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
化
达标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本细则规定,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本实施细则,对建设工程项目按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分阶段进行验收,各阶段达标验收评定合格的,监督机构按照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办法签发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意见。未通过达标验收的下达整改
,直到达标验收合格方可开展该阶段质量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时对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综合评价,每一阶段性达标验收评定全部合格的单位工程,确认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合格;阶段性达标评定全部合格,其中主体施工阶段评定优良的工程项目,确认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
第三条 监督机构要按照省厅文件规定(湘建建[2010]239号组建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组(各区县应将组建的达标验收组组织形式,人员资格和具体工作办法报市安全质量监督站),负责所监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评定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每一单位工程按照施工阶段和监督
,定点定部位实施阶段性评定。以下施工阶段必须开展评定: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施工验收阶段(主体一层楼面施工前)、主体验收阶段(主体封顶前)、装修施工阶段(脚手架拆除前);市政工程路基验收阶段、稳定层验收阶段、面层验收阶段。
第五条 单位工程每个施工阶段的阶段性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房屋建筑工程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各阶段评定时,工程施工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市政工程路基验收阶段、稳定层验收阶段、面层验收阶段可分段评定。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评定。
第六条 申报阶段性评定前期准备:按照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总监或土建专监每周组织一次达标自查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
,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整改记录(见附表)。施工企业必须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标准化验收,企业专职安全员负责表格填写,现场专职安全员、现场总监和建设单位负责人要对照验收表逐项确认评定分数,监理、建设单位不认可的评定分无效。企业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应下达文字整改通知,并派企业专职安全员负责跟踪整改结果,未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停工、冻结项目资金、调换关键岗位人员等措施。
在申报阶段质量验收前,企业必须先完成当月施工现场标准化验收,合格后将本施工阶段自查整改记录表、本施工阶段每月企业考核评分表和汇总表、本施工阶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评定申报表》(见附表)报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本施工阶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申请。
第七条 监督机构在接到施工企业阶段性评定申请后,达标验收组在2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组织复查,核定评分是否真实。对于不真实的责令整改后,施工企业重新组织达标评定,监督机构重新组织复查。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的基础上,日常监督中每下达一次停工通知,在复查评分分值中扣2分;记录一次一般不良行为的,在复查评分分值中扣3分;记录一次严重不良行为的,在复查评分分值中扣4分。阶段标准化验收评定合格,方可上报质量技术资料申请阶段质量验收。
监督机构应针对达标验收复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差别化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并将阶段性动态评价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第八条 监督机构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验收评定组对责任主体组织的验收进行复查,核准评定分。发现责任主体相关人员评定时有意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岗位人员备案资格,两年内不允许进入常德市场,性质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吊销相关人员资格证,对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按照规定处罚。
第九条 监督机构应将各项目达标验收结果及时排序汇总报本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由验收评定组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达标验收结果分企业汇总,对不属本市州管辖的企业,还应将有关情况抄送企业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条 达标验收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法,认真完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 达标验收工作实施层级监督检查。
市级监督机构根据县监督机构上报达标验收项目排序汇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项目按工程类别随机抽取,数量不少于县上报的达标验收合格项目总数的10%。抽查工作可结合“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评选检查、季度性督查进行,也可安排进行专项检查。对验收评定不认真、标准掌握不严格、项目抽查符合率低于50%的县,将全数否决该县上报的达标验收合格项目,并暂停该县达标验收组验收评定资格,严格要求限期整改,直至整改通过;对项目抽查符合率高于50%的县,将按照项目抽查符合率同比例和县上报的达标验收合格项目总数的排序汇总情况,确定该县达标验收合格项目的数量和项目名称。
第十二条 监督机构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设立和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20日起实行。
附件:达标验收用表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
阶段验收评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名称
评定阶段
结构形式
工程规模
分部工程
完成比例
%
工程
项目
自查
以及
整改
情况
附:本阶段项目部每周自查整改记录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项目部章)
施工
企业
现场
考核
意见
附:本阶段施工企业月验收评分汇总表及每月验收表
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技术部门章)
建设单位评价意见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盖专用章)
