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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

2017-11-27 6页 doc 18KB 18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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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 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中定义为: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
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
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 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中定义为: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控制重大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目的~不仅仅是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而且是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将事故限制到最低程度~或者说能够控制到人们可接受的程度。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的危害物质~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生产、加工、储~存超过了临界数量的这些物质。由于工业生产的复杂性~特别是化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危险源,。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通过 1 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2,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根据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就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 2 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3,重大危险源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请参照词条:重大危险源分级。 ,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企业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针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的检查,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5,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要求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如属新建的有重大危害性的设施~则应在其投人运转之前提交安全报告。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件~安全操 3 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技术进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主管部门经常进行检查和评审。 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 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地使用政策~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和其他工作场所、机场、水库、其他危险源和公共设施安全隔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版,第十九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4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8,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 a.《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b.2011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 5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c.《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备案方法和程式表格。 ,8,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 [1]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评估和咨询。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 6 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备案、监控和应急管理等均作了详细规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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