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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2017-12-26 20页 doc 43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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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权益结合法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许多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合并会计实务中的两种基本处理方法。这两种方法适用范围各不相同,各有优劣,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许多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合并会计实务中的两种基本处理方法。这两种方法适用范围各不相同,各有优劣,长期以来有关它们的争论一直存在。继近年来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分别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后,经改组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最近发布的《国际财务告准则第,号——合并会计》中,也取消了权益结合法。至此,购买法已成为世界两大会计准则体系进行合并会计处理的唯...
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许多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合并会计实务中的两种基本处理方法。这两种方法适用范围各不相同,各有优劣,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许多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合并会计实务中的两种基本处理方法。这两种方法适用范围各不相同,各有优劣,长期以来有关它们的争论一直存在。继近年来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分别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后,经改组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最近发布的《国际财务告准则第,号——合并会计》中,也取消了权益结合法。至此,购买法已成为世界两大会计准则体系进行合并会计处理的唯一指定方法。那么,对于一直将国际会计准则作为主要借鉴对象的中国而言,是否也应放弃权益结合法,这种方法在我国是否还具有应用价值呢,本文将对此作些探讨。 一、两种会计方法的争议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购买是通过转让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活动的控制权的企业合并形式,这种形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称为购买法。权益结合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它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与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形式。这种形式下,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是购买方,它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是权益结合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区别主要集中在:?被并企业的净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还是账面价值计价;?合并成本中的商誉或负商誉是否应当在账上确认;?被并企业的利润是否应并人实施合并的企业。购买法按公允价值记录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确认商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摊销,购买企业的利润仅包括合并日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利润。而权益结合法按被并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商誉,不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年度的哪一个时点,参与合并的企业的整个年度利润全部包括在合并后的企业实体中,同时,参与合并的企业的整个年度留存收益也转入合并后的企业实体中。很明显,企业合并只要不发生在年初,而且被并企业从年初至合并日又有利润,则企业合并当年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所得的利润总是高于用购买法处理所得的利润。此外,在合并以后年度中,由于购买法有较高的资产折旧基础,所确认的商誉也要进行摊销,使得成本、费用较权益结合法高,因而利润指标总体上较权益结合法低。由于权益结合法能使合并表的盈余数字更好看,为了防止对它的滥用,美国在,,世纪,,年代就开始对这种方法进行。