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17-10-18 4页 doc 14KB 18阅读

用户头像

is_841159

暂无简介

举报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西安市教育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1987年9月3日) (87)城设字第46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西安市教育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1987年9月3日) (87)城设字第46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四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和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 基 地 选 择 第五条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 总 平 面 设 计 第七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 总用地面积应该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 ,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十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十一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三章 建 筑 设 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园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第十四条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十五条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第十六条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十六的规定。 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 房 间 名 称 净 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0 音体活动室 3.6 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 第十七条
/
本文档为【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