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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容器充装评审细则

2020-03-09 28页 doc 100KB 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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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容器充装评审细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编制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前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结合充装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细则》。 二、适用的类型 按照《评审细则》的规定,本细则包括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的首次取证鉴定评审、变更鉴定评审、换证鉴定评审。 三、申请单位必...
移动式容器充装评审细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编制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前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结合充装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细则》。 二、适用的类型 按照《评审细则》的规定,本细则包括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的首次取证鉴定评审、变更鉴定评审、换证鉴定评审。 三、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许可规则》的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定资格; 2.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 4.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5.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6.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四、评审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 4.《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7.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五、有关人员的能力验证 1.管理人员能力验证 主要考核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对本单位充装工作的掌握情况,对本质控系统的主要质控要点、自己的职责,对有关法规、标准的掌握情况,特别是有关法规、标准的掌握情况中对本质控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验证形式可采用调查问卷、口头交流的形式。调查问卷由评审组命题,技术负责人阅卷,评审组审核。 2.操作人员技能验证 主要考核充装人员、检查人员、化验人员。一般通过在现场巡视时查看工作过程及工作效果验证,或者进行现场交流了解其技能情况。通过现场抽查工艺卡、操作记录等,采取现场操作、交谈、问答的形式,考核其工艺执行能力及执行情况。 六、评审报告结论 鉴定评审结论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和“需要整改”。 1.符合条件 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 2.需要整改 申请单位的当前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但是能在6个月内整改完毕并满足许可条件的,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 3.不符合条件 申请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1)法定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实际资源条件与申请书不符,不满足本规则要求的; (3)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实施,、操作规程等未有效贯彻执行,管理混乱; (4)现场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证的; (5)申请单位有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的。 (6)鉴定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在6月内未完成整改或者经确认整改仍不符合条件。 第二章 鉴定评审工作内容 按照《许可规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细则的具体评审工作分为以下三部分内容:资源条件的评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评审;充装工作质量。 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评审内容 评审要求 评审方法 评价方法 1.法定资格 单位法了法律地位 核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与申请资料一致。注册经营范围内是否注册充装经营活动一致。 现场核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2.申请项目 申请符合性 核查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资料相符合,是否具有隐瞒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情况。 现场审查申报资料,核实实际情况 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停止评审 3. 人员 负责人或站长 了解对介质充装的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以及充装工艺特点和充装安全管理的必备知识,对充装单位安全负责。 审查机构负责人的正式任命文件 座谈了解,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气瓶行业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检验业务。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技术负责人 1.任命技术负责人。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经验,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熟悉介质充装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4熟悉充装工艺过程及现状,掌握充装相关要求。 5.熟悉安全,具有组织、协调、处理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6.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且具有一定的事故处理能力。 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的正式任命文件、技术职称证件、从事气瓶行业相关工作年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座谈了解,熟悉气瓶行业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安全管理人员 1.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工作。 2.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掌握介质充装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4.熟悉充装介质的基础知识及有关安全知识。 5.熟悉充装单位充装工艺过程及现状,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要求。 6.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充装单位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熟悉事故上报程序及要求。 审查机构安全管理员数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座谈了解,熟悉气瓶行业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充装人员 1.充装人员不少于4人,并且每班不少于2人。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了解介质充装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3.掌握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掌握各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量规定。 4.熟悉充装设备性能及其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充装技能。 5.掌握充装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 现场核实充装记录: 、 充装班数,持证检验人员数量。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以及期限; 座谈了解充装人员对介质充装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和熟悉情况;掌握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和充装设备性能及其安全操作方法,充装技能。 掌握充装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检查人员 1.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且每班不少于1人。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了解介质充装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3.