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金山小区改合同多少钱
房屋买卖合同(修改)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共有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共同购买人公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在东营市东营区 小区号楼 单元 户,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
第二条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
根据胜利油田的房屋政策,该房屋由甲方向胜利石油管理局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分期交纳购房款,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金额及进度与此密切关联。据此,双方确定房屋的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如下:
1、甲方向房管部门交纳第一期购房款为叁拾叁拾万元整(人民币330000元)。对于第一期购房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肆拾叁万元整(人民币430000元)。
2、剩余购房款,均由乙方按照房管部门核算的购房款实际金额
和付款进度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向房管部门交纳。乙方应在甲方收到房管部门交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后,给乙方出具购房款收条,作为乙方付款凭证。
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在拿到房屋钥匙之日起10日内,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房屋钥匙的书面证明。
自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之日起,房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房屋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
根据胜利石油管理局现行的住房管理政策,房屋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自房屋能够过户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给乙方。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生《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及国家政策变更因素外,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
未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过户给乙方,每迟延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双方均违约的,各自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相应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东营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东营区人民法院对本合同纠纷不予受理,则提交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按印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年月日
篇二:通用版_东营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DY——201 年——1001 合同编号:
东营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
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修订
东营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
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
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
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
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
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
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东营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
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
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分包合同[东营】实例,挺全面的一个合同,免费给大家
建设
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分包单位: 扩 大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市安居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分包
发包方,总承包方:
扩大劳务,分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得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详见《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简介、承包范围和内容》
4、建筑面积: 约35000 平方米。 5、结构形式: 框架 ; 框剪 。 第二条:分包工程承包项目:
施工图所含主体、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全部内容得劳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配合;临时设施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防水保护层;回填土工程;屋面工程;砌筑工程;粗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及保障
和因文明施工需要而进行得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应细化至节点工期计划,并由双方确认) 1、分包单位应按分包合同规定得时间或按合同规定而延长得时间内完成本分包工程。
2、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4、绝对工期:/日历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应细化至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定方式,如业主、监理、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得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分包合同单价得组成、内容: 1、扩大劳务分包工程单价
2、《东营市光伏国际大厦 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简介、承包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 组成合同得文件 1、《分包合同协议书》; 2、《分包合同条款》;
3、《 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 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简介、承包范围和内容》; 5、《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分
包合作承诺书》;
6、双方有关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得组成部分。
第七条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方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做好相应得安全保护工作。
第八条 总承包方向分包单位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得期限和方式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第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发包方/总承包方: 委托单位:
法人代表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扩大劳务分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签 分包合同订立地点:
年 月日
第二部分 分包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得定义:
1.1、分包合同条款:是总承包方、分包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得条款。
1.2、项目建设方:是指
1.3、总 承包 方:是指
1.4、分包单位: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总承包方接受得具有工程施工分包主体资格得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得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 指总承包方指定得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得代表。 1.6、分包项目经理:指分包单位指定得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得代表。 1.7、设计单位:指项目建设方委托得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得单位。
1.8、监理单位:指项目建设方委托得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得单位。
1.9、工程师: 指项目建设方指定得履行负责整体项目施工履行得得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经由项目建设方授权得,总承包方和分包单位将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项目建设方可能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必要得补充和修订。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得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1、工程:指总承包方和分包单位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得承包范围内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