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0000元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 500元。
(2)3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20 000元。
(3)4月1日起讲其位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4000元,4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0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4)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月取得该公司支付的上年独立董事津贴40000元。
(5)4月取得上年度奖金48 000元,王某当月的工资为4...
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0000元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 500元。
(2)3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20 000元。
(3)4月1日起讲其位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4000元,4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0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4)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月取得该公司支付的上年独立董事津贴40000元。
(5)4月取得上年度奖金48 000元,王某当月的工资为4 500元。
(1)计算王某l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3月取得的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5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4)计算王某7月取得的独立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王某8月取得全年奖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劳务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000
税额:8000*20%=1600
赢补缴:1600-1500=100
(2)3月红利
税额=20000*20%=40000
(3)4月出租:
4月应纳税所得=4000-800-800=2400
4月纳税=2400*10%=240(元)
5月应纳税所得额=4000-(1000-800)-800=3000
5月纳税=3000*30%=300
(4)7月独立董事津贴应属于劳动报酬性质
应纳税额=40000*(1-20%)=32000 适用税率30% 速扣数2000
税额=32000*30%-2000=7600
(5)8月取得上年度奖金
当月工资4500》3500
48000除以12=4000 适用税率10% 速扣数105
缴个人所得税额=48000*10%-105=4695
工资税(4500-3500)*3%=30元
8月合计纳税=4695+30=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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