,,,,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发布第,,号意见《企业合并》,对应用权益结合法的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提出了,,个条件,只有完全符合这,,个条件,才能应用权益结合法。然而,这些严格的具体限制,在实务中并没有完全阻止权益结合法的滥用,反而驱使企业通过精密策划以达到这,,条要求,从而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彻底解决此问题,,,,,最终决定放弃权益结合法。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是购并者对被并企业净资产的购买,购并交易的实质就像购买资产一样,它将双方合并前后的经营业绩切断,并将交易中投资者的初始成本作为新的开始。简言之,购买法较权益结合法能更准确地反映合并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正如,,,,主席詹金斯所言:“购买法能使投资者对交易的初始成本和投资的事后业绩有一个较好的概念。”就我国而言,目前指导我国企业合并实务的有关文件《合并会计表暂行规定》、《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中,都没有提出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这两种不同的会计方法,但从规定的会计程序上看,我国采用的是购买法。不过在合并实务中,权益结合法也逐渐得到应用,而且有增多的趋势。早在,,,,年,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采用股权交换的方式合并,证监会对换股合并方式所采用的权益结合法持肯定态度。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相继有,,余家上市公司换股合并非上市公司时无一例外地采用了权益结合法,而现在,股权交换已成为中国上市公司并购业务的主要形式之一。当前,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究竟是应该明确禁止权益结合法呢,还是答应将其作为一种备选方法呢,笔者通过权益结合法的优点以及我国的具体情况的分析,认为目前我国暂不宜取消权益结合 法。 二、权益结合法在我国的适用性: ,(因为购买法从购买企业的观点看待企业合并,所以购买法假定可以将参与交易中的一方确定为购买企业,其他方为被并企业。如《国际财务告准则第,号——合并会计》中规定,在该准则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合并都应确定一个购买企业。然而在实际交易中,有时很难确定谁是购买者,谁是被购买者。尽管该准则列举了几个判定的依据,比如,若一个合并实体的公允价值大大超过另一个合并实体的公允价值,则公允价值较大的实体可能是购买企业;又如,若企业合并通过以普通权益工具换取现金或其他资产的交易实现,则放弃现金或其他资产的实体可能是购买企业。但对于具有股权连续性和规模类似性的企业合并来说,这种身份有时很难判定。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资本运作能力的提高,公司间并购活动风起云涌,并购方式也不断创新。在这种情况下,硬性规定何者为购买方在操作中具有很大的难度,有时还会成为公司间讨价还价的因素,增大了合并的谈判成本,不利于我国企业的重组整合。 ,(购买法要求购买企业按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价。由于美国等西方国家证券市场发达,富有效率,股价能客观反映公司的价值,加上它们的市场经济发达,各种评估机构完善,能比较轻易地获得资产的公允价值,这是它们实行购买法的有利条件。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只是一个新兴的领域,在许多方面不够完善,中介评估机构又不是很成熟,因此确定被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具有一定的困难。加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非凡,股权割裂,非流通股占的比重较大,对这部分股权的价值评估一直是个难题,这些都对购买法在我国的应用形成制约。所以在目前情况下,权益结合法还有其应用的价值,应予以保留。,(当前我国正处于国企改革的攻坚阶段,推动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会计准则应服务于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这是会计准则的功能之一。而权益结合法对促进企业的合并具有一定的优势,比如,它能突破现金支付能力的约束,能够促使企业做大做强。就在几年前,深受银行坏账困扰的日本正进行大规模的资产重组之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酝酿是否取消权益结合法,日本当即表示强烈反对,甚至一度威胁要退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权益结合法对企业并购的推动作用。从世界范围看,西方国家已经经历,次兼并浪潮,每次兼并都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我国加入,,,后,国内、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企业要发展,必须做大、做强,同时也要培育出一些像海尔一样大型企业去参与国际竞争。在我国还未达到美国那样的发展阶段之时,权益结合法应该有其用武之地。 三、权益结合法在我国的应用条件: ,(在准则规范上作出严格的界定。首先,适当地规定其应用范围。由于控股合并能比较轻易地区分购买方和被并方,因此可把权益结合法仅限于吸收合并和创立合并。