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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政府采购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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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政府采购文件汇编东营市政府采购文件汇编 东营市政府采购文件汇编 目 录 1、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东发„2004?24号, 2、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意见?,东发„2005?8号, 3、东营市监察局、财政局、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紧急项目审批程序的意见?,东监发〔2006〕6号, 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的通知?,东政办字„2007?75号, 5、东营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
东营市政府采购文件汇编
东营市政府采购文件汇编 东营市政府采购文件汇编 目 录 1、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东发„2004?24号, 2、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项工程两个”制度的意见?,东发„2005?8号, 3、东营市监察局、财政局、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紧急项目审批程序的意见?,东监发〔2006〕6号, 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2009年度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东政办字„2007?75号, 5、东营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东财采„2007?1号, 6、东营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东监发„2007?2号, 7、东营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采购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东财采„2005?1号, 8、东营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的通知?,东财采„2005?2号, 9、东营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东财采„2005?4号, 1 10、东营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试行,>的通知?,东财采„2005?5号, 11、政府采购知识介绍 12、东营市政府采购服务廉政守则 中共东营市委 东营市人民政府 2 关于进一步搞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腐败工作的意见 东发„2004?24号 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实现关口前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有形市场建设,完善社会资源的市场化配臵 1、依托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设立东营市招投标中心,集中进行全市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市直各部门单位、东营区、市经济开发区以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各类专业工程(含水利、交通、公路、港口、市政、建筑、信息产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审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其专业、劳务分包;政府集中采购和其他公共权益与服务的交易业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疗设备)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各职能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监督。县区也要尽早设立招投标中心,集中进行招投标活动。 2、实行“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凡政府采购的各类工程,必须同时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和工程监督管理方案,工程监督管理方案报监察部门审定。其中,对50万元以上(含50 3 万元)的项目,由监察、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对其重点环节实施监督,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工程结束后,监督小组要写出监督情况报告。 3、实行招投标方案审查制度。对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和50万元(其中装饰工程3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10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以及2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方案,须经市监察局审定。加强招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等问题。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实行集中采购,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违规采购,不得以领导签字或转发文件的方式规避政府采购。应予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得擅自以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代公开招标。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严格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把竞争性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非经营性用地使用单位、用地面积、功能、容积率和价格等向社会公开。 6、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根据行业要求建立分门别类的专家库,统一纳入市招投标中心管理,根据招投标工作需要,分别按专业随机抽取使用。进一步充实专家数量,加强对 4 专家的管理,定期对新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搞好培训,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加强对专家评标行为的监督,规范专家评标行为,对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要拓展专家服务范围,使专家从单纯评标延伸到为项目的各个环节提供咨询服务。逐步建立各行业咨询专家评审工作的信息反馈制度和专家诚信档案资料库,不断提高专家队伍整体素质。 7、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自律,制定和完善有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加大对政府采购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督力度,对执业不规范、存有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选择为政府采购行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遵循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各类为政府采购行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少于10家。选择政府采购具体项目的代理机构,应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各类中介机构入股,不得与中介机构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8、加强对各类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成立由市监察、审计、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参加的联合监督小组,履行对招投标项目的监督职能,加大对工程的专业、劳务分包的监督,严肃查处非法转包等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各自履行业务监管职能。市招投标中心履行场所管理、服务的职能。加强对油地共建项目的监督。 9、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理力度。对涉及的各类 5 招投标活动的信访举报,一律按程序调查;对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人员,一律调整岗位;对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依法依纪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一律追究其法律和纪律责任。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用好权、管好钱、选好人的机制 10、继续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家、省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搞好对接。 11、切实做好已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工作。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可能造成市场管理漏洞的,进一步落实好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脱节;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做好向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的移交工作,指导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制定操作规程;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明确,加强监督。研究制定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和收费管理等办法,把行政审批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12、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理顺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切实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纳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 6 13、按照收支脱钩、收缴分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纳入财政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各县区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预算编制范围。开展对市级预算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专项检查。强化财政支付中心的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彻底清理“小金库”。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的,一律严肃查处。 14、采取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对有关部门政策外补贴来源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逐步规范政策外补贴。 1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6、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推进县及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提高审计监督的实效性。抓好拟转岗、提拔的干部、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及有重要案件线索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转化运用,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选拔、任用、 7 考核结合起来,审计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加大对审计查出的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17、坚持单位和个人向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责任制,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规范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书面征求意见制度,完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干部谈话和经常性考察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停止职务制度,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实行干部选任工作回避制度。严把“入口”,畅通“出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 18、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要健全备案制和政府核准制,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拓宽企业投资领域和融资渠道。对于企业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备案制和核准制。 19、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明确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政府重大投资论证制度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投资集体决策制。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全面推行源头治理工作 8 20、党政机关的源头治理工作要围绕“行政审批权、人事任免权、资金使用权、经费分配权、社会管理权”组织实施,全面实行源头治理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单位都要严格落实有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规定和措施,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能,深入分析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找准源头问题,认真抓好落实。继续推行重点岗位源头治理工作,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岗位要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跟踪监督、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制定规范的重点岗位工作程序,形成集体决策机制。 21、事业单位要深化以行风建设为主的源头治理工作。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职责,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职责范围。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在医疗收费、学生用品集中购臵等过程中,引入事前听证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的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步伐。 