司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铁路总公司工程应急办报告救援情况。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在梁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
Ⅳ级应急救援响应由梁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并通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同时上报石济公司和铁路总公司工程应急办。
梁场场长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门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有关单位的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防止事故扩大化,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再次人员伤亡。
Ⅳ级响应宣布后,梁场场长应立即通知石济铁路公司安质部,同时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石济公司应急办报告救援情况。
相关设计、监理人员赶赴现场后,在梁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石济 公司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公司应急办直接组织或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第十七条 应急救援内容
1、紧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启动过程中,梁场应立即组成现场临时抢险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组织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和物资,必要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请求支援,并迅速封锁事故现场,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指挥部有权调动需要的应急救援资源,梁场各架子队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延误救援工作。
相关工程应急办保持联系畅通,并派专人值守联系电话或传真。
2、救护和医疗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机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组织救援,有人员伤亡时,要及时组织现场救护,并及时按应急预案通知当地相应医疗救助机构,请求事发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及现场卫生处置。
3、现场救援
应急响应机构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抢险救援现场组织机构应包括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三个专业工作小组。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各工作小组及参加事故救援的单位和部门应指定、确定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全面地了解人员伤亡和事故造成的损失。掌握地形环境和事故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救援
,迅速组织实施。
在实施抢险救援的过程中,各部门、班组应严格执行抢险救援方案,避免产生次生灾害。
事故救援现场要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事故造成通讯中断时,通讯部门要迅速按时限开通应急通讯系统,参与救援人员也要积极以各种方式进行救援联系,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应急救援办公室被授权负责事故调查的,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当专门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时,现场指挥部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协助做好事故资料收集、事故证据移交、事故现场记录等工作。
应急救援采取的临时措施和临时工程需要取消或拆除的,要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明确安全要求。
应急救援完毕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救援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
4、应急信息发布
梁场综合管理部负责铁路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5、应急响应结束
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组织按照规定宣布应急救援响应结束。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十八条 赔偿
1、事故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善后工作处理,做好安抚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赔偿。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政府及主管部门结案批发文件,承担抢险费用。
2、按照国家、原铁道部和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及保险
进行办理。
3、特种设备作业过程中的事故性质分析。
特种作业活动
危害因素
相关人员
导致的
事故性质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水平
移动
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酒后驾驶车辆;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驾驶;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等等。
驾驶人员
其他人员
车辆伤害
其他伤害
起重
作业
起重作业的场地不平整、基础不坚实;作业场所狭小;在陡坡上进行吊装作业;起吊、下降速度过快;安全装置残缺、失效;带载行走,荷载超重;吊装物件捆扎不牢;起重支腿不稳等等。
驾驶人员
起重人员
一线员工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触电倾覆
维修
保养
维修保养人员误动作、协作不畅;带电作业;零星小物件未按规定处置;未设警戒区域;金属构件强度不够;维修人员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等等。
维修人员
一线员工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倾覆
门 式起 重 机
安装验收水平移动
未检查安全限位装置、荷载不符和要求;金属结构件开裂、变形、脱焊及严重锈蚀;安全装置残缺、失效;行走时冲出轨道;带载行走,荷载超重;行走时未清理现场,未设警戒区域;吊钩未提升到安全高度;无证人员操作;突发长时间断电等等。
操作人员一线员工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触电
倾覆
起重 作业
卷筒、滑轮、吊钩磨损,绳卡和压板不符和要求;吊装物件捆扎不牢;吊点选择不对;索具不符合要求;钢丝绳磨损超标;指挥信号不明;起吊、下降速度过快;安全装置残缺、失效;起重运行时吊物超重;行走时冲出轨道;行走时轨道障碍物未清理;吊运的重物不在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从人和设备上通过;
电器线路不完整,电器装置失灵,绝缘效果差;突发长时间断电等等。
操作人员一线员工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触电
倾覆
维修 保养
操作人员进入桥架时,未切断电源;作业后门式起重机未将夹轨器锁紧;轨道螺丝未紧固;维修保养人员误动作、协作不畅;带电作业;零星小物件未按规定处置;未设警戒区域;金属构件强度不够;维修人员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电源漏电保护器失效、电器设备外壳未做保护接零等等。
操作人员一线员工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倾覆
触电
其他垂直运输机械
水平 移动
