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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看八十

2012-10-26 4页 doc 18KB 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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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_19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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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看八十八岁的时候,先知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能预知明天数学考试的题目。后来我发现,那真是一个八岁孩子的认知,知道答案比知道题目更重要。就像知道明天教室屋顶的风扇会掉下来远没有知道它什么时候掉下来更有意义。八岁的时候看《回到未来》,哇,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十八岁的时候看《预见未来》,哇,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这就是先知的魅力,是一种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褪色的梦想。当然,如果想得仔细,会发现,不会褪色往往是那些注定无法实现的。纵使这样,我依然相信爱因斯坦缩减版的《相对论》:如果你跑得够快,你就能时光穿梭。上完那堂奇妙的自然课,我就开始跑步上学...
三岁看八十
八岁的时候,先知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能预知明天数学考试的题目。后来我发现,那真是一个八岁孩子的认知,知道答案比知道题目更重要。就像知道明天教室屋顶的风扇会掉下来远没有知道它什么时候掉下来更有意义。八岁的时候看《回到未来》,哇,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十八岁的时候看《预见未来》,哇,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这就是先知的魅力,是一种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褪色的梦想。当然,如果想得仔细,会发现,不会褪色往往是那些注定无法实现的。纵使这样,我依然相信爱因斯坦缩减版的《相对论》:如果你跑得够快,你就能时光穿梭。上完那堂奇妙的自然课,我就开始跑步上学。一个八岁的孩子,对于光速是没有概念的。知道有一天,老爸告诉我说,光速等于300000km/s,所谓对比,他告诉了我飞机的速度。他说,你最少得跑得过飞机啊,飞机多快。我指着天空飞过的飞机说,爸,你看,飞机多慢。十八岁第一次坐飞机去上大学之后,我认定,小时候我说的多么正确,飞机永远给不了你速度上的感受。它们在天空中缓慢地飞过,在飞机场缓慢地移动。飞机之所以快,那只是时间上的感受。小时候我认为F1的赛车比飞机要快,赛车风驰电掣,唰地一下就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飞机也是唰地一下就过去了,只是它没有停留在视网膜上的时间。所以八岁的时候我想开F1,十八岁的时候,我想开飞机。只有在看《舒克贝塔》的时候,我才会觉得飞机是最快的,开飞机的舒克永远比开坦克的贝塔要快。不过贝塔的大炮却永远比舒克的子弹厉害。所以我比较喜欢贝塔,小男孩都崇拜力量。十八岁的时候,我还是喜欢贝塔。速度快不一定是好事,特别是有了女朋友之后。不过舒克有一点,我是比较喜欢的,那就是居高临下。当然八岁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么霸气的成语,所以这个词是以高年级的大个子霸占乒乓球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熬到六年级的时候,我终于感受到了舒克开飞机的感觉,爽死了。