掌握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 4.熟练掌握充装前、后检查要点与方法,正确使用检查工具。 现场核实检查人员记录: 、 充装班数,持证检验人员数量。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以及期限; 座谈了解充装人员对介质充装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和熟悉情况;掌握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和充装设备性能及其安全操作方法,充装技能。 掌握充装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化验人员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对充装介质有要求时,充装单位应当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化验人员。化验人员应当能熟练化验、介质组分。 现场核实化验人员持证项目: 现场考核:化验人员能否熟练化验、分析介质组分。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4. 场地(厂房) 基本要求 1.充装单位的规划、设计、建设、消防、环境保护等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2.有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进行安全检查的场地。 3.有专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 4.充装场地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者设有足够能力的换气通风装置,以避免形成危险的爆炸性混合物或者毒性气体,出现富氧或者缺氧等环境。 5.设有安全出口,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当符合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的有关规定。 现场核实:1.政府规划部门批文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2.设计单位资质: 总体设计图 (1)设计单位名称: (2)设计证书编号: (3)级别: (4)有效期: 压力管道设计图 (1)设计单位名称: (2)设计证书编号: (3)级别: (4)有效期: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资质: 消防建设审核号: 项目验收环境验收批复: 3.检查的场地。 4.充装场地。 5.换气通风装置。 6.安全标志。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铁路罐车充装场地要求 铁路罐车充装场地除满足1.4.1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专用铁路装卸线,其设计、建设与运行除符合有关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外,还能够符合国务院铁路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分别设置充装线和行走线,充装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至80m设置安全扶梯。 3.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单位,划定危险区域边界线,禁止蒸汽机车、未配置阻火器的内燃机车进入。 现场核实专用铁路装卸线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其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要求 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充装场地除满足1.4.1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满足车辆回转半径和停靠位置的要求,场地地面承载能力和水平度符合充装要求。 2.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场地与介质储存区之间,以及充装场地与机房、泵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和隔断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规定。 现场核实车辆回转半径和停靠位置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5.工艺设备管道与设施基本要求 设备及附件选用 1.选用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符合《条例》、相关规章、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并且由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生产。 2.充装设备、管道、阀门、密封元件以及其他附件,不得选用与所装介质特性不相容的材料制造。 现场核实在用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使用登记维保检验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现场核实在用的特种设备数量使用登记证情况。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系统调试 充装系统调试合格。 现场核实充装系统调试见证资料。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充装安全装置与设施 1.储存应当设置防超装(超压)、超限装置或者其报警装置。 2.具备复核充装量[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液体、液体]或者充装压力(介质为压缩气体)的能力与装置。 3.有对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有效处理的设施。 4.充装系统应当具有紧急切断、紧急停车功能。 5.充装台的液相管道上应当装设紧急切断装置。 6.阀门之间的液相封闭管段,应当设置管道安全泄放装置。 7.充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区域,应当具有监视录像系统。 8.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管路系统,应当设置阻火器。 9.充装易燃、易爆介质或者有毒介质,应当在安全泄放装置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导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 10.充装有毒介质,引导配备泄露介质处理装置,如液氯充装单位应当配备碱液喷淋装置、液氯充装单位应当配备水喷淋装置等。 11.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应当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水源和消防设施。 现场核实: 1.防超装(超压)、超限装置或者其报警装置。 2.复核充装量的能力与装置。 3.超装设施。 4.紧急切断、紧急停车功能。 5.充装台的液相管道上的紧急切断装置。 6.阀门之间的液相封闭管段,管道安全泄放装置。 7.充装区域监视录像系统。 8.管路系统的阻火器。 9.安全泄放设导管。 10.喷淋装置。 11.消防要求的水源和消防设施。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储存 1.具有一定的固定式储存式能力。 2.储罐本体有色标,并且在显著的位置按照规定标示盛装介质的名称。 现场核实贮罐能力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6.专用的装卸台(线)和装卸装置的配置要求 装卸用管连接 1.装卸用管与移动式压力容器有可靠的连接方式。 2.有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 现场核实连接方式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装卸用管材料 1.所选用装卸用管的材料与充装介质相容,接触液氧等氧化性介质的安全附件内表面应当进行脱脂处理。 2.充装冷冻液化气体的装卸用管的材料应当能够满足低温性能要求。 现场核实装卸用管的材料以及性能要求。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装卸用管耐压能力 1.装卸用管和快速装卸接头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并且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在承受4倍公称压力时不得破裂。 2.装卸用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的公称压力,试验结果要有记录和试验人员的签字。 耐压试验应当由充装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现场核实装卸用管耐压能力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装卸用管标记 装卸用管必须标记开始使用日期,其使用寿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核实装卸用管开始使用寿命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置换与回收 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装卸系统,应当具有处理充装前置换介质的措施及充装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并且符合有关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现场核实置换装置和回收装置配备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7. 电气、仪器仪表、计量器具 防爆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装置的设计、仪器仪表等的配置,以及施工与验收应当符合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GB 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核查电力装置的设计、仪器仪表等的配置,以及施工与验收见证资料。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介质分析 按照有关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仪器仪表与设施。 