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比例

2017-09-30 4页 doc 14KB 15阅读

用户头像

is_421808

暂无简介

举报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比例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比例 陕西省社保缴纳基数比例 一、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 (一)工伤保险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 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五条 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 第六条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不同行业差 别费率标准,确定用人单位的初...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比例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比例 陕西省社保缴纳基数比例 一、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 (一)工伤保险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 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五条 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 第六条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不同行业差 别费率,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跨行业的,按照风险较高的行业确定缴费费率。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适时提 出调整用人单位费率的建议,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对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第七条 工伤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 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 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养老、医疗、失业 《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省境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和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在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内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单位是其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第七条 缴费基数为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个人计费工资收入。 第八条 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依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 第九条 社会保险费的计算: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第十八条 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金额,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 第十九条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受理缴费申报时,经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核对无误后,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交由缴费单位在三日内将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缴费单位帐户中划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家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专户". (三)生育保险 《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四条 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市级行政区作为统筹单位。暂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县(市、区)级为统筹单位,逐步向地、市统筹过渡。在统筹范围内,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 第六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用人单 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率控制在0(6,左右,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 1,。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并可根据经济发展和基金 使用情况调整。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从劳动保险费中列支,事业单位从社会保险费中列支。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七条 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按照《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生育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设立生育保险基金,专款专用。银行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将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二、缴纳基数及比例 (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二〇〇九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函》的通知(陕社保函[2010]69号)的规定,陕西省201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1514.65元;上限:7573.25元。 (二)缴纳比例及缴费主体 1、工伤: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不同行业差 别费率标准,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职工个人不缴费。 2、养老、医疗、失业: 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依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 3、生育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率控制在0(6,左右,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 1,。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并可根据经济发展和基金使用情况调整。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以上比例在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的社保开户申请表上有明确数字。
/
本文档为【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比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