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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培训

2017-10-19 13页 doc 29KB 2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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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培训妇幼保健培训 一、妇幼保健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内容:改善儿童生存条件,降低新生儿、婴幼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严格执行母婴技术服务执业准入制度,宣传落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普及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妇幼生活质量。 质量管理目标:1(全镇孕产妇建卡率90%,产妇建卡率100%。 2(产前检查率95%,早孕检查率80%。 3(消毒接生率95%,住院分娩率95%。 4(产后访视率95%。 5(本地户口围产儿登记报告率100%。 6、3岁以下儿童系统...
妇幼保健培训
妇幼保健培训 一、妇幼保健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内容:改善儿童生存条件,降低新生儿、婴幼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严格执行母婴技术服务执业准入制度,宣传落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普及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妇幼生活质量。 质量管理目标:1(全镇孕产妇建卡率90%,产妇建卡率100%。 2(产前检查率95%,早孕检查率80%。 3(消毒接生率95%,住院分娩率95%。 4(产后访视率95%。 5(本地户口围产儿登记报告率100%。 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 7、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75%。 8、全年无孕产妇死亡。 9、婴儿死亡率,10‰。 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 二、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 乡级妇幼保健人员:1、掌握全乡出生人口、死亡及保健、疾病防治情况并作好个案登记 建立《出生婴儿个案卡》(全乡) 建立《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卡》(全乡) 建立《孕产妇死亡个案卡》(全乡) 建立《孕产妇保健个案卡》 建立《儿童保健个案卡》 建立《体弱儿专案管理个案卡》 建立《出生缺陷登记本》 建立《妇女高危筛查登记本》 2、定期向县报告相关报表、报告卡及资料 3、定期参加县级例会及培训班 4、召开乡级例会(每2月或每季1次) 5、对村定期开展培训 6、指导并开展产前检查及保健、产时保健、产后访视、儿童体检等妇幼保健工作 7、辖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及体检 8、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监护管理及随访 9、开展住院分娩 10、定期开展出生、活产、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等监测数据以及报告数据漏报调查 11、出生医学证明使用与管理 12、定期对村开展督促检查(每季度对每个村巡查指导1次) 13、协助市、县妇幼人员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村卫生室、村妇幼保健人员职责及任务 1、定期收集本村人口数、育龄妇女及已婚育龄妇女数、孕妇数、产妇数、活产数、婴儿数孕产妇死亡数、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 亡数以及7岁以下各年龄组儿童人口数并作好登记。 2、负责本村出生人口登记,及时填写《出生登记本》。 3、负责本村育龄妇女及孕情登记,及时填写《育龄妇女及孕情登记本》。 4、开展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工作,孕3个月建立《妇女保健及高危筛查登记本》;填写《孕产妇联系卡》。 5、开展高危孕妇筛查,进行高危评分,填写《高筛表》和《高危筛查登记本》;对评分?5分的孕妇转乡级卫生院复诊及监护管理。 6、对乡级卫生院转下村的孕产妇实施保健管理。 7、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8、对经动员仍不到医院住院分娩的孕产妇以及急产开展消毒接生。 