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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

2020-03-06 19页 doc 44KB 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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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哈耶克 百科名片 哈耶克 哈耶克(1899-1992)Hayek,Friedrich August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 。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 。生于奥地利维也纳。先后获维也纳大学法学和政治科学博士学位 。20世纪20年代留学美国 。先后任维也纳大学讲师 、奥地利经济周期研究所所长、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教授等。1938年加入英国籍。 目录 人物生平 个人作品 编辑本段 人物生平 哈耶克早期以研究货币和经济周期理论成名,提出货币投资过度理论。他认为经济周期的根源在于信贷变动引起的投资变动。银行信贷的扩大刺激...
哈耶克
哈耶克 百科名片 哈耶克 哈耶克(1899-1992)Hayek,Friedrich August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 。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 。生于奥地利维也纳。先后获维也纳大学法学和政治科学博士学位 。20世纪20年代留学美国 。先后任维也纳大学讲师 、奥地利经济周期研究所所长、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教授等。1938年加入英国籍。 目录 人物生平 个人作品 编辑本段 人物生平 哈耶克早期以研究货币和经济周期理论成名,提出货币投资过度理论。他认为经济周期的根源在于信贷变动引起的投资变动。银行信贷的扩大刺激了投资,一旦银行停止信贷扩张,经济就会由于缺乏资本而爆发危机。他相信资本主义经济本身有一种自行趋于稳定的机能,反对国家对于经济生活的干预。他把70年代资本主义滞胀的出现归罪于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哈耶克一直反对社会主义,反对经济,认为社会目标是个人目标的总和,社会目标不能抑制个人目标。而社会主义贬低人的个人目标,而遵从于社会的目标,限制了利己的动力,计划经济中的集中决策没有市场经济中的分散决策灵活,所以社会主义不可能有高效率 ;而且社会主义违背人性 ,计划经济导致政府极权,是“通向奴役的道路”。他还反对西欧社会民主党和英国工党的社会改良措施。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在西方国家学术界有重要影响。1974年他与瑞典经济学家缪达尔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著有 《货币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物价与生产》、《资本纯理论》、《通向奴役的道路》、《法律、立法与自由》、《货币的非国家化:共存货币理论与实践的》等。 弗里德里克·A·哈耶克(Hayek)于1992年3月23日去世,享年92岁。他可能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古典自由主义学者。虽然他1974年获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学术贡献却远远超出经济学范围。他毕生发表了130篇文章和25本专著,涵盖的范围从纯粹的经济学到理论心理学,从政治哲学到法律人类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在这方方面面,哈耶克绝不是玩票,而是见解卓著。他对我们至少关于三个领域的理解作出了重大贡献:政府干预、社会主义的经济后果及社会结构的发展。我们恐怕再也看不到如此对人类科学兴致广泛的学人了。 1899年5月8日,哈耶克出生在维也纳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他的博士学位也是从维也纳大学获得的(1921-1923)。20世纪初由门格尔的《经济学原理》所开创的奥地利经济学派已经由波姆、威塞尔及米塞斯等人发扬光大。哈耶克在维也纳大学就读时,曾听过米塞斯的课,他发现米塞斯的反社会主义的观点深合他的胃口。威塞尔是一位费边社会主义者,他的思路一度深深吸引哈耶克,哈耶克成了他的学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米塞斯1922年出版的彻底批判社会主义的著作最终把哈耶克从费边社会主义思潮中拉了出来。 理解哈耶克对经济学和古典自由主义的巨大贡献的最好办法是从米塞斯的社会协作研究范式的角度来分析。米塞斯是一位伟大的理论体系构造者,是他给哈耶克提供了研究范式。哈耶克成了伟大的解剖家和分析家。他毕生的努力,其实都可以看作是把米塞斯未明言的思想清楚地表达出来,把米塞斯勾画的轮廓变得丰满,以及回答米塞斯未及回答的问题。