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税率设计的税负影响
税收改革
房产税改革税率设计的税负影响
?严科益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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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改革的动机
1.我国现行财产产包括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车辆
使用牌照税.一方面,由于财产税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导致地方缺乏灵活性,
地方管理的积极性不高.由于税目众多,征收效率低下,造成了房产税难以成
为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租,税,费体系混乱,税收负担偏重.租,
税,费三个经济范畴,在理论上的区别十分明显.但在实践中,以税代租,以费
代税,以税代费,以费挤税的现象非常普遍,限制和削弱了税收的宏观调控功
能.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全过程的l3种税,约占建设成本的9%;
而各类费用却占到了41%,各种收费增大了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2.财产税制设计不尽合理,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有目共睹,而现行房产
税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房产税来看,一是征收的区域范围设定
不合理,典型意义上的房产税是以居民私有房产为征税对象的,而我国房产
主要面向企业,而且只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产征收.对农村等其
他地区的房产不征收,这与我国现行房地产市场现状脱节,不仅税收流失,而
且抑制了对房地产的调节功能;二是计税依据不够充分,我国现行房产税没
有设置免征额,不论财产数额大小,一律征收相同负担的房产税,由于贫富差
距甚大,导致大多数房产价值不高,收入不高的房屋造成了不公平.
3.内外两套税制有违公平.实行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不仅给税收征管
增加了难度和成本,还造成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不同和不公平的税收待遇,
也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
调具有相同税收负担能力的主体应该缴纳相同的税款.而内外两套税制显然
是与这一原则背道而驰的,它不仅损害了税法的公正性,而且也大大影响了
税法在现实中的实效.
二,财产税改革的原则
房产税改革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要以政府职能为前提.结
合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房地产税自身的特点应做到以下几方面的
要求:
1.我国省管县体制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一体制使原来的五级政府
向三级政府转变,确立了一个中央,省,市三级政府构成的体系.房产税作为
地方税种,将来应当以本三级政府中的市这一级的地方税种,成为其主要收
入.
2.我国现在的现状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而且房地产热是政府当前工
作,一大重点,所以抑制房地产泡沫,调节贫富是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又一日
标,财产税改革就应当将稳定经济作为一个前提.
3.从财产税性质来看,它是财产所有者的所有财产征收的税种,但是由
于流动性财产的难以捉摸.一方面,税务机关难以控制,难以掌握纳税人白?真
实财产;另一方脚,有些财产(如股票,债券)的价值不断波动,会使纳税人造
成不合理的负担,而且对资本性财产征税,这与经济学原理相驳,与鼓励资本
性要素的供给的效率目标相违背;另一方面,一些财产(如各类古董,艺术品)
价值难以确定,各国一般不予纳入不动产征收范围,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以
今后的房地产税是一个不包括所有财产的分类财产税,这样有利于优化资源
配置,促进经济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财产税是以综合财产税,分类财产
税,还是综合分类财产税有待以后进一步的讨论,而且对本文没有决定性的
作用,暂不加以深入讨论.
三,财产税锝度设计
i.征税范围的选择.
改革后的房产税遵循的原则上既要成为政府的主要是收入,又要调节收
入分配这两个方面来看,财产税征税范围应当在两个层次中进行讨论:(1)征
税的地域范围,从各国财产税实践看,首先是按财产所在地确定范围,然后辅
之以财产所有人(或继承人)确定征税范围的双重管辖权.从中国的实际情况
看应当使房产税从原来的征收范围转向除公共,卫生,宗教,福利事业等特殊
房屋及建筑物可以免税外,其他房屋均应当征税;(2)利用免征额选择征税范
围.财产税的免征额的制定首先对调节贫富差距,公平赋税是至关重要的;其
次,还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最后,还会影响地区间的公平和合理.某一地区
的免征额确定方法如下:免征额:房产中间价×人均最低居住面积.记:人均
最低居住面:J;免征额:h
2.计税依据的选择.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应税财产的价值确定有成本法(房产价值),收益法
(将房产价值按年金法还原成房产价值)市场法.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我国尚
未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低税征收成本,具体的建立评估体系需要三方面的条
件:(1)完整的房地产评估体系;(2)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3)需要大量合格
的专业评估人员.通过比较笔者认为目前较合理的方法可以建立计算机评估
模型,即依据房屋所在的地段,结构和建筑面积,并综合考虑房屋的新旧程
度,朝向,楼层等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公式测算房屋的评估价值,评估
的价值每2年,3年一次,以使评估价格能较为及时地反映变化中是房产价
格.
3.税率的选择.
因为房地产的税基过大,所以税率不能太高.同时,需要阐明一点是房产
税的计税依据虽然是房产价值,但是实际缴纳是纳税人的收入来负担的,似
乎会造成纳税人收入和拥有的房产价值比例的不同造成不合理的税负,但是
我们制定税率时所针对的人们是对自身财产有均衡思想的人,即他们对房产
占有价值与税负占其收入的配比是相当的,甚至可理解为纳税人在自身既定
的收入下,对自身资源会合理分配,若房产税对其来说过重,他们就会放弃原
有税负过重的房屋向房产税负和公共产品,转向公共服务组合更加合理的地
区,所以只要税制设计,并不会使收入为实际缴纳税负这一问题而造成税负
的不公平.在前面介绍的免征额的设计的基础上可以提供一种计算税率的方
法,如下:如果适用累进税率,假如为三挡第一档需要确定基本征收房价:al,
纳税人收入:sl,负税能力:tl,税率:i1,则il:t]/(al-h)×100%.第二需要
确定高于平均档的征收房价:a2,纳税人收入:sl,负税能力:tl,税率:i1,则
i2=-t2/(a2-h)×100%.第三挡为社会公认最高档征收的房价a3,纳税人收
入:s3,负税能力:t3,税率:i3则i3=t3/(a3-h)X100%.各地区通过调查,进
行分析,可具体制定符合本地区的税率.
四,配套措麓’’’
1.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限.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一定的税制
管理权限.如中央只负责制定该税种的基本税法,而将其实麓办法,税日税率
调整,税收减免的执行及其征收管理等权限赋予地方.这不仅有利于维护中
央的税制统一,而且有利于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税收问题,充
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2.是完善财产登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
.我国物业税即将颁布,这对
完善财产登记制度将是一个有利的条件.
3.是清理整顿现有收费项目.对现行的政府基金,收费进行清理,即取消
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按照受益原贝lI,保留一部分有偿服务,经营性收费和
少量必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属于地价的收费归入地价中,把一部分具有
税收性质的收费转为税收.
4.是注意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其他税种,税糕之间关系的协调.房地产税
制的变动,将关系到有关房地产业的多项税收和收费,甚至还牵涉到
个人所
得税.因此,改革房地产税制必须综合考虑,要把该项改革和整体税制完善结
合起来,处理好相关税种之间的关系.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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