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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会计

2012-11-08 50页 doc 183KB 1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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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会计物流企业会计概论     阐述物流企业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物流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员了解物流和物流会计的概念,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掌握物流会计的核算环节、会计要素计量和确认以及物流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 一.物流企业会计基本理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企业生产资料的获取与产品营销范围日趋扩大,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革。与此相适应,被认为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
物流行业会计
物流企业会计概论     阐述物流企业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物流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员了解物流和物流会计的概念,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掌握物流会计的核算环节、会计要素计量和确认以及物流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 一.物流企业会计基本理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企业生产资料的获取与产品营销范围日趋扩大,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革。与此相适应,被认为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的现代物流业已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兴起。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后,目前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它对于实现经济高效运行,提升企业生产和效率,降低商品流通成本,提高商品流通效率,改善对消费者的服务,进而增强工商企业乃至国家经济核心竞争力,调整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及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我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物流的概念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物流概念和理论以来,在相当长时间内没有引起理论界特别是实业界的重视,导致物流的普及与发展比较缓慢。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经济持续、高速、稳定地增长,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经济开始进人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的发展,导致我国短缺经济基本结束,买方市场逐步形成,消费领域对质量和成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经济市场化,竞争国际化趋势的加强,都对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因而,目前我国物流业已形成了一个发展的热潮。推动现代物流发展,推动物流管理、物流技术的进步,加强物流过程会计核算已成为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物流是一个非常独特的经济领域,它的复杂性与地域跨度是任何其他业务所不能比拟的。物流已形成了一个十分现代化的概念,它对商务活动的影响日益明显,因而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     目前国内外关于物流的概念和定义很多,认识和研究的角度也有所不一致。为了我国物流业发展中的基本概念,适应我国物流业迅速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国家贸易部提出了我国的物流,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的有机结合。显然,现代物流具有地域大、多环节、系统性的特点。 2、物流企业会计     物流经营活动必须由现代物流企业来完成。物流企业是指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是独立于生产领域之外,专门从事与商品流通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的企业,是在商品市场上依法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具体来讲,物流企业是以物流为主体功能,同时伴随有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物流企业诸环节覆盖了现代运输业、仓储业、批发业、连锁商业和外贸业。     从物流企业的概念中,可以了解其内涵和特征:物流企业是国民经济流通产业机体的细胞,是具有健全机能和旺盛生命力的机体;物流企业在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中,专门从事与实体商品交换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物流企业为维系生存和发展,具有自身的利益驱动机制;物流企业是具有流通服务职能、平等参与竞争、享有合法权益的法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总过程是由生产和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四个基本环节构成的。马克思说,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商品的流通是连续的交换,或者是从总体上的交换。物流企业作为专门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实体,从全社会看,其基本职能是以商品的买者和卖者的双重身份交替出现在市场中,按照供求状况来完成物质的交换,解决生产与消费之间在数量、质量、时间和空间上的矛盾,实现生产和消费的供求结合,保证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这一基本职能称为物流企业的宏观职能。     商品流通过程,一般分为购、销、存、运四个相对独立的环节。物流企业的宏观职能是通过其微观职能来实现的。其微观职能表现为:     (1)物流企业购买商品的职能,亦称为组织社会物质资源的职能。这一职能是物流过程的起点。物流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用货币购买生产企业的劳动成果即物质产品,引人流通领域。     (2)物流企业销售商品的职能,亦称为商品的供应职能。这一职能是物流过程的终点,是商品从流通领域返回生产消费的最后环节。     <3)物流企业储存商品的职能,即"蓄水池"职能。商品储存是指物质产品离开生产领域,但还没有进人消费领域而在流通领域内的暂时停滞。     (4)物流企业运送物质实体的职能。这是物质产品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空间矛盾所决定的。因为某类物质产品的生产在空间位置上相对分散,消费相对集中;或者相反,消费相对分散,而生产相对集中,只有当它们完成了空间位置的移动,才能满足消费的需求。     <5)物流企业的信息流通职能。在市场经济社会,最重要、最大量的信息来自市场。由于物流企业在连接产需双方及其直接置身于市场的特殊地位,使它们在搜集信息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将市场供求变化和潜在的信息反馈给供需双方,起到了指导生产、引导消费、开拓市场的作用。     要实现物流企业的上述职能,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物流管理工作来完成,会计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活动,会计主要用货币量度对物流企业经营过程中占用的财产物资和发生的各环节成本费用耗费进行系统的计算、记录、分析和检查。会计人员借助这些手段充分了解企业的资金占效益高低的原因,趋利避害,从一个特定的岗位管好一家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同时为在大范围内,例如一个地区、一个产业部门或一个国家管好经济提供必要的资料。所以,会计的实质是管理,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     物流企业会计是应用于物流企业的一门专业会计,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物流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管理部门以及与企业有经济利益的各方提供有用信息的一种经济管理信息系统。 3、物流会计的核算环节     物流企业的一切活动最终体现为经济活动,按照现代经济管理的理论,所有经济活动必然要求进行经济核算、成本计算、费用控制和经济效益业绩考核。这些工作都需要由物流企业会计工作来完成,会计核算贯穿于企业整个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由于企业的物流活动包括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决定了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分为如下环节:     (1)运输环节的核算     运输是指用特定的设备和工具,将物品从一个地点向另一个地点运送的物流活动,它是在不同地域范围内,以改变物的空间位置为目的对物进行的空间位移。通过这种位移创造商品的空间效益,实现其使 用价值,满足社会的不同需要。运输是物流的中心环节之一,也是现代物流活动最重要的一个功能。     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行,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铁道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各种运输方式分别有不同的特点,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运输是物流企业的主体,在现行物流企业中占有主体地位。