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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

2017-09-19 7页 doc 26KB 8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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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一、 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 关系既然是事物与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客观联结,那么这种客观联结就是一种自然关系。社会关系,就其作为一种客观联结而言,也是一种自然关系。但社会关系特指作为社会基本要素的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结,所以它与一般自然关系有有本质的不同。作为公共关系学范畴的关系,是专指社会组织或公众人物与其特定公众之间的关系,说到底,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在考察公共关系的属性之前,有必要对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进行分析。对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研究,从公共关系学的角度出发,必须注...
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
一、 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 关系既然是事物与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客观联结,那么这种客观联结就是一种自然关系。社会关系,就其作为一种客观联结而言,也是一种自然关系。但社会关系特指作为社会基本要素的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结,所以它与一般自然关系有有本质的不同。作为公共关系学范畴的关系,是专指社会组织或公众人物与其特定公众之间的关系,说到底,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在考察公共关系的属性之前,有必要对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进行分析。对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研究,从公共关系学的角度出发,必须注意到社会关系的如下一些一般属性。另外要强调的是,我们不仅可以参照贝塔朗菲的科学系统论的原理,而且需要时常温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教诲,以期获得关于社会关系这一重要感念的全面而又科学的认识。 1、     必须注意到社会关系发生或人与人有机联结的必然性。人类的社会关系是由猿类的群体关系发展而来的,但前者与后者相比,有着更巩固和更广泛的特点,两者之间有根本的区别。马克思说:“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关系”,就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指人类特有的关系,他的发生具有必然性。远古时代,在残酷无情的自然力面前,人类祖先的全面活动都必须是以群体形式来进行的,他们不得不“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为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而劳动的发展不仅需要而且必须使这种群体的联系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密切,于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相继产生和发展起来了。可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必然的同步性。 社会关系是以社会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一切物质和精神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在论述人的生产关系时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谓社会关系发生的必然性,即指社会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必然存在,也就是说,只要有人类存在,就必定有社会关系发生。因此,马克思给出的关于人的本质的经典性定义就是:“人的本性并不是但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质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说,人的存在离不开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制约着人的存在、规定这人的本质。如果说,17世纪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的确有其人,并且虽在荒岛依然是人的话,那么这就是因为他并没有完全脱离社会关系。他带到荒岛上的工具和武器,他头脑中的文明理念,都清楚地表明他同当时的文明社会仍保持这千丝万缕的联系。完全脱离社会关系的生物,即便它具有人的生理特征和自然属性,也不能把它理解为严格意义上的人——“狼孩”就不是“人”的孩子了,或者说“狼孩”可以有“狼”的群体性,但不会具有人的“社会性”。总之,人与社会关系具有直接的同一性,社会关系的发生或连接与人的存在具有必然的联系,只要有人存在,社会关系就必然会发生。                                                    2. 还需关注社会关系不断协调和平衡的必要性。人之所以要与他人发生关系是其存在方式所规定的。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几乎不存在任何社会分工,我们的祖先住同样的茅草“屋”,吃同样的充饥“饭”,穿同样的蔽体“衣”,干同样的苦力“活”,相互的关系比较平等、融洽。但即使这样,社会矛盾依然存在,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也是必要的。不难想像,如有哪个氏族公社破坏它的平等融洽的社会关系,那么这个公社就必然会分裂离析,无法继续生存下去。一般说来,原始社会的协调和平衡是自然发生的,是一种自在的现象。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了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大分工。如恩格斯所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力的基本形式是分工,一方面是社会内部的分工,另一方面是每个生产机构内部的分工。分工打破了原始氏族社会的平等关系,产生了城市与乡村、工业和农业,脑力脑动力和体力劳动力的差别。由于这些差别的存在,社会各阶层和集团之间的利益和要求就会发生冲突,在阶级社会中,这些冲突集中表现为阶级的对立。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一方面借助于国家机器等暴力机构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对其实行高压政策来调节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冲突,以至使权术家马基雅维里把政治关系归结为强权政治。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为了长治久安也需在最低限度上照顾到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对他们采取所谓“怀柔”政策来调节社会各阶级利益的矛盾冲突。