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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体系

2012-10-17 3页 doc 22KB 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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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体系 北京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精神,经过研究制定政策、试点摸索经验,目前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于11月12日正式接受市民申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精神,市建委2007年以来加大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和制定,5月份开始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住房基本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于9月底正式颁布施行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目前,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工作,市、区县、...
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体系
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体系 北京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精神,经过研究制定政策、试点摸索经验,目前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于11月12日正式接受市民申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精神,市建委2007年以来加大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和制定,5月份开始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住房基本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于9月底正式颁布施行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试行)》、《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目前,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工作,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我市保障住房审核工作将由过去全市一个窗口、一次审核、一次公示转变为三级政府负责,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11月12日各区县将正式接受市民申请。   与此同时,为做好2007年底以前,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应保尽保工作,由各区(县)政府全面负责本区(县)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的低保家庭的摸底调查,并制订详细周密的工作,年底前将完成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凡符合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的通知》(京建住[2007]1129号)文件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在2007年11月底之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轮候。   各区县保障住房审核受理窗口地址和联系电话: 区县名称 审核窗口地点 联系电话 东城区 区房地交易中心(地安门东大街88号) 84048428 西城区 赵登禹大街383号 66177392/66178245 崇文区 区房管局一层(东花市大街2号) 67148166 宣武区 区房管局(宣武区鸭子桥路29号) 83976784 朝阳区 区房管局(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28号院3号楼) 85842587 海淀区 海淀建委办事大厅(科学院南路甲31号) 62551215/82618228 丰台区 丰台北路125号 63854167 石景山区 八角西街66号方地大厦B座四层 68867522 门头沟区 新桥大街48号(区国土资源分局楼一层大厅) 69838422 通州 通州区车站路29号招待所3楼 80880621/80880620 大兴 兴政西街29号(大兴区建委一层服务大厅) 69261254 昌平区 南环东路36号(区建委服务大厅) 80112538/69708557 顺义 顺义区光明北街7号201 69439145 房山区 政通路7号(房山区建委604房间) 89367306 平谷区 府前街31号 69984634 怀柔区 青春路48号(区建委房改办) 69641163 密云县 新中街40号(县房改办) 69042876 延庆县 东外大街89号(县建委) 69148073/69146655-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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