对运输环节的核算包括运输收人的确认和计量;运输费用的计算和确定;运输成本的汇集、分配和结转;运输营运收人应交税金的结算和交纳,以及运输利润的计算。     (2)储存环节的核算     储存是指保护、管理、储藏物品的物流活动。储存是包含库存和储备在内的一种广泛的经济现象,也是一切社会形态都存在的经济现象。在任何社会形态中,对于不论什么原因形成停滞的物资,也不论是什么 种类的物资,在没有生产加工、消费、运输等活动之前,或在这些活动结束之后,总是要存放起来,这就是储存。与运输概念相对应,储存是以改变物的时间状态为目的的活动,从克服产需之间的时间差异而获得更好的效用和效益。     储存是物流活动的另一重要环节,它具有物资保护、调节供需、调配运能、实现配送、节约物资等功能。对储存环节的会计核算包括储存收人的确认和计量;储存成本和费用的汇集和结转;储存物资损耗的处理与分摊,以及储存业务利润的计算。     (3)装却搬运环节的核算     装卸是物品在指定地点以人力或机械装人运输设备或卸下的活动。搬运是指在同一场所,对物品进行水平移动为主的物流作业。在实际操作中,装卸和搬运是密不可分的,两者是伴随在一起发生的。在物流过程中,装卸活动是不断出现和反复进行的,它出现的频率高于其他各项物流活动,每次装卸活动都要花费很长时间,所以往往成为决定物流速度的关键。装卸活动所消耗的人力也很多,所以装卸费用在物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也较高。以我国为例,铁路运输的始发和到达的装卸作业费大致占运费的20% 左右,船运在40% 左右。因此,为了降低物流费用,装卸是个重要的环节。装卸搬运是一种附属性、伴生性的活动,它对整个物流活动具有支持性和保障性的作用。在任何其他物流活动互相过渡时,都需要通过     (4)包装环节的核算     包装是指为了在流通过程中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照一定的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 法等的操作活动。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包装处于生产过程的末尾和物流过程的开头,既是生产的终点,又是物流活动的起点。在物流过程中,包装具有保护商品、跟踪流转、便利运输、提高效率、促销商品的功能。包装环节 的会计核算主要是对包装环节中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费用、设计技术费用进行计算、归集和分配。     (5)流通加工环节的核算     流通加工是指物品在生产地到使用地的过程中,根据需要施加包装、切割、计量、分拣、刷标志、拴标签、组装等简单作业的总称。流通加工是流通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在物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流动的过程中,为了促进销售、维护产品质量和提高物流效率,对物品进行的加工,使物品发生物理、化学或形状的变化。     流通加工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加工形式,在商品流转过程中进行简单的、必要的加工能够有效地完善流通,也是现代物流中的重要利润来源。流通加工环节的会计核算,既要确认和记录流通加工中的业务收人,又要归集、计算和结转加工成本;计算和缴纳相关税金;最终核算出加工环节的营业利润。     (6)配送环节的核算     配送是指物流企业按照用户订单或配送协议进行配货,通过科学统筹规划,选择经济合理的运输路线与运输方式,在用户指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一种方式。配送是物流中一种特殊的、综合的活动形式,是商流与物流的紧密结合,包含了商流活动和物流活动,也包含了物流中若干功能要素的一种形式。     从物流来讲,配送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物流功能要素,是物流的一个缩影或在某小范围中物流全部活动的体现。一般的配送集装卸、包装、保管、运输于一身,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完成将货物送达的目的。特殊的 配送则还以加工活动为支撑,包括的方面更广泛。     配送环节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配送营业收人的核算;配送过程中运输费用、分拣费用、配装费用、加工费用的归集、分配和结转;配送环节营业利润的核算。 物流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     会计工作的组织就是根据企业会计工作的特点,制定会计法规制度,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工作人员,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有效、顺利进行。        物流企业会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十分繁杂。从经济业务发生,凭证填制、取得,账簿登记,物流成本计算到会计报表编制、分析,涉及业务员经办、负责人批准、会计记账等众多人员及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如果某一人员或某一道环节发生差错,都会影响整个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合理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会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会计工作各个环节协调一致,互相配合,互相牵制,能够防止会计差错发生,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物流企业应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会计人员按需配备,合理分工和安排,避免忙闲不均,才能够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有利于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互相协调,共同做好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工作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物流企业内,物流作业环节多而繁杂,会计工作需要得到其他经济管理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同时会计工作也能促进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会计部门与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统计等部门互相配合,有利于计划、预 算指标的制定、实施、控制、分析和考核,有利于提高经济管理工作的效率,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是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离不开会计,科学的经济预测、正确的经济决策、经营过程的控制、经营业绩的考核评价,都需要会计部门提供翔实、有效的数据。科学组织会计工作,可以巩固和发展单位内部的经济责任制,促使各部门用好、管好资金,节约资金的使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是有利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会计制度适应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要求。中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流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其政策、法规、制度不断地颁布和更新,新出现的经济活动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根据实际需 来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使会计工作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需要。       二、会计法规制度     会计法规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具体规定着企业进行会计工作应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为了使会计工作能够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会计法规制度。当前,我国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制定其他一切会计法规、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1985年我国第一部《会计法》问世,1993年和1999年进行过两次修订。现在实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以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会计法》从立法宗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以及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会计法》适用于物流企业在内的一切企业和组织。        第二层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依据我国《会计法》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是制定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的依据。该准则主要阐述的内容 包括:        (1)关于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规定。强调会计核算必须具有其特定的空间范围;企业的经济活动持续进行,不会破产清算;为正确计算损益,将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划分为相等的、较短的会计期间;运用货币计量单位,综合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       (2)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规定。将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 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等列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3)关于会计要素准则的规定。会计要素是构成会计所要核算与监督的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六个部分。会计要素准则规定了其在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中所必须遵循的要求。     (4)关于财务报告体系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外的财务报告体系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张主表;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等两张附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三层次为会计规章制度。这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会计规章制度由一系列规范构成。包括有关会计工作管理制 度,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如《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监督制度,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实物与款项、财务收支及其他会计事项的监督等规范;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的制度,如《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会计证管理办法》等。         三、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是处理会计业务工作的专职机构。会计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会计制度,处理日常会计工作。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是根据各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经营业务规模的大小、会计业务的复杂程度、机构人员的设置要求、办公自动化程度等来决定的。        实行独立核算的大中型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必须设置由本单位领导人直接领导的财务会计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收支数额不大、业务形式比较简单、会计核算不太复杂的单位,可以不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只要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事 务即可;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可以委托专门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代理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机构的名称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如会计(或财务)处、科、股、组等。        为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各自的岗位及其职责范围,实行定员、定岗和定职的管理,以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有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收人成本利润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款项核算、总账报表、稽核等。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根据需 要确定,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有条件的单位应进行定期会计轮岗。但不论如何分工,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方式有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两种。        集中核算组织形式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分析等,全部集中在会计机构总部进行。其他职能部门、车队、仓库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只负责部分原始凭证填制和原始记录的登记,为会计机构总部的会计核算工作提供资料。采用集中核算组织形式,可以减少核算层次,节约核算费用,但不利于各职能部门及时运用会计资料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与考核。        分散核算(又称非集中核算)组织形式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分散在会计机构总部及各个职能部门中进行。即日常业务的凭证整理、明细核算、内部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等工作,分散在直接从事该项业务的车队、部门进行;总分类核算、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工作,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结算等明细分类核算工作,集中在会计机 构总部进行。实行分散核算有利于各部门及时掌握会计信息,利用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的分析和考核。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组织是采用集中核算形式还是分散核算形式,取决于经济管理的要求。     四、会计人员        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不设专门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若干办理会计事务的专职和兼职会计人员。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是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一)会计人员的职责        1.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人员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并上报。     2.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应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3.参与预测、决策和计划、预算的制定        会计人员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编制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定期分析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参与本单位的预测、决策过程;为编制下期计划和预算提供有关的会计资料,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4.做好其他会计工作        拟订本单位的会计事务管理办法,如材料收发保管制度,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制度等;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二)会计人员的任职要求        会计是利用货币计量,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为人们提供所需经济信息的信息系统。会计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因此,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行政规章,根据会计工作的实际岗位的复杂难易程度的不同、所负责任的大小,对不同层次会计人员提出了具体的任职要求。具体内容归纳如下。     1.对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任职要求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其所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在单位会计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考试合格,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国家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有: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对各级专业职务的要求是:     (1)会计员。应初步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熟悉并遵照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能担负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2)助理会计师。应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3)会计师。应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具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者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4)高级会计师。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任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2.对总会计师的任职要求        按照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的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总会计师应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熟悉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行业生产、技术、经营等情况,有组织领导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经济管理、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等方面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部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3年以上。        