22、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要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立、相互制约的权力格局。国有企业要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辞职、免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个人收入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实现效益与报酬的统一。在发挥职代会和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同时,不断探索 9 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和办法。 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源头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腐败抓源头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明确分工和责任,搞好协调配合。认真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开展反腐败抓源头治理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抓源头治理工作的水平。 24、实施有效的政策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源头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进展情况,适时研究有关规定,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检查考核标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理论研究,注意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25、强化监督检查。要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了解和掌握抓源头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对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并督促其改正;对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违纪违规的,依法予以查处。 26、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注重制度创新与增加科技含量相结合,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工程招投标、土地交易等领域,积极运用网络化、信 10 息化等技术,为源头治理工作提供科技支持。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 中共东营市委 东营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 东发„2005?8号 为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督管理职责,达到“工程保质、干部保廉”的目的,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在制定工程建设方案的同时,要制定工程监督管理方案。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明显增加,规范的有形市场初步形成,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但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还不规范,在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等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问题,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等现象,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党和政府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是为了从工程建设的决策、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产生,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干部廉洁。 12 二、“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方案 工程建设方案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为工程实施所履行的各种程序和制定的各类方案的总称。 (二)工程监督管理方案 工程监督管理方案,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规范建设工程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围绕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保质、干部保廉”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采取的必要监督管理措施。凡是财政性资金支付或由我市的部门、单位作为招标人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制定工程监督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执行集体决策的措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定(包括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内容)、招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与拨付、审计等重大问题必须进行集体决策。 2、执行建设项目责任制的措施。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3、执行公开选择中介机构制度的措施。采用竞争方式公开选择中介机构代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措施。 4、执行招标文件规范编制制度的措施。设定投标人资质、业绩、报名期限、保证金数额、信息发布范围以及资格预审等内容,严格执行有关法定规范的措施。 13 5、执行公开招标制度的措施。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的措施;执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邀请招标条件的措施;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方式的措施。 6、执行项目建设控制制度的措施。执行在招标文件确定范围内组织施工的措施;执行控制项目“甩项”、工程项目分包、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规定的措施。 7、执行工程审计制度的措施。执行项目决算、竣工审计制度的措施。 8、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措施。对外公开:主要包括工程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工程竣工后的工程内容(包括建筑面积、结构、内外装饰及内部设施等)和投资总额同工程预算的对比;对内公开:主要是党组(党委)集体决策的可以公开的所有工程建设事项。 9、执行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制度的措施。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不准领导干部插手、干扰、影响工程等有关规定要求的措施。同时要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其他各类规定。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个性特点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 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督管理方案,由建设单位党组(党委)审定;50万元以上的工程监督管理方案,应在招标前报市监察局审定。方案审定后,要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 14 要变更的,须报经市监察局同意。建设项目确实存在工期长等特殊情况的,可结合工程进程分阶段报送。 三、明确监督责任,搞好检查落实 (一)部门各负其责,履行监督责任 1、监察部门的职责。依法对有关部门、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定建设单位的工程监督管理方案;受理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举报。 2、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责。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律手续完备情况进行立项前的审查。对立项审批后的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要求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政部门的职责。对政府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审查建设单位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审计部门的职责。负责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5、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经贸、建设、交通、水利、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环保、安监等部门在工程建设中,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 15 (二)突出重点,搞好监督检查 1、成立监督小组,履行监督职责。按农业、工业、商业、 城建、开发区等系统分类,由监察部门牵头,组成由有关部门纪检组长参加的相应的工程监督小组,分别对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执行工程监督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成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突出重点,强化重点环节监督。监督小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中介机构代理行为、招标文件制定、专家评标行为、拟中标人考察、建设签订、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工程分包、违法转包,变更和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的监督。 3、广开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制定和完善对举报人的奖励办法。经过调查证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实行“建设工程廉政监督卡”制度。由工程监督小组向工程投标人、施工队伍、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与工程有关联的社会群众发放,委托其对工程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作出写实性评价,记入建设工程廉政监督档案。 四、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反“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不执行建设单位所制定的“一项工程两个方案” 16 的,按违反纪律处理。 对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存在介绍队伍、干扰正常招投标、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插手工程建设的人员,不论是否谋取利益,一经查实,一律按•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处理。 对涉及建设工程的信访举报,一律调查;对违反工程监督方案规定的人员,一律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行业管理规范的,一律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对违法违纪的,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作出处理。 对没有履行好责任,致使出现人员不廉洁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工程监督小组负责人,一律予以责任追究,分别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中监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东 营 市 监 察 局 17 东 营 市 财 政 局 东 营 市 建 委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 紧急项目审批程序的意见 东监发„2006?6号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特殊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以及紧急采购的范围和标准~明确各监管环节职责权限~特重申如下意见: 一、原则要求 东营市境内所有工程、货物、服务类的政府采购行为~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得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应当进行竞争性谈判的项目~不得采用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方式。对特殊项目~要依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重点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改变采购方式。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有关规定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建设部规定。建设部令第89号规定~200 18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省政府规定~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意见?规定~5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其中装饰工程3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2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在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基础上~大幅度地扩大了公开招标的范围。我市工程类、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公开招标范围和标准界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政府采购工程公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不允许提前开标,为了防止招标过程财政资金流失风险~也不允许采用费率招标的办法。 三、进一步规范竞争性谈判方式程序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200万元以下的工程、5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采购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我市执行的标准是~50万元以下的工程(其中装饰工程3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采购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试行)?规定~规范操作程序~保证采购质量和效果。 19 对于个别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的特殊项目~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属于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经过市财政局、建委、监察局共同签署意见方可执行,属于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经过市财政局、监察局共同签署意见方可执行,详见•紧急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程序?,。 