哈耶克是如此评价米塞斯的:“对我知识影响最大者莫过于米塞斯。”哈耶克与米塞斯的这种关系在哈耶克关于社会主义问题的著作中表现的最明显。其实得自分析社会主义的洞察力渗透在他的全部学术思想中,从商业周期理论到社会协作思想。 哈耶克在维也纳大学期间并未与米塞斯谋面。在毕业后才由他的老师威塞尔把他引介给米塞斯。从此开始了哈耶克与米塞斯的合作。在一个政府机构中,哈耶克在米塞斯手下干了五年。1927年,哈耶克成为他们二人共同组建的经济周期研究所所长,该所旨在从理论和经验角度探讨经济周期。 根据米塞斯的《货币和信用理论》(The Theory of Money and Credit,1912),哈耶克详尽地分析了资本合作的技术问题及信贷政策的性细节,在随后的研究课程中则研究了货币理论和商业周期理论。哈耶克的第一本著作是《货币理论与商业周期》( Monetary Theory and the Trade Cycle ,1929), 分析了信贷扩张对于一给定经济体资本结构的影响。这本出版后,Lionel Robbins就要求他到伦敦经济学院举办讲座。这次讲座最后就结集出版为他的第二本著作《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价格与生产理论》(Austrian Theory of the Trade Cycle," Prices and Production ,1931),1974年诺贝尔奖委员会就提到了这本书。1930年到1931年间在伦敦经济学院的这个讲座大受欢迎,32岁那年,他被伦敦大学看中,任命他为Tooke经济科学与统计学教授,至此,哈耶克已达到经济学职业生涯中的顶峰。 米塞斯-哈耶克的商业周期理论廓清了关于商业周期的“无数错误”。 很可能由人为的维持低利率造成的信贷扩张会误导商人,使他们热衷于冒险,而不管是否能够赢利。信贷扩张给出的错误的信号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生产和消费计划的失调。这种失调首先会表现为某种"繁荣", 紧接着就由于生产的节奏(time pattern)要适应经济中储蓄和消费实际的节奏而发生 "泡沫破裂"。 自由是哈耶克永恒的理想。他继承了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思想,以个人主义出发, 强调维护人的自主。这种自由包括政治自由,思想自由和经济自由。其中,经济自由是自由的基础。实现经济自由的途径是实行市场经济,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让人们在市场上进行自由竞争。因此,市场经济就是一种由个人主义出发而形成的,能保证人的自由的“自然秩序”,是一种最符合人性的经济制度。 哈耶克认为经济研究的主题还是这种“自然秩序”。其间,哈耶克用消费者主权的概念来说明了市场经济的完善性。同时,他又认为,协调问题是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协调的失败能使市场经济达到更高程度的协调,而在实际不协调问题上,哈耶克则表示,在不同时间各种活动的协调比在同一时期各种活动的协调,困难更大。而且,他还把“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价格体系,理解为通信网络。 在避免注入效应的货币政策和避免价格收缩的货币政策的选择上。哈耶克心情始终是矛盾的,为了防止==出于政治利益,利用货币的发行来扰乱经济,哈耶克建议实现货币“非国家化”,即货币发行权归竞争的私人所有。 哈耶克将经济知识分为两类:一是经济学家们掌握的经济理论知识,一是由社会上所有个体所拥有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条件下的知识。 长期以来,凯恩斯的理论和政策都是哈耶克批评的目标。 哈耶克认为,判断一个社会好坏的标准不是经济福利,而是人的自由程度。哈耶克特别反对把经济福利作为理想社会的目标。他认为追求经济福利的目标必然导致国家干预经济。理想社会是通过法治实现的。理想社会要通过法治才能实现,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实现思想解放,把人的思想从崇尚国家的现代蒙昧主义下解放出来,自觉地为实现这种理想而奋斗。 编辑本段 个人作品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简介:在当今的世界上,提倡任何一种条理分明的社会秩序原则,几乎总会被冠以不切实际的教条主义者这一薄名。一个人在社会事务中不附合于固有的原则,而是“按其是非曲直”决定每一个问题,并且他往往不固执己见,随时准备在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寻求妥协,这已经被视为明智的象征。可是,即使没有明确地被人们所认识而仅仅暗含在具体的决定之中,或即使稍有显露而仅仅呈现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模糊思想,原则仍有其自己的表现方式。因此,在“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幌子下,事实上我们正在从一个自由主义的社会向具有完全集体主义特征的社会迅速迈进。 《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简介:此书是哈耶克生前最后一部作品,也是他最重要和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 这部著作不同于以往,在某种程度上,它实际上是“哈耶克对自己毕生所反对‘极权社会主义’的思想努力的总结”。