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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应急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和保证

2020-03-06 8页 doc 32KB 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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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应急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和保证应急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和保证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发生,为查明污染事故的污染现状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而进行的定点和动态监测,现已成为各级环境监测部门的一项日常的重要的工作。应急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是指从布点到采样、存储、运输、实验室分析等都采取了规定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包含了在整个环境监测过程中的保证环境监测数据正确可靠的全部活动和措施。本文作者根据自已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对污染事故的现场勘查和监测方案制定中的质量管理,现场采样(包括记录、运输、...
(论文)应急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和保证
应急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和保证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发生,为查明污染事故的污染现状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而进行的定点和动态监测,现已成为各级环境监测部门的一项日常的重要的工作。应急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是指从布点到采样、存储、运输、实验室分析等都采取了规定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包含了在整个环境监测过程中的保证环境监测数据正确可靠的全部活动和措施。本文作者根据自已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对污染事故的现场勘查和监测制定中的质量管理,现场采样(包括记录、运输、保存)和监测中的质量管理,实验室分析中的质量管理和数据处理及编制监测报告中的质量管理等进行了肤浅的探讨。 关键词  环境保护 应急监测 质量控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发生,为查明污染事故的污染现状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而进行的定点和动态监测,现已成为各级环境监测部门的一项日常的重要的工作。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监测质量保证管理系统包括前期质量管理和运行中的质量管理。前者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应急监测工作手册和应急监测数据库及应急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组织应急监测人员技术培训,做好应急监测方法和监测仪器设备的筛选,做好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及车辆等后勤保障和试剂、监测仪器的质量保证。后者的主要内容是:污染事故的现场勘查和监测方案制定中的质量管理,现场采样(包括记录、运输、保存)和监测中的质量管理,实验室分析中的质量管理和数据处理及编制监测报告中的质量管理等。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警急情况下,环境监测人员从接到应急监测的通知到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到布点、采样、存储、运输、实验室分析以及出具监测报告,往往时间很紧,若不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工作,则在其中的任一环节,均有可能出现监测数据偏差或导致监测数据的不及时、准确和可靠。笔者根据自已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对污染事故的现场勘查和监测方案制定中的质量管理,现场采样(包括记录、运输、保存)和监测中的质量管理,实验室分析中的质量管理和数据处理及编制监测报告中的质量管理等进行了肤浅的探讨。 1、环境应急监测现场勘察和监测方案制定的质量管理 环境监测人员接到应急监测的通知后,在时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立即对应急监测现场进行踏查,掌握相关信息,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定性及半定量分析,确定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将情况及时反馈领导小组,以便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断面、点位、监测频次等内容。 1.1  监测项目筛选的一般原则1: (1)对于已知污染物的突发性环境化学污染事故,可根据已知污染物来确定主要监测项目,同时应考虑该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产生的反应,衍生成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可能性。 (2)对固定源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要通过对引发事故固定源(单位)的有关人员(如管理、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等)的调查询问,以及对事故的位置、所用设备、原辅材料、生产产品等的调查,同时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确定和确认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3)对流动源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通过对有关人员(如货主、驾驶员、押运员等)的询问以及运送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外包装、准运证、押运证、上岗证、驾驶证、车号或船号等信息,调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来源、生产或使用单位,同时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鉴定和确认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4)对于未知污染物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通过污染事故现场的一些特征,如气味、挥发性、遇水的反应性、颜色及对周围环境、作物的影响等,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如发生人员中毒或动物中毒事故,可根据中毒反应的特殊症状,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6)通过事故现场周围可能产生污染的排放源的生产、环保、安全记录,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7)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现有的仪器设备监测,来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8)通过现场采样,包括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利用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等现场快速分析手段,来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9)通过采集样品,包括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送实验室分析后,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1.2  监测断面(点位)的确定1 