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酒后驾驶;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驾驶;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安全装置残缺、失效;行走时冲出轨道;带载行走,荷载超重等等。
操作人员一线员工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触电
倾覆
起重 作业
指挥信号不明;起吊、下降速度过快;安全装置残缺、失效;起重运行时吊物超重;行走时冲出轨道;突发长时间断电等等。
操作人员一线员工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触电
倾覆
维修 保养
维修保养人员误动作、协作不畅;带电作业;零星小物件未按规定处置;未设警戒区域;金属构件强度不够;维修人员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电源漏电保护器失效、电器设备外壳未做保护接零等等。
操作人员一线员工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倾覆
触电
压缩机
安装
在贮气罐安全距离内焊接或加热;排气管较长时,有急弯等等。
操作人员
火灾
机械伤害
运行中
燃、润油料添加不充分;连接部位不固;防护装置不齐全,贮气罐内无存水;压缩机外壳没有接地;安全阀无效;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时,继续作业;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时,继续作业;排气阀、安全阀失效;内燃机过热停机时,立即加水;停电后,没有切断电源;在载荷状态下启动等等。
操作人员一线员工
机械伤害
作业后
没有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离岗;在潮湿地区施工时,外露磨擦面没有定期加注润滑油等等。
机械伤害
4、针对各种事故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高处坠落
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拆除专项方案,对高处坠落有具体措施;对特种设备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安拆过程中,严格按照安拆方案、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滑鞋等。
2)物体打击
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拆除专项方案,对物体打击有具体措施;对特种设备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设置警戒区域,专人看护;每一次起重吊装作业应确定安全后,方可吊装;起吊、下降速度平稳;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带载行走,荷载严格按要求负荷;吊装物件捆扎牢固;起重支腿平稳稳固;工器具有防坠措施;松散零星物件装箱入袋等。
3)起重伤害
制定起重吊装专项方案,对人员的站位、行为进行规整;对吊装人员、配合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吊物在安装拆除过程中运行平稳;设置警戒区域,专人看护;清理吊装区域内的闲杂人员等。
4)机械伤害
制定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专项方案、制度,明确机械伤害的具体措施;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维修保养人员应协作流畅;严禁带电作业;电源漏电保护器功能齐全有效;电器设备外壳做PE保护接零等。
5)触电
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电器设备外壳应做PE保护接零;电源漏电保护器功能齐全有效 ;非专业电工,严禁操作施工用电;配备绝缘防护用品等。
6)坍塌、倾覆
制定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专项方案、制度,明确机械伤害的具体措施;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特种设备的组成材料材质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设置警戒区域,专人看护;作业场所的场地平整、基础坚实;严禁在陡坡、场地情况不明的地点进行作业等。
7)车辆伤害
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驾驶;严禁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等。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应急物资保障
梁场负责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备足备齐应急救援器材、机械设备、路料等备用机具材料;梁场统一制作在事故救援时各类人员使用的标牌。应急救援实施时,按梁场自备、市场购置、社会租用、石济公司备用料、请求地方政府支援等方式进行应急供应。
第二十条 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按照梁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梁场、班组二级抢险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应急救援队伍就近参与梁场应急救援。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并制定救援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援能力。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梁场交通工具不足部分可向附近铁路局、铁路总公司工程应急办求援,或向地方政府求助。根据需要,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 医疗卫生保障
工程开工前,梁场应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确定承担梁场特种设备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及地址、联系方式,并制定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梁场要做好日常应急救援资源的调查、准备和协调联系工作,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联系制度、调用制度等),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最大限度调用应急救援资源。
第二十三条 监督检查
梁场安质部要对本项目工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实施进行自查和完善,包括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资源到位维护和管理、应急培训与预案演练等内容。
第八章 应急预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梁场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和范围,建立应急预案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应急预案的修订、演练情况。
第二十五条 培训和演练
梁场要加强人员应急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施工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救援水平。
梁场安全环保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或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完善。
第九章 常见事故救治办法
1、一般伤员的现场救治
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
接触,以避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1)用清洁包布裹盖伤面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自己不要随便把水痘弄破,更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有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因为这样既不能减轻疼痛,相反增加感染机会,并为进一步创面处理增加困难。
2)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3)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转到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变化。