正是由于本书集中体现了哈耶克全面而系统地批判他所谓的“社会主义”的主题,认为“社会主义”的思想主张是一种“致命的自负”、“一种谬误”,它的译介出版势必会在中国读者中产生影响。 事实上,哈耶克的“所谓‘极权社会主义’是指20世纪上半叶出现在欧洲的那种‘社会主义’,它与20世纪后半叶在亚非拉民族独立运动中崛起的‘第三世界社会主义’有本质的不同。欧洲的社会主义,与它的对立物―欧洲资本主义一样,被韦伯定义为‘理性社会主义’,与‘理性资本主义’构成一对政治范畴。在这样的思想视角下,哈耶克以这本书的副标题―‘社会主义的谬误’挑明了对‘社会主义’的批判,就应当被理解为是对‘理性社会主义’及其思想根源―‘建构理性’的批判”。哈耶克的矛头所向实际上是指韦伯等代表人物鼓吹的西方国家中的多数“左派”政党所吹捧的那个“社会主义理想”。 《自由秩序原理》简介:我们达致当下境地之道路为何,当下崇高成就的实现所依赖的政制形式(form of government)为何,以及生发它的民族习俗又为何?……如果我们将视角转向法律,便可发现它们为存在着种种差异的各种人等提供了平等的正义;……我们于政制层面所享有的自由(freedom),亦扩展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层面。……但是,我们私人关系中的这种安舒自在,并不能使作为公民的我们可以无法无天。对这种无法无天的忧虑,乃是我们的主要防卫屏障,因为这一屏障告诫我们要遵守法律和法官的裁判(尤其是有关保护被损害者的规定),而不论它们事实上是制定法,还是属于只要违反就必定使违反者蒙受大耻辱的不成文法。 《通往奴役之路》简介:本书致力于分析市场经济的衰落,大篇幅集中於历史的"时代精神分析"。这一分析不仅是对当时现状的总体描述,而且植根于一种主要针对19世纪面貌的较长距离的历史透视。海耶克把这一历史发展理解为人们在走下坡路。 《通往奴役之路》与乔治欧威尔《1984》,波柏《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相媲美哈耶克把他的书献给“所有政党中”的社会主义者,如果基於人道考虑的社会主义者所追求的目标从根本上看与自由主义者同出一辙,哈耶克把"多数社会主义者"列入"坚定地"信仰"自由主义的自由理想",分歧应当在於那些人的手段和方法,1979年哈耶克创立了国家社会主义解释学派,他的解释与受马克思主义影响较大的解释形成了对照,国家社会主义是一种市民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就像自由主义那样。由此,国家社会主义只会成为自由主义的一种反常形式,它出现於资产阶级看到他们的统治受到了过分剧烈的社会改革的威胁从而动用暴力确保他们的统治的时候。 《法律、立法与自由》简介:此书乃是本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哈耶克①历经17年的思考而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发表的最后一部系统性的学术巨著②。这部重要著作大体上依据“法律、立法与自由”这个总标题所关涉的庞大主题而相应地被分成三卷:第一卷为“规则与秩序”(RulesandOrder)、第二卷是“社会正义的幻象”(TheMirageofSocialJustice)、第三卷则是“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ThePoliticalOrderofaFreeSociety)。哈耶克的这部著作乃是他经由社会理论到自由理论再到法律理论的阐发而试图达致宏大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体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F.A.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先生在1944年出版了他的划时代作品《通往奴役之路》,这并非仅仅意味着他的首都畅销书问世。这部著作不仅很快惊动了经济学界,而且很快引发了一场迄今为止仍然令广泛的阶层感兴趣的辩论。它在很大程度上也符合哈耶克的个人兴趣。如果说哈耶克的老师路德维希冯米瑟斯所同属其中的奥地利学派最初追求的是某种如同一种纯粹的——没有经验因素或历史因素也过得去的——经济理论的东西,那么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似乎想至少部分跳出这一狭窄的框框。他自己在后来也曾这样描述过:“我对纯理论有些厌倦。我写作《资本的纯理论》的四个年头里是非常艰苦的。” 《通往奴役之路》唤醒了所有不同流派的知识分子。或者,如同哈耶克后来所说的那样,“它关注一个瞬间,完全针对英国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在他们的头脑里似乎有着一种想法,以为国家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而只是某种可憎的东西。于是,我试图对他们说:‘你们和他们一样在走同一条道路’。” 毫无疑问,哈耶克成功地唤醒了这些知识分子。在左派的眼里,哈耶克很快成为头号敌人。当丘吉尔在1946年的竞选讲演中引用了哈耶克的话以对他的工党对手克莱门特.艾德礼的社会主义国有化计划的危险提出警告的时候,左派利用这一点以图搞坏丘吉尔的名声。艾德礼在他的讲演中始终津津有味地强调哈耶克姓名中的“冯”字称呼,以便把对德国的仇视气氛引向丘吉尔。