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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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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交易,含 采矿权交易~下同,、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暂行规定。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范围 ,一,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1、招标人,建设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应当招标而未招标~或将...
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
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交易,含 采矿权交易~下同,、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暂行规定。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范围 ,一,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1、招标人,建设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应当招标而未招标~或将招标工程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 故意隐瞒建设工程的真实情况或擅自改变已备案的招标文件内容的, ?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 未按规定在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标的; ? 与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或者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投标事项~或者接受投标人贿赂的, ? 未按规定期限招标或未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的, ? 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或在所有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或者未经中标公示确定中标人的, ? 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书~与中标人订立阴阳~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 ? 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包括施工、监理、等投标人,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未取得资质,资格,证书承揽工程或超越资质,资格,等级、范围承揽工程的, ?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 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本人,名义投标的, ?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不如实填报企业基本情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 在投标中互相串通~任意抬高或压低标价的, ? 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排挤竞争对手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 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管理机构行贿谋取中标的, ? 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 应履行廉政责任书而不履行或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 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违反工程承发包合同~或者不认真履行合同~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不到位~不守诚信~损害交易对方权益的, ? 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经理、总监工程师不认真履行职责~由他人代替行使职权的, ? 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材料、工程量签证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 监理、施工单位不按规范程序报验工程项目、验收隐蔽工程~或者对投诉反映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 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瞒报、谎报、拖延报告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的, ? 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经督促未及时解决引起重复投诉、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 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各种检查、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以上处罚的, ? 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未取得招标代理资质而以招标代理机构名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 ? 超越资质等级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 ? 涂改、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 转让招标代理业务或从事同一工程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的, ? 招标代理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守诚信~违规操作的, ? 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与招标人,建设单位,相同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 4、造价咨询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超越资质等级或范围承接咨询业务的, ? 涂改、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及其专用印章的, ? 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 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职称证书~或者私自为其他单位设计项目签字盖章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 泄露标底的, ? 承接参与同一工程项目招标人的编标和投标人的编制业务~或者同时承接同一工程项目两家以上投标人的编制业务的, ?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经核实单项增减超过5%或其编制的标底经有关部门审核误差总价超过?5%的, ? 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5、评标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评标专家收受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人员或其他与招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员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 不遵守评标回避制度~评标期间私下使用通讯工具、私下接触投标人、擅离职守的, ? 不遵守评标纪律~泄露评审秘密或在评标过程中左右,干扰,其他人评审的, ? 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评标的, ? 无视或纵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的, ? 电脑随机连续三次抽中而无正当理由推脱不参加评审的, ? 有其他违反评标纪律的。 ,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1、采购人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未按规定在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或者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信息)或未按要求进行中标公示的, ? 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或不按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 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 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或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 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 ? 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 ?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 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 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2、采购代理机构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未取得采购代理资质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或超出代理权限承接采购代理业务的, ? 出借、转让或涂改资格证书的, ? 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转让采购代理业务或从事同一项目的采购代理和投标咨询的, ?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过程中发生与采购人相同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 3、供应商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未取得资质(资格)证书承接项目或超越资质(资格)等级承接项目的, ?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 方式弄虚作假的, ? 不如实填报企业基本情况~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谋取中标,成交,的, ? 在投标中互相串通、任意抬高或压低报价~或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管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 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 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擅自变更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 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 将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 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的, ? 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发生与建设工程项目交易评标专家相同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参与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具有上述,一,、,二,所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曝光台及有关媒体和信息网上予以曝光。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设计等投标人,及其责任人员、中介代理机构及其责任人员、政府采购供应商以及评标专家人员~除按规定予以曝光外~还应给予以下处罚: 1、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由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一定比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本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中介代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一定比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其一年至二年在本市范围内的相关业务~直至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 3、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应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禁止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评标专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同时依法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在职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良行为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一,诸暨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建立和管理。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有关通报、处罚等情况及时报送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不良行为记录的最长时间为三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记录期间未被再次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期满时~该记录在市招投标中心曝光台和信息网上删除,在记录期间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表现良好的~可以向记录单位申请提前解除记录~记录单位应视其不良行为性质、被记录时间长短及整改措施、成效等~经集体审议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其他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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