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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2017-10-24 2页 doc 11KB 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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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分决定范文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违法行为,经公司登记机关多次公告仍不参加年检,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我局决定对自贡市XX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违法行为,经公司登记机关多次公告仍不参加年检,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我局决定对自贡市XX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的规定,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任职限制,限制期为三年。 自贡市XX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有限责任公司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实施任职限制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xx年十月 X 日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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