9、开展儿童体检、生长发育监测及系统管理工作,及时建立《儿童保健登记本》、《儿童保健卡》;监测乡(镇)填写《生长发育监测记录卡》和绘制《营养监测图》。 10、协助乡(镇)开展小儿“四病”和体弱儿的专案管理。 11、定期收集本村死亡情况,填写《死亡登记本》: 对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填写《死亡报告卡》。 12、定期报告出生数、活产数、育龄妇女及已婚育龄妇女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孕产妇死亡数、妇女保健及儿童保健情况;填报小儿“四病”和体弱儿专案管理情况以及高危孕产妇登记表。 13、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知识宣传,重点宣传围产期保健、 母乳喂养、营养指导、意外防范和住院分娩的好处。 14、定期参加县、乡召开的例会、培训会。 15、协助市、县、乡妇幼业务人员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 16、护送产妇到乡(镇)住院分娩以及向上级医院转诊 三、孕产妇系统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尿常规。 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4.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的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 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康复正常及出现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的产妇要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3.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康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已康复者进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等方面的指导。 四、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 (一)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常规系统检查、管理,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儿保门诊承担,42天建册、检查、体弱儿管理、智力筛查,市区和城镇由妇幼保健院承担,乡村、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乡镇卫生院)承担。 工作内容: 1、新生儿访视 在新生儿期应访视3次,时间为出院后3天、生后14天、28天,由产后访视人员承担。 (1)初访(出院后3天):了解新生儿胎产时情况、喂养方式、大小便、睡眠情况;观察新生儿一般状况并进行相关检查(精神状态、哭声、体温、呼吸、心率、口腔、皮肤、脐部、生殖器、肛门等),重点对先天缺陷、高危儿进行初步筛查;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方法。对高危新生儿,注意新生儿的各种生命指征和生理状态及喂养情况,并做好《高危儿访视记录》。 (2)第二次访视(生后14天):主要观察脐部有无感染、脱落情况,黄疸是否消褪,生理性体重下降后的恢复情况;指导母亲预防小儿佝偻病的方法;强调并指导母乳喂养。 (3)第三次访视(生后28天):测体重,若增磅不足600克及高危儿转入体弱儿管理。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指导户外活动,做好常规儿童系统管理宣传,对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转高危儿、体弱儿管理,预约42天儿童保健门诊建册、检查。 2、42天检查和建《婴幼儿保健册》 婴儿出生后42,56天建立《婴幼儿保健册》,一人一册。对象为辖区内7岁以下散居的常住和流动儿童。 检查管理内容: (1)一般情况、母婴产前、产时、新生儿情况记录,喂养、睡眠、大小便、护理等情况询问、记录。 (2)身高、体重、头围、皮下脂肪测量,营养发育、全身体检,注意眼注视、俯卧抬头、四肢活动、肌张力、肌力、对称性等观察、检查。 (3)注意先心、先天性髋脱位、腭裂、21三体等先天缺陷、畸形、遗传性疾病等筛查,体弱儿和高危儿筛查登记。 (4)对出生未进行听力筛查者、出生初筛未通过者和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听力初筛或复筛。 (5)喂养咨询、指导,疾病预防、处理。 3、定期健康检查 对辖区内7岁以下散居儿童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重点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时间为0,1岁:42天,56天、4个月、6个月、9个月、1岁(每次体检日期不超过预约检查日期前后两周),农村6,9个月可以检查一次;1-3岁每6个月一次(每次体检日期不超过预约检查日期前后一个月),3岁以后每年一次(每年的第二季度)。 