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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髓性白血病治疗专家共识(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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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髓性白血病治疗专家共识(2010版) ·214· 主坐查遮堂盈麦垫!Q生!旦筮!!鲞筮!翅些也』丛!塑丛:丛型!垫!Q:!尘:!!:№:三 慢性髓性白血病治疗专家共识(2010版) 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是骨髓造血干细胞克隆性增殖 形成的恶性肿瘤,占成人白血病的15%,全球年发病率为 1.6—2/10万人。我国1986至1988年在全国22个省、市、 自治区46个调查点进行全国白血病发病情况调查显示CML 的年发病率为0.36/10万人。此后国内几个地区的流行病 学调查显示CML的年发病率为0.39~0.55/10万人。中国 CML患者较西方更...
慢性髓性白血病治疗专家共识(2010版)
·214· 主坐查遮堂盈麦垫!Q生!旦筮!!鲞筮!翅些也』丛!塑丛:丛型!垫!Q:!尘:!!:№:三 慢性髓性白血病治疗专家共识(2010版) 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是骨髓造血干细胞克隆性增殖 形成的恶性肿瘤,占成人白血病的15%,全球年发病率为 1.6—2/10万人。我国1986至1988年在全国22个省、市、 自治区46个调查点进行全国白血病发病情况调查显示CML 的年发病率为0.36/10万人。此后国内几个地区的流行病 学调查显示CML的年发病率为0.39~0.55/10万人。中国 CML患者较西方更为年轻化,国内几个地区的流行病学调查 显示CML中位发病年龄45—50岁,而西方国家CML的中位 发病年龄65岁。 CML治疗的主要目标是达到细胞遗传学甚至分子学反 应、预防疾病进展、延长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和治愈疾病。 目前,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HSCT)是唯一有望治愈 CML的方法,但伊马替尼的出现使移植的一线治疗地位受到 挑战。在CML的治疗中应该详细评估患者的全面情况后, 向其推荐优势治疗选择,参考患者治疗的选择意愿,进行下 一步治疗。 现参照2010年《慢性髓性白血病NCCN肿瘤学临床实 践指南》第2版和2009年欧洲白血病网(ELN)专家组的治 疗推荐,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经过30位血液学专家研究 讨论后制订了《慢性髓性白血病治疗专家共识(2010版)》, 为血液科和肿瘤科医生提供最新的临床指导。 对于Ph阳性,或BCR·ABL阳性CML患者的治疗 一、初始治疗 1.新诊断的CML慢性期患者:首选的一线治疗方案为 伊马替尼400一600mg/d,每日1次。 2.Sokal评分(详见1)高危而移植风险较低的CML慢 性期患者:如果有HLA相合同胞供者,可以选择一线alio— HSCT治疗;对于HLA不相合者不推荐造血干细胞移植,但 因经济原因或者患者强烈意愿选择移植时可考虑移植。移 植前建议给予伊马替尼治疗至少至完全血液学缓解,且在移 植前伊马替尼停药至少2周,不能接受伊马替尼者亦需用羟 基膨三尖杉酯碱类/其他化疗,待完全血液学缓解后接受 aUo-HSCT。 3.因各种原因(如经济原因)不能应用伊马替尼治疗的 患者:可考虑应用干扰素[干扰素一a(3—5)×106u·m~· d“±阿糖胞苷15—20mg·nl~·d~,每月7~10d]或者 羟基脲或高三尖杉酯碱(2.5mg·m~·d。1)治疗。 4.CML加速期或急变期患者考虑应用伊马替尼600一 800mg/d初始治疗,如果患者经伊马替尼治疗疾病回复到慢 性期,可继续应用伊马替尼治疗,如果患者有合适的造血干 DOI:10.3760/ema.j.issn.0253-2727.2010.03.022 通信作者:王建祥,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血液学研 究所、血液病医院天津,300020,Email:wangjx@iheama.∽.cn ·与讨论· 表1 Sokal评分 细胞供者来源,应及早行allo.HSCT。有13151突变或Ⅱ代 TKI不敏感的突变者应及早行ago-HSCT。 初始治疗时对WBC>1100×109/L者应行白细胞分离术 或加用羟基脲或者伊马替尼。同时服用别嘌醇200—300 mg/d和水化。 二、伊马替尼的后续治疗 疾病评价包括血液学、骨髓细胞遗传学核型分析,有条 件者建议做分子生物学分析(RQ—PCRBCR—ABLmRNA以及 BCR·ABL区点突变测定)。CML-CP治疗反应定义见表2。 伊马替尼中断治疗以及服药依从性差的患者可能导致 不良临床结果,良好服药依从性教育以及严密监测对于获得 最佳临床疗效非常重要。CML治疗反应监测见表3。 (一)3个月后续治疗 1.如果初始治疗后达到完全血液学反应:继续同等剂量 伊马替尼治疗。 2.如果初始治疗未达到任何细胞遗传学反应(治疗反 应欠佳):考虑增加伊马替尼剂量至600mg/a或最大剂量 800mg/a。 3.如果初始治疗后未达血液学反应,或血液学复发(治 疗失败):首先评估患者依从性: (1)换用2代TKI。如尼洛替尼; (2)有条件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的单位可行新药试验; (3)评估和讨论allo.HSCT的可行性。 (--)6个月后续治疗 1.达到完全或部分细胞遗传学反应:继续同等剂量伊马 替尼治疗。 2.达到微小细胞遗传学反应(治疗反应欠佳): (1)继续同等剂量伊马替尼治疗; (2)视耐受情况将伊马替尼剂量增至600mg/a或最大 剂量800ms/d。 3.