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用花生
ICS 67(200
X 14
Y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1 068—2006 NY,T
油 用 生 花
oilPeanuts for
2006—10—01实施 2006—07—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 1068—2006
刖 罱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山东省花生研究所。 本
标准主要起草人:柳琪、滕葳、万书波、聂燕、任凤山、张丙春、王磊、孟立红、王文博。
I
1068—2006 NY,T
油 用 花 生
1范围
本标准
了油用花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
、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油用花生仁(果)的收购、加工、贮存及销售。
2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13,T 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l的测定
GB,T 5009(23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
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抽样、分样法
GB,T 5492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GB,T 5499粮食、油料检验带壳油料纯仁率检验法
GB,T 5512粮食、油料检验粗脂肪测定法
GB,T 5530动植物油脂酸价和酸度测定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标准。
3 1
kernels不完善仁unsound
包括未成熟仁、破碎仁、损伤仁等尚有食用价值的花生仁。
3(1(1
未成熟仁shrivelled kernels
籽仁皱缩,体积小于本批正常完善仁1,2或重量小于本批完善仁平均仁重1,2的籽仁。 3(1 2
破碎仁broken kernels
破损大于整仁体积1,5的籽仁,破损开的单片子叶及种皮脱落达1,3者为破碎仁。 3(1(3
kernels损伤仁damaged
受机械损伤不大于整仁体积1,5的籽仁。
NY,T 1068—2006 3(2
kernels 变质仁metamorphose
包括虫蛀、病斑、生霉、腐烂、热伤、冻伤、子叶明显变色泛油及沾污的花生仁。
3(3
matter rate 纯质率pure
净仁重量占试样重量的百分数。
3(4
rate kernels 纯仁率pure
净果脱壳后的籽仁重量占试样重量的百分数。 3(5
不完善果unsound shell
包括未成熟果、破碎果、虫蚀果、损伤果等。 3(5(1
未成熟果immature shell
果内含有未成熟仁的荚果。
3(5(2
shell 破碎果broken
纵裂或横裂果,裂纹明显穿透,长度分别达果长的1,3和果围的1,2的荚果;果壳明显穿孔或裂口
的花生果,脱出花生仁。
3(5(3
shell虫蚀果wormy
果壳被虫蛀明显穿透;虫蚀未穿透,但面积达全果的1,3及其以上者;果壳受损不明显,但籽仁已受
虫蚀的花生果。
43(5
shell损伤果damaged
果壳变色变质,籽仁正常;果壳正常,籽仁受损伤;果壳有褐色斑块,累计面积达整果1,3;籽仁发芽
的花生果。
3(6
matter杂质foreign
非花生果或花生仁的物质。
3 7
content 含油率oil
花生仁中的粗脂肪含量百分率。
4要求
4(1感官
4(1(1油用花生仁的感官指标应符合
1的规定。
2
NY,T 1068--2006
表1油用花生仁感官指标 项目 指 序号 标 1 品种 同一品种,异品种花生仁?5,
2色泽 色泽正常,子叶不变色
3 气味 具有花生正常的气味,无异味
形态 花生仁形状匀整,洁净 4
5 杂质 ?1 o,
不完善仁 ?10(o, 6
7 纯质率 ?95(o,
8 限度 变质仁?2,,其中虫蛀蚀、病斑、生霉、腐烂的籽仁?o(5,
注:异味,虫蛀蚀,病斑,生霉,腐烂为主要缺陷。
4(1(2油用花生果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油用花生
果感官指标 序号 项目 指 标 l 品种 同一品种,异品种花生果?5,
2 色泽 花生果壳具有正常的色泽,其中的果仁色泽正常,子叶不变色
3 气味 具有花生果正常的气味,无异昧
形态 花生果形状匀整,洁净 4
5 杂质 ?1 5,
6 不完善果 ?12(o,
纯仁率 ?65(o, 7
8限度 异味,虫蛀蚀,果仁病斑、生霉、腐烂?O(5,
注:异味,虫蛀蚀,果仁病斑、生霉、腐烂为主要缺陷。
4(2理化指标 油用花生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中指标均以
花生仁计。
表3油用花生理化指标
指 标 序号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51 O 1 含油率(以干基计),, 48 o,51(0 <48 o
花生仁 ?8(o 水分,,2 花生果 ?lO(o
3 酸价(以脂肪计),mgKOH,g ?2 5
4 油用花生卫生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表4中指标均以3卫生指标
花生仁计。
3
1068—2006 NY,T
表4油用花生卫生指标 指标 序号项目
?0(21 无机砷(以As计),mg,kg
?0(22铅(以Pb计),mg,kg
3 ?0(5镉(以Cd计),11,,g,kg
4?O(02汞(以rig计),mg,kg
5 ?5黄曲霉毒素Bl,耀,kg
6?15 黄曲霉毒素总量(B1、B2、G1、G2),旭,kg 注:其他卫生指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5(1(1色泽、气味
按GB,T 5492规定执行。
5(1(2杂质及不完善仁(果)
按GB,T 5494规定执行。
5 1 按GB3纯仁率殛纯质率
,T 5499规定执行。
5 2理化指标检验
5 2 1含油率
按GB,T 5512规定执行。
5(2 2水分
按GB,T 5497规定执行。
5(2 3酸价
按GB,T 5530规定执行。
5(3卫生指标检验
3 5 1砷
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
5(3(2铅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5 3 3镉
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
5 3 4汞
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
5(3 5黄曲霉毒素B,
按GB,T 5009(22规定执行。
5。3 6黄曲霉毒素总量(B1、B2、G1、G2)
按GB,T 5009(23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NY,T 1068—_2006 6(1 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Et)花生年度抽
查检验;
b)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及
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1 6 2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识和包装。检验合格
并附合格证后
方可交收。
6(2组批规则
6(2(1 同品种、同产地、同一收获期的同等级花生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抽样
3 6 5491规定执行。1按GB
6(3(2检验(抽样)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不符、品种、规格混淆不清,包装容器损坏者, 应重新抽样。
6(4判定规则
6(4(1每批受检花生抽样时,对不符合感官要求的花生仁(果)做各项记录。如果一个单位的花生仁 (果)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残次品计算。不合格品的百分率按式(1)计算,计 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塑 (1) m2
式中:
”——单项不合格百分率(,);
m厂一单项不合格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m厂检验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各单项不合格百分率之和既为总不合格品百分率。
6(4(2限度范围
a)每批受检样品的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袋、每箱)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得超过所规定限
度。
b)同一批次某件样品不合格百分率不超过O(5,,单位样品的不合格品百分率上限不得超过
1,。
6 4(3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6 4(4复验 该批次样品标识、包装、净含量不合格者,允许复验一次。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者,允许
加倍抽样
复验一次。感官和卫生指标不合格,不进行复验。
7标志 油用花生仁(果)的外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仁或果)、品种、等级、产地、毛重、净重、经销单位
和包 装日期等。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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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068--2006
8(1(1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容器应坚固、清洁、干燥,无污染。
8(1(2应按相同品种、同规格等级分别包装,单件净含量误差应符合JJFl070的规定。 8 2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防晒设施。
8(3贮存
应在阴凉、干燥、通风条件下贮存。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存。垛堆应离开
地面、墙壁20 tITl以上。防止仓库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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