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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

2017-11-21 3页 doc 14KB 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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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 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 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 摘要: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拨付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科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 为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拨付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科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省人...
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
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 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 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管理通知 摘要: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拨付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科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 为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拨付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科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教育费附加是加快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的教育专项资金。市直教育费附加用于市城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改善市属学校办学条件,补充完善市属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和师资培训,支持市属职校学校建设。教育费附加依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教育费附加安排以基础教育为主,按有关规定安排职业教育。 二、使用原则 专款专用原则。教育费附加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 先收后支、列收列支、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结余结转 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统筹安排原则。教育费附加结合学校非税收入统筹使用,以调整市直教育结构,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绩效预算原则。注重发挥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效益,做到预算有目标、项目有评审、执行有考核、绩效有评价。 三、使用安排 教育费附加支出安排,按照学校申报、教育局提议、财政评审、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在执行过程中个别项目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再行调整。具体操作程序: 各相关学校根据本单位改善办学条件实际需要,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下一年度项目; 市财政局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入库数通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根据年度教育事业发展和单位需求,编制教育费附加年度总项目、分类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审核教育费附加年度总项目、分类计划,实行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 市教育局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修改完善安排计划;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报请市政府审定教育费附加年度安排计划。经批准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于每年5月底前下达年度安排计划; 资金使用学校根据下达的教育费附加计划项目类别,分别实施政府采购和基建项目招投标程序。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工作进度及基建项目完工进度,定期、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资金使用学校基建项目完成初步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审计;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教育费附加项目绩效评价。 根据教育费附加年度计划总额,按一定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由财政部门管理,专项用于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中发生的直接费用支出和对项目管理先进单位的以奖代补及项目管理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同等条件下,对项目实施效果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学校,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在安排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时优先考虑。 四、资金管理 教育费附加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基建项目按招投标程序规定实施,用于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购置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职责分工 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年度教育费附加的总规模,审核教育费附加年度计划,及时拨付资金,组织实施教育费附加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教育费附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受理项目申请,编制教育费附加年度计划,建立项目档案并进行跟踪管理。 资金使用学校负责编制项目需求预算,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对获得的教育费附加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有关部门对教育费附加使 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按要求提供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有关财务报表。 六、监督检查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各类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教育、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停拨或追回项目资金重新统筹安排。教育部门每年3月底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上年度教育费附加使用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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