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策划方案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4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召开了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当前,“六五”普法工作正在全国蓬勃展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广泛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促进进一步提高全体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
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策划
一、活动的主
、目的和意义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4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召开了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当前,“六五”普法工作正在全国蓬勃展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广泛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促进进一步提高全体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思政与社科部决定,于2011年 12月上旬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学院思政与社科部
三、参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前
报名方式:由各分院组织学生报名(一般不超过六人)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项
竞赛时间:2011年12 月3 日 14:30——17:00。
竞赛地点:主楼105 室
竞赛负责人:王华
竞赛策划人:何方
其他人员:王世
五、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参加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的对象为:在校高职生;
2、各分院务必认真组织选拔一支队伍(成员6人)参加本次知识竞赛活动。
3、由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竞赛规则;
六.竞赛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3、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等法律法规为学习、宣传资料。
七、活动经费及奖项设置
1、组织费用:拟预计1000元。(含出题费、评委费及工作人员费用)
2、奖励费用:一等奖: 400元;二等奖300 元;三等奖 200元;纪念奖:
100元;拟预计1000元。
总计: 2000元
3、奖项设置:本次竞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2名。
附竞赛规则:
(一)竞赛形式:预赛和决赛的顺序由领队抽签确定。均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
(二)竞赛题类型: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本次竞赛设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种类型。预赛阶段仅采用必答题和抢答题,决赛阶段采用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的形式。必答题每人2题,每队12题;抢答题10题,可由队员协商回答,或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补充;风险题每队可答3题,可由队员协商回答,或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补充。
(三)计分办法:竞赛开始时,先给每个代
队基础分200分。必答题每题10分,答对得分,未答、答错或有作弊行为不得分、不扣分;抢答题每题20分,
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再抢答,答对得分,答错扣20分,提前抢答视为犯规,倒扣10分,此题作废;风险题为30分,答对得分,答错倒扣相应分值。每队可根据情况选择放弃。
(四)答题时间:30秒,从主持人宣布“开始”计时。
(五)答题裁定:答题正误由主持人裁定,主持人不能判定队员答题正误时,由主持人请求仲裁组裁定。
(六)有关要求:
1、答题统一用普通话,进入决赛的参赛队要着装整齐;
2、各参赛队必须遵守竞赛规则;
3、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4、请各分院积极组织学生会干部或学生党员到现场观看比赛。
思政与社科部
2011年11月10日
本文档为【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策划方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