核查分析检测仪器仪表台帐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报警装置 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气体危险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报警显示器应当设置在值班室或者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现场核实气体危险浓度检测报警装置,设备灵敏。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压力表 充装工艺管线及设备应当配置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压力表,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设计压力的1.5~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其精度不应低于1.6级。 核查压力表校验日期: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电子衡器 配备电子衡器(轨道衡),对完成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充装量的复检和计量。 核查衡器型号: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定期检定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核查仪器仪表、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台账 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帐。 核查查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帐。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8.消防、安全设施基本要求 安全标志 充装单位入口应当设立进入充装单位须知牌,重要部位有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号码。 查看须知牌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号码。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防火措施 储存、充装场所的周围能够杜绝一切火源,并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 查看禁火标志。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防电磁波 在储存、充装等区域,严谨携带和使用能生产电磁波的设备,以及存在潜在危险的电器和设备。 查看警示牌。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消防器材 按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查看消防器材,性能。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静电防护 易燃、易爆、助燃介质充装系统,应当设置静电接地设施和静电接地报警器,充装单位入口处应当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所有设施应当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其相关设计符合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HG/T 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规定。 查看静电接地设施和静电接地报警器,以及性能。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防护用具和用品 1.按照所装介质的特性,作业人员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和用品。 2.易燃、易爆介质充装时,充装人员应当选择避免产生静电与阻燃的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并且采用合适的工具(如不易形成火花的工具)。 3.冷冻液化气体的充装人员,应当配备防护面罩、皮革手套、无袋长裤、长袖衣服及防静电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1.查防护用具和用品发放记录。 2.现场查充装人员佩带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应急处置 配备用于事故处置的应急处置的应急工具、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并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有效可用。 查看应急工具、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9.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充装单位消防、安全设施除符合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风向监测 介质储存和充装区安装明显可见的风向标或者风向袋。 查看风向标或者风向袋。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紧急切断系统 充装单位内设紧急切断系统,事故发生时,能够切断或者关闭介质源,并且关闭正在运行可能使事故扩大的设备。 查看设紧急切断系统。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隔离措施 1.生产区的排水系统采取防止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流入下水道或者其他以顶盖密封的沟渠中的措施。 2.非防爆设备不得进入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区域。 3.在易燃、易爆介质作业区域行驶的机动车辆,在其排气管出口装有阻火器。 现场核查: 1.生产区的排水系统。 2.非防爆设备 。 3.有阻火器。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10.遵守法规情况 变更手续 当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地址变更时,应当在15天内书面告知发证机关办理《充装许可证》变更手续。 申请单位的主要信息变化情况: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依法充装 1.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进行充装的行为。 2.充装中发生的事故、用户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 查充装记录,反馈意见以及处理情况。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注:1、评审结论栏目中,应填写: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 2、鉴定审查情况栏目中,应描述“评审现状及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 1、 评审结论: 评审员: 年 月 日           2.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细则 评审内容 评审要求 评审方法 评价方法 1.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等规定,结合申请的许可项目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质量保证手册以及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充装工作记录等质量体系文件,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批准。 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范围特性。 3.贯彻落实到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 现场审查:编制的质量保证手册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等规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 是否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对充装安全质量负责。 不满足要求停止评审 管理职责 1.应绘制机构设置图和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控制图,设置应合理、关系明确。 2.应规定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对充装质量安全负责。 3.明确对任命的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操作人员等职责和权限,建立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工作接口控制和协调措施。 现场审阅、审核。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应符合要求。 不满足要求停止评审 2.事故应急预案基本要求 事故应急预案 1.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等规定,结合申请的许可项目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 2.事故应急预案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范围特性。 审查事故应急预案 不满足要求停止评审 3.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 1.应制定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内容)。 2)安全责任制度。 3)装卸过程关键点控制制度(包括安全监控和巡视)。 4)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5)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装卸用管)。 7)特种设备日常维保、定期检查和定期检验制度。 8)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制度。 9)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制度。 