其他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的单位,应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物流行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物流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面对的社会经济环境极其复杂多变,为了在这种特定经济环境下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就必须作出必要的假设条件,这种假设称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同时,为了使企业的会计核算被社会所接受和公认,在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共的准则,这种准则称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方面,物流企业会计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等,都是以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依据的。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会计个体,它是指会计人员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要求会计人员只能核算和监督所在主体的经济活动(就企业类主体而言,其经济活动就是所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下同)。这一基本前提的主要意义在于:一是将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与该主体所有者及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二是将该主体的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从而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同时说明某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仅与该会计主体的整体活动和成果相关。应当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例如,由自然人所创办的独资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类企业的财产和债务在法律上被视为业主或合伙人的财产和债务,但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将其作为会计主体,以便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其所有者个人的经济活动以及其他实体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企业集团由若干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各个企业既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也是法律主体,但为了编制该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但通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根据正常的经营方针和既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即在可预见的未来,该会计主体不会破产清算,所持有的资产将正常营运,所负有的债务将正常偿还。这一基本前提的主要意义在于:它可使会计原则建立在非清算基础之上,从而为解决很多常见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认问题提供了基础。当然,任何企业都存在破产的可能性,一旦进人破产清算,持续经营基础就将为清算基础所取代,从而使这一前提不复存在。但这不会影响持续经营前提在大多数正常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发挥作用。企业必须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和假定前提。 (三)会计分期     根据持续经营基本前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为了及时获得会计信息,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应当合理地划分会计期间,即进行会计分期。所谓会计分期,就是将企业的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成若干个相等的时间间隔,以便确认某个会计期间的收人、费用、利润,确认某个会计期末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这一基本前提的主要意义在于:界定了会计信息的时间段落,为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贯彻落实权责发生制、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相关性原则、配比原则、及时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及谨慎性原则等奠定了理论与实务的基础。 (四)货币计量     企业的经济活动千差万别,财产物资种类繁多,选择合理、实用又简化的计量单位,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货币计量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这一基本前提的主要意义在于:确认了以货币为主要的、统一的计量单位,同其他三项基本前提一起,为各项会计原则的确定奠定了基础。     上述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前提,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会计主体确立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确立了会计核算的时间长度,而货币计量则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手段。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指进行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和要求。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又称真实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采用特定的专门方法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如果会计核算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为使用者提供的就是虚假的会计信息,会误导信息使用者,使之作出错误的决策。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交易或事项的实质重于其法律表现形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能仅仅以其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因为在实际生活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总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经济实质,在某些情况下,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可能与其外在法律形式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为了使会计信息能更加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生活,就必须依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而非外在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即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三)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又称为有用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会计信息的价值就在于与使用者决策相关,并有助于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应采用适当的会计核算方法为有关方面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四)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又称一致性原则,是指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这一原则规定便于从纵向上对同一企业前后各期会计信息进行比较和分析,从而有利于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五)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这一原则规定便于从横向上对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相互比较和分析,为有关决策提供可比的信息。     会计核算方法是生成会计信息的基础,会计处理方法的统一则是不同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基础。要求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所有企业的会计核算都在相互可比的基础上,使各企业之间的信息可比。 (六)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会计信息除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外,还应当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不及时的信息将使其有用性大打折扣、甚至毫无价值。因此会计核算中必须做到及时记账、算账、报账。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与真实性、可靠性同等重要。 (七)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要使用会计信息首先必须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清会计信息内容,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必须清晰明了,否则就谈不上会计信息的使用。