监测断面和点位的布设必须使采集的样品能反映所监测环境的真实状况,必须充分考虑到所测污染物的时空分布,使所采集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采样断面(点)的设置一般以突发性环境化学污染事故发生地点及其附近为主,同时必须注重人群和生活环境,考虑对饮用水源地、居民住宅区空气、农田、土壤、蔬菜、稻谷等区域的影响,合理设置参照点,以掌握污染发生地点状况、反映事故发生区域环境的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为目的;对被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所污染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农田、土壤、蔬菜、稻谷均应设置对照断面(点)、控制断面(点),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还应设置削减断面,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点)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所需信息,同时需考虑采样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1.3  布点方法1 1.3.1  对于环境空气污染事故 应尽可能在事故发生地就近采样(往往污染物浓度最大,该值对于采用模型预测污染范围和变化趋势极为有用),并以事故地点为中心,根据事故发生地的地理特点、盛行风向及其他自然条件,在事故发生地下风向(污染物漂移云团经过的路径)影响区域、掩体或低洼地等位置,按一定间隔的圆形布点采样,并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高度采样,同时在事故点的上风向适当位置布设对照点。在距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居民住宅区或其他敏感区域应布点采样。采样过程中应注意风向的变化,及时调整采样点位置。 1.3.2  对于地表水环境污染事故 监测点位以事故发生地为主,根据水流方向、扩散速度(或流速)和现场具体情况(如地形地貌等)进行布点采样。 ① 对江、河的监测应在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的下游布设若干点位,同时在事故发生地的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断面(点)。如果上游还有支流,还应在支流与干流的交界面布设断面。如江、河水流的流速很小或基本静止,可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水层采样;在事故影响区域内饮用水和农灌区取水口必须设置采样断面(点)。重点控制饮用水源地,一般应在饮用水源地上游设置监视断面和预警断面。如松花江水污染监测:在哈市水源地取水口上游73公里、32公里设立2个监测断面,其意义:一是监测污染带到达2个断面的时间,用以计算水流速度;二是监视污染程度及变化规律,为设预警断面而提供参考。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6公里处设置预警监测断面,其意义:一是抓污染带前锋,为政府提供污染带到达取水口的时间,二是监测污染带变化规律及通过时间。 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必要时,对水体应同时布设沉积物采样断面(点)。当采样断面水宽≤10m时,在主流中心采样;当断面水宽>10m时,在左、中、右三点采样后混合。 ② 对湖(库)的监测应在事故发生地、以事故发生地为中心的水流方向的出水口处,按一定间隔的扇形或圆形布点,并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水层采样,多点样品可混合成一个样。同时根据水流流向,在其上游适当距离布设对照断面(点);必要时,在湖(库)出水口和饮用水取水口处设置采样断面(点)。 ③ 在沿海和海上布设监测点位时,应考虑海域位置的特点、地形、水文条件和盛行风向及其他自然条件。多点采样后可混合成一个样。 1.3.3   对于地下水环境污染事故 应以事故发生地为中心,根据本地区地下水流向采用网格法或辐射法在周围2km内布设监测井采样,同时视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在垂直于地下水流的上方向,设置对照监测井采样;在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取水处必须设置采样点。 1.3.4  对于土壤污染事故 ①应以事故地点为中心,在事故发生地及其周围一定距离内的区域按一定间隔圆形布点采样,并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深度采样,同时采集未受污染区域的样品作为对照样品。必要时,还应采集在事故地附近的作物样品。 ② 在相对开阔的污染区域采取垂直深l0cm的表层土。一般在10m×l0m范围内,采用梅花形布点方法或根据地形采用蛇形布点方法(采样点不少于5个)。 ③ 将多点采集的土壤样品除去石块、草根等杂物,现场混合后取1~2kg样品装在塑料袋内密封。 ④在污染或事故地点如果有地下水,则还要对地下水进行布点采样。 1.3.5  对于固定污染源和流动污染源 监测布点,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在产生污染物的不同工况(部位)下或不同容器内分别布设采样点。 监测断面、点位的布设除遵循以上的原则外,还应遵照相应的监测,同时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密布点。 1.4  采样频次的确定1 污染物进人周围环境后,随着稀释、扩散、降解和沉降等自然作用以及应急处理处置后,其浓度会逐渐降低。为了掌握事故发生后的污染程度、范围及变化趋势,常需要实时进行连续的跟踪监测,对于确认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的结束,宣布应急响应行动的终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急监测在事发、事中和事后等不同阶段均应进行,但各阶段的监测频次不尽相同。 原则上,采样频次主要根据现场污染状况确定:事故刚发生时,可适当加密采样频次,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具体参见表1-1,应急监测频次的确定原则。 表1-1  应急监测频次的确定原则 监测点位 应急监测频次 跟踪监测频次 环境 空气 污染 事故 空气事故发生地 初始加密(数次/天)监测,随着污染物浓度的下降逐渐降低频次 连续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空气质量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空气事故发生地周围居民区等敏感区域 初始加密(数次/天)监测,随着污染物浓度的下降逐渐降低频次 连续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空气质量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空气事故发生地下风向 3~4次/天或与事故发生地同频次(应急期间) 2~3次/天,连续2~3天 空气事故发生地上风向对照点 2~3次/天(应急期间) 地表 水环 境污 染事 故 江、河事故发生地及其下游 初始加密(数次/天)监测,随着污染物浓度的下降逐渐降低频次 连续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地表水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湖(库)事故发生地、受影响的出水口 2~4次/天 连续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地表水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江、河上游,湖(库)事故发生地对照点 1次/应急期间,以平行双样数据为准 近海海域监测点 2~4次/天,随着污染物浓度的下降逐渐降低频次 连续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海水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地下 水污 染事 故 地下水事故发生地中心周围2km内的水井 初始1~2次/天,第3天后,1次/周直至应急结束 连续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地下水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地下水流经区域沿线水井 初始1~2次/天,第3天后,1次/周直至应急结束 连续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地下水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地下水事故发生地对照点 1次/应急期间,以平行双样数据为准 土壤 污染 事故 事故发生地受污染区域 1~2次/天(应急期间),视处置进展情况逐步降低频次 1次,应急结束后 对照点 1次/应急期间,以平行双样数据为准         2、现场采样、记录、运输、保存的质量保证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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