这对哈耶克是不公正的,因为他是一位坚定的亲英人士,国家社会主义的坚决反对者,是本应不容任何怀疑的,更因为他自己从1934年以来就生活在英国并且已经在那里寻求避难。尽管如此,在英国仍有不少的声音在说这些,哈耶克由此被左派打上了敌手的印记,他把丘吉尔“拖下了水”,并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丘吉尔的竞选失败。 尽管本书在很大程度上致力于分析市场经济的衰落,但其大部分篇幅却是集中于一种历史的“时代精神分析”。这一分析不仅是对当时现状的总体描述,而且植根于一种主要针对19世纪面貌的较长距离的历史透视。《通往奴役之路》这一书名本身就已提示,哈耶克把这一历史发展理解为人们在走下坡路。在此,19世纪前年叶以格拉德斯通、科布登和布赖特为代表的英国自由主义的鼎盛时期并不构成下坡路所由开始的高台。即使 在自由主义的“核心国”英国,反自由主义的思想现在也成了知识分子的信条,这一事实使得1989年在维也纳出生的哈耶克(1938年作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成为英国公民)感到尤其苦恼。 人们偶尔把《通往奴役之路》的意义与乔治奥威尔1984年的伟大的反极权主义空想相媲美。人们也很容易会拿它同卡尔.波普尔晚于它一年出版的著作《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作对比。毫无疑问,这些比较是有理由的,但是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其区别之处。哈耶克不像奥威尔所做的那样仅仅专注于细致入微地描述极权主义政权。他在从精神方面剖析极权主义思想传统的过程中不像波普尔那样集中于其明显的主要代表人物(如黑格尔和马克思)。哈耶克在更大程度上把那些以较不极端的、但对于时代精神的主流来说更具代表性的方式维护他们的思想观念的思想家置于中心。哈耶克把一些在今天不知名的19世纪人物——如卡尔.洛贝尔图就归属于其中--归入那种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问世之际把几乎整个欧洲拖入暴力之下的极权主义的先驱者之别。哈耶克所追求的目标很快就一目了然。对于他,这不仅仅事关反击极权主义的残暴行径,因为这种显而易见的残暴形式的极权主义向来会被多数正直者所拒绝。他在更大程度上关心的是,揭露那些来自以为有益无害的观念的、隐蔽着的危险。这些观念远为“容易赢得多数”,但因此也远为危险。只要列举几位“作恶者”,也即弗里德里希诺曼和瓦尔特.腊特瑙,就很容易看清这一点。诺曼虽则一时坚定地主张“自由贸易”,但赞成推行一种社会国家取向性很强的、干预主义的经济政策,他被哈耶克称为典型“德国式的、社会主义和帝国主义之结合体”的代表人物——人们从诺曼的几个创作阶段里完全可以发现这样一些蛛丝马迹。腊特瑙到他被谋害为止一直是魏玛共和国左翼自由主义派德意志民主党的最重要的经济政策思想代表人物之一,他被列为更危险的人物。这位经济管理者的政治荣誉开始于他作为战时经济的组织者(哈耶克给了他一个富有诗意的称谓,即“原始独裁者”),腊特瑙一方面明显表现出在经济政策方面的公司国家及计划经济思想,另一方面还表现出同样明显的对自由主义和共和政治的理解力。真正的危险由此就不言而喻了。哈耶克评价道, “他也许通过自己的作品比其他某个人更多地决定了上次战争期间及随后在德国成长起来的那一代人的经济观,而且他的几位最亲密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后来成为在执行戈林的四年计划的官员当中的骨干。”在今天,显得几乎有些嘲弄意味的是,哈耶克由此就恰好被右翼极端分子谋害的腊特瑙断言,“在较为详尽的国家社会主义思想史中”,腊特瑙有着“一个突出的位置”。但是,哈耶克向他承认,腊特瑙会“不寒而栗而退避三舍,如果他清楚他的极权主义经济政策的后果”。 在对腊特瑙的批评中,可以明显看出哈耶克所指的是哪一方面。虽然各种派别在目标一一如民主或独裁、自由或压迫等——的取舍方面,绝对存在着差别,但是一种要有更多计划经济成分的共识占据着统治地位。因此,哈耶克把他的书献给"所有政党中"的社会主义者,这就不足为奇了。他认为,如果基于人道考虑的社会主义者所追求的目标从根本上看与自由主义者同出一辙,那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哈耶克甚至把“多数社会主义者”列入为“坚定地”信仰“自由主义的自由理想”的那一类社会主义者。分歧应当在于那些人的手段和方法——它们是集体主义的,是与个人自由不可调和的。集体主义对于哈耶克来说是占统治地位的时代精神的中心特征,在其面前,所有其它特征都黯然失色。对他来说,社会主义只是“集体主义的一个变种”。事实上,他把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如此等同,以至于一些作者(与《通往奴役之路》这一字面意义相反)表达了怀疑,认为“社会主义”概念才是本来的总括概念。也许哈耶克就要唤起这一印象。在许多后来的著作中,他首先把国家社会主义当作一种社会主义的变种来处理,而不是根据流行的解释按照左右派划分模式把它作为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来处理。 1979年的一次讲座中,他谈到了一种“‘国家’这一修饰词置于前头的社会主义”。 哈耶克由此创立了一个完整的国家社会主义解释学派,他的解释与一种(占据支配地位的)受马克思主义影响较大的解释形成了有意识的对照。 这一解释在(通往奴役之路)出版之时甚至在民主的社会主义者——大概是哈罗德.J. 拉斯基,他是哈耶克在伦敦经济学院的一位同事,尤其能够恰当地代表受到哈耶克主要批评的那一类型的知识分子--当中尤其得到欢迎。