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
合同
绵阳市盐亭县恒都商业广场
一期弱电工程合同
甲 方: 四川恒都投资有限公司
乙 方: 绵阳星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盐亭恒都商业广场,监控
,
工程地点:盐亭县云溪镇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乙方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内的:线缆穿设,管道敷设,设
备安装及调试,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无线对讲系统
(4套)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图纸内所有监控设备安装、管道、
管线敷设(三、四层的线路敷设)、监控室绝缘地板安装、工
程的安装总价、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修改或设计变更的
设备安装费用按实另行结算,计算方式为:人工+材料不计利
润。
3、.安装造价包括:工程安装费、调试费、设备材料费、资
料,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水电费、机具进出场费、利
润、税收、等监控安防工程使用前后所发生的全部明示暗示
费用。
4、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或减少设施设备的,甲方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需要增加或减少设施设备的名称和数量,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
加或扣除相应的合同价款,所有的设备材料清单见附表(工
程量的增减以附表清单为计算依据,附表清单甲乙双方签字
认可)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拾捌万整
,:180000.00元,合同各设备价格明细见附表, 五、合同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将工程内所有管线敷设完毕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
2、量保证金:乙方合同剩余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7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一次性开具合同价同等金额的建安发票。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用乙方自行缴纳)
(2)协调土建、装修和相关配套公司与乙方的关系,提供必要的施工境,配合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
(3)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备款项以及施工款项。
(4)工程结束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5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由甲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验收前产品产权归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
后,由甲乙双方在验收
上签字,作为乙方交工的证明文件。
(4)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
(6)乙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及监理的施工要求,听从甲方及监理的工作安排。
(8)乙方严格按照附表清单上的材料品牌采购安装,甲方和监理发现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甲方有权不予工程的验收并处以材料设备采购金额的5倍罚款,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工程进度变更
1、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2、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甲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2)因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不可抗力。
(5)双方约定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第2款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十、售后服务及保修
1、在工程验收后,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设备的免费维修期为一年(人为损害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2、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双方可另行商定。
3、乙方应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总包方各种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乙方还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信誉和形象损失做出赔偿。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文本;
2、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表)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四、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五、违约处理
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合同违约款为基数按日息0.1‰(千分之一)累计收取。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则被视为延期行为,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合同部分款额的0.1‰(千分之一)。如因甲方、第三方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被视为违约。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其它违约责任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争议处理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
同等效力,由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