这就是说,统治阶级为了委会自身的阶级利益也要协调平衡各种社会关系。这种调节和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持社会安定和持续发展的作用,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很难设想一个社会如果始终处于统治阶级不断镇压,被统治阶级不断反抗那样不尽的争斗中,还能持续地向前发展。所以,就是在阶级利益根本冲突的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也是十分重要的。当然,这种协调和平衡与原始社会不同,它不是自在的,而是自为的、自觉的。     我国社会正在走向社会主义小康阶段,但三大差别和社会分工依然存在。因分工不同而组成的社会集团和阶层之间虽然已不存在根本对立的厉害关系,但矛盾依然存在,并且如果处理不当,这些矛盾也会激化。在我国社会变革不断深化、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妥善处理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同心协力,共建和谐社会,将是何其重要和紧迫的一个历史使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白领、蓝领、农民工的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成了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和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我们社会对为国家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我们欣然地看到,社会正在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其社会的安定团结是发展成长的基本保证,因此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比任何时期都跟为必要,跟为重要。在这里,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指的是社会全体成员的正当利益和要求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和照顾的理想状态,它同其他阶级社会中被统治阶级和要求只在最低限度上被照顾,而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在最大限度上被满足的那种协调平衡关系式完全不同的。当然,要达到这种协调平衡的理想状态,最根本的是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而要发展生产力,又需要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可见这两者是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公共关系正是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双重角色。 在国际关系上,协调和平衡不仅十分必要,并且极端重要。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维护和平,促进发展,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有利条件。当然,在当今世界,不公平、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世界还很不安宁,人类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 但是,正是因为国际关系风云变幻,不安定的因素还大量的存在,各国政府和人民才都已开始认识到协调和平衡的重大意义,也为国际公共关系实践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3.必须十分关注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社会本身是一个开放性的关系网络,社会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使每个社会成员成为不同的关系角色,每个角色之间的的关系构成极其复杂的形态。人处于社会之中,要同各色各样的关系打交道,并要协调和平衡各种关系。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使得这种协调和平衡具有相当的难度,要把握和驾驭各种社会关系,需要想到高的艺术。古今中外,很少有人能把这样艺术发挥到极致,哪怕是伟人和精明的外交家也很难成为这种艺术的完全的驾驭者。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对包括现代社会的公众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进行科学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关系协调和平衡的困难还在于它的多变性。任何形态的社会关系都是以人其主体,人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他的主观能动性。从人类整体上说,人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为创造历史的能动性恩格斯认为,历史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许多单个人的意志力形成了许多平行四边行的合力,推动着社会的发展。正因为每个人都参加了创造历史的活动,所以历史的发展结果并不完全符合所有人的意愿的。恩格斯关于历史发展的变化的精彩论述同样适用于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作为人的生存环境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这种客观存在制约着人的存在,但人却可以根据它的规律来能动地位使它发生变化,已让它达到自己理想的状态。但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和对客观存在的认识不同,因此他们要达到的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也不同;又尽管许多人都在为协调和平衡社会关系作努力,但能完完全全达到自己的理想王国目标的可能绝无仅有。因此,要准确协调和平衡整个社会关系的变化发展就变得难乎其难了。 混沌理论对复杂关系进行了深入而有趣的研究,其中关于“蝴蝶效应”的描述颇富隐喻色彩:“亚马逊河流域的一只蝴蝶煽动翅膀,会掀起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一场风暴。”这个最初对自然界中普通存在的一类复杂关系的描述,后来也应用到了社会文件现象等地研究,其成果对我们不乏启迪意义。 从人类个体上说,人的主观能动性常常表现一种主动选择的能力。由于主动选择有相对自由和一定的随意性,因此由选择引起的社会关系变化同样是比较难以把握的。因选择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角色的变化以及力量对比的变化都会不同程度地引起社会关系的变化。这样,就是社会协调和平衡增加了难度,光凭日常经验显然是不能完全做好这项工作的。总起来说,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使得社会关系的协调和平衡十分困难,正因为如此,协调和平衡社会关系就成了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在这个专门的研究领域中,由于学科研究视角不同、研究人员的兴趣不同,可以产生许多不同的理论、和操作程序。公共关系学人员研究,毫无疑问地将会努力把他们的研究重心落在组织与公众关系的协调和平衡上并要精心有效的策略和招数,进行有效的劝说活动,使这种关系朝着有利的双方利益和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 二、 社会关系的形态 马克思指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在人与人具体“交往过程中实现的”。