其次,借鉴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做法,把股东股权的连续性、业务经营治理的连续性、合并规模的类似性作为应用权益结合法的标准条件。再次,要突出权益结合法的实质,即不存在明显的控股关系,难以辨明购买方,这是与购买法的一个重要区别。另外,要认真分析美国等先行国家在运用权益结合法时出现的漏洞,吸取其教训,以避免权益结合法在我国被滥用。 ,(充分发挥约束监督机制的作用。会计准则是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除了准则本身的完善程度及会计人员的素质外,还依靠于外部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会计信息涉及利益关系方的增多,会计造假受到的经济利益驱使越来越多,其危害也越来越大。因此,在会计信息的生成与传递过程中,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规范,以保证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比如,国有企业间的并购需要有关主管机构的批准,这时主管机构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仔细判定该交易采用哪种合并方法是恰当的。对于上市公司,则需要证券监督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产权交易市场、资产评估等中介机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力加强监 管,同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权益结合法的作用。 企业合并中的权益结合法利弊谈 一、美国取消权益结合法的原因-权益结合法的弊之所在 从世界范围看,处理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有两种,即购买法(Purchase method)和权益结合法(Pooling of interests method)?。购买法是以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方式,对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购买企业(主并企业)按取得成本记录从被购买企业(目标企业)所取得的净资产,取得成本和所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记为商誉。主并企业的收益只包括目标企业从取得日后的经营成果,而且该经营成果的计量要以取得成本为基础。权益结合法是处理企业合并的另一种会计方法,其应用前提是:有些企业合并,涉及主并企业与目标企业股东之间普通股的交换,其实质是现有的股东权益在新的会计主体的联合与继续,而不是取得资产或筹集资本。因此参与合并企业的净资产按帐面价值记录,不产生商誉。 由于目前世界主要使用上述两种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IAS22)规定,企业合并可使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因此这里只对这两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美国取消权益结合法的原因,揭示权益结合法的缺陷所在。 (一)提供有用的信息较少。 到目前为止,尚无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究竟是权益结合法下还是购买法下提供的信息对投资者和债权人更为有用。但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可以看出,购买法下的会计信息质量要优于权益结合法:(1)权益结合法所提供的单个资产和负债的信息是不完整的。原因是权益结合法没有记录那些从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以前没有记录入帐的资产和负债,而购买法则揭示 )权益结合法下的会计信息不可比。权益结合法下所取得的资了这些隐藏的资产和负债。(2 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与取得一般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是不同的,而购买法则和购置一般资产的处理相同。(3)购买法能使投资者知道所获取净资产的现时价格,有利于投资者分析企业合并的适当性,比如分析从企业合并中所获得的利益(或预期收益)与购买商誉的关系。因而,权益结合法既不能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合并中有关投资额的信息,也不能为他们提供评价合并后企业的经营业绩与其他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比较的信息。 (二)企业合并的成本较高。 从理论上来说,应用权益结合法的成本应低于购买法。原因是权益结合法下的企业合并,所有参与方的财务报告都按帐面价值加总,不按公允价值计量所获得的资产和负债,而购买法正好相反。但是,权益结合法会增加主并企业及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额外的分析成本。 (1)财务报告使用者的成本。由于大多数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财务报告使用者在对权益结合法下的财务报告和购买法下的财务报告以及不是通过合并取得资产和负债的企业进行比较时,都要承担额外的分析成本。而且,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投资者会在全球寻找投资机会,而权益结合法原来只在美国用得较多,法国、德国甚至不允许使用,因而,如果我国企业合并使用权益结合法而国外企业使用购买法,那么投资者在比较国内外投资机会时就面临着困难。 (2)主并企业的成本。