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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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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建设厅 豫教基(2008)157号 关于发布《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 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 委、建委: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豫政„2007?2号)的要求,由省教育厅制订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 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具体解释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 附件: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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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建设厅 豫教基(2008)157号 关于发布《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 本(试行)》的通知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 委、建委: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豫政„2007?2号)的要求,由省教育厅制订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 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具体解释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 附件: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附件 下载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建 设 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1 附 件 根据原国家教委、建设部、国家计委1996年发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发布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及现有涉及中小学建 筑、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 际,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根据人口分布和人口出生率等综合因素,人口比较密集的平 原地区,原则上每0.5万人左右设一所完全小学,每2-3万人设一所初中。 2、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 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山区和边远农村可适当保留部分教学 点。同时,积极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适度规模的农村中小学校。完全小 学一般为1-4轨,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一般为4-8轨,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 4、校园规划合理、区域分明、互不干扰。小学生均用地面积不 低于22平方米,初中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6平方米。 5、有砖混围墙或铁质栅栏,砖混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有铁质校门和标准校牌。 6、新建校舍建筑一般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以适应教育 发展对可变空间的需求。抗震类别执行乙类标准。完全小学和初 2 中的主要建筑应尽可能建设楼房。完全小学的教学办公楼不宜超过三 层,初中的教学图实验楼不宜超过四层。小学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5.2平方米,初中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4平方米。无危房。寄宿制学校应另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建筑面积。 7、完全小学应单独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科学教室(实验 室)、仪器室、图书室、多功能教室(兼远程教育播放室),规模比 较大的小学应设有美术教室。初中应单独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 美术教室、乐器室、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生化药品室、计算机 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心 理咨询室。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 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8、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12平方米。教室地面应硬化防滑,门窗无缺损、油漆完好。课 桌椅、黑板配置及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符合《国家学校体育 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9、行政办公用房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团队办公室、教职工活动 室(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等其它辅助用房根据实际需要统筹 安排。根据需要,应有教职工宿舍和餐厅。 10、学生和教工厕所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水泥地面、有防 雨设施。教工厕所与学生厕所分设。女生应按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应按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 11、寄宿制小学和初中均应有学生宿舍、食堂(含餐厅)。学生 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学生食堂生均使用面积,小学 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平方米。 12、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生均教学光盘不低于2碟;初 3 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生均教学光盘不低于1碟。中小学应定期添置新书,并配有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电子图书。有条件的学校可 设立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 13、乡镇中心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 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所规定的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第二种配备方案,其他小学达到所规定的第三种配备方案。初中理科 仪器配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所规定的 初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第二种配备方案。音乐、美术器 材的配备不低于教育部?类标准。体育器材配备符合《国家学校体育 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14、小学具有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及与教材相 配套的教学资源。有条件的地方,小学逐步配备计算机教室。初中计 算机教室配置达到学生上课2人1机。 15、小学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60米直跑道);初中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100米直跑道)。 16、足额使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齐各学科教师。教 师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能按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寄宿制学校配备有生活辅导员,纳入教师编制管理。卫生(保健)室 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17、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以上,高学历教师比率不低于6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高学历教师比率不低于30%。初中、小学教师能普遍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育 教学。建立教师进修培训,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继续 教育任务。 18、校长必须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五年 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并经过培训,持有任职资格证书。空缺的校长岗 4 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选拔、择优聘任。 19、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 人,钻研业务,因材施教,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 体罚学生现象。 20、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能有效地实施规范化 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教职工(代)大会的民主 监督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 2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落实。教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 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 均工资水平。教师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得到保障,教师工作和生活条 件不断改善。 22、县级政府按规定标准及时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 运转。教师进修、培训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落实。 23、学校改建扩建和校舍维护改造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 算,学校不得举债建设。 说明:1.此标准适用于现阶段农村(含县镇)初中、小学。 2.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由省辖市教育行政 部门参照此标准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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