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一句俗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原来教导主任才是舒克,那我是什么?上了大学,我才发现,我TM从十二岁就开始思考哲学问题了。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火影忍者》里每个人在关键时刻都会回忆童年,《宝贝》里卖卫生巾的阿姨说三岁定八十。还记得雄性荷尔蒙第一次规模喷发是什么时候吗?对,夏天女孩穿裙子的时候。我还是记得班上有一个女同学穿了一条纯白的莲蓬裙,她走路都是转着圈走的,我觉得她好看极了。好看得就像《美少女战士》里的水冰月。如果她脱光了高喊“代月亮消灭你”,我会心甘情愿地说,消灭我吧,消灭我吧。后来我知道有一个英文缩写形容这样的场景,S开头。总会有一两个捣蛋的男孩喜欢调戏女孩子,捉奇怪的虫子放进女孩的脖领,趁她们回答问题的时候,抽开她们的小板凳。有一天,他们去撩开了女孩的莲蓬裙。我去阻止了他们,因为撩起裙子她就不好看了啊,水冰月变身的时候是看不清的,我一定不要看见。她擦了擦眼泪,说,你是我的黑马王子。我说,不能因为我长得黑就是黑马王子啊,应该是白马王子。她笑,你黑的真可爱。我为这段对话美了一下午。晚上回家我才发现,我TM是王子啊!原来她不是水冰月,是白雪公主,而我,是那匹马。人善被人骑马善,我为当了一匹马而感到很沮丧。接着我发现我养的那株兰花变成了黄色的,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我可能是第一个种出黄色兰花的人啊!我可没有在课本上见过不是绿色的兰花。可是老爸告诉我,儿子,你的兰花死了。我说,你凭什么说它死了,它还好好的。爸说,它叶子变黄了,就像人变老了,就会死去。人变老了,就会慢慢死去。这是我听过最悲伤的故事。后来我知道兰花不能像仙人掌那么养。不同的花有不同的习性,就像人一样。亚洲人不用长欧洲人那么高的鼻梁,欧洲人不用长非洲人那么卷曲的头发,非洲人不用长那么长的敏感词,太长了,也用不完。知足常乐,太长了走路也不方便啊。诺,十八岁想什么都会往人上靠,一沾上人,就往敏感词上靠。我相信男人对敏感词有基因上定义过的崇拜。上小学,我用水冰月来形容女孩,上高中,我用馒头形容女生。那是一个我心仪的女生,很白,微胖。作为一个理科生能找出馒头来形容她,我认为语文水平已经有了突破。最开始我想用羟基去形容她,直到在食堂看见刚出笼的白馒头,我觉得馒头贴切多了。我始终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不过每天我都会买一个热腾腾的馒头,放在餐盘上,一边吃饭一遍对着她说话。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了一个馒头。有一天晚上,我看见她和一个男生牵着手在操场散步。我决定买最后一个馒头,放进衣柜里,作为一种仪式,祭奠我和一个馒头的恋情可是当我换的每一条内裤都有一股馊味的时候,这个馒头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脑海里。就像前女友一样,每次你把她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她的电话就像一条有味儿的内裤让你把她想起,你忍着恶心,却想到的是那些美好的回忆。我丢掉了那个干瘪的馒头,可总觉得内裤上有一股酸味。我可能记不得那个馒头最开始是什么摸样,也记不得它最后的摸样,可我会记得那个味道一辈子。这就是前女友的魔力。通过一个女孩,我明白了我既不是黑马也不是白马,而是骑马的人;通过一个女生,我和一个馒头展开了一段恋情。一个是逻辑学,一个是伦理学。诺,女人是最神奇的物种,她们包罗万象。怪不得那么多大人物栽在了女人手里。红颜祸水?那都是宅男发明的词汇。小时候,我恨死了烽火戏诸侯的褒姒,恨死了一代妖姬妲己,恨死了冲冠一怒去抢的陈圆圆。后来,我恨死了周幽王、商纣和吴三桂。这也是看岛国动作片的心路历程。以前看见好看的艺术家,捶胸顿足,干这个太可惜了;现在看见好看的姑娘,扼腕叹息,不干这个太可惜了。上六年级的时候,前桌的女生转过头对我说,你去听《十年》这首歌,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已经忘了那个秘密是什么,可《十年》这首歌记了快十年。她告诉我听《十年》的时候会哭。我说,陈奕迅唱得真好。她摇头,说,听这首歌的时候我会想起一个人。我问,谁?