四、从严控制紧急政府采购项目 除抢险救灾工程或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大事项外~部门、单位不准以工程复杂、工期紧、季节性影响、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尚未完成等为由申报紧急采购程序。确需紧急政府采购的~必须按照紧急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程序运行。首先~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市级领导签署意见,市政府采购办和招标办按照采购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对不适合采用紧急采购程序的一律驳回~要求其按照正常程序组织采购,对市政府采购办、招标办初步审核认为确需紧急采购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建委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纪委监察局核准~方可启用紧急采购程序。对于经批准采用紧急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将安排专人对项目运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依法采购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 20 增强工作计划性~积极做好采购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凡属集中招标采购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部门、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他项目不得少于十五日~以确保工作效率和采购效果。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紧急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程序?(工作底稿) 二??六年十月八日 21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08-2009年度东营市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东政办字[2007]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8-2009年度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2008-2009年~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采购纳入目录范围的货物和工程、服务类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采购。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择确定政府采购代理、编制工程量、投资概算审查中介机构。本目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本目录公布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另行公布。 附件:2008-2009年度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22 附件: 2008-2009年度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A类 一、货物类 A1 ,一,家具,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101 1、办公家具 A102 2、校舍、宿舍家具 A2 ,二,计算机、外设、网络设备及软件 A201 1、大、中型计算机 A202 2、台式微型计算机 A203 3、便携式计算机 A204 4、服务器 A205 5、工作站 A206 6、激光打印机 A207 7、喷墨打印机 A208 8、针式打印机 A209 9、扫描仪 A210 10、光盘刻录机 A211 11、投影机 A212 12、视频展示台 A213 13、数码相机 A214 14、数码摄像机 23 A215 15、磁盘阵列 A216 16、磁带机 A217 17、中控设备 A218 18、不间断电源(UPS) ,单价2000元或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219 19、路由器 A220 20、交换机 A221 21、硬件防火墙 A222 22、计算机软件,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22201 ,1,系统软件 A22202 ,2,工具软件 A22203 ,3,应用软件,用于财务、管理、教学等, A3 ,三,办公自动化设备 A301 1、传真机 A302 2、复印机 A303 3、速印机 A304 4、一体机 A305 5、碎纸机 A306 6、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单价2000元或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4 ,四,视听及采编设备,单价2000元或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401 1、电视机 A402 2、录,放,像机 24 A403 3、录音机 A404 4、功放机 A405 5、激光视盘机 A406 6、组合音响 A407 7、音箱 A408 8、线性编辑机 A409 9、非线性编辑机 A410 10、摄像机及附属设备 A411 11、采访机 A412 12、其他视听及采编设备 A5 ,五,摄影器材,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6 ,六,乐器,单价5000元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上, A7 ,七,空气调节设备,单价2000元或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701 1、中央空调设备 A70101 ,1,中央空调主机 A70102 ,2,热交换器 A70103 ,3,末端设备 A70104 ,4,冷却塔 A70105 ,5,水处理设备 A70106 ,6,自控元件 A702 2、多联空调机 25 A703 3、分体式空调机 A704 4、窗式空调机 A705 5、恒温恒湿机 A706 6、其他空调设备 A8 ,八,锅炉 A801 1、锅炉本体 A80101 ,1,燃煤锅炉 A80102 ,2,燃气锅炉 A80103 ,3,燃油锅炉 A80104 ,4,电热锅炉 A802 2、锅炉辅助设备 A9 ,九,电梯 A10 ,十,机动车辆 A1001 1、轿车 A1002 2、越野汽车,吉普车, A1003 3、载货汽车 A1004 4、载客汽车 A100401 ,1,旅行面包车 A100402 ,2,大客车 A100403 ,3,微型客车 A1005 5、客货两用车 26 A1006 6、专用汽车 A100601 ,1,救护车 A100602 ,2,警车 A100603 ,3,囚车 A100604 ,4,消防车 A100605 ,5,道路清障车 A100606 ,6,道路设施维修车 A100607 ,7,通讯广播车 A100608 ,8,勘察勘探车 A100609 ,9,清扫车 A100610 ,10,洒水车 A100611 ,11,机场专用车 A100612 ,12,叉车 A100613 ,13,工程汽车 A100614 ,14,工具汽车 A100615 ,15,垃圾车 A100616 ,16,粪便车 A1007 7、摩托车 A1008 8、船只 A11 ,十一,机动车辆检测设备 A1101 1、机动车辆检测线 27 A1102 2、机动车辆检测车 A1103 3、车辆检测诊断设备 A1104 4、车辆维修设备 A12 ,十二,无线电监测设备 A13 ,十三,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4 ,十四,教学设备,单价2000元或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15 ,十五,实验室仪器设备,单价2000元或批量价值1万元以上, A16 ,十六,医疗仪器设备,单价5万元或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上, A1601 1、诊断设备 A1602 2、治疗设备 A1603 3、检验及实验室设备 A17 ,十七,其他各类设备,单价1万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以上, A18 ,十八,大、中型农用机械 A19 ,十九,建筑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公用房屋及附属设施) A1901 1、办公用房 A1902 2、其他建筑物 A20 ,二十,专用物资,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上, A2001 1、救灾物资 A2002 2、防汛物资 A2003 3、抗旱物资 A2004 4、农用物资,化肥、农药、塑料薄膜, 28 A2005 5、储备物资,包括粮、棉、糖, A21 ,二十一,图书,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 B类 二、工程类 B1 ,一,建筑工程,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 B101 1、土建工程 B102 2、装饰工程 B103 3、安装工程 B10301 ,1,给排水工程 B10302 ,2,采暖工程 B10303 ,3,空调工程 B10304 ,4,强电工程 B10305 ,5,弱电工程 B10306 ,6,电梯工程 B104 4、智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工程 B105 5、消防工程 B10501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安装工程 B10502 ,2,水系统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 B10503 ,3,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B106 6、修缮工程 B107 7、其他建筑工程 B2 ,二,环保、绿化工程,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 29 B201 1、污水处理工程 B202 2、市政垃圾处理工程 B203 3、园林绿化工程 B204 4、防沙工程 B205 5、其他环保、绿化工程 B3 ,三,市政建设工程,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 B301 1、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整修工程 B302 2、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B303 3、自来水输水工程 B304 4、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 B305 5、其他市政建设工程 B4 ,四,交通运输工程,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 B401 1、铁路工程,包括地铁工程, B402 2、公路、桥梁、涵洞工程 B403 3、其他交通运输工程 B5 ,五,水利、防洪工程,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 B501 1、河道疏浚工程 B502 2、大坝、水库、闸门、泻洪工程 B503 3、农田水利工程 B504 4、江河、湖泊治理工程 B505 5、其他水利、防洪工程 30 B6 ,六,计算机局域网、广域网建设工程 B7 ,七,各类监控系统工程 C类 三、服务类 C1 ,一,信息系统开发 C2 ,二,工程监理 C3 ,三,印刷,批量价值2000元以上, C4 ,四,政府集中采购代理 C5 ,五,政府采购编制工程量 C6 ,六,投资概算审查 C7 ,七,租赁 C701 1、办公用房 C702 2、宿舍用房 C703 3、仓库 31 东 营 市 财 政 局 东 营 市 监 察 局 东 营 市 审 计 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东财采„2007?1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制度~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 一、明确采购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为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程序~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2005年~我们制定了有关制度办法~明确了采购人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同时~各部门单位成立了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对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起了重要作用。但有的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人员业务不熟悉~责任心不强~不能有效监督管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有的人员变动频繁~出现工作断层~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操作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的问题。对此~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要求尽快充实调整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组成人员~ 32 并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熟悉运作程序~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真正发挥应有的重要职能作用~不断提高采购人依法规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水平和能力。 二、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一个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采购人应当系统做好前期准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三个阶段的工作。实际工作中~有些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不充分~往往到了政府采购阶段采购人要求通过缩短法定时间来提高采购效率~这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且限制潜在投标人~会因投标人数量少影响采购质量和效果~甚至因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需重新组织~影响采购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正确理解效率问题~不能以自行采购效率与法定时限的政府采购效率相提并论、比较高低,要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努力通过提高前期工作效率缩短时间,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法定时限要求~招标信息公告时间依法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开标时间依法不得少于20日~在不缩短法定时间前提下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缩短法定时间~确保采购质量和效果。 三、依法规范把握关键环节,实现政府采购节约效果 体现低价中标原则、突出节约资金是政府采购重要目的之一~采购价格是依法按程序确定的最终结果。在政府采购过程中~ 33 采购人必须依法规范运作~准确把握关键环节~才能实现预期节约资金效果。对此~采购人要做好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一是采购人价值取向应与法律规定相一致~讲求满足功能需要~体现低价中标原则~突出节约资金~不能片面追求品牌、名牌。二是科学合理地确定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不能带有倾向~限制潜在投标人~影响有效竞争。三是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的所有采购项目都应按规定发布信息公告~并在不缩短法定时间前提下~具体确定能够保证采购效果的公告时间。四是投标人报名条件中~不得提出过高的注册资金和资质等级要求~一般不能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五是充分调查研究~掌握市场行情~准确确定标底范围~切实防止风险和失误。六是选择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不得发表影响公平公正的倾向性言论。 四、抽签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全面落实源头治理措施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东发[2004]24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为贯彻落实文件规定~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市财政局委托专业软件公司开发了抽签程序~经市信息产业局组织严格评估验收~完全符合设计要求~能够确保规范运作。