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国投昔阳公司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合理、安全使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公司内部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2T/H的承压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2T/H的承压热水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
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
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3、地面压力管道(供热管道、压风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或蒸汽介质最高工作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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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最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100mm以上的管道。
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等。
5、起重机械,行车~不含流动式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6、特种设备辅助设施、设备及安全附件是指与特种设备相关联的系统。
第三条 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法律和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改造、维修等单位的资质审核~参与编制、实施公司的特种设备的规划和年度
,参与特种设备采购的招标、邀标~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相关技术协议签订以及特种设备的注销工作,参与特种设备的调剂、调拨、封存和报废鉴定工作。
2、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应急处理预案,负责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年度检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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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对于特种设备新建项目和更新、技改项目等要求有完善合理的#设计
#~并通过机电主管业务部门审查~杜绝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有效引导各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先进的技术~禁止更新设备中再次使用过时、高耗能产品。
第五条 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高效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
第六条 购置特种设备应根据工程实际~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认真调研~合理选型~按照《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行招标采购~任何单位不得不经批准擅自采购。
第七条 特种设备采购除执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设备采购前要对生产厂家资质进行认真审核~选择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具备生产资格的分供商进行评价~并将合格供应商资质复印件存档。
2、特种设备购置应优先考虑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设备~不得购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技术落后、高能耗、无环保标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淘汰产品。
3、特种设备出厂时~设备有效证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安装及使用维修
、产品合格证、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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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及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等,必须齐全~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对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必须具备经国家或省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部门的鉴定认可书~方可购置。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和技术改造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和技术改造~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作不得同时交给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
第九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和技术改造前:
1、施工单位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使用单位配合施工单位准备好备案资料~施工单位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并完成备案告知工作。
第十条 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后:
1、使用单位应准备好验收资料报送机电科。机电科审核后~施工单位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验收~使用单位做好验收的组织工作。
2、使用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备齐验收资料交付使用单位存档~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检验、验收~取得许可证并经公司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新购设备由厂家负责检测。
第四章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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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保养设备~认真填写工作
~作好交接班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张挂在机房内醒目位置~操作人员应熟记于心。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要建立管理档案~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数量、设备规格型号、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说明。
第十四条 对特种设备安全阀、压力表、钢丝绳、限位阀、卷扬机制动装置、精密测控装置等与安全密切相关的部件要按照说明书要求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维修要上报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批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修~使用单位不得随便对特种设备进行割、补、焊、改等。
第十六条 锅炉使用管理:
1、合理调整鼓引风量~炉膛压力应控制在20,30Pa的负压~排烟温度控制在180?以下~炉排转速、煤层厚度调整适当~保证炉渣含碳量在20,以内。
2、保证水处理设施完好~合理处理水质~锅炉水质应符合标准~严禁锅炉使用生水及不合格水质。
3、锅炉安全阀每周手动试验一次~每半月冲试一次,压力表下存水弯管每周冲洗一次,水位表应保持正常水位~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并做高低水位报警试验,手动和自动给水装置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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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根据水质化验数据~锅炉排污每班不少于二次。
4、定时巡检、维护~确保锅炉各类辅机设施,电控系统、鼓引风系统、除尘器、各类泵、电机及变频装置,完好、运转正常~各类数据,压力、温度、水位、流量,准确无误。
5、认真填写锅炉综合记录、水质记录和供热管网、压风管道的检查记录~锅炉水量、煤量、蒸汽量、炉渣含碳量等指标要按时监测并记录。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管理: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2、电梯每天使用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1) 断绳、超速、超载、过卷、防蹲、电机断电断相、独立的接地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完好~并灵敏可靠、,
,2,制动器、控制器和厅门连锁开头的安全性能,
,3,导轨、钢丝绳、对重和连接装置的可靠性能,
3、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4、电器设施完好、可靠,
5、每次检查情况应留有记录。
6、按电梯,含井塔电梯,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十八条 起重机械,行车,使用管理:
1、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1,限位、超载、夹轨钳、锚定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齐全完好~并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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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吊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性能,
,3,轨道、轮具的完好,
,4,传动装置润滑正常。
,5,电气接地和保护装置完好~控制电压符合要求。
2、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每次检查情况应留有记录。
4、按起重机械,行车,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十九条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1、安全阀定期校验合格,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并有合格证,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测温仪表、液面,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保持完好、灵敏可靠、符合规定。
2、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3、按压力容器的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二十条 地面压力管道系统使用管理:
1、供热管道、压风管道和分汽缸等~应采用先进的保温技术和保温材料~严禁裸露或简易包扎。
2、维护保养的单位和人员每星期至少巡回检查两次~检查内容:管道及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等~各部件齐全完好,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3、地面压力管道必须使用有安全标记的压力管道元件~安全附件做到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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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地面压力管道系统的设计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五章 特种设备报废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报公司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报废管理程序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报废的特种设备~任何单位不得私自留用、改装或处理。
第六章 特种设备人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工种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七章 特种设备处罚、事故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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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单位应当迅速采取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即行施工的~或特种设备在验收一个月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的~公司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公司将对施工单位责令停止施工、通报批评并给与相应的罚款等。
第二十八条 使用单位未经验收或无特种设备合格证自行使用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保护设施不齐全的和安全保护设施不灵敏可靠的特种设备~公司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公司将对使用单位、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与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生产技术部~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部分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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