按照这一解释,国家社会主义是一种市民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就像自由主义那样。由此,国家社会主义只会成为自由主义的一种反常形式,它出现于资产阶级看到他们的统治受到了过分剧烈的社会改革的威胁从而动用暴力确保他们的统治的时候。 这一学派的理论家们难堪地隐而不谈"国家社会主义"概念,因为它(完全在哈耶克的解释意义上)明显包含了"社会主义"属性,是独特的。人们取而代之以"法西斯主义"的概念,尽管在意大利的(更不说是奥地利的)法西斯主义以及国家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区别。试图基于他们(自称)由自己所代表的占有关系而解释政治理论的法西斯主义理论家,必须容忍哈耶克所明确提出的问题:难道没有一种根据个人自由和通过正确选择经济秩序来维护个人自由这种衡量标准所进行的归类更适合那些也为左派所宣扬的“人道主义理想”? 哈耶克的假设本身多么合乎逻辑和有说服力,它们就多么能够适合于对那些误以为完全与自由主义信念一致的"所有政党中"的社会主义者提出挑衅--如果说不是甚至激怒他们的话。本书毕竟由此包含了某种把民主社会主义与斯大林主义以及国家社会主义等同的东西。民主社会主义者反对这种等同处理,这是显而易见的。早在(通往奴役之路)出版后不久,巴巴拉.伍顿以她独特的名为《计划下的自由》的著作成为第一个与哈耶克的著作唱对台戏的人。并非只是这一点表明了哈耶克以其反集体主义的时代批判触痛了时代精神。在出版(通往奴役之路)之前不久,哈耶克成为享有威望的不列颠学会的会员。后来,学会的一位朋友对他说,哈耶克永远也成不了这一机构的会员,如果这部著作早在7月而不是在9月(也就是说在选举之前)问世。 然而,哈耶克详尽地论证了他的这些论点,这些论点的最初效应如同一些令人不能置信的告密状所产生的效应。一即使是一位民主社会主义者也必须在不久后诉诸最初违心的手段,如果他真的想一如既往地实现他的有关一种值得期望的经济秩序的思想。如果没有市场经济所提供的“那种经济自由”,“过去就绝不会有个人和政治自由。” 对于尽管那种自由主义秩序明显忧于那些竞争性的集体主义制度,人们为什么仍然离弃了该秩序这一问题,哈耶克的经济解释是否还有效?尽管这一问题高度重要,哈耶克的解释相当模糊并且停留于单纯的简略暗示。不过,我们不应忘记,《通往奴役之路》不是科学论文,而是作为一部通俗性著作来构思的。哈耶克的解释的出发点是,恰恰是自由主义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成就会给自由主义带来灾难。它具有简直是“自我毁灭”的性质,“在将来很可能被看作这一成就的最有意义和最有深远影响的作用的东西,是人们对于由自己掌握自身命运的新感觉,是人们对可以无止境的改善自己的处境的信念,一种由已实现的东西所唤起的信念。”哈耶克在这里所描述的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已是他后来称之为“构成主义”的东西,也就是受到有意识的塑造能力之影响的东西。这一态势得到了强化,因为“由于这些已实现的东西……,人们显然不大愿意满足于容忍尚存的、现在似乎不可忍受的和不必要的弊端”。其后果是:“所实现的被看作一种保险的和不可丧失的占有物,是一劳永逸地获得的。人们只是还对新的权利要求感兴趣,遵循旧的原则似乎妨碍了这些新的权利要求的迅速满足。” 这听起来非常摩登。即使在现在,虽然“社会”福利国家还没有突变为极权主义国家(在这里,哈耶克也许是过于悲观),但是对于公民们来说,它已成为一种束缚人的和在财政上不堪重负的负担,因此,这一对维护既得利益的思想的批评有着巨大的意义。在(通往奴役之路)最初被左派成功地唾弃以后,最终成为80年代最强有力地启发英国的政策重返市场经济原则的那样一部著作,这就不足为奇了。即使在其它国家,如在美国,哈耶克也成为一种自由主义反思的精神领袖。他也受到了学术界的承认——他获得了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1989年苏联帝国社会主义暴政的终结,也许是在他的人生旅途尽头最值得他欣慰的事情,而且许多东欧国家的知识分子自发地成立了各种"哈耶克俱乐部"和"哈耶克协会"。 他们找不到比这更好的镇山之主了。 当一位社会事务的专业研究者写了一部政治性的书时,他的首要职责就是清楚地在此加以说明。这是一部政治性的书。我不想以社会哲学论文这种更高雅虚妄的名称来称呼它,以此掩饰这一点,尽管我未尝不可以这么做。但是,无论名称如何,根本点仍是我所说的一切源自某些终极价值。我希望在这部书中还适当履行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职责:毫不含糊地阐明全部论证所依据的那些终极价值是什么。 然而,有一件事我想在此加以补充。尽管这是一部政治性的书,但我像任何人一样可以肯定,书中所申明的信念,并非取决于我的个人利益。为什么似乎如我所愿的那种社会给我带来的好处,会比给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民带来的好处更大,我无法找出任何理由。其实,我的那些信奉社会主义的同事常常告诉我,作为一位经济学家,在我所反对的那种社会里,我应当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当然,前提是我得让自己接受他们的观点。我觉得同样肯定的是,我之所以反对这些观点,不是因为它们不同于伴我成长的那些观点:既然它们正是我年轻时所坚持的观点,而且正是这些观点使我将经济学研究作为职业。对那些依据流行的时尚在每一个政治主张的申明中寻找利益动机的人来说,或许可以容我附带说一声,我有各种合适的理由不必写作或出版这部书。