今后~对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由采购人随机抽签选择政府采购代理,中介,机构办法~一个采购项目只能 34 随机点击抽取一次。鉴于询价项目都属于亏损代理业务~实行集中抽签排序、按月轮流代理办法。 对于工程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人应选择两家以上政府采购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分别编制工程量~计算工程预算价~相互核对~纠正偏差~切实防范资金流失风险。 按照财政部令第31号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的只能代理采购预算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取得乙级资格的只能代理采购预算,概算,50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编制工程量等业务。 五、监督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构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监察部门都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对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规范采购人行为~严格考核政府采购代理,中介,机构,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对采购人违规自行采购、虚开发票等规避政府采购行为进行审计~跟踪调查~延伸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监察机关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 35 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重点对采购人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蓄意造成紧急采购情形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加强指导~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力度~及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36 东营市监察局 东营市审计局 东营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东监发„2007?2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政府采购执法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直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通称采购人,。 二、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期间~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采购•2006年东营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情况。涉及以前年度的~检查追溯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以前年度的问题适用相应年度的•东营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有关规 37 定。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2006年东营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范围、限额标准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自行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因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拖欠供应商资金的问题。 ,二,是否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存在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 ,四,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接受和保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送达的政府采购文件档案,是否存在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的情况。 四、检查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采购人自查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 五、检查步骤 本次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各采购人要对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对本部门单位2006年度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将自查情况形成简明扼要书面总结材料~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表?,见附件,一起~经单位主要 38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4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8329135,。各部门的下属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将材料统一汇总后上报。 ,二,集中检查、抽查和专项审计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在这个阶段~将抽调人员到市直部门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和抽查。根据各采购人上报的情况和检查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审计局会同市政府采购办对有关单位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市审计局形成审计报告。 ,三,检查结果处理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适时召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参加的政府采购联席会议~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及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决定。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如情节较轻~单位对存在问题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已在自查环节如实反映情况~并采取积极措施纠正的~可从轻处理,经过集中检查、抽查和专项审计发现单位未如实反映问题的~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批评~财政部门停止拨付有关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把政府采购作为当前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机关效能和促进廉政建 39 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实事求是~狠抓落实~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专项审计工作。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采购人要深入细致做好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切实把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摸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不能对因违规自行采购拖欠供应商资金等遗留问题隐瞒不报~否则~本次检查和专项审计活动结束以后~采购人又提出本单位存在类似遗留问题~将视为故意弄虚作假~逃避检查。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的~经审计部门重点审计后从严处理~同时市监察部门将视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边查边纠~以查促改~依法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贯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把政策界限不清与违法违规区别开来~把认真主动查改与敷衍应付区别开来~边查、边纠、边改~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表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40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自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未经审批自行购买,物品、设备,项目名称 购买时间 金额,元, 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特别承诺说明:我单位已经按照通知精神全面自查并上报~今后不再有违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自行采购、拖欠供应商资金等问题。 41 东 营 市 财 政 局 东 营 市 监 察 局 东 营 市 审 计 局 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采购部门单位 工作职责》的通知 东财采„2005?1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管理程序~衔接和协调采购人(采购项目部门单位,及财政部门内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全面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东营市政府采购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工作职责自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东营市财政局东财采„2003?2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采购工作运行规程和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东营市政府采购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42 东营市政府采购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衔接和协调采购人及财政部门内部关系~明确具体运行规程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程序~形成相互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采购人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其工作职责包括: ,一,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及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 ,三,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各个环节~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和权利~确保程序严谨、规范运作。 1、按照有关程序~选择确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 2、指导编制和审定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 3、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4、参加采购文件或设计文件答疑并进行统一答复。 5、对投标人,供应商,进行资格业绩验审。 6、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等。 7、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8、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确定中标人,成 43 交供应商,~并按照程序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9、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10、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 11、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完整地管理、保存政府采购原始档案资料。 12、负责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处理供应商投诉工作。 13、依法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并就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整改。 ,四,认真履行合同和组织项目验收。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的其他职责。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具体职能由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行使。为了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本着职责明确、相互监督、运转高效的原则~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内部划分为综合管理组、业务审核组、监督检查组。 ,一,综合管理组职责。主要负责协调与各采购人及财政内部科 44 室之间业务关系,汇总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受理审核采购人报送的政府采购申请~进行登记编号,按照程序审核批准政府采购方式,按照程序组织并监督采购人选择确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并监督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实行定点采购的项目~作为集中采购人组织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情况统计及报表,负责管理文件及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评审专家库及供应商资料库的建立与管理,负责按照有关办法和程序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审核政府采购合同。 ,二,业务审核组职责。主要负责监督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以及制定的评标办法等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参加并监督采购人采用比较招标文件综合水平选择方式确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过程,参加并监督采购人比较选择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过程,负责按照有关办法和程序对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进行专业考核管理,组织指导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参加并监督招标答疑等活动,对需要在开标现场确定标底的重要项目~配合有关监督部门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确定标底参考值过程进行监督。 ,三,监督检查组职责。主要职责分为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和政府采购实施过程重点环节监督三个方面。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督主要包括:监督采购人按照程序选择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的过程,监督采购 45 人或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抽取评委或谈判小组专家的过程,负责协调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现场监督工作,对采购活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并签署现场监督意见,对重点问题应形成书面材料~按照程序进行核实处理。