由于权益结合法能给主并企业的财务报告以积极影响,能产生较高的会计收益和较高的合并日后的投资回报率,因而企业愿意采用权益结合法。但是,由于允许使用权益结合法的国家都规定了应用条件,因此主并企业常常要承担巨大的货币性与非货币性的成本来寻求使用权益结合法的途径。比如寻找相近经济业务的目标企业,为审计人员和顾问支付大量的费用来寻找满足应用条件的方法,以及和主管企业合并事宜的管理部门 协商是否符合应用条件的过程中所花费的代价等。 (三)对资源配置产生不利影响。 实证研究表明,那些能够使用权益结合法的企业和那些只能使用购买法的企业相比,常常愿意为目标企业支付更高的价格(Vincent L.,1997),从而使只能使用购买法的企业在企业兼并与收购市场中居于不利地位,并进而影响它们参与企业合并交易的积极性。而且,由于权益结合法下的对价形式是股票,不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换句话说,为目标企业支付的较高的价格只能是来源于主并企业的股东权益,即企业合并是以主并企业股东权益的巨大稀释完成的。这样,主并企业就把较多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了目标企业,从而损害了主并企业原股东的权益。同时,由于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相比较,能使企业的会计收益提高,每股收益增加,而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会把资源配置到那些每股收益较高的企业,从那些每股收益较低的企业流出,因而使用权益结合法的企业在市场的资源配置中居于有利地位。但是,这样配置的经济资源是无效率的。在这种无效率的资源配置使部分企业受益的同时,又把额外的成本强加给了其他企业,抢占了其他企业所需的更有效率的经济资源。这样,不但对其他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四)存在概念基础上的缺陷。 通过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对比分析,我们就可发现权益结合法存在着概念基础上的缺陷,这可从对价的性质及其应用假设基础两方面得到验证。 (1)对价的性质。前面已提到,权益结合法下的对价形式只能是股票;而购买法则可以采取多种对价形式,既可以是现金、其他资产或债务,也可以是股票。但是,首先,不管采取何种对价形式,都不会改变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目标企业净资产的实质,因为目标企业净资产的价值和对价的性质是无关的。因此,如果用5万元取得了目标企业的净资产,那么就应以5万元记录这些净资产,而不管其帐面价值是多少。其次,对价的形式是可以转化的。比如说,主并企业可以发行股票的形式取得现金,再以现金取得目标企业,也可用现金购买其库藏股,再以这些股份换取目标企业,而最终结果是以现金或股票的形式对价。实质上,购买法可以使用第一种,而权益结合法则是第二种方案,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我们不能因交易的次序不同而得到不同的结果。再者,如果取得的净资产是按帐面价值而不是按公允价值记录,那么这一差额就成了企业的秘密储备。这一秘密储备最终将通过降低费用或出售净资产增加报告的收益等形式转化为未来的收益。但是,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这一收益都来源于秘密储备而不是赚得的。比如说,A公司以5万元吸收合并净资产帐面价值为1万元的B公司,使用权益结合法将会产生4万元的秘密储备。假设没有其他变化,如果A公司以5万元售出B公司,A公司将取得4万元并非赚得的收益;如果A公司以3万元售出B公司,仍将报告2万元的收益,即使从经济上来说已损失了2万元。 (2)假设基础。权益结合法的应用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企业合并是参与合并企业的业主之间普通股的交换,与企业经营者及其董事会无利害关系,因而业主权益在合并后将继续存在,而不会发生变化。但是,这一假设和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首先,几乎所有的企业合并都是由企业管理者发起的,而不是股东发起的(Alfred M.king.2000)。其次,由于证券市场的开放性,企业股东已由传统的“用手投票”的方式转变为“用脚投票”的方式选择企业经营者和投资项目,一旦股东发现合并后的企业不适合其投资的需要或者已取得较大利益,就有可能售出其股份,因此,企业合并后的股东权益常常会发生变化,股东会因不同的原因而出售其股份。比如说,主并企业向目标企业支付了较高的买价,目标企业的原股东就可能把其既得利益直接变现。另外,即使以前的股东权益在企业合并后仍继续存在,但也不再是以前的权益。以前企业的股东所面临的风险和报酬,与合并后企业的风险和报酬已有较大的差别,而且由于目标企业原股东在合并后只拥有较大企业中较少的股份,因而股东权益本身在合并后也发生了变化。 二、我国提倡使用权益结合法的原因-权益结合法的利之所在 虽然权益结合法存在着上述的诸多缺陷,但其存在仍有合理性的一面。我国提倡使用更有其深刻的现实基础。 (一)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较高。 我们知道,会计信息要对决策有用,必须具备两个主要质量特征,即可靠性和相关性。其中,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是会计信息有用的基础,没有可靠性就谈不上相关性。而且,可靠性越高,相关性越强,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越为有用。但是,由于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存在着一种此消彼长的联动关系,强调一方必然会损害另一方。因此,实务中,常常要在质量特征之间权衡和取舍。其目的一般是为了达到质量特征之间的适当平衡,以便达到财务报告的目的。 