她说,我爸。情歌听到了最深处,会哭。后来才发现,情歌可以不单单是情歌,我前桌的女生十二岁就明白了。我和她做过一个游戏,我拿来一张记满字的信纸。我说,你如果在里面找得出班上一个同学的名字,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指着说,我的名字在这。我推说不能算自己的名字,她说我讨厌赖皮。我和她做过一个游戏,我拿来一张记满字的信纸。我说,你如果在里面找得出班上一个同学的名字,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指着说,我的名字在这。我推说不能算自己的名字,她说我讨厌赖皮。这个游戏只持续四天,第五天,她转学了。后来听说她的父母离异,母亲带着她回了老家。我没有告诉她我的秘密,她的秘密我也忘了,我想我不欠她什么。她让我记住了一首歌,快十年之后,我才开始听得懂这首歌,她却在十年前,已经听得出,这可以不是一首情歌。如果十年之后能遇见她,不用让她找名字我就会告诉她这个秘密:我只是想和你一起做一个游戏。我给这个游戏起了一个名字:花十年你都找不到一个名字。后来我最好的哥们跟我说,他从小学开始,就喜欢这个姑娘。我问,她也让你听《十年》了?他说,没有,她说我长得像她爸。我说,恩,你是长得挺老的。他问,什么十年?我说,没什么。我不知道她告诉我《十年》的意义是不是在暗示她喜欢我,但是我现在可以肯定,他告诉我哥们他长得像她爸是在暗示她有恋父情结。幸而我长得不老,如果她也觉得我长得像她爸,我会很崩溃。我是有**情节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齐刘海是萝莉,斜刘海是御姐,中分是女王。按照这个分类,我应该是喜欢斜刘海的。不过我却对中分情有独钟。中分和中出只有一字之差,却都让男人欲罢不能。每次看见中分的女生,我都想冲上去把她的头发扒开,看看她的脸盘到底有多圆。初中的时候,上体育课总有一群女生在树底下乘凉。我问老师,她们为什么不上体育课啊。老师说,她们身体不舒服。我说,那我也不舒服啊。老师,给我跑十圈。所以当时我很恨那些在树荫底下有说有笑的女同学。后来我知道,她们有的人,可能是在强颜欢笑。可是总有一个女孩,每一堂体育课她都坐在看台上。她留着中分的长发。我没有见过她盘起头发的样子。我觉得她的眼神很忧郁。那时候郭敬明的小说很火,所以我觉得她眼神里有巨大的空洞在吞噬她。我想去拯救她。首先我必须得弄明白女生为什么可以不上体育课。我找了一个染了一头黄毛的男同学问了这个问题。他说,我也不知道。我说,切,我还以为你很懂。亏你染一脑袋黄毛。他说,我还有纹身呢。屁股上,我给你看。他接着说,混嘛,有了纹身,砍过人,才有女人。我都还没砍过人,不懂女人的。后来这个男同学真的提着刺刀上了战场,最后被人打得半死脱光了扔在大街上。我想他砍过人了,应该是会有女人的。如果他的女人喜欢他屁股上的纹身。任何事物总是有两个分支,我们往往朝坏死的那一头走去,因为它看起来光鲜亮丽,但是往往黄毛其外败絮其中。我以为只有黄发少年才能解决的问题被我们班成绩第一名的男生给解决了。他告诉我,那是因为女生身体出现第二性特征,来了月经,下面会流血,很疼的。我很激动,问他,你是怎么知道的。他说,我从书上看来的。我第一次觉得看书是有用的。后来我才想起应该问他,你看的是什么书。为了深入了解,我找了一盘...教学录像带。看完之后我知道,封面都是骗人的。生理卫生讲解的录像带里,我脑袋里只有这么几句话:哇,原来是长成这样,哇,这样也可以啊。电视剧里在女主角伤心泪下的时候,男主角都会说,我不会再你哭了。我决定也来一个这样的句式。我鼓起勇气坐到她旁边,对她说,我不会再让你来月经了。她骂了我一句,流氓。原来变成一个流氓这么简单,一句话就够了。第二天,我被一群真正的黄毛少年堵在了学校旁边的巷道里。人群后面,我看见了她。一个光着膀子露着左青龙右白虎的光头走到我面前,指着我问她,妹妹,是这小子吗。她说,是。接着我就被围殴了。我真心的想去拯救她。可是好像我差了一个电话亭,一件披风和一条可以穿在外面的内裤。其实我想解释,如果可以,我还想问问那个光头,你腰间的老牛呢。不过我被吓尿了。如果听过郭德纲的段子,那天我应该穿一条黄色的裤子。不过看见最外围的几个提着西瓜刀的时候,我还是觉得穿今天这条红裤子也合适。让一个人变成坏人的方法就是让他承担一个坏人应该承担的后果。我肯定是一个流氓,不然,为什么会被人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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