它必定要冒犯许多我希望与之和睦共处的人们:它也迫 使我将我觉得更能胜任并且从长计议我觉得更重要的工作搁置在一边;而且,尤其是,它肯定不利于接受那些更严格的学术工作的结果,而这种学术工作是我倾心向往的。 假如我不顾这些,而把这部书的写作当成我不可逃避的责任,这主要是由于现时代有关未来经济政策问题讨论中的不寻常的和严重的情况所致,这些情况几乎尚未为公众充分地意识到。 实际情况是大多数经济学家多年以来已被战争机器所吸收,并因其官职在身而缄口不言,结果,有关这些问题的公共舆论,在令人吃惊的程度上为外行或怪异者、为居心叵测者或卖狗皮膏药的人所操纵。在这种情况下,一位尚有闲暇从事写作工作的人,难以将忧虑缄藏于心;当前的种种趋势必然在许多人心中引起这种忧虑,只是他们无法公开表达它们罢了--尽管在不同的情况下,我会乐于把有关国家政策问题的讨论,留给那些对这项任务更有权威、更能胜任的人去做。 本书的中心论点最初曾在一篇名为"自由与经济制度"的文章概述过,这篇文章发表于《当代评论》1938年第4期;后来,它被增订重印成为H.D.吉迪恩斯教授为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主编的《公共政策丛刊》(1939年)之一。承蒙上述两种出版物的编辑和发行人的慨允,使我得以引用原文某些段落。 哈耶克治理理论导论 弗里德利希·冯 ·哈耶克的名字对于中国学界早已不再陌生,但凡西方哲学史或政治法律思想史或经济学思想史的著作或详或略都会提及哈耶克。邓正来、刘军宁、秋风、冯克利等先生的译著或研究专著在其中无疑起了巨大的作用。加给这位已故的长寿老人的“头衔”实在是不胜枚举:从“一个失败的经济学家”、“极端自由主义者”、“自由至上主义者”、“保守自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新右派”、“自由主义者”到“古典自由主义者”、“先知”、“伟大的思想家”,甚至“自亚当·斯密以来最伟大的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这些“标签”对于中国人来说,要去认真读他一生为批判极权社会主义而作的那些著作,实在是很多人在心理上难以接受的。即使最中性的称呼“自由主义者”,也成为阻碍国人了解他的思想和理论的阻力,以致于在笔者就读的国内著名的以社会科学为主的大学中,一些同学甚至不屑于提起哈耶克,事实上,他们中很多人只道听途说过哈耶克的批评者的一些片面之词而根本没有读过哈耶克的著作,更不用说仔细阅读。但毋容置疑的是他是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自由主义大师,“从任何合理的标准来衡量,哈耶克都算得上一位举足轻重、影响广泛的知识分子,他的影响超越了社会科学的学术圈子,进入了公共政策领域。”[①]哈耶克对公共政策领域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正是笔者撰此文的目的之所在。 高全喜曾在一次学术演讲中指出,在我国学术界这些年关于哈耶克的研究成为显学,他初步总结了一下,认为在这方面存在着几个不同的研究路径:第一种是“知识社会学的路径,主要是以邓正来为代表。他们强调哈耶克的那种理性不及的知识论,然后追溯哈耶克的整个社会观,把法律、政治放在他的社会系统中加以研究,这个路径又与20世纪以来的法国社会知识论的思想叙述结合起来,具有独特的解读价值。这种研究路径在中国影响很大,丰富了人们对于哈耶克思想的理解。”第二种路径,“主要是以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来解读哈耶克的,以刘军宁、秋风为主要代表。他们不是把哈耶克作为一个精深的学术问题加以研究,把握其内在的机理,而是从他的理论中提取一些与自由主义价值谱系相关联的法治观、自由观、市场经济、自生秩序等基本的常识,加以发挥,这方面的工作在中国具有积极性的意义,也是一个很有贡献的方面。”第三种就是高全喜本人研究的政治哲学的路径,“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如何构建一个社会的政治与法律制度;第二是政治与法律制度后面的正当性问题。我更乐于把他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家来探讨他为什么提出了一个扩展的大社会的制度架构以及他要构建这种制度架构的正当性问题。”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自由市场原则在东西方同时复兴,哈耶克式自由主义得以重见天日,得到世人的承认,古稀之年的哈耶克被授予经济学最高成就奖——诺贝尔经济学奖。随后与之有相似命运的米尔顿·弗里德曼、乔治·斯蒂格勒、詹姆斯·布坎南等人相继获此奖项。与此同时,在政府治理领域开始悄然发生一场大变革。撒切尔夫人于1979年当选英国首相,里根于1980年当选美国总统,随之在英美国家展开了一场旨在缩小政府职能范围、扩大市场领域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进而引发了全球性的治理变革。在我国,90年代初修改党章明确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的研究和教育得到重视,出现了“公共管理热”,截至今年,全国共有83所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遍布除西藏、青海、宁夏等少数地区以外的28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②]各级政府甚至还派遣官员到国外挂职锻炼、考察学习和攻读MPA;减少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向地方分权、以法律手段市场等等已经不再只是空话。