如前所述,权益结合法是参与合并企业普通股股东之间权益的结合,不存在一方购买另一方净资产的事实,因此参与合并企业的净资产按帐面价值记录;而购买则是一种真实的交易,是主并企业取得目标企业净资产的行为,因此目标企业的净资产要按公允价值计价。一般地,公允价值一般是按变现价值、重置成本、评估价值等确定的,采用的计量属性主要有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因此,和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帐面价值相比较,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较强而可靠性较弱;与之相反,帐面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较强而相关性较弱。 由于美国的民间审计较发达,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会计信息的社会公信度较高;换句话说,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基本上可由注册会计师提供保证,因此,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取消了权益结合法。我国则不然。首先,由于我国民间审计较落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表现较差,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社会印象,最终导致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的信赖度较低。同时,由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健全,内部人控制广为存在,而企业会计人员由于雇佣关系的存在,无法阻止管理当局的违规行为,因此,企业本身是无法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的。从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就成了我国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事实上,当前我国面临的一大难题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即会计信息可靠性较低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和十分突出的问题,它直接动摇了人们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干扰了党和政府的经济决策,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造成了社会经济生活的紊乱。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加大会计信息失真的打击力度,比如,会计委派制的试点,落实“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试点工作,加重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等。因此,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国提倡使用权益结合法是有其必然性的。 (二)操作简便,易于掌握。 从实务上来说,权益结合法要比购买法简便,易于操作和掌握,降低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工作量,能较好地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首先,权益结合法下,只要将参与合并企业的帐面价值直接加总就可以了;而购买法则首先要确定目标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然后才能进行帐务处理。其次,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个确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规定出台,影响了购买法的切实执行,因而不要考虑公允价值的权益结合法不失为一种变通的手段。第三,我国会计人员素质较低,据说在我国1,200万会计人员中,受过中等以上专业教育的只占20,左右,因此,操作简单的权益结合法可能更适合我国的国情,也更能保证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质量。 三、建议 迄今为止,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实务中主要参照《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问题的解答》,而这些规定都没有考虑股权交换合并。但是,随着权益结合法在我国开始应用,这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同时,由于不同的企业合并会计方法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缺乏相关规范,不但使合并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且不利于使用者理解合并会计信息。因此,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已刻不容缓。 在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时,我们既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更要考虑我国国情。