未达任何细胞遗传学反应,或细胞遗传学复发(治疗 失败),首先评估患者依从性: (1)换用2代TKI,如尼洛替尼; (2)有条件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的单位可行新药试验; (3)可行allo·HSCT。 (三)12个月后续治疗 万方数据 史堡血邀堂塞盍!Q!Q生!旦筮≥!鲞筮j魍曼b鱼』旦!塑丛:丛鲤!垫!Q:Y堕:≥!:塑!:2 表2 CML.CP治疗反应的定义 ·215· 注:8根据国际评分中BCR.ABL/对照基因的比率 表3 CML治疗反应的监测 疗。 2.达到部分细胞遗传学反应(治疗反应欠佳): (1)继续同等剂量伊马替尼治疗; (2)视耐受情况将伊马替尼剂量增至600mg/d或最大 剂量800mg/d。 3.达到微小细胞遗传学反应,或细胞遗传学复发(治疗 失败),首先评估患者依从性: (1)换用2代TKI,如尼洛替尼; (2)可行allo—HSCT; (3)有条件进行新药I临床试验的单位可行新药试验。 (四)18个月后续治疗 1.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反应并达到主要分子生物学反 应:继续同等剂量伊马替尼治疗。 2.达到部分细胞遗传学反应,或者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 反应但未达到主要分子生物学反应(治疗反应欠佳): (1)考虑换用2代TKI,如尼洛替尼; (2)视耐受情况将伊马替尼剂量增至600tW,/d,最大剂 量800mg/d; (3)有条件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的单位可行新药试验。 3.达到微小细胞遗传学反应或未达细胞遗传学反应,或 细胞遗传学复发(治疗失败).首先评估患者依从性: (1)换用2代TKI,如尼洛替尼; (2)可行allo-HSCT; (3)有条件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的单位可行新药试验。 (五)伊马替尼治疗期间疾病进展 1.进展至加速期的患者:考虑换用2代TKl,如尼洛替 尼。或者allo.HSCT或有条件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的单位可行 新药试验。 2.进展至急变期的患者:进行骨髓检查。流式细胞学检 查,细胞化学检查(过氧化物酶,TdT等),细胞遗传学检查评 估骨髓情况。确定为急淋变或急髓变,分别用不同化疗。缓 解后即行allo.HSCT或新药试验治疗。 三、对于应用以IFN为基础的治疗患者(包括Ara-C/ HU/HHT/etc)[干扰素.Ot(3—5)X106U-m~·d。1±阿糖 胞苷15—20rag·m~·d一,每月7—10d]后续监测和治疗 疾病评价包括血液学、骨髓细胞遗传学核型分析。 1.治疗6个月行疾病评价: (1)如果达到血液学反应:继续原方案治疗。 (2)如果未达血液学反应,或血液学复发或不能耐受:换 用伊马替尼;或可考虑行aUo—HSCT。 2.治疗12个月行疾病评价(包括骨髓细胞遗传学核型 分析): (1)如果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反应:继续原方案治疗3 年后可考虑停药。 (2)如果达到部分细胞遗传学反应:继续原方案治疗,每 6个月进行疾病评价,直至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反应,或换用 伊马替尼。 (3)如果未达到部分细胞遗传学反应:换用伊马替尼,或 可考虑行allo-HSCT。 (4)任何时间细胞遗传学复发:换用伊马替尼治疗;或可 考虑行allo.HSCT。 四、进行allo.HSCT的后续治疗 疾病评价包括血液学、骨髓细胞遗传学核型分析或者 FISH,有条件者建议做分子学分析(RQ.PCR、BCR.ABL mRNA)。 1.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进行骨髓/外周血定量聚 万方数据 ·216· 生堡壹遂堂盘壶垫!Q生≥旦筮!!鲞筮!翅垦丛!』丛!塑型:丛!盟!垫!Q。!丛:!!:丛:§ 合酶链反应(RQ-PCR)监测,每3个月1次,共2年,随后每6 个月1次,共3年。如果检测结果为阳性,可选用: (1)伊马替尼治疗; (2)2代TKI,如尼洛替尼; (3)停用免疫抑制剂; (4)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 (5)IFN-a治疗; (6)有条件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的单位可行新药试验。 2.未缓解或复发:停止免疫抑制治疗并监测,可考虑: (1)使用伊马替尼治疗; (2)考虑换用2代TKI,如尼洛替尼; (3)DLI; (4)IFN.d治疗; (5)有条件进行新药f临床试验的单位可行新药试验。 五、新药研发临床试验 目前在CML领域研发的新药品种多样,包括在国内外 正在进行的I~Ⅲ期临床试验的和等待上市的药物。 六、伊马替尼不良反应处理 (一)血液学不良反应处理 1.慢性期: (1)3/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1.0X109/L]:暂停用药,直至ANc≥1.5×109/L。 ij如在2周内ANC恢复,以原用药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ii.如停药后ANC<1.0×109/L持续超过2周,剂量需 减少25%一33%(不低于300mg/d)重新开始治疗。如果患 者存在持续中性粒细胞减少,可采用生长因子联合伊马替尼 治疗。 (2)3/4级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50×109/L):暂停 用药,直至血小板计数≥75×109/L。血小板计数< 30X109/L应输注血小板。 i.如在2周内血小板计数恢复,以原用药剂量重新开始 治疗; ii.如停药后血小板计数<50×109/L持续超过2周,剂 量需减少25%~33%(不低于300ms/d)重新开始治疗。 (3)3—4级贫血:尽管EPO治疗有效,但近来各种指南 均不支持在髓系恶性肿瘤中使用红系刺激因子。