1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1)充装资料(包括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管理制度。 12)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13)用户宣传教育与服务制度。 14)事故上报制度。 15)接受安全监察制度。 16)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2.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应符合许可项目特性,满足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过程中的控制需要 。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审查管理制度 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的要求。符合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要求。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应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包括: 1)移动式压力容器罐内介质分析和余压检测操作规程。 2)充装操作规程。 3)充装量复检操作规程。 4)卸车操作规程。 5)设备(包括泵、压缩机和储罐等)操作规程。 6)装卸用管耐压试验规程。 7)事故紧急处置操作规程。 2.建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要求,并且能够有效控制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 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范围、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的要求 。符合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要求 。并且能够有效控制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5.充装工作 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 1.应建立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包括: 1)充装介质成分检测报告。 2)充装前和充装后安全检查记录。 3)充装记录。 4)超装介质卸载处理记录。 5)设备(包括泵、压缩机和储罐等)运行记录。 6)充装单位安全检查记录。 7)持证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8)质量信息反馈记录 。充装用设备和仪器仪表的运行、巡视、维护保养、检修、定期检查、检定记录。 9)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讲评记录。 2.建立的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批,统一存档保管。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6.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充装许可制度的执行 审查充装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规、规章,没有发生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行为。 2.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3.按照规定向监察机构和社会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相关信息。 向监察机构和社会了解情况 发先违反行为停止评审           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质量评审细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品种   容器类别   车牌号/集装箱号   使用证号:   制造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制造日期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介质类别   介质名称   评审内容 评审要求 评审方法 评价方法 1.装卸检查 装卸前检查 1.装卸前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应逐台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装卸区域进行装卸作业。 2.装卸前检查应符合下要求: (1)随车规定携带的文件和资料应齐全有效,并且装卸的介质应与核准的充装介质一致。 (2)首次或者检修后投入使用并且对有置换要求的,罐体内氮气压力不得小于0.05MPa。并应有置换合格报告或者证明文件。 (3)购买、充装剧毒化学品的,应有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凭证、准购证以及运输通行证。 (4)随车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 (5)移动式压力容器铭牌与各种标志、标识(包括颜色标志、环形色带、警示性标志、充装介质标识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充装的介质与罐体涂装标志应一致 。 (6)移动式压力容器应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应齐全、工作状态应正常,并且在校验有效期内 。 (7)核查压力、温度、充装量(或者剩余量),应符合要求。有没数量要求 (8)罐体各密封面的密封状态应完好无泄漏 。 (9)随车防护用具、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应齐全、完好 。 (10)易燃、易爆介质作业现场必须采取防止明火和防静电措施 。 (11)装卸液氧等氧化性介质的连接接头必须采取避免油脂污染措施 。 (12)罐体与走行装置或框架的连接赢完好、可靠。 现场跟踪充装前的检查。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装卸过程控制 1.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装卸过程按规定的装卸工艺规程进行操作,装卸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 2.按照指定位置停车,罐车的发动机必须熄火、切断车辆总电源,并且采取防止车辆发生滑动的有效措施 。 3.装卸易燃、易爆介质前,移动式压力容器上的导静电装置与装卸台接地线进行连接 。 4.装卸接口的盲法兰或者等效装置必须在其内部压力卸尽后,方可卸除 。 5.使用充装单位专用的装卸用管进行充装,不得使用随车携带的装卸用管进行充装 。 6.装卸用管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连接应符合充装工艺规程的要求,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 7.对于装卸不允许与空气混合的介质进行管道吹扫或者置换 。 8.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均必须处在规定的工作岗位上, 配置紧急切断装置的,操作人员必须位于紧急切断装置的远控系统位置 。配置装卸安全连锁报警保护装置的,该装置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9.装卸时的压力、温度和流速符合与所装运介质相关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超过规定指标时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 10.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量(或者充装压力)不得超过核准的最大允许充装量(或者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严禁超装、错装。 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装卸后检查。 1.移动式压力容器上与装卸作业相关的操作阀门应置于闭止状态,装卸连接口安装的盲法兰等装置应符合要求 。 2.压力、温度、充装量(或者剩余量)应符合要求 。 3.移动式压力容器所有密封面、阀门、接管等是否泄漏 。 4所有安全附件应完好 。 5充装冷冻液化气体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其罐体外壁是否存在结露、结霜现象 。 6.移动式压力容器与装卸台的所有连接件是否分离 。 7.充装完成后,复核充装量(或者充装压力),如有超装、错装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禁止装卸作业 1.遇到雷雨、风沙等恶劣天气情况的 。 2.附近有明火、充装单位内设备和管道出现异常工况的 。 3.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其安全附件、装卸附件等有异常的 。 4.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明不全、检验不合格、内部残留介质不详的以及其他可疑情况的。 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装卸记录 1.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作业结束后,充装单位或者卸载单位应当填写充装记录、卸载记录,并且将充装有关的信息及时写入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装卸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 2.充装记录、卸载记录内容齐全,并且由相应的称重人员、检查人员签字 。 3.装卸记录至少保存1年。 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充装证明资料 充装完成后,充装单位应当向介质买受方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充装记录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注明所充装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编号、类别、数量、危害性、应急措施以及充装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 必要时,还应当向介质买受方出具充装介质组分含量检测报告。 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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