虽然对于这场治理变革的理论定位以及引发的负面效应还是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但它仍然在持续的扩大影响却是个不争的事实。虽然最初的改革是由“右派”的英国保守党、美国共和党引发,但其改革政策和方向却在之后仍然被原先的对立党派所继承,布莱尔政府和克林顿政府的改革政策是更大的缩小政府权力边界而不是相反。值得一提的是,这场伴随全球化的治理变革中,各国的改革“在总方向上是一致的,而且这种趋同似乎超越了意识形态上的差别。”[③]早在英国改革之初,哈耶克就曾被认为是撒切尔改革的“幕后的思想权威”,事实上他就是。只是耄耋之年的思想家已无力去为政治家摇旗呐喊了。种种迹象表明,哈耶克的思想和理论以各种方式渗透到了这场变革当中,他理所当然被看作是席卷西方的那场亲市场的撒切尔—里根革命的智力教父。 黑格尔曾告诫我们:“人们通过学习历史知道人们从不向历史学习。”[④]哈耶克对凯恩斯主义和极权社会主义的的批评都不幸言中,过度的政府干预导致了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滞胀”,导致了苏联东欧的共产党倒台,对于经历了重大磨难刚刚走出极权社会主义黑洞的我们来说,历史已成既定事实,乾坤难以扭转,往事的确不堪回首,但痛定思痛,重要的是我们能否让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摒弃意识形态的偏见,认真对待哈耶克的理论,对我们真正走出历史的漩涡是很有价值的。 随着交通工具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经历了市场法则国内化到国际化再到全球化的过程,[⑤]二十一世纪将是一个人类走向全球化的更加开放的世纪。我国世纪之交的一位领导人多次指出,经济全球化是二十一世纪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世界要走向中国,中国也要走向世界。历史潮流,浩浩荡荡,挡是挡不住的,躲也是躲不掉的,唯一正确的态度是迎上去,做新时代的弄潮儿。[⑥]一位学者曾写道:“我们已经迈入全球化的时代,对每一个希望本国加入全球化进程、并参与现代社会发展的人而言,其实都应该了解哈耶克,研究哈耶克。全球化要求实行和平自由的交换以及竞争的市场经济,这必将进一步推动创新,让更多的人实现富裕。”[⑦]因而,本文并不是要对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抑或保守主义意识形态作辨识[⑧],而是试图摒弃意识形态的外衣,向读者展现哈耶克理论中有关治理的论述以及与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始于英美发达国家、进而波及全球的治理变革的关系,事实上,一生追求自由市场经济的哈耶克对此的论述对于力图建立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新的治理体制的我国具有重要的规范性意义。 众所周知,哈耶克理论核心概念是“自生自发秩序”。在哈耶克看来,市场就是最为典型的自生自发秩序,除此以外,语言、道德、货币等也都是自生自发的秩序。哈耶克极力推崇“自生自发秩序”,但是哈耶克本人也意识到自生自发秩序所具有的局限性,并以此表明自己对于政府恰当作用的立场。然而,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身份极大地妨碍了人们正确认识他的有关政府恰当角色和行为的理论洞见。他被误认为是放任自由主义者、极端市场经济鼓吹者和极端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哈耶克声明自己不是一个放任主义者,也不是像诺齐克那样主张“最小政府”,而是主张适当的政府干预。这里“适当”不仅仅指政府干预的事务范围,也包括政府所运用的手段问题。早在1944年哈耶克第一部政治学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中,他就表明了他对政府干预行为本身并不反对,他写道:“‘有意识地创造出一种尽可能有利于竞争的制度’与‘被动地接受现成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为此他强调说:“为了保证创造出正确的制度、释放出个人主义所有能量,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向上、有所作为的政府。”哈耶克所反对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府的积极作为,而是反对那种完全抹杀个人自由的全面干预。而对于市场竞争可能带来的贫困无助的问题,哈耶克从来就不是不予以关注,而是力主政府采用市场以外的手段予以解决。在其著作中,哈耶克不厌其烦地耗费笔墨论述了社会保障、政府服务的重要性,并进一步阐释了这种“有所作为的政府”之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职能范围和作为方式作出了更为严谨的界定。 哈耶克曾在20岁左右对理论心理学展开研究,并在30多年后进行修订出版了《感觉秩序》。心理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过渡学科,是自然科学走向社会科学的必经之路。