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梅花针放血疗法治疗急性腰扭伤80例
梅花针放血疗法治疗急性腰扭伤80例
◎鼎DISTANCED远UC.A~程擞ONOFC薏第9卷第08期?总第112
期2011年04月?下半月刊
梅花针放血疗法治疗急性腰扭伤8O例
郑莉张梅
摘要:目的介绍梅花针放血疗法.
对8O例急性腰扭伤的患者穴
位放血疗法结合中药熏洗治疗该病观察.结论放血疗法治疗急
性腰扭伤疗效显着.
关键词:急性腰扭伤:腰痛:梅花针;放血疗法:中药熏洗疗法
doi:10.39690.issn.1672—2779.201108.026文章编
号:1672—2779(2011)一08?0038-Ol
ClinicalObservationOD80CasesofAcuteLumbarSprainTreatedwithPercussopunctatorSticking
ZhengLiZhangMei
Abstract:ObjecUvetointroduceMeiHuaZhenbloodlettingtherapy.Methods80casesofpatientswithacutelumbarsprainacupuncture
bloodlettingtherapycombinedwithherbalfumigationtreatmentofthediseaseobservation.Conclusionbloodlettingtherapytreatmentofacutelumbar
sprainc1.ira~veeffectisdistinct.
keywords:Acutesprains;Thewaist;MeiHuaZhenbloodletting;Herbalfumi
gation
急性腰扭伤是指腰部的肌肉,筋膜,韧带或小关节
过度扭曲或牵拉所致的损伤,多由搬抬重物,用力过猛
或身体突然旋转而引起,临床
现为腰部剧烈疼痛,活
动受限,俯仰转侧均困难,若得不到及时正确治疗,常
留下后遗症,导致长期慢性疼痛,影响工作和生活,作
者近5年来采用梅花针放血疗法结合中药熏洗治疗该病
80例获得较好疗效,现
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本组80例,男3O例,女50例;年龄
最大者为65岁,最小者15岁,平均26岁;病程最长者
3天,最短者即刻;所有患者均行x线片检查排除骨折.
1-2方法
1.2.1治疗组梅花针叩刺加拨罐穴位放血疗法,取
穴:阿是穴,委中”,针具用苏州医疗用品厂生产的
梅花针,火罐用北方医院医疗用品厂生产的玻璃罐,有
大小若干型号备用,操作前严格消毒,注意排除皮肤溃
疡及肿瘤等禁忌症,操作中先用医用碘酒涂于穴位,再
用75%酒精在穴位脱碘;然后用梅花针在选中的穴位击
打,先轻后重逐渐加重,击打出血如珠,火罐操作时,
罐内先放入少许95%医用酒精,摇动数次后,用火柴点
燃在所选击打出血的穴位上利用火罐吸引力放血,留罐
15min,1至3次为一个疗程(有出血及妇女月经过多
者禁用).
I.2.2中药洗足治疗自拟方:红花20g,伸筋草30g,
艾叶20g,鲜姜1斤,透量草30g.上药用凉水浸泡1小
时,加水2000~3000ml,煮沸20min,后过滤去渣,将
溶液倒入盆内,同时向溶液中加入白酒50.以上,100ml
并搅匀,等温度稍凉(以耐受为度),把双足浸于药液中
储单位:内蒙古包头市第四医院(包头014030)
洗,每次40min,每日1次,3次为1个疗程.治疗期间
尽可能令患者避风寒.
2结果
2.1疗效
疗效标准:痊愈:腰部疼痛,压痛完全
消失,活动自如.显效:腰部疼痛,压痛基本消失,活
动度略有受限,好转,腰部疼痛,压痛减轻,活动度有
所改善.
2.2临床疗效经1,2d治疗,痊愈62例,显效l5例,
好转3例,无效0例,显数率在96.5%.
3讨论
急性腰扭伤多见于体力劳动者,为腰部肌肉韧带,
筋膜等软组织在活动时,因为用力不当而突然损伤,可
伴椎间小关节的错位致使腰部疼痛,并活动受限.临床
上可见有明显的外伤,跌仆,闪腰者,腰部一侧或双侧
扭伤时产生疼痛,有的患者受伤时有撕裂,甚至断裂的
响声,也有在受伤后数小时或隔夜才出现疼痛者,严重
者不能转侧,疼痛为持续性,活动时加重,检查时腰部
肌肉紧张,有明显的压痛和牵涉痛,无震痛,若有挫伤,
可伴有局部血肿,此外,无坐骨神经症状,x线检查可
排除.本病中医将其归入”腰痛”范围,主要因跌仆闪
挫等外部暴力,以致筋脉损伤,不通则痛,治以活血化
瘀,行气止痛为主.
梅花针放血疗法,结合熏洗双足治疗,行气舒筋,
促进血液流通,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炎症吸收.从
而可加快腰部肌肉恢复正常功能【.
参考文献
[1】王麟鹏,裴音,宣雅波.中医针灸临症[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汕
头大学
出版社,2002,4:284.
[2】王本.放血疗法控制在中医放血疗法中的应用(M].哈尔滨出版
社,2003,
9:263.265.
(本文校对:郑黎收稿目期:2011.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