政府采购实施过程重点环节监督主要包括:对采购人重点采购项目的验收环节进行监督,对紧急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对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加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技术能力、信誉状况、有无违规行为等事项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 监察部门重点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监察~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特邀监察员监督制度。 审计部门应当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等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与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对部门、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6 东 营 市 财 政 局 东 营 市 监 察 局 东 营 市 审 计 局 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 工作制度》的通知 东财采„2005?2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尽快提高采购人(采购项目部门单位)依法组织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的水平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全面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工作制度自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附件:•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47 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尽快提高采购人依法组织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的水平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全面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成立“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财政财务管理要求~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应设在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三条 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人员一般为三名~其中设组长一名~组长由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业务量大小确定~一般为二至三名~其中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如果部门单位财务人员较少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应充实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力量。各部门单位应填写•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人员备案表?及•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备案表?~并经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后报送东营市财政局,具体职能由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行使,进行备案登记。 第四条 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及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时~由部门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将变更人选报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 48 第二章部门政府采购人员条件 第五条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徇私情。 第六条 热爱政府采购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第七条 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掌握东营市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等基本知识。 第八条 具有胜任从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第三章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九条 参加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培训、调研和业务交流活动~掌握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了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安排和部署~听取工作情况通报。 第十条 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拟订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或组织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阶段~要按照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范围和细化部门预算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市场行情~掌握科技和新材料、新工艺发展动态~实事求是地确定采购项目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资金预算~积极与财政部门业务科室搞好协调与衔接~防止采购预算脱离实际和采购随意性~降低采购风险。 49 审查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执行采购项目资金预算或计划。在采购活动中~只有在政府采购文件中事先约定必须执行资金预算或计划~并且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资金预算或计划时~才能取消本次采购结果。否则~不能再提出因报价超出预算另行组织采购的要求。 如果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成交结果达到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时~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约定终止采购活动~经追加采购预算或计划并提供书面证明后~再转为公开招标方式继续运作。 第十二条 及时报送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品种、数量、单价、金额、采购时间等,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第十三条 报送政府采购申请。应详细明确具体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手续完备~签字盖章齐全。 在采购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前~应当提前向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报送政府采购申请表~属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的项目~应附有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凡是50万元以上的各类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同时提供经市监察部门审定的工程监督方案批复单,属于财政部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财政资金追加项目~采购人应先将政府采购申请表报经财政相关业务科室审核签字。 第十四条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选择确定中介机构。监督或组织本单位依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主要事项~约 50 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按照东营市政府采购规范运作程序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实事求是地确定采购项目的资金预算、规模档次和评标思路等 第十六条 编制和审定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依照有关规定~围绕充分体现“定量”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过程中~科学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明确是否必须执行资金预算或计划。在谈判文件中应确定是采取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要求报价最低原则、还是采取综合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政府采购文件审定印发之前~应及时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便于有效监督。 第十七条 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开招标项目应在规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时间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上。竞争性谈判项目也要在有关媒体上发布信息。 第十八条 对投标人,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明确对报名的投标人是否进行依法筛选~如果进行筛选~应同时确定并公开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筛选办法及程序。对报名的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审核其提供的资质、证书、证件等全部资料。 第十九条 参加政府采购答疑会议。在答疑会议上~重点参与审核公开标底上限值及下限幅度值是否合理,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51 合理低价中标”方法的~重点审核主要材料的价格档次范围是否合理,涉及工程量清单中可调差价材料的~审核暂定价格是否合理。 在招标文件中~工程类采购项目应当同时公开标底上限值及下限幅度值,其他类别的采购项目~如果标底下限值在开标前不宜公开的~也应当公开标底上限值。 第二十条 对投标人,供应商,进行资格业绩验审。重点审核证书、证件、合同等资料是否真实~工程,项目,名称、公章等是否相符。 第二十一条 参加政府采购评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活动。根据采购项目专业技术特点~协调安排综合素质较高的有关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等~并向其明确纪律要求。在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讨论招标,谈判,文件和评标办法时~按照程序可以介绍有关本招标,谈判,项目的基本情况~但是~不得带有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倾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第二十二条 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进行实地考察后~及时写出考察报告~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并按照程序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甲方,、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乙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见证方)三方签订。见证方的责任是见证所签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并按照 52 程序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 负责组织并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验收及资金结算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手续及时与供应商办理资金结算~不得违背合同、无故拖欠资金。 第二十五条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政府采购补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 按照规定要求管理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并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求~对于政府采购工作底稿及其他政府采购书面资料~应严格审核把关并签字盖章齐全。 第二十八条 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管理保存政府采购档案原始资料。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移交政府采购档案资料时~要认真核实验收~其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二十九条 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组织答复供应商质疑~形成书面答复材料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同时~在答复之日起三日内将答复材料 53 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积极配合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共同做好供应商投诉的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及时汇审并向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并对有关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报告。 第三十一条 负责与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协助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做好政府采购的有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 依法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政府采购原始档案资料~并就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十三条 履行•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部门政府采购人员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第三十五条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和规定~做到行为规范~办事公正。 第三十六条 严守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纪律~不得从事有损于政府采购形象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其他应遵循的工作纪律。 