工程监理评价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监理部章)
日常监督评价情况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次数: 次
下发停工整改通知次数: 次
记录一般不良行为次数: 次
记录严重不良行为次数: 次
项目安全监督工程师:(签字)
验收评定小组阶段性评定结果
复查时间
复查评分
最终评分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该项目 施工阶段动态评定等级为: 。
达标验收组组长:(签字)
组员(不少于三人):(签字)
安全监督机构:(监督组盖章)
注:本表1式2份,施工企业、监督机构(进入监督档案)各留存1份。
项目部每周安全质量自查整改记录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月 周
检查人员
检查记录:
记录人(专职安全员)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 自 月 日 到 月 日
整改责任人签字:
整改复查意见:
复查人(专职安全员)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阶段月验收评分汇总表
施工企业名称
‘’
‘
单位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及分值
项目
经理
签名
项目
总监
签名
土
监督
机构
评定
结论
监督
评定
组签
名
验收时间
(每阶段每月不少于一次)
安全质量管 理
10
分
文明施工
20分
脚手架
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10
分
三宝四口
五临边
10
分
施工用电
10分
物料
提升
机与
外用
电梯
10
分
塔吊
、
起重
吊装
10分
悬挑
式卸
料平
台
5
分
施
工
机
具
5
分
月度
合计
分
监督
机构
核定
分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验收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月: 年 月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分值
扣
分
得
分
1
保证项目
资质资格条件
总包、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
否
决
项
有非法挂靠、违法分包行为
有任一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无资格证、到岗率不足60%
随意变更施工图施工,重大变更无审图意见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各岗位责任制或关键岗位责任制未上墙扣10分,发现有任一严重未执行行为扣5分
现场有任一施工
(含班组)无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10分
10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0分,主要关键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作业部位未悬挂扣10分
3
施工组织设 计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缺一项扣5分,应专家论证的未论证扣10分
10
任一方案无针对性、不全面、未落实扣5分
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未组织交底或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扣10分
10
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扣5分
5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公示
施工现场无重大危险源公示扣10分
10
未建立安全质量隐患台账扣10分,未及时登录扣5分
无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扣5分
6
安全检查
企业(质安科)未开展每月一次安全质量验收或验收无记录扣10分
10
每周项目部未开展安全检查或无检查记录扣10分
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未登入台账,未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5分
对监理部、监督机构下达的整改通知未按时完成整改扣10分
7
安全教育
无安全教育计划、制度扣10分
10
新工人进场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无记录或无签字扣10分
小记(保证项目总计少于40分,本表总计为0分)
60
8
一般项目
措施费
未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台账扣5分
10
未按措施费使用计划足额使用扣5分
9
特种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一人未持证上岗扣5分
10
10
事故上报
安全、质量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扣10分
10
11
安全标志
无标志总平面图扣5分,未按总图布置悬挂安全标志扣5分
10
总计
100
施工企业验收意见:
企业安全负责人签名: 企业安技科章 年 月 日
监理部验收意见:
总监签字: 监理部章 年 月 日
监督站复核意见:
监督员签字: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验收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月: 年 月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分值
扣
分
得
分
1
保证项目
方案及现场管理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未按标准规定程序审查批准
否
决
项
现场未按标准规定封闭,围挡沿城市主干道高度小于2.5M,其余小于1.8M,墙体材质不符合规定,临近道路未采用彩色喷绘美化,或喷绘损坏
大门材质及制作不符合规定、门头无企业标志;未设置洗车设施或不符合标准要求,高压水枪试水无效
现场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不符合规定
2
施工场地
主干道未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宽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扣10分
20
次干道未采用混凝土硬化,厚度、宽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扣10分
生活区、办公区、材料堆场、搅拌站硬化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扣5分
场区无排水沟或排水不通畅,地面有积水扣5分
工地无绿化布置扣10分
3
材料
堆放
材料、设备堆放不整齐一项扣5分,未做到完工场地清扣5分
10
钢筋无砖砌承台或木方、型钢架空堆放,未挂名称、品种、规格标牌一项扣5分、砂石无隔断墙扣5分,建筑垃圾未入围统一清运扣5分
4
临时
设施
办公、宿舍、厕所等临时建筑不按标准要求材质建设扣10分
10
宿舍:使用通铺或使用钢管脚手架料及其他材料搭设铺位扣10分
厕所:未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扣10分
未贴不低于1.2m高瓷砖墙裙,地面未贴瓷砖扣5分
食堂不符合标准规定扣10分
5
加工棚
露天钢筋、混凝土加工区无加工棚扣10分,加工棚每项无双层竹笆或竹串板安全防护、防晒措施,顶棚周边侧面无彩色喷绘标明加工工棚名称及安全警示标语扣5分
10
6
现场消防
无消防器材、现场无满足要求的消防水源扣10分
10
小记(保证项目总计少于40分,本表总计为0分)
60
7
一般项目
施工现场标牌
大门外无建设工程公示牌、民用建筑无节能公示牌扣10分
10
大门内无五牌一图缺一项扣2分
8
宣传
无计生、安全、质量或文明创建标语扣5分
10
9
保洁员
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卫生保洁人员或未保洁扣10分
10
10
其它
门前“三包”不达标、施工噪声扰民扣10分
10
总 计
100
施工企业验收意见:
企业安全负责人签名: 企业安技科章 年 月 日
监理部验收意见:
总监签字: 监理部章 年 月 日
监督站复核意见:
监督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