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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

2018-09-15 13页 doc 30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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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 ?精品文档?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理论复习题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 ?精品文档?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理论复习题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3、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4、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5、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6、司法鉴定实行 1 / 17 ?精品文档? 鉴定人负责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7、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8、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10、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11、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12、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1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年,:月,日起施行14、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15、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16、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 2 / 17 ?精品文档? 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17、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1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1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申请表,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20、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应当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外,还应当报经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21、《司法鉴定许可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分为正本和副本《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 3 / 17 ?精品文档? 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22、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自愿解散或者停业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报司法部备案后,在本行政区域内每年公告一次司法部负责汇总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编制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在全国范围内每5年公告一次24、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登记,从事已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司法鉴定业务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26、司法鉴定人应当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 4 / 17 ?精品文档? 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司法鉴定管理规范27、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28、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三)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四)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9、《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30、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二)所在司法鉴定机 5 / 17 ?精品文档? 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1、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2、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33、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四)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五)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六)法 6 / 17 ?精品文档?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34、司法鉴定人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35、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3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37、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 7 / 17 ?精品文档? 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三)委托鉴定的要求,(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38、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39、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40、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8 / 17 ?精品文档? 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1、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四)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五)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六)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七)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八)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九)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42、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 9 / 17 ?精品文档? 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43、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先培训后上岗”和终身教育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按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44、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时制度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教育的每学时为50分钟45、司法鉴定人参加下列活动的,计入学时,司法部或者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或者委托举办的研讨、交流和培训,司法部或者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国内、国外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和进修,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由所在业务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开展的专业对口的研讨、交流和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对口专业教育,国际性司法鉴定研讨、交流和培训,司法部或者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其他教育培训46、司法鉴定人参加国际性研讨、交流和培训的,计16学时,参加全国性研讨、交流和培训的,计12学时,参加省级研讨、交流和培训的,计8学时,参加其他教育培训活动计入学时的标准由司法部或者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另行确定47、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 10 / 17 ?精品文档? 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转 载于: 海达 范文 网:司法鉴定人)料的出处,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48、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下列格式要求,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制作,在正文每页页眉的右上角注明正文共几页,同时注明本页是第几页,落款应当与正文同页,不得使用 “此页无正文”字样,不得有涂改司法鉴定文书制作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49、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司法鉴定文书经过复核的,复核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单上签名50、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两种印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应当 11 / 17 ?精品文档? 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司法鉴定文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51、司法鉴定文书的语言表述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一)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用语,(二)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三)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当符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文字精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52、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级受理、依法查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3、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可以要求被投诉人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可以调阅被投诉人有关业务案卷和档案材料,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核实情况、收集证据,可以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并制作笔录调查笔录应当由被调查人签字或者盖章,不能签字、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有关情况54、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通报被投诉人住所地或者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协会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投诉处理结果记入被投诉人的司法鉴定执业诚信档案55、被投诉人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6、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 12 / 17 ?精品文档? 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7、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58、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59、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60、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61、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 13 / 17 ?精品文档? 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62、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县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保证司法鉴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司法公正,依据司法部第95号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和96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及区司法厅相关规定制定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第二条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准则,是规范司法鉴定人职业要求的标准第三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第二章司法鉴定人执业道德第四条 司法鉴定人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循独立、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原则,应坚持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五条 司法鉴定人应遵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第六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尊重同行,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业务水 14 / 17 ?精品文档? 平,维护司法鉴定行业的职业形象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廉洁自律,珍惜职业声誉,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职业道德休养第八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严格遵守司法鉴定工作规定,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并接受其执业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九条 司法鉴定人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第三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第十条 司法鉴定人在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时应遵守以下执业纪律,司法鉴定人应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受理鉴定案件,不得私自收案、收费,司法鉴定人对符合条件的鉴定案件,不得借故推诿 ,司法鉴定人应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规定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执行司法鉴定标准,不受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非法干涉,司法鉴定人不得超越鉴定权限受理鉴定案件,鉴定中不得玩忽职守,草率行事,司法鉴定人应妥善保管好鉴定资料、检材、不得损坏或遗失,司法鉴定人应制作规范的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人不得在规定之外,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鉴定委托人索要或收受财物,不得接受案件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宴请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在处理与鉴定委托关系时应遵守以下执业纪律,司法鉴定人应秉公执业,不得迁就鉴定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四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参与质证第十 15 / 17 ?精品文档? 二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时出庭质证,不得无故拒绝出庭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出庭参与质证活动应当做到,忠于法律、忠于客观事实,不偏不倚,依法解答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询问,对专业性的问题,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司法机关解释,对于与案件或鉴定结论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不得无故拒绝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鉴定人出庭的请求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出庭结束后,应当写出出庭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出庭日期、法庭名称、质证参与人、质证内容、出庭司法鉴定人签名等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违反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给予惩罚,并将其不良纪录建档或公布请 人许可证号填表时间第二页 共四页第三页 共四页二、本申请表应采用A4规格纸印制,可自行双面复印 三、除签名需用蓝、黑墨水填写外,其他内容可打印 四、表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本表一式二份六、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4.技术职称证、行业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5.岗前培训证明或相关专业转岗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7.执业保证书,8.拟执业司法鉴定机构和申请人住所地不在同一市、县的,需提供申请人执业地居所证明,9.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16 / 17 ?精品文档? 10.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由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交拟在市所在地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以上材料送各市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或市司法局初审,并由市司法局出具《初审意见》后,连同以上材料一并报省政务中心司法厅窗口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第、、、项原件经省政务中心司法厅窗口或初审单位核实后返还,并在其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异”印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二份 第四页 共四页 1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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