54 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按照•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要求~为了切实履行好采购人的权力和职责~组织好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经研究~我单位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由人组成~其中:同志为组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由人组成~其中: 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附件1: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人员备案表 附件2: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备案表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二??五年 月 日 55 附件1: 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人员备案表 姓名 职务 单位职务 亲笔签名 电话 手机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附件2: 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备案表 姓名 职务 单位职务 亲笔签名 电话 手机 56 东 营 市 财 政 局 东 营 市 监 察 局 东 营 市 审 计 局 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代理 操作规程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东财采„2005?4号 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办法~我们制定了•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暂行规定自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东营市财政局东财采„2003?4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试行)? 57 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操作规程 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是指依法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采购项目部门单位)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组织采购的行为。 第三条 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是指组织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的业务代理。 集中采购业务应当由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的东营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 第四条 受理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等采购需求内容和有关程序~向东营市财政局,具体职能由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行使,报送政府采购申请表~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人按照程序选择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并进行采购。 建设工程类项目必须由采购人按照程序选择委托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计算工程预算价。 第五条 确定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 58 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方式~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应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按程序以书面形式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六条 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为了保证采购质量和效果~对于一些重要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之前~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邀请业务水平较高的专家~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实事求是地确定采购项目的资金预算、规模档次、控制环节和评标思路等。 第七条 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主动地与采购人进行联系~详细了解采购需求~认真听取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和审核意见~根据当前东营市政府采购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等~并经采购人按程序审核确认签字。 政府采购文件审定印发之前~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及时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便于有效监督。 政府采购文件应按照规范要求和格式编制~要做到充分、细致、科学、周密、严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利用多种形式充分了解采购项目本身技术特点及市场情况~在认真分析研究、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把握采购过程的关键环节和控制点~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本着高标准的质量、先进的技术工艺与合理化的使用效果 59 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科学的采购方案~形成比较规范、系统的政府采购文件。 第八条 科学制定评标办法。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特点及难点~结合实际~把握关键环节~科学确定评标内容~制定科学的评标办法~确保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能选择确定优秀中标人。在制定评标办法时~要充分体现“定量”原则~缩小“定性”打分的空间~合理分配评标分值~把评委的感情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评标办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在制定谈判文件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尽量采用“定量”打分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防止和减少不规范行为及感情因素。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应根据符合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标准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九条 发布采购公告或询价通知书。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文件确认并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规定和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项目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时间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上。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 60 为了保证充分竞争,弥补因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不能及时知悉公告信息致使报名数量较少难以形成竞争的局面~在有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的同时,应在报名截止日的倒数第二天在市监察部门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告知其公告信息。告知时仅告知公告的内容~不得带有具有邀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任何意思表示。 在确定供应商资格时~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必须摈弃地方保护思想~为选择优秀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提供更大空间。 第十条 发售政府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即可发售政府采购文件~其工本费应充分考虑政府采购的公益性。按照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在50页以内的不能超过150元,50页—100页不能超过300元,其他政府采购文件一般不收取工本费。 第十一条 组织政府采购答疑会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特殊项目的谈判文件~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及对投标人,供应商,所提问题需要进行统一答复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时间组织由采购人、设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政府采购答疑~对答疑问题要统一形成书面答复材料~由参加答疑的各方代表签字后印发,组织答疑过程务必程序严谨~手续完备,~作为政府采购文件的补充~与政府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在答疑时,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核 61 对确定统一工程量~涉及工程量清单中可调差价材料的~审核暂定价格~在此基础上计算确定工程预算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方法的~审核确定主要材料的价格档次范围。 根据确定的工程预算价确定投标报价上限值和下限幅度值。工程类采购项目应当同时公开标底上限值及下限幅度值,其他类别的采购项目~如果标底下限值在开标前不宜公开的~也应当公开标底上限值。 建设工程类竞争性谈判项目在答疑时~也应按照上述程序统一工程量~确定工程预算价。 第十二条 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由五人,采购数额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七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谈判小组应由三人,采购数额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询价小组应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 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一般应在开标当天从相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立即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专设的评标室集中~避免评委,专家,与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有接触的机会~从而有效防止“人情采购”。特殊项目需直接确定评委,专家,的~应将通知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并制定相应保密措施。 62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应设负责人。其负责人可以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推举产生~也可以由采购人确定。 采购人的代表可以介绍有关本政府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但不得带有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倾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第十三条 组织招标采购会议程序。开标会议由东营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组成员主持。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应认真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现场监督机构审查确认~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开标会议~没有原件或证件不全的以废标处理。 ,二,签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在签收投标文件时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验证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介绍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过程。 ,四,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组成人员。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应由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有关人员以及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唱标之前~应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投标人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无误后方能开启。 63 ,六,唱标。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由投标人依次对其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有条件的可以同时运用多媒体演示。 ,七,确定并宣布投标报价有效范围。需要在开标现场抽签确定标底下限值的~应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和采购人代表等抽取。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办法进行计算并审核无误后由主持人现场宣布。 ,八,严密组织评标活动。在评标阶段~由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组人员组织并监督评标会议程序~维持评标现场秩序~搞好评标过程服务~及时向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提醒或说明评标过程的阶段内容~并负责提供和整理评标过程所需一切文件、表格、资料等~复核投标人原始资料~复核评标计算结果。但是~不得发表具体评标意见。具体评标事宜在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下~按照规定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及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九,认真做好评标过程原始记录。为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要安排专门记录人员~做好评标过程的原始记录~以全面、真实地反映评标的全过程。其中~对以下内容必须做好记录~不得遗漏:评标说明,评委质疑与形成的意见,变动事项,报价与技术规范偏离,服务承诺,废标,淘汰,意见形成过程,评委表决意见,监督人员监督意见,其他可能产生歧义的内容。 ,十,严格推荐中标候选人程序。评标时一要坚持和遵循招标文 64 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委在评标过程中~一要坚持一个尺度~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要做好保密工作。一方面要对投标文件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另一方面要对评标的过程和内容保密,三要按照打分办法~并依据打分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每个项目总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一般为两名~最多三名,~中标候选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十一,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符合程序和公平、公正原则~即对中标候选人结果予以确认。然后~由开标会议主持人召集所有投标人等与会人员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名单。