因而,哈耶克的政治和社会理论不仅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和心理学基础,甚至可以被称为真正科学的社会理论。立基于独特的理论心理学,哈耶克建构起了自己的知识论,并作为进一步阐述其政治哲学思想的基础。哈耶克认为,“有关社会活动秩序的任何只是讨论都应当从这样一项基本条件作为出发点,即无论是行动者还是研究这种秩序的科学家,对于那些繁复多样的存在与人之行动这种秩序之中的特定而具体的事实,都有一种固有的和不可救济的无知,因为这些事实只是这种秩序中的某些成员所知道的”[⑨]。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处于永恒的必然无知状态之中。这里的人指的是普遍的人,包括普通百姓,更包括政府官员。哈耶克曾引用古代智者苏格拉底的话指出:“苏格拉底认为,承认我们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之母。苏氏的此一名言对于我们理解和认识社会有着深刻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我们理解社会的首要条件;我们渐渐认识到,人对于诸多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力量往往处于必然的无知状态。”[⑩] 邓正来教授的研究认为,哈耶克的知识观建立在两个否定性命题之上:[11]第一,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掌握分散在其他行动者之中的为自生自发秩序所利用的全部知识,“知识的分散性,当会扩大个人的必然无知的范围,亦即使个人对这种知识中的大部分知识必然处于无知的状态。”[12];第二,任何行动者对于自己行动时所利用的知识并非处于完全“知道”的状态。前者即“分立的个人知识”,后者则与赖尔的“知道如何”、迈克尔·波兰尼的“默会知识”以及奥克肖特的“传统知识”或“实践知识”比较接近,哈耶克知识理论中尤其重视后者,亦即存在着连行动者本人都不可能语言化的知识。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可能获得其行动所需要的全部知识,所以必然无知,或者称之为理性不及。对于政府来说,承认自身的无知,乃是开启善治之门的钥匙。虽然技术的进步使得政府的信息搜集和加工能力大为提高,然而无论如何,政府中工作的还是人,由于遗传因素和生理构造的原因,人类本身的反应速度和信息处理能力并没有比以往提高多少。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所带来的信息膨胀只会加大而不是缩小政府无知的领域。 哈耶克认为,政府与社会中其他组织一样,仅仅是社会中的一种组织,而不是社会的主宰。政府的首要职责是为社会的自我成长提供基础性保障。政府与一般组织为一个不同就在于政府拥有强制性权力,而社会中一般组织不得拥有强制性权力。 哈耶克对“强制”的概念进行了界定:[13]“所谓‘强制’,我们意指一人的环境或情境为他人所控制,以致于为了避免所谓的更大的危害,他被迫不能按自己的一贯的计划行事,而只能服务于强制者的目的。”在强制的过程中,被强制者“除了选择他人强设于他的所谓的较小危害之情境以外,他既不能运用他自己的智识或知识,亦不能遵循他自己的目标及信念。”它“把人视作一无力思想和不能评估之人,实际上是把人彻底沦为了实现他人目标的工具”,因而,“强制”是一种恶。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中,时刻存在着强制,人人自危。即使在现代社会,也还是处处存在着强制现象的。但是,为了防范和减少社会中出现更多的强制,政府保留强制性权力是必要的,政府的强制性权力的存在是为了整个社会中的强制被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政府强制性权力的使用必须被限制在如下场合:“即它被要求制止私人采取强制行为的场合。”哈耶克认为,政府实施强制必须依据人人适用并众所周知的一般性的正义行为规则,并仅仅限制在实施这些一般性规则上,而不能依凭个人特定行为采取强制。后者是滥用权力并导致特权的表现。政府必须尽可能告知公民这些一般性规则的内容,以便于公民在行事之前知晓自己何时将会处于一般性规则的限制之下。一般性规则必须是公民在绝大多数情形下不会触犯到的,并且除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否则个人不会遭到政府强制。在这种情形下,私人才能获得最大的自由空间,并依据现有社会规则决定和处理自己的事务,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个人理想。 哈耶克认为,除了自由主义传统的极端派别外,自由主义者并不反对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哈耶克这里所说的“极端派别”,不仅表明了自己的非极端立场,而且也指出他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的。无政府主义那里根本不存在政府,也就无所谓政府的公共服务;斯宾塞认为政府没有义务提供社会保障,但是他本人很乐意看到慈善家们的慈善行为。哈耶克没有走那么远,他对于政府服务的职能的论述可以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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