社会关系尽管复杂多变,但从分析人与人的具体交往着手,仍然可以从总体上把握社会关系的格局及变化规律。 社会学从多种角度对社会的类型进行了区分。首先,从结成社会关系的主体角度来分,可有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它是全部社会关系的起点,是社会中最基本倾向;有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如一个职员与公司的关系;有群体与群体的关系,如组织之间的关系,它更集中地体现了社会关系的基本倾向;还有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这是高层次大范围的社会关系,如失业现象与犯罪现象的关系。第二,从社会关系存在的形态上可分为静态关系与动态关系。前者指社会关系的构成模式,亦称社会结构,如家庭结构、阶级结构、职业结构。后者指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模式,亦称社会互动,主要形式有暗示、模仿、顺从、同化、交换、合作、竞争、冲突和强制等。第三,从交往的密切程度上可分为初级关系与次级关系,亦称首属关系。前者指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它反映人们之间广泛、深入、直接的交往,如夫妻关系、朋友关系等。后者则与此相反,它是以事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如同行关系、上下级关系等。第四、按社会关系矛盾的性质可分为对抗性关系和非对抗关系。前者指交往双方的根本利益不一致、发展方向完全相反,如压迫与反抗压迫的关系,战争中敌对双方的关系等。后者指交往双方的根本利益一致、发展方向大致相同,但局部和眼前利益上有不一致之处,如市场经济社会中竞争者之间的关系。第五、从社会的方向与选择上可分为垂直关系与水平关系。中国古代社会交往的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垂直关系,现代社会的夫妻与兄弟之间主要是水平关系。第六,从社会关系化程度上可分为正式关系与非正式关系。前者指已经制度化、比较稳定、有一定程度、受一定原则文本制约的关系,如法律关系等。后着指未制度化、没有固定模式、不受原则文本制度的关系,如恋爱关系、朋友关系等。第七,从社会关系建立的基础上可分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对此,社会学做了较深入的研究,其中的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也是公共关系学需要深如研究的。 现实的人际交往过程及其特点决定了社会关系的形态,有多少种人际交往形式,就是多少种社会关系形态。根据人际交往的不同特点,从大的方面来说,我们可以对社会关系作如下一些划分。 (一)主体性的社会关系形态 这是根据社会交往的主体特征对社会关系形态进行的一种划分,所以也可称作社会关系的主体形态。 1、 个人的社会关系形态。这是主体性社会关系的微观形态,在社会学研究中一般称为人际关系形态。这种形态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形态。马克思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体活动,就是由处在一定具体关系中的个人活动所构成的关系活动。虽然集体活动的结果并不是个人活动结果的简单相加,但是离开了个人活动,集体活动就是一个没有内容的概念。正因为这样,个人的社会关系形态才是其他社会关系形态的基础,其他形态的社会关系说到底总是通过个人活动来实现的。承认个人的社会关系形态及其地位和作用,对于公共关系学研究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共关系学虽然是以社会组织与公众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但它决不能脱离个人的社会关系来抽象地研究这种关系。所以公共关系学也要研究个人的社会关系活动。 2、 组织或集团的社会关系形态。这是主体性社会关系的中现状态。公共关系主要表现在这一层次上,换言之,公共关系学主要以这一层次的社会关系形态为研究对象。社会关系的组织或集团同其他组织或集团的关系,而且还指组织或集团内部每个成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或集团作为社会关系的主体,首要必须自觉地意识到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处理好成员之间以及成员与组织或集团之间的关系,以便形成统一的、共同的目标,这样,它才能真正处理好同其他组织或集团的关系。诚热,组织或集团的目标归根到底要通过个人的活动来实现,但这里个人活动已不完全是本来意义上的个人活动,因为组织或集团的共同目标制约着个人的活动。可见,组织与集团的社会关系形态与个人的社会关系形态固然有必然的联系,但彼此之间亦有质的不同。 3、 国家或民族的社会关系状态。这是主体性社会关系推进(国际公共关系主要指组织的跨国、跨文化公共关系)。相比之下,这种社会关系形态有它独特的复杂关系性,比如它至少可以涉及三种交往关系:第一,一个国家或民族同其他国家或民族之间的关系;第二,国家或民族与组织或集团的关系;第三,国家或民族与个人的关系。国家或民族有着比一般组织或集团更高的统一目标,要实现这种目标,需要处理好上述每一种关系,所以这三种社会关系形态都有着密切的关联。       上述三种社会关系形态总是相互联系的、高层次的形态包括低层次的形态,制约着低层次的形态;反过来,低层次的形态是高层次形态的基础,高层次形态活动需要通过低层次形态的活动来实现,因此公共关系学对三个层次的社会关系形态都要研究,但重点在中间层次形态。 (二)缘由性的社会关系形态 这是以社会交往发生的缘由为根据对社会形态所作的一种划分,所以也可以称作社会关系的缘由形态,它指的是社会交往缘起的形式或状态。社会关系的缘由形态一般可分情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和泛缘关系这四种形态。 1. 亲缘关系形态。亲缘关系是以血亲为联系纽带的交往,把包括家庭关系、亲属关系、婚姻恋爱关系等。它是恩格斯所说的两种生产的必然结果,同时亦是其他缘由社会关系存在的前提。原始氏族经济和小农自然经济一般以亲缘关系组成社会生产组织,当时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公共关系,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不予以研究的理由。现代社会的组织——包括社会学家韦伯早期研究的组织——有不少就是以亲缘关系为基础的,因此,公共关系研究人员是不可不关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些组织的亲缘关系网络的。比如,对有些组织的领导者来说,亲缘回直接影响到他的社会形象,如国家“第一夫人”形象怎样,对于国家元首形象的良好与否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读者要留心的是,公共关系和亲缘关系常有着某种奇妙的关联。 2. 地缘关系形态。地缘关系是以人们生存的地理空间为背景的交往,包括邻里关系、同乡关系、社区关系、城乡关系等。由于人一生下来就必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生活,所以地缘关系也是最早的社会关系形态之一。一般说来,生产力越落后,交通工具越不发达,地缘关系就越牢固,其社会作用也越重要。在现代社会,有些领域的地缘关系的社会作用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如美国每四年一次的总统选举,竞选人对地缘关系的调动是其获得政党提名和在正式选举中获胜的关键),因此从公共关系的角度看,地缘关系是一种非常值得重视的关系。美国公共关系学者史密斯·科根认为社区环境对经营的成功有很大的影响,他曾说:“哪怕只从经济上考虑,公司也要帮助社会。”美国通用汽车的宗旨之一,就是参加社会事务的每一个环节。社会组织如何搞好与邻里的关系和所在社区的关系,在我国同样是公共关系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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