会议结束后~在有关信息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超过5日。 在公示期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的~采购人应组织有关技术专家首先对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和结论。经考察~如果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相符~即最后确定为中标人,经考察~如果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书面报告~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监督人员、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重新考察~经考察~如果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相符~即最后确定为中标人,经考察~如果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情况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基础上~采购人才能对第 65 二名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果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相符~即最后确定为中标人,经考察~如果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情况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基础上~采购人才能对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果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相符~即最后确定为中标人。 ,十二,签发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根据公示,考察,情况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同时经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见证盖章后及时下发。在下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三,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负责起草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1、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内容及有关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三方签订~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中标人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在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将正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66 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合同的补充、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签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在正式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合同之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将正式签订的政府采购补充合同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组织竞争性谈判及会议程序。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活动及会议程序应按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试行)?,东财采„2005?5号,规定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询价采购方式依照规定程序严格规范运作~确保采购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管理保证金。在采购活动正式开始前~所有合格投标人,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约定提交保证金~未带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采购活动。采购活动结束后~未中标,成交,投标人,供应商,的保证金当即退还,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按程序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退还。 67 第十七条 归集政府采购资料~建立政府采购档案。每一采购项目完成以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政府采购文件、采购运行程序底稿、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谈判,记录、专家评审意见表和政府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进行归集、整理。政府采购档案一式三份~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各存一份复印件~原始档案资料由采购人保存。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原始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十八条 答复供应商质疑。投标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质疑的~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供应商,。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要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提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水平。 第二十一条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及人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因政府采购文件出现遗漏等原因造成采购活动失败或受到供应商投诉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业务,其代理程序和 68 操作办法,可以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由东营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69 东 营 市 财 政 局 东 营 市 监 察 局 东 营 市 审 计 局 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 谈判规程(试行)》的通知 东财采„2005?5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规范有序进行~确保采购效果。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程自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东营市财政局东财采字„2001?3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试行)? 70 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竞争性谈判方式~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竞争性谈判是指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当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运作。 第四条 对拟进行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在充分听取采购人和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面向全国广泛收集各类信息~全面掌握所采购产品市场价格和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建设工程类项目必须由采购人按照程序选择委托政府采购工程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计算工程预算价。 第五条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负责拟订采购方案、制定谈判文件、起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文本、组织谈判活动等~对采购项目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谈判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说明、资信证明、谈判时间安排、项目技术方案及措施、谈判报价要求,、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办法、附则等。 第七条 在谈判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资金预算或计划。只 71 有在谈判文件中事先约定必须执行资金预算或计划~并且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资金预算或计划时~才能取消本次谈判结果。否则~采购人不能再提出因报价超出预算或计划另行组织采购的要求。 第八条 如果按照谈判程序确定的成交金额达到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时~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约定终止采购活动~经追加采购预算或计划并提供书面证明后~再转为公开招标方式继续运作。 第九条 谈判文件中应明确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按照满足采购人质量技术标准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评定成交供应商;二是综合择优评定成交供应商。 综合择优评定成交供应商~一般应采用“定量”打分的办法~以保证客观公正效果。 第十条 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并组织供应商报名。竞争性谈判项目在有关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告的同时,为了保证充分竞争,弥补因不能及时知悉公告信息致使报名供应商数量较少难以形成竞争局面~应在报名截止日的倒数第二天在市监察部门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建立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告知其公告信息。告知时仅告知公告的内容~不得带有具有邀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任何意思表示。 第十一条 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谈判开始之日止~一般不少于五日。 第十二条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采购规模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重要项目应为 72 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谈判小组应设负责人~一般由谈判小组成员推举产生~也可以由采购人确定。谈判小组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采购人的代表在谈判小组讨论谈判文件时可以介绍有关本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但不得带有涉及供应商的倾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第十三条 谈判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十四条 组织竞争性谈判会议程序及谈判活动。由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组人员组织谈判会议程序~负责维持谈判现场秩序~搞好谈判过程服务~向谈判小组负责人提醒或说明谈判过程的阶段内容~提供和整理谈判过程所需一切文件、表格、资料等~复核供应商原始资料~复核谈判结果~但不得发表具体意见。具体谈判事宜在谈判小组负责人主持下~按照规定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谈判小组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地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十五条 认真做好竞争性谈判过程记录。为确保谈判过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要安排专人做好谈判过程的原始记录~以全面、真实地反映谈判的全过程。其中~以下内容必须详细记录~不得遗漏:谈判小组质疑与形成的意见,变动事项,报价与技术规范偏离,供应商服务承诺,淘汰不合格供应商意见的形成过程,谈判小组表决意见,监督人员监督意见,其他可能产生歧义的内容。 73 第十六条 召开谈判小组预备会议。在谈判活动开始之前~谈判小组负责人应首先主持召开谈判小组预备会议~学习谈判文件~熟悉项目基本情况~明确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办法等重点内容~为规范组织谈判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第十七条 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谈判活动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条件和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近期财务报表等。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应取消参加谈判的资格。 如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谈判小组应终止谈判活动并向供应商说明~同时以书面形式报送东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具体职能由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行使,。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程序确定重新组织谈判或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 召开供应商预备会议。为了确保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保证谈判质量和效果~在谈判活动正式开始前~谈判小组应邀请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全体供应商参加预备会议~由谈判小组负责人简明扼要地介绍谈判原则、谈判程序、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办法及有关承诺等重点内容~并由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 第十九条 对比分析供应商初始报价情况。预备会议后~谈判小组应对所有供应商的初始报价进行分析对比~掌握各自的基本情况~并形成统一的谈判方案。然后~按抽签顺序~逐个与供应商就质量、 74 技术、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每位成员必须公平地对待每个供应商~不得带有任何不良倾向~以保证获得物美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第二十条 严格谈判程序,供应商最后报价。在审核供应商初始报价的基础上~谈判过程一般分为两轮:第一轮~主要了解供应商及其所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施工的技术、质量等情况~并针对其报价提出建议~必要时可进一步统一技术、质量口径。第二轮应在分析对比第一轮谈判情况及报价的基础上~主要侧重价格、服务等方面的谈判~并明确要求供应商作出最后报价。 在供应商作出最后报价之前~如果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不合理或有特殊情况需要与供应商进一步统一认识~可以追加谈判次数。但是~在追加谈判之前必须向全体供应商说明情况~并按程序分别谈判之后进行最后报价。 为了严格程序~防止泄密和不规范行为~各供应商确定并提供最后报价时~应现场填写、密封上报。 