如前所述,权益结合法下的会计信息可靠性较高,能较好地解决企业合并中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因此我国要提倡使用权益结合法。同时,我们也要借鉴国际惯例,对权益结合法的应用予以限制条件,不能使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出现无序局面,或者出现权益结合法一统江山的局面。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在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时,要规定权益结合法的应用条件,又要比国际惯例中规定的条件有所降低。具体来说,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选用应保持互斥关系,即一旦企业合并符合权益结合法的规定条件,就只能使用权益结合法,而不能使用购买法;反之,就只能使用购买法。IAS22和APB16都规定,上述两种方法的选用要保持互斥关系;而英国的SSAP23对上述两种方法的选用不完全是互斥关系,即满足权益结合法的所有条件可以采用权益结合法,也可以来用购买法,而不满足权益结合法所有条件的,则必须采用购买法。我们认为,保持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互斥关系更合理,可以减少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第二,权益结合法的应用条件要具有可操作性。 APB16在规定权益结合法的应用条件时,有一定的数量标准限制。比如,任何一方在合并前不得持有另一方1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权益;目标企业至少9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要被主并企业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所交换;在合并完成日后的2年内,合并后企业不准备或计划对参与合并某一方的相当多的部分的资产进行处置等。相比之下,IAS22的规定就没有这么明确,可操作性较差。比如,《国际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9号-企业合并:区分为购买或权益结合》指出,对IAS22第15段中的“‘重要多数’、‘重大差别’及‘实质上相同’等术语的解释,要求在所有情况下,均应就所有相关因素作出职业判断。”因此,我国在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时,可以更多地参照APB16的有关规定,确定一些具体的数量标准限制条件,提高可操作性。 第三,在规定权益结合法的具体条件时,应参照国际惯例的较低要求,以降低权益结合法的应用门槛,提高合并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例如,在对控制权和相对规模的规定上,APB16没有过多的要求,而IAS22则强调合并各方的股东“在对合并后的企业中应保持与合并前实质上同样的表决权和股权”,要求合并各方的规模大体相当,一方的公允价值与另一方的不能相差很远。我国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比IAS22的规定更严格,要求合并各方的各股东拥有与合并以前相同的表决权和股权,各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基本相同。但是,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只有规模相当的公司的换股合并才是权益结合,而规模不等的公司就一定无法进行权益结合。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参与合并企业的相对规模不影响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 第四,要考虑知识经济的影响。在知识经济时代,部分企业更多的资产是无形的,这在高科技产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现行会计惯例下,企业很多的无形资产是不确认入帐的,这就意味着,如果按权益结合法处理企业合并事宜,主并企业将按帐面价值合并目标企业,不需要确认这些未入帐的无形资产。换句话说,企业合并后,主并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 就可使用这些无形资产,既可从中取得可观的利益,又不需从收益中扣减或摊销任何费用。因此,主并企业常常倾向于选择权益结合法。以公认已进入知识经济社会的美国为例,90年代初期,按合并的美元总额计算,只有5,使用了权益结合法,而到90年代末期,其比例竟高达55,(Alfred M.king and Neil Kelly, 2000)。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在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时,要考虑到知识经济的影响,比如,规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合并不能使用权益结合法。 文 - 汉语汉字 编辑词条 文,wen,从玄从爻。天地万物的信息产生出来的现象、纹路、轨迹,描绘出了阴阳二气在事物中的运行轨迹和原理。 故文即为符。上古之时,符文一体。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爻)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尚书序》 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说文》序》 仓颉造书,形立谓之文,声具谓之字。--《古今通论》 (1) 象形。