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明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八)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属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人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人与费用;凡不属于本期的收人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人与费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又称为应收应付制或应计制,它与收付实现制相对。收付实现制是指以实际收到或付出款项作为确认收人或费用的依据。 (九)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人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人与该收人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人与其相对应的成本相配比,如主营业务收人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期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人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收人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相互配比。 (十)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计量,企业应当按照基于交易或事项的实际交易价格或成本,这是因为历史成本是资产实际发生的成本,有客观依据,便于查核,也容易确定,比较可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其账面价值已经不能反映其未来可收回金额,企业就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一)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当公司进行一项支出时,企业的会计人员必须决定是作为企业的资产还是作为企业的费用。这里的支出指现购或赊购与资产有关的商品或服务。     为增加资产的生产能力、效率或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支出,叫做资本性支出。例如,对设备进行改良以延长其寿命的支出为资本性支出,购买房屋、机器设备等都属于资本性支出。 (十二)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应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也不得设置秘密准备。     谨慎性原则要求体现于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从会计确认来说,要求确认标准和方法建立在稳妥合理的基础上;从会计计量来说,要求不得高估资产和利润的数额;从会计报告来说,要求会计报告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特别是应报告有关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 (十三)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交易或事项的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必须按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交易或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以节省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 物流行业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货币资金是指物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按其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可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物流企业为了保证物流经营活动(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的正常进行,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物流企业的许多活动,都需要进行货币资金收付,货币资金收支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物流活动过程。因此物流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循货币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的会计部门应结合货币资金的特点,认真做好货币资金的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现金的管理与核算        现金,它是指存放在物流企业财会部门的库存现金,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可以随时用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因此加强现金的核算与管理,是物流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任务,它对于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稳定金融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金的管理        现金管理是企业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现金,对现金的收人、支出和库存余额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物流企业的现金管理,可以节约现金使用,防范舞弊,减少物流企业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根据规定,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有: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取现金 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现金收支的规定     (1)不准擅自坐支现金。所谓坐支,即指以物流企业的现金收人直接用于支付各项开支。坐支现金,容易扰乱现金收支渠道,不便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现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收人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物流企业的现金收人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当天送存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3)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4)严禁“白条顶库”。即企业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付款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5)不得“公款私存”。即不准将企业的现金收人按个人储蓄方式存人银行,也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等。     3.库存限额的规定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同时便于物流企业的日常零星开支。国家规定每个企业可以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称为库存现金限额。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业务需要、现金收支状况和企业距离银行的远近等实际情况核定,一般为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数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区可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限额一经确定就必须执行,现金库存超过限额时要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足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取。     4.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物流企业对现金的管理应当严格实行钱账分管制度,不得由出纳 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 作。出纳员收付现金要有凭有据,经认真审核后,才能收付现金。收付 现金必须当面点清,并认真复核,防止发生差错,收付后的现金凭证要 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章。对于不符合手续制度的凭证,出纳 人员应拒绝办理。     (二)现金的核算     1.现金的序时核算        为了连续、系统、全面记录现金收付业务的情况,物流企业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现金日记账为订本式账簿,采用三栏式账页,出纳员应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和现金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并将账面余额与实际现金库存数额核对,做到账实相符。通过登记现金日记账,可以反映现金增减变动和结存状况,加强现金的管理。2.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库存现金的收人、支出和结存情况,物流企业通过设置“现金”总分类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借方登记现金的收人,贷方登记现金的支出,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的结存数。        现以上列现金日记账记录的有关业务为例,说明现金收付业务的账务处理。上海申通物流公司某年5月1日发生如下现金收付业务:     【例2-1】开出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2000元备用,根据现金支票存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例2-2】本日零星运输收人,收到现金234元。应根据普通运输发票记账联填制收款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234         贷:主营业务收人234     【例2-3】以现金购买办公用品80元。