2、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创伤性出血现场救治要根据现场现实条件及时地、正确地采取暂时性的止血,清洁包扎,固定个运送等方面措施。
(1)止血
止血可采用压迫止血法、指压动脉出血进心端止血法、弹性止血带止血法。
1)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棉纺制品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既可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二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2)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的搬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痛,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时应注意:
A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或畸形变化,就表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固定后再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因搬运震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导致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B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有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输伤员,头部可放置冰带或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C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因疑有 脊椎受伤可能,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因为这样会使伤员的躯干过分屈曲或过分伸展,而使已受伤的脊椎移动,甚至断列造成截瘫,招致死亡。
3、创伤救护的注意事项
1)护送伤员的人员,应向医生详细介绍受伤的经过。如受伤时间、地点、受伤时所受暴力大小,现场场地情况。凡属高处坠落致伤时还要介绍坠落高度,伤员最先着落部位或间接击伤部位,坠落过程中是否有其他阻挡或转折。
2)高处坠落的伤员,在已诊有颅骨骨折时,即使伤者当时神志清楚,但若伴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仍应劝留医院严密观察。
3)在摸板倒塌、土方陷落、交通等事故中,在肢体受到严重挤压后,局部软组织因缺血而呈苍白,皮肤温度降低,感觉麻木,肌肉无力。一般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绕受伤肢体,以免发生组织肿胀,还要给以固定少动,以减少延毒性分解产物的释放和吸收。在这种情况下的伤肢就不应该抬高,不应该进行局部按摩,不应该实行热敷,不应该继续活动。
4)胸部受伤的伤员,实际损伤程度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损伤面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如伤员胸壁皮肤完好无伤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还伴有外伤性气胸和血胸,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误诊,影响救治。在下胸部受伤时要想到腹腔内脏受击伤引起内出血的可能。
5)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剧烈疼痛、失血引起的休克以及软组织坏死后的分解产物被吸收而中毒。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0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5、触电急救
触电事故是人体触及电体,带电体与人体之间闪击放电或电弧波击人体时,电流流过人体而与大地或其他导体形成闭合回路。触电事故发生得十分突然,往往在极短时间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迅速抢救。
(1)触电的急救细则
1)发生人生触电事故时,首先尽快时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2)根据不同的触电事故,采取不同的方法时触电者脱离电
源:
1、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
A 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头,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断开电源。
B 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的铁楸等切断电源线。也可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割断电源。
C 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版、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2、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
A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 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C 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3、脱离电源后,要及时迅速对症抢救:
A 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或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B 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跳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后仰比肩膀底,并保持呼吸道畅通,以免防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C 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往人工呼吸几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
(1)触电急救的注意事项
A 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作好自身防护,以免再触电。
B 在送伤者去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因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的。
C 对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避免因搬运和移动不当到致再次伤害。
第十章 附 则
本预案解释权由梁场安质部所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
1.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格式;
2.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突发事件预案启动格式;
3.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
4.附近医院地图及联系方式。
附录1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格式
1、事件基本情况
2、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3、下一步安排
4、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录2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突发事件预案启动格式
1、信息来源
2、事故现状
3、宣布事项
4、宣布人
附录3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
1、事件概况
2、采取的措施
3、进展和成果
4、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录4
起点:田家庄乡试炮营村
终点:辛集市第一医院,地址:河北省辛集市束鹿大街2号
联系电话:0311—83221136
起点:田家庄乡试炮营村
终点:辛集市第二医院,地址:辛集市第二医院,联系电话:河北省辛集市顺城街一号,电话:0311--8322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