醇基燃料
NY 311—1997
前 言
本标准系在国内已有的醇基民用燃料技术条件与地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后编制的。
本标准将与农业行业标准NY 312—1997《醇基民用燃料灶具》配套使用。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环保能源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正华、牛玉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醇基民用燃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粗甲醇为主体配制成的醇基民用燃料(以下简称为燃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338—92 工业甲醇
GB/T 384—81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4472—84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GB/T 5332—85 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GB/T 6324.2—86 挥发性有机液体水 浴上蒸发后干残渣测定的通用方法
GB/T 6536—86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GB/T 6680—86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986—86 石油浊点测定法
GB/T 11131—89 石油产品总硫含量测定法 灯法
SH/T 0179—92 轻质石油产品浊点和结晶点测定法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产品为均匀的透明液体,无恶臭。
3.2 醇基民用燃料性能应符合
1要求。
表 1 醇基民用燃料的技术条件
指 标
序号 项 目
一级 二级
31 密度(20?),g/cm ? 0.83 0.85 2 低热值,kJ/kg ? 21000 16400 3 烃含量,, ? 20 10 4 蒸发残渣,, ? 0.02 0.03
)15 分相点 不分层 不分层
6 游离碱,, , 0.010 0.015 7 pH值 6,8 6,8
8 50,馏出温度,? , 76 76 9 引燃温度,? , 200 200 10 总硫含量,, , 0.010 0.015 11 甲醛 无 无
)212 蒸气压(100?),MPa , 0.3 0.3
1)冬季:-25?,其他季节:0?。
2)用于自增压灶具需测,外加压灶具不测。
3.3 燃料配方中不允许添加任何无机盐、卤代烃和硝基化合物。添加烃类时,烃中芳烃含量应不高于40,。
4 试验方法
4.1 密度
按GB/T 4472—84中2.3.3的规定进行测定。 4.2 低热值
按GB/T 384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4.3 烃含量
取50mL燃料于100mL量筒中,加蒸馏水及一滴破乳剂,至100mL,搅拌,
静止10min后,观察油层体积,一级应小于10mL,二级应小于5mL。
4.4 蒸发残渣
按GB/T 6324.2的规定进行测定。 4.5 分相点
按GB/T 6986或SH/T 0179的规定,用浊点、结晶点测定器测定其浊点。
4.6 游离碱
按GB/T 338—92中4.7的规定进行测定。 4.7 pH值
用广谱pH试纸与标准比色板比较。 4.8 50,馏出温度
按GB/T 6536的规定进行测定。
4.9 引燃温度
按GB/T 5332的规定进行测定。
4.10 总硫含量
按GB/T 11131的规定进行测定。
4.11 甲醛
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12 蒸气压
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5 检验规则
5.1 采样
按GB/T 6680的规定进行。
5.2 出厂检验
,4.2、4.4,4.6、4.12六项试验方法,作出5.2.1 生产厂应由检验部门按4.1
厂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 5.2.2 以一次投料配制为一批,每批检验的取样不低于2L。 5.2.3 检验项目分类及判别方法见表2。
表 2 检验项目分类及判别方法
分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判别方法
A类 1 低热值
2 蒸发残渣 不允许有不合格项目
3 蒸气压
B类 4 密度
5 分相点 允许有一项不合格 6 游离碱
7 50,镏出温度
C类 8 外观
9 烃含量
10 pH值 允许有二项不合格
11 引燃温度
12 甲醛
依据表2,对不符合项目指标的产品可取两倍量复验,复验不合格, 禁止投入
使用。
5.3 型式检验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作型式检验:
??原料、配方或工艺作变动时;
??新产品鉴定时;
??产品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一次;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包装外部应有下列标签、标志:
??生产厂名称、地址;
??产品名称和产品标准的编号;
??生产日期;
??总质量;
??燃料等级;
??应标有按GB 190中规定的“易燃液体”和“有毒品”警告标志。 6.2 包装
燃料包装视距离远近及数量而定。远距离及量大时,应用铁桶或用运输罐车装运。近距离、少量运输可用塑料桶。
6.3 运输
燃料按易燃品的运输规定,运输时不允许接近高温及火源,切勿倒置和猛烈撞击,轻装轻放,防止泄漏。运输车辆应有安全防火设施。 6.4 贮存
6.4.1 贮罐必须有直观的液面计,并标有最高液面充装量的红线标记。贮罐顶上应有放空管与阻火器。
6.4.2 贮存、灌装区要采取防火措施,杜绝一切火源。 6.5 保质期
保质期为3个月。
6.6 安全措施
甲醇是无色易燃液体,燃点为8?,自燃温度为436?。其蒸气含量在空气中的爆炸范围是6.0,,36.5,。甲醇溢出时应立刻用水冲洗。着火时用砂子、泡沫灭火器、石棉布等进行扑救。
甲醇有毒,严禁入口,并避免甲醇与皮肤接触,如果溅到皮肤和眼睛里,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发生意外,应急速治疗。
附 录 A
(标准的附录)
甲醛试验方法
A1 试剂
品红-亚硫酸溶液:称取0.1g碱性品红,溶于60mL的80?的热蒸馏水中,冷却后,加10mL亚硫酸钠(1g亚硫酸钠溶于10mL水中),加1mL浓盐酸,充分搅拌,此时溶液呈微红色。加水100mL,于棕色瓶中存放2h以上,呈无色后即能使用。若溶液仍有红色,可加入少量活性炭,搅拌后立即过滤,贮存于棕色瓶中,于暗处保存。溶液呈红色时应弃去,重新配制。
A2 试验方法
用10mL移液管吸取10mL试样,移入30mL试管中,加1mL品红-亚硫酸溶液,
,再加入2mL2?1硫酸溶液,溶液呈蓝紫色不退,即该试样显色,含放置10min
有甲醛。
两次平行试验结果应一致。
附 录 B
(标准的附录)
蒸气压测定方法
B1 设备
容积500mL带搅拌器高压釜,自动控温,配数字温度表及0.4级压力表(6MPa)。
B2 试验方法
每次取300mL燃料,加入高压釜,通入高纯氮,置换空气,与外压平衡,关闭进、出口阀,为模拟油箱工况,惰性气体不排除,缓慢加热,升压速度为0.2MPa/h,记录不同温度下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