第二十一条 按照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得分,结果评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根据供应商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如技术、质量、服务等都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应按照供应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没有充分的理由谈判小组不能随意否决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用“定量”打分方法的~应按照各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75 一般采购项目推荐两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同时明确第一名、第二名的排序。 第二十二条 确定拟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听取全面汇报或审核有关资料后~如果未发现谈判过程存在程序不严谨、暗箱操作等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应以第一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拟成交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 公开宣布竞争性谈判活动成交结果。谈判小组根据采购人审核确定的成交结果,应当场向全体供应商宣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排序、名称、成交金额。 第二十四条 组织现场考察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拟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对第一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和结论。经考察~如果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相符~即最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果认为第一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不符~必须以书面形式将考察情况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由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监督部门~组织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及有关技术专家对第一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若考察合格~即最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考察不合格~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此基础上~由采购人对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进行考察~如果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相符~即最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签发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采购代理机构三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为 76 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谈判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应该要求成交供应商考察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应将正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报送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二十六条 按照规定管理供应商保证金。谈判前~应收取所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一定数额保证金。谈判结束后~在有关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保证金可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当即退还。 第二十七条 规范整理政府采购档案。谈判结束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将谈判项目的全部资料,包括完整的工作底稿、供应商参加谈判资料、报价表、合同等,一并及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册。政府采购档案一式三份~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各存一份复印件~原始档案资料由采购人保存~按照规定原始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由东营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77 政府采购知识介绍 一、什么是政府采购? 应遵循什么原则, •政府采购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哪些,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三、采购人的职责有哪些, 采购人的职责主要有:编制报送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申请,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编制和审定政府采购文件,科学制定评标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筛选办法,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组织采购文件及设计文件答疑,参加供应商资格、业绩验审,参加政府采购评标等活动,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中标人并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并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依法受理并答复供应商质疑,完整保存政府采购原始档案资料,按照规定收取和管理投标人保证金,依法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监 78 督检查。 四、怎样选择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 按照法律规定~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市政府公布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包括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政府采购工程量编制项目。我市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由采购人按程序选择并委托代理业务。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市委、市政府东发„2004?24文件要求~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市纪检监察部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已对约80,的项目实行了抽签办法~其余的项目由采购人在公开招标确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目前抽签程序已经开发完成~近期将对所有采购项目实行由采购人抽签选择办法。 五、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及其职责主要有哪些,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监察、审计部门都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部门。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六、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 79 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七、应当怎样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对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的所有采购项目都应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告~并在不缩短法定时间前提下~具体确定能够保证项目采购效果的公告时间。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主要包括:•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齐鲁晚报?、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日报?、东营政府采购网。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同时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信息。 政府采购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有哪些基本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市委、市政府东发„2004?24文件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规定了我市实行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对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和50万元(其中装饰工程3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项目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以上。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 80 少于20日。在招标文件中~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应明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应明确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应明确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应当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九、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现哪些问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果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开标前泄露标底~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或者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等等~都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出现哪些问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或者结果~对供应商的投诉逾期未作处理的~等等~都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怎样认识政府采购效率问题, 一个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采购人应当系统做好前期准备、 81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三个阶段的工作。前期准备和项目实施阶段都可以通过提高效率缩短时间~但政府采购阶段信息公告时间依法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开标时间依法不得少于20日。政府采购有严格的程序和时限要求~以自行采购的效率与法定时限的政府采购效率比较高低是不正确的。如果前期准备时间长、不充分~到了政府采购阶段采购人又要求通过缩短法定时间来提高采购效率~将前期准备阶段浪费的时间从这一阶段找回来~这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又限制潜在投标人~会因投标人数量少影响采购质量和效果~甚至因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需重新组织~影响采购工作效率。 十二、组建评标委员会有哪些具体要求,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十三、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配 82 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 十四、影响政府采购价格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采购价格是依法按程序确定的最终结果。如果一个项目出现采购价格偏高问题~主要因素不外乎几个方面:一是采购人价值取向与法律规定不相一致。突出节约资金、体现低价中标原则是政府采购重要目的之一~但采购人的理念是突出品牌名牌。二是有效竞争程度低。采购人在确定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时带有倾向~发布信息公告时间虽然合法~但在时间上却达不到保证采购效果的需要~全国范围内很多优秀投标人没有竞争机会。三是确定标底偏高。采购人在确定标底范围时~调查研究不够~市场行情掌握不准。对于上述情况~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得参与具体采购活动~只能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对评标结果不能越位干预和调整。 十五、我市政府采购取得哪些成绩, 我市自2000年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七年来~全市累计完成采购合同金额725,480万元。其中~市本级累计完成采购合同金额526,037万元~累计节约资金71,557万元~采购金额连年实现翻番~多年位于全省市级第一。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些经验做法~•东营政务信息?进行了专题介绍~•中国财经报?作了专门报道~•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为此开辟了新领域专栏~市财政局还代表山东省财政系统在全国财政改革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83 东营市政府采购服务廉政守则 为严格政府采购工作纪律~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严格遵守上级和局党组有关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廉政守则: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二、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政府采购效果, 三、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种宴请, 四、不准擅自参加供应商邀请的各种庆典、参观、考察, 五、不准接受供应商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六、不准向供应商收取回扣、佣金和其它形式的好处, 七、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从供应商、采购实体等单位为家属、子女、亲属谋取私利, 八、不准到供应商、采购实体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一切费用, 九、不准泄露招标底价、投标人标书内容等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十、采购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亲属应回避, 84 十一、参加公务活动的纪念品一律上交~统一由局办公室处理, 十二、对控告政府采购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准打击报复。 二??三年六月十八 85 86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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