建议输注 红细胞。 2.加速期和急变期:发生3/4级血细胞减少时应行骨髓 检查,鉴别疾病进展和药物相关性骨髓抑制。非疾病进展所 致的全血细胞减少处理如下: (1)全血细胞减少持续2周,将伊马替尼减量至400 mg/d或300ms/d。如全血细胞减少持续4周,暂停伊马替 尼,直至ANC≥1.0×109/L。且血小板计数≥20X109/L,然 后重新以300mg/d开始伊马替尼治疗。应同时加强支持治 疗加用细胞生长因子。 (2)如果患者存在顽固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 少,可以采用生长因子和伊马替尼联合使用。 建议:第1个月内尽量不要停用伊马替尼,至少300 mg/d,同时加强输注红细胞、血小板和细胞因子等支持治疗。 (二)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处理 1.3/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处理: (1)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采取相应具体治疗措施,如 果对症处理无效,按4级不良反应处理。 (2)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暂停用药直至症状恢复至l 级或更好,然后考虑减量25%一33%(不少于300mg/d)重 新开始治疗。可以考虑换用尼洛替尼或者参加新药临床试 验。 (3)具体措施: i.≥2级肝脏不良反应: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 至≤l级,减董25%~33%(不少于300瑚g)重新开始治疗。 评价其他町能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可以 考虑换用尼洛替尼或者参加临床试验; ii.腹泻:对症支持治疗; iii.水肿:利尿剂,支持治疗; iv.体液潴留:利尿剂,支持治疗,药物减量、中断用药或 停药。考虑超声心动图检测左室射血分数(LVEF); v.胃肠道反应:餐中服药并饮一大杯水送下; “.肌肉痉挛:补钙,运动饮料; 谳.皮疹:局部或全身应用类固醇激素,药物减量、中断 用药或停药。 七、ABL激酶域突变检测推荐 (一)CML慢性期:对伊马替尼初始治疗失败者,除外患 者的依从性外,应检测BCR.ABL区点突变(可根据患者的检 测结果),如果无突变或突变是伊马替尼低度耐药的患者可 增加伊马替尼治疗剂量,如果突变是伊马替尼高度耐药的患 者口『选用第2代TKI,如尼洛替尼。如果是I"315I突变应考 虑allo-HSCT。 (二)CML加速期或急变期:建议当持续未获得完全血 液学反应以及疾病进展或丧失曾获得的疗效时,除外患者依 从性问题后应(考虑)检测。 (整理:王建祥) 参加共识讨论的专家: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王建祥、 韩明哲;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沈志祥;北京人民医院 血液病研究所:黄晓军、陈珊珊;四川大学华两医院:刘霆;第二军医 大学附属长海医院:王健民;哈尔滨血液病研究所:马军;浙江大学医 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金洁、黄河;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吴德沛;福 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胡建达;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 和医院:邹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沈悌、赵永强;河南省 肿瘤医院:宋永平;贵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乇季石;七海市第一人民医 院:乇椿;安徽省立医院:孙自敏;江苏省人民医院:李建勇;E海交通 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陈芳源;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陈幸华;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杨林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侯明;广西医科 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赖永榕;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陈固安;南斤医 科大学南方医院:周淑芸.孟凡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厌院:李娟;第 四军医大学附属西京医院:陈协群;广东省人民医院:杜欣;南京鼓楼 医院:欧阳建;山东省立医院:王欣;第四军医大学附属唐都医院:梁 英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潘歧 (收稿日期:2010-02-04) 万方数据 慢性髓性白血病治疗专家共识(2010版) 作者: 王建样 作者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 刊名: 中华血液学杂志 英文刊名: CHINESE JOURNAL OF HEMATOLOGY 年,卷(期): 2010,31(3)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hxyx2010030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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