根据普通发票填制付款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80         贷:现金80     【例 2-4】采购员王明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1600元。根据领导 批准的借款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王明1600         贷:现金1600     【例2-5】收回零星应收账款,计现金6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60         贷:应收账款60    【例2-6】将当日营业款234元送存银行。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34         贷:现金234     (三)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或防止现金收付差错事故以及贪污、盗窃等非法行为,物流企业必须经常对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必要时企业还可以组织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进行清查。若发现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未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前,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处理时再转人有关账户。     【例 2-7】 5月6日,上海申通物流公司进行现金盘点,发现长款 80元,原因待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0     【例2-8】5月8日,上海申通物流公司在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 缺60元,原因待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60        贷:现金60     【例2-9】5月10日,经查长款原因不明,经批准作营业外收人;短款系出纳员责任,决定由出纳员赔偿。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0         贷:营业外收人80       借:其他应收款-xx出纳员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60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与核算        银行存款是指物流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它是企业货币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物流企业款项的收付结算,主要是通过银行转账来进行的。     (一)银行存款的管理      银行存款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的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物流企业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物流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账户时,应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正本等有关证件,并附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财务主管等印鉴式样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可开立账户,企业在银行开户后,方可进行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开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银行存款账户必须保留足够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支付凭证。     2.加强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对于每笔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由出纳人员统一办理。出纳人员要认真审核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结存情况。银行支票的使用需得到财务负责人的批准,支票签发和印鉴保管不能由一人统管,必须分别由两人以上办理。     3.建立和健全银行对账制度        物流企业应及时正确地记载与银行的往来账务,遵守有关核对账务的管理规定,对银行存款余额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账目,月终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予以调节相符,以便掌握银行存款的收付存情况。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        物流企业发生的各种结算款项,除按规定可以直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物流企业必须以银行结算户存款收付亚务所规定的手续取得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本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结算凭证,作为收付款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经财会主管人员审核签证后,据以填制银行结算户存款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才能作为银行结算户收付款项的记账依据。        物流企业将现金存人银行时,应填制一式二联的现金交款单,连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经银行点收无误,在现金交款单的回单联上加盖“收讫”戳记后退还企业,作为人账的原始凭证。凡是涉及物流企业结算户存款增加的业务,均以银行盖章后送交或退回企业的有关原始凭证,作为企业银行存款收人的人账依据。        当物流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或支付款项时,应签发现金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由银行付款转账,以企业的支票存根或其他结算凭证的回单,作为付款人账的原始凭证。对结算办法规定从物流企业结算户存款中划出款项,以银行办理转出款项后的付款,作为付款人账的依据。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反映物流企业在银行结算户存款的收人、付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根据有关收款凭证登记,贷方根据有关付款凭证登记,余额在借方,表示银行存款的结余数。     现以上海申通物流公司的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说明如下:     【例2-10】开出转账支票一张,支付购料款5000元,增值税85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5850         贷:银行存款5850     【例2-11】月末,收到营业款现金收人6200元,存人银行。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6200         贷:主营业务收人6200     [例2-12】支付行政管理部门电话费3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例2-13】购人一台检测设备,税费合计61400元,即日交付使用。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61400         贷:银行存款61400     [例2-14]将库存超限额现金6000元,存人银行,根据交款单作会计处理。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6000         贷:现金6000        物流企业除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外,还须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明细分类核算,以加强对银行结算户存款的管理和监督。物流企业在每天的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发生时,由出纳员根据审核后的收付凭证序时逐笔登记,每日终了,结出本日结存数。月末,结出本月收人、付出的合计数和结存数。同时与银行存款总分类账的借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采用订 式、三栏式账页,其内容、结构和登记方法与现金日记账基本相同。     (三)银行存款的清查        为了及时了解银行存款的收支情况,避免银行账目发生差错,物流企业必须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送交的对账单逐笔核对。核对中发现双方余额不一致时要及时查找原因。若是记账错误,应立即更正。除了记账错误外,还可能由于未达账项所造成的。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结算凭证传递时间差异造成的银行与企业之间一方已经人账,而另一方尚未人账的账款。未达账项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经上述调整后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96500元,是物流企业月末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额。经过调整后双方余额相等,一般说明双方账目没有错误。如果调整后余额不相等,则可能是银行记账有误,也可能是企业记账有误,应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不是原始凭证,不能据以调整银行存款账面记录。只有等到有关银行结算凭证到达物流企业,才能根据收到的结算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一)其他货币资金的概念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就其性质来说,与现金、银行存款一样。同属于货币资金,但是由于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在会计上分别进行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1)外埠存款是指物流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业务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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