甲骨文此字象纹理纵横交错形。"文"是汉字的一个部首。本义:花纹;纹理。 (2) 同本义 [figure;veins] 文,英语念为:text、article等,从字面意思上就可以理解为文章、文字,与古今中外的各个文学著作中出现的各种文字字形密不可分。古有甲骨文、金文、小篆等,今有宋体、楷体等,都在这一方面突出了"文"的重要性。古今中外,人们对于"文"都有自己不同的认知,从大的方面来讲,它可以用于表示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从小的方面来说它可用于用于表示单独的一个"文"字,可用于表示一段话,也可用于人物的姓氏。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字义 1(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刺画花纹:,身。 3(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温和:,火。,静。,雅。 10(指非军事的:,职。,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11(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552,言。,白间杂。 12(专指社会科学:,科。 13(掩饰:,过饰非。 14(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不名。 15(姓。 16( 皇帝谥号,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赐民爵位曰文;勤学好问曰文;博闻多见曰文;忠信接礼曰文;能定典礼曰文;经邦定誉曰文;敏而好学曰文;施而中礼曰文;修德来远曰文;刚柔相济曰文;修治班制曰文;德美才秀曰文;万邦为宪、帝德运广曰文;坚强不暴曰文;徽柔懿恭曰文;圣谟丕显曰文;化成天下曰文;纯穆不已曰文;克嗣徽音曰文;敬直慈惠曰文;与贤同升曰文;绍修圣绪曰文;声教四讫曰文。如汉文帝。 折叠编辑本段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与字形比较 折叠编辑本段详细字义 〈名〉 1(右图是 “文”字的甲骨文图片,资料来源:徐无闻主编:《甲金篆隶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1年7月第一版。 “文”字的甲骨文字绘画的像一个正面的“大人”,寓意“大象有形”、“象形”;特别放大了 胸部,并在胸部画了“心”,含义是“外界客体在心里面的整体影像、整体写真、整体素描、整体速写”。 许慎《说文解字》把“文”解释为“错画也”,意思是“对事物形象进行整体素描,笔画交错,相联相络,不可解构”,这与他说的独体为文、合体为字的话的意思是一致的。“说文解字”这个书名就表示了“文”只能“说”,而“字”则可“解”的意思。“文”是客观事物外在形象的速写,是人类进一步了解事物内在性质的基础,所以它是“字”的父母,“字”是“文”的孩子。“文”生“字”举例(以“哲”为例):先对人手摩画,其文为“手”;又对斧子摩画,其文为“斤”。以手、斤为父母,结合、生子,其子就是“折”(手和斤各代表父母的基因)。这个“折”就是许慎所谓的“字”。“字”从宀从子,“宀”表示“独立的房子”,子在其中,有“自立门户”的意思。故“字”还能与“文”或其他“字”结合,生出新“字”来。在本例,作为字的“折”与作为文的“口”结合,就生出了新的字“哲”。 2( 同本义 [figure;veins] 文,错画也。象交文。今字作纹。——东汉?许慎《说文》 五章以奉五色。——春秋?左丘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注:“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 美于黼黼文章。——《荀子?非相》 茵席雕文。——《韩非子?十过》 织文鸟章,白旆央央。——《诗?小雅?六月》 斑文小鱼。——明? 刘基《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 3(又如:文驾(彩车);文斑(杂色的斑纹);文旆(有文彩的旗帜);文绣(绣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刺花图案);文织(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文鳞(鱼鳞形花纹)。 4(字,文字(“文”,在先秦时期就有文字的意思,“字”,到了秦朝才有此意。分别讲,“文”指独体字;“字”指合体字。笼统地说,都泛指文字。) [character] 饰以篆文。——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张衡传》 分文析字。——东汉?班固《汉书?刘歆传》 夫文,止戈为武。——《左传?宣公十二年》 距洞数百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文曰“天启壬戌秋日”。——明? 魏学洢《核舟记》 文曰“初平山尺”。 5(又如:甲骨文;金文;汉文;英文;文迹(文字所记载的事迹);文书爻(有关文字、文凭之类的卦象);文异(文字相异);文轨(文字和车轨);文狱(文字狱);文钱(钱。因钱有文字,故称);文状(字据,军令状);文引(通行证;路凭);文定(定婚)。 6(文章(遣造的词句叫做“文”,结构段落叫做 “章”。) [literary composition]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孟子?万章上》 好古文。——唐? 韩愈《师说》 属予作文以记之。——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 能述以文。——宋? 欧阳修《醉翁亭记》 摘其诗文。——清?