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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十二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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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十二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福鼎十二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化学校内部人事体制改革,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开展,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更好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加强班主任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人事局《关于宁德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2009,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福鼎十二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
福鼎十二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 竞聘上岗工作实施 〈试行〉 为深化学校内部人事体制改革,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开展,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更好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加强班主任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人事局《关于宁德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2009,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和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聘任工作。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负责人、行政班子、党支部及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为11人,任期一年。学校负责人指定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余从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中层以上干部、党支部及工会委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具有中、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中产生,其中行政班子、党支部及工会委员侯选抽签推出4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具有中、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侯选抽签推出5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产生后应立即进入封闭式工作状态,直至竞聘工作推荐结束。 二、聘任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能勤绩综合考评原则; 3、坚持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聘任范围、基本条件和办法 聘任范围:在编在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受聘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具有从事拟聘教学岗位工作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和任职资格,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够承担并胜任岗位工作,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聘任办法:在全员竞聘上岗前,学校原已聘人员,未受降聘、解聘的,在新一轮聘期自然续聘。一个聘期为三年。 根据宁教[2006]54号和宁教,2009,9号文规定,学校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职数;2011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仍在教学岗位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不占职数聘任。根据宁教,2009,9号文规定,属于引进人才,第一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现有教师职务聘期内曾受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单项表彰的优秀教师,如因受学校职数所限未能聘任,经市人事局批准,可不占职数聘任。异校调动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律待工资关系确定后再按照相关程序续聘,其中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同所有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人员一起参加竞聘。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待取得资格后再按照相关程序聘任。 今后需要更改或解除聘约的,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不予聘任对象 为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严肃职务聘任工作,以下几类人员不得列为聘任对象。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 (2)在编不在岗人员(由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统一抽调,参加扶贫、支教、挂职等中心工作除外);(当年考核量化分为零分计算) (3)患有严重疾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尚未返回工作岗位的(由学校选送参加学习时间未满除外); (5)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期未满一年以上者; (6)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或正受立案审查人员; (7)违反生育规定,处分期未满者; (8)因在职务评审(考试)、竞聘中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受处罚人员,处罚期未满的; (9)工作严重失职、渎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的; 1 (10)聘期内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 (11)聘期内不能完成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 (12)设区市教育、人事部门规定不予聘任的人员。 对解聘人员经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五、竞聘上岗办法 1、聘任方案和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经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及同级人事部门备案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任务职责、任职条件、职数限额、聘任程序等有关事项在校内公布,竞聘人员以书面形式申请竞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竞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并张榜公布名单,接受民主监督。 2、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加竞聘人员针对本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公开述职,以及采取上公开课、说课答辨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业务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不少于本校在职人员总数三分之二的人员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聘任的依据之一。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教师考核评价标准量化总得分(任职以来),参考参加竞聘人员民主3 评议结果,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聘任领导小组(每张选票计1分)通过无记名对拟聘人员进行投票并计入总分,结果依职数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择优聘任。若有并列得分人员再由聘任领导小组投票否则,直至产生最后应聘人员名单。最后经学校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及市人事局核准。 4、经核准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受聘人签订聘约,发给聘任证书,聘期为三年。其中的新调入人员,如工资关系是在2009年6月之后调入本校的,其聘期则从工资关系调入之月算起,在2011年8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则聘至其退休之日。 5、经竞聘人员在竞聘过程中,凡有伪造有关证件、虚报业务成果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要取消当事人本次竞聘资格,对己经竞聘上岗人员予以解聘,二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竞聘,情节严重的上报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聘任工作要求 1、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具体,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标准程序,不得以评聘分开为理由,放宽条件,降低标准,违规聘任,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思想工作,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2、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推进改革平稳进行和学校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3、学校行政领导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发生。凡发现存在上述违纪行为的人员,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4、凡重大事项都要经过学校行政领导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5、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竞聘上岗应以回避。 6、要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聘后管理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聘期内政治思想、师德表现、履职情况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订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的经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应严格执行,做好原始记录、数据采集、调查取证工作,为聘任工作提供准确、翔实、客观的资料、信息和数据。 八、职务工作要求 中、高级教师要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科研任务,根据学校规定和需要承担班主任或相当班主任工作一份,每学年指导初级教师一名、开一节以上公开示范课、撰写一篇以上有较高质量的教学论文。 初级教师要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根据学校规定和需要承担班主任或相当班主任工作一份,每学年开一节以上公开汇报课、撰写一篇以上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方案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福鼎十二中 2009年6月26日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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