管理内容: (1)喂养情况:喂养方式,辅食添加的情况。 (2)生活情况:询问有关佝偻病发病因素,如服用维生素D制剂情况、户外活动时间、佝偻病早期神经精神症状等;大小便情况;睡眠情况;目前的神经精神发育情况(掌握关键年龄段的动作、语言、 适应能力发育);小儿的生活卫生习惯等。 (3)体格测量和评价:必须测量的指标有体重、身长、头围和皮下脂肪。根据需要可增加胸围、上臂围、顶-臀长等。评价方法对照卫生部推荐的参考值进行评价。 (4)体格检查: ?全身各系统、器官检查:包括精神状态、皮肤、淋巴结、心、肺、肝脾、生殖器、有无佝偻病的骨骼改变等。 ?口腔检查:主要是检查小儿牙齿发育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龋齿或其它口腔疾病。(包括检查牙齿萌出数、萌出次序、龋齿数、牙颌畸形、口腔疾病、龋齿预防)。 ?视力发育检查:42天和4个月检查视觉发育情况,可用红球追随、人脸晃动的方法测试;6个月-2岁采用婴儿选择注视观看法;2-3岁小儿可采用儿童屈光度筛查仪筛查;3-4岁采用幼儿视力表或国际对数视力表(也可用儿童屈光度筛查仪筛查);4岁以上采用标准国际对数视力表(也可用儿童屈光度筛查仪筛查)。 ?听力检查:初筛或42天筛查正常者根据婴幼儿听觉及言语发育规律进行观察或询问家长,发现异常或可疑的小儿应及时进行复筛,复筛可疑者转入专科检查,并予以记录及追踪随访。对有高危因素者,3周岁内需每半年随访筛查一次。 ?智力筛查:每次体检时进行神经精神发育询问、观察,必要时可采用丹佛发育筛查测试(DDST或DST),也可在儿童1岁、3岁时可各测试一次。发现异常或可疑的小儿应及时转入专科或上级保健 机构检查,并予以记录及追踪随访。 ?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查,要求0-1岁2次(6-9个月、12个月各一次),1岁后每年一次,如发现贫血,在矫治期间,应增加检查次数。 (5)处理记录: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问题,其诊断或处理意见应详细记录在“处理记录”中。对筛查出来的体弱儿立即按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转入体弱儿管理。 (6)喂养指导、健康宣教: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知识宣教,如小儿喂养及护理、常见病预防、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生长监测、意外伤害防范等知识的宣教、指导。 (7)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定期对儿保工作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上级保健部门。对汇总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为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4、小儿生长发育监测 应用小儿生长发育图对小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测,动态地观察婴幼儿生长发育趋势。将每次体检数据标在生长发育图上,然后画出体重曲线,评价曲线变化趋势,分析引起小儿体重曲线变化的趋势和原因,指导家长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5.体弱儿、高危儿的筛查和管理 儿保门诊筛查出的体弱儿、高危儿进行分级管理。 筛查出的体弱儿,要求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上转上级保健院管理,上转时填好上转联系单,并填好体弱儿、高危儿上转名 单表。农村由各儿保门诊点管理,区妇幼保健院定期下基层进行指导,较严重者上转市妇幼保健院管理。 县(市):城镇由妇幼保健院管理,农村由各儿保门诊管理,妇幼保健院定期下基层进行指导,较严重者上转妇幼保健院管理。 体弱儿管理范围:早产低出生体重儿、中度以上体重低下、生长迟缓、消瘦、佝偻病活动期、中度以上贫血、先天性心脏病、肥胖、运动、语言发育迟缓。 高危儿管理范围:早产儿、足月小样儿;新生儿黄疸、新生儿窒息、新生儿ABO溶血病、新生儿低血糖、巨大儿、脐部感染、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颅内出血、败血症、肺炎、硬肿症;胎儿、新生儿巨细胞病毒、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肝炎病毒、衣原体、梅毒等感染;有抽搐、颅内感染史、脑瘫、先天缺陷、畸形。 随访:一般要求每月随访,转为正常后再观察3-6个月,巩固者结案。 6. 3岁儿童系统管理小结 城市儿童系统管理在3岁管理结束时,要求根据3年儿童健康情况,做好3岁儿童系统管理小结卡,转入幼儿园集体儿童管理。 7.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掌握本辖区内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数、死亡数;对5岁以下死亡儿童进行监测,及时、准确填报;每年进行死亡监测质控、漏报调查。 (二)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城镇由所属的妇幼保健机构承担,乡村由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儿童保健科管理。工作要求按照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包括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相关培训、指导、检查、考核与卫生保健合格单位验收,进行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六一”体检、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及儿童常见病防治等。 五、月报表的填写和上报 妇幼保健村级月报表每月由村级计卫整合的卫生室每月三日前上报镇计妇站,表格一共有三张,包括孕产妇保健个案登记表、婴儿出生个案登记表和儿童保健个案登记表。 (一)、孕产妇保健个案登记 数据来源于每月村里出生的产妇,不论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生育的,都要上报。但实际情况是,为了在计生检查时不被上面的人找到明显的问题,只有计生办已经上报的出生我们才做在月报表上。 住址:填写产妇的居住地点,要到村民组。 姓名:指产妇的姓名。 年龄:指产妇生孩子时的实足年龄。 孕产次:指怀孕的次数和分娩的次数,用G/P表示。如果怀孕一次,生育的是双胞胎,表示为G1/P2。 末次月经:指怀孕前最后一次来月经的第一天。计算方法是:用分娩时间月份减9,天数减7。如果月份不够减9的,就在月份上加3;天数不够减的,向前推一个月,把天数和上一个月的天数相加后再减 7,则月份要相应的提前一个月。 户籍:分为常住和流动。这里说的常住是指户籍常住,包括婚入的;流动指的是户籍流动,主要是指流入人口。 建卡日期:指孕产妇第一次检查的时间。现在一般怀孕3个月内就已经检查过了,所以建卡时间一般都是在怀孕的3个月以内。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要在月经超过7天还没有来时,检查才能确定是否怀孕,所以建卡日期不能在还没有检查出怀孕的时间段内。外出的产妇,可以问过她后根据她的检查情况如实填写。 产检情况:现在整个孕期要求至少要产检5次。其实很多产妇在孕期检查的次数都不止5次,按5次算;还有一小部分可能检查不足5次的,我们在资料上也按5次算。 高危情况:有高危的才填写。现在很多在怀孕时都进行产检的,只要有高危情况,一般产妇都知道,多去问问就会有结果的。如果有高危情况,要填写高危的因素,也就是高危的种类,还要填写清楚管理及纠正的情况。 分娩情况:日期指的是分娩的时间;是在医院生的就在住院一栏内用“?”表示,不是在医院的就在非住院一栏内,分为新法和旧法。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产妇的会阴消毒、接生人员的手消毒、接生的工具消毒、脐带消毒,只要达到这四消毒的,就是新法接生。现在一般都是采用的新法接生。 产访情况:一般产访要求3次,第一次在出生后48小时内,第二次是14天以内,第三次是28天以内。外出的只要是打电话问的也算 产访。 孕产妇死亡:明确已经死亡的才在这一栏里用“?”表示。 围产儿死亡:死胎:是指在宫腔内就已经死亡的。 死产:指在分娩过程中导致胎儿死亡的。 新生儿:指出生到28天这段时间死亡的。 如有死亡情况,就在相应的栏内用“?”表示。 新生儿破伤风:要有明显的角弓反张症状的才能诊断为新生儿破伤风。现在几乎没有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孕产妇管理:指的是 (二)、婴儿出生登记表 婴儿情况:婴儿姓名:已经取名字的就写名字,没有取名字的就随母亲姓,叫毛毛。性别:以外生殖器显露的为准,是两性畸形的就写两性。出生体重:一般正常体重在3000-4000克之间,要根据产访是问的体重情况据实填写。 产妇情况:姓名:指产妇的姓名。实足年龄:产妇生孩子是的实足年龄。职业:指产妇所从事的职业,如实填写。文化程度:产妇受教育的程度。孕产次:指怀孕的次数和分娩的次数,用G/P表示。产检次数:孕期检查几次就写几次,要求达到5次,现在一般都体检了至少5次的。初检孕周:指第一次检查时是第几周。经济水平:指产妇家中的经济收入,可能很多产妇都不愿意说,可以不填写。分娩方式:分为顺产、难产和剖宫产三种。分娩时间:指婴儿出生的时间。分娩地点:分为家中、途中和医院。接产方式:分为住院分娩、新法 接生和旧法接生三种,现在旧法接生基本上已经没有了,大部分产妇都是到医院住院分娩的。接接生者:知道的就填写。 出生结局:分为活产、死胎和死产,如实填写,要与孕产妇保健个案登记上围产儿死亡一栏的相一致。 (三)儿童保健个案登记表 此表数据来源于村卫生室当月对7岁以下儿童保健体检的人数。要与村级儿童保健等级本上的数据相一致。 要求:从出生到一岁要体检四次,一岁到三岁以下的一年体检2次,三岁以上到7岁以下的每年体检一次。从一岁到7岁一共是体检12次。填写报表的时候是第几次体检就填写在第几次的位置。全年儿童保健体检率要达75%。 六、、村级六个登记本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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