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分决定范文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违法行为,经公司登记机关多次公告仍不参加年检,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我局决定对自贡市XX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违法行为,经公司登记机关多次公告仍不参加年检,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我局决定对自贡市XX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的规定,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任职限制,限制期为三年。
自贡市XX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有限责任公司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实施任职限制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xx年十月 X 日
公文处分决定范文
本文档为【公文处分决定范文】,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