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部门:市民大药房 题目: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共 页 第 页 编号:SM-MD- 起草部门:质管部 审核部门: 批准人: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及目的: 1、目的: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执行。
2、适用范围: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
3、职责: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质量部负责药品验收、养护,库房负责特殊药品的在库保管。
4、内容:
4.1毒性药品
4.1.1毒性药品的经营必须按照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来执行,并做好供
应和管...
特殊药品管理
部门:市民大药房 题目: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共 页 第 页 编号:SM-MD- 起草部门:质管部 审核部门: 批准人: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
: 变更原因及目的: 1、目的: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执行。
2、适用范围: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
3、职责: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质量部负责药品验收、养护,库房负责特殊药品的在库保管。
4、内容:
4.1毒性药品
4.1.1毒性药品的经营必须按照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来执行,并做好供
应和管理工作。
4.1.2毒性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复核,未
收合格不得入库和销售。
4.1.3毒性药品验收时,除了按普通药品验收项目外,还必须对其内、外包装上印有的特殊
标志进行检查,《到货验收记录》单独存档,资料保存至效期后一年,不少于三年。
4.1.4 毒性药品设置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保管
员担任。
4.1.5 毒性药品药坚持日动碰、月盘点、账货相符率达到100%。发现问题立即逐级汇报,并
及时查处。
4.1.6 毒性药品必须凭合法有效的出库凭证出库,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不得出库,并做好销
售、出库复合记录。
4.1.7 毒性药品必须单装箱,不得与一般药品混装。
4.1.8 毒性药品的报损销毁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2 二类精神药品
4.2.1 采购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向合法的生产企业和具有经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二类
精神药品经营单位。
4.2.2二类精神药品可供给合法的医疗机构。
4.2.3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必须核对采购单位的经营范围,无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
围的企业不得供应
4.2.4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程序、项目同普通药品《到货验收记录单》单独存档,保存至药品
有效期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4.2.5 二类精神药品存放指定区域,并有明显标志。
4.2.6 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凭合法有效出库凭证出库,没有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出库,并建立销
售、出库复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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