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7(又如:文价(文章的声誉);文魔(书呆子);文会(旧时读书人为了准备应试,在一起写文章、互相观摩的集会);文移(旧时官府文书的代称);文雄(擅长写文章的大作家);文意(文章的旨趣);文义(文章的义理);文情(文章的词句和情思);本文(所指的这篇文章);作文(写文章;学习练习所写的文章);文魁(文章魁首);文价(文章的声价);文什(文章与诗篇)。 8(美德;文德 [virtue] 圣云继之神,神乃用文治。——杜牧《感怀诗一首》 9(又如:文丈(对才高德韶的老者的敬称);文母(文德之母);文武(文德与武功);文命(文德教命);文惠(文德恩惠);文德(写文章的道德);文薄(谓文德浅薄);文昭(文德昭著)。 10.文才;才华。亦谓有文才,有才华 [literary talent] 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汉? 司马迁《报任安书》 11(又如:文业(才学);文英(文才出众的人);文采风流(横溢的才华与潇洒的风度);文郎(有才华的青少年);文彦(有文才德行的人);文通残锦(比喻剩下不多的才华)。 12(文献,经典;韵文 [document;classics;verse] 儒以文乱法。——《韩非子?五蠹》 言必遵修旧文而不穿凿。——《说文解字?叙》 13(辞词句。亦指文字记载 [writings;record]。如:文几(旧时书信中开头常用的套语。意为将书信呈献于几前);文倒(文句颠倒);文过其实(文辞浮夸,不切实际);文义(文辞);文辞(言词动听的辞令);文绣(辞藻华丽)。 14(自然界的某些现象 [natural phenomenon] 经纬天地曰文。——《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15(又如:天文;地文;水文;文象(日月星辰变化的迹象);文曜(指日月星辰;文星);文昌(星座名)。 16(文治;文事;文职。与“武”相对。 [achievements in culture and education;civilian post] 文能取胜。——《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文不能取胜。 文武并用。——唐? 魏征《谏太宗十思疏》 精神折冲于千里,文武为宪于万邦。――明《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诰》 17(又如:文臣,文吏(文职官吏);文席(教书先生的几席);文品(文官的品阶);文帅(文职官员出任或兼领统帅);文烈(文治显赫);文员(文职吏员);文阶(文职官阶);文道(文治之道);文业(文事);文僚(文职官吏)。 18(法令条文 [articles of decree] 而刀笔吏专深文巧诋,陷人于罪。——《史记?汲黯列传》 19(又如:文劾(根据律令弹劾);文法吏(通晓法令、执法严峻的官吏);文丈(规矩;制度);文移(官府文书);文牓(布告;文告);文宪(礼法;法制)。 20(文言。古代散文文体之一;别于白话的古汉语书面语 [literary language]。如:半文半白;文语;文白(文言文和白话文)。 21(文教;礼节仪式 [rites] 则修文德。——《论语?季氏》 22(又如:文丈(崇尚礼文仪节);文俗(拘守礼法而安于习俗);文致(指礼乐);文貌(礼文仪 节);文绪(文教礼乐之事);文仪(礼节仪式) 23(指表现形式;外表 [form;appearance]。如:文服(表面服从);文榜(告示、布告之类);文诰(诰令) 24(指鼓乐,泛指曲调 [music;tune]。如:文曲(指乐曲);文始(舞乐名) 25(谥号,谥法:勤学好问叫文 [study deligently] 何以谓之文。——《论语》 是以谓之文。 26(姓 〈动〉 1(在肌肤上刺画花纹或图案 [tatto (the skin)] 被发文身。——《礼记?王制》。注:“谓其肌,以丹青涅之。” 文绣有恒。——《礼记?月令》 2(又如:文笔匠(在人身上刺花的艺人);文身断发(古代荆楚、南越一带的习俗。身刺花纹,截短头发,以为可避水中蛟龙的伤害。后常以指落后地区的民俗);文木(刻镂以文采之木) 3(修饰;文饰 [cover up] 身将隐,焉用文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饰邪说,文奸言,以枭乱天下。——《荀子?非十二子》 4(又如:文过饰非;文致(粉饰;掩饰);文冢(埋葬文稿之处) 5(装饰 [decorate] 舍其文轩。——《墨子?公输》 此犹文奸。 文车二驷。——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文马四百匹。——《史记?宋世家》 若将比予文木邪。——《庄子?人间世》 6(又如:文巧(文饰巧辩);文竿(以翠羽为饰之竿);文舫(装饰华丽的游艇);文饰(彩饰);文榭(饰以彩画的台榭);文舟,文艘(装饰华丽的船);文剑(装饰华丽的剑);文舆(饰以彩绘的车) 7(撰写文章 [write]。如:文匠(写文章的大家);文祸(因写文章而招来的灾祸);文雄,文杰(指文豪) 〈形〉 1(有文采,华丽。与“质”或“野”相对 [magnificent;gorgeous] 其旨远,其辞文。——《易?系辞下》 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2(又如:文巧(华丽奇巧);文朴(文华与质朴);文服(华美的衣服);文砌(华美的石阶);文背(不文雅,粗俗);文轩(华美的车子);文质(文华与质朴) 3.柔和,不猛烈 [mild;gentle]。如:文烈(指火候温猛) 4(美,善 [fine;good]。如:文徽(华美);文鸳(即鸳鸯。以其羽毛华美,故称);文衣(华美的服装) 5(通“紊”。紊乱的 [disordered] 惇宗将礼,称秩元祀,咸秩无文。——《书?洛诰》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怀柔百神,咸秩无文。——《汉书?郊祀志上》 王者报功,以次秩之,无有文也。——庆劭《风俗通义?山泽》 〈量〉 1(用于旧时的铜钱。如:一文钱 2(用于计算纺织物 五扶为一首,五首成一文。——《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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