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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二、三学年)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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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二、三学年) 第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二、三学年) 第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二、三学年)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基本奖学金的评选,体现奖 学金的学业奖励功能,发挥奖学金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教育 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武汉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 行)》(武大字【2007】5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 行)》(武大字【2007】6号)和《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 规定》(武大研字【2008】25号),结合学院实...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二、三学年) 第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二、三学年) 第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二、三学年)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基本奖学金的评选,体现奖 学金的学业奖励功能,发挥奖学金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教育 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武汉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 行)》(武大字【2007】5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 行)》(武大字【2007】6号)和《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 规定》(武大研字【2008】25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评选范围: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 士研究生。 评选比例:学院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 生)总人数的88%、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总人数的83%,设立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设置比例及额度见下: 类 别 百分比 基本奖学金等级 额 度 一等 1.6万元/学年 88% 博士生 二等 0.8万元/学年 83% 一等 1.1万元/学年 硕士生 二等 0.55万元/学年 研究生申请基本奖学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二、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三、学习勤奋,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课程成绩达到C及以上); 四、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五、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及院系组织的其它活动, 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1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基本奖学金的评选: 一、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无特殊原因学费和住宿费未缴清; 三、公开发表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并被认定; 四、未经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无正当理由经 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六、已办理休学、出国、保留学籍、延长学习年限者。 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采用计分制进行,基 本奖学金计分由思想政治表现、学术科研、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及文体活动 等方面的分值构成。 对于博士研究生,按百分制计算,思想政治表现占10%,最高分为10分;学术科研占80%,最高分为80分(其中,博士生导师依据博士生学习 态度、科研水平以及参与科研情况打分,最高计20分;博士生科研成果及 论文最高计60分);学习成绩占5%,最高分为5分;社会活动等占5%,最高分为5分。 对于硕士研究生,按百分制计算,思想政治表现占10%,最高分为10分;学术科研占20%,最高分为20分(其中,硕士生导师依据硕士生学习 态度、科研水平以及参与科研情况打分,最高计10分;硕士生科研成果及 论文最高计10分);学习成绩占65%,最高分为65分;社会活动等占5%,最高分为5分。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一、由本人将一年来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科研和社会活动情况如实、 客观填写申请表,由研究生班级导师负责,以班级为单位核实; 二、以系(所)为单位,由系(所)主任、分管研究生的副系主任和导 师代表组成各系(所)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充分考虑研究生导师 意见的基础上,核评获得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推荐名单(附综合排序)。 三、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各系(所)上报的推荐名 2 单,统筹协调,确定学院本年度获得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最终名单。 本细则自2007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计分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第二、三学年) 附件4: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第二学年) 3 附件1: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继勇 尤传明 副组长:李燕萍 张 琦 李继龙 成 员:曾国安 叶永刚 王永海 郑先公 4 附件2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一、 (一) 思想品德基础分计6分,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现,可奖励加分,最高不超 过10分。 (二) 奖励加分。对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者好人好事,按表一加分。 表一 分值 2 1 0.5 说 明 获 获 1.校党委、校行政1.本表中各级表彰均应属于思 思 国 省 发文表彰者; 想品德方面的; 想 家 级 2.获县级及以上地2.受各级表彰者须有有关正式 品 级 表 方政府表彰者。 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 德 表 彰 3.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 表 彰 者 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现 者 (一)博士生科研成果及论文最高分计80分。(其中,博士生导师依据博士生学习态 度、科研水平以及参与科研情况打分,最高计20分;博士生科研成果及论文计分参照表 二和表三,最高计60分。) 表二:博士生科研成果评分 获奖等级 作者排名顺序 作者得分(分/项) 备 注 1 26 国 一 1.国家级科研成果指2 22 家 由国家评定公布的获3 18 5 级 4 14 奖科研成果; 科 2.省(部)级科研成5 10 研 果指由省(部)评定公 1 18 成 布的获奖科研成果; 二 2 15 果 3.校(市)级科研成3 12 果指由学校(市)评定4 9 公布的获奖科研成果; 5 6 4.同一科研成果获不 1 10 同级别奖励,得分取最三 2 8 高分计,不累加; 3 6 5.若该科研成果只有4 4 一位作者,则享受该成5 2 果第一作者得分; 1 18 6.若科研成果是合作省 一 2 15 项目,研究生为第二作(部) 3 12 者,其导师为第一作级 4 9 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科 5 6 者;如与其他教师合研 1 10 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成 二 2 8 应排名得分; 果 3 6 7.若该科研成果获奖4 4 后,又在刊物、报纸等 5 2 发表者,得分取最高分 1 6 计,不累加; 三 2 4 8. 获国家发明专利成 3 2 果应有专利证书,若该 4-5 1 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 1 10 励者,以最高分计,不校 一 2 8 累加。 (市) 3 6 级 4 4 科 5 2 研 1 6 成 二 2 4 果 3 2 4-5 1 6 1 15 国家 2 12 发明 3 9 专利 4 6 5 3 表三:博士生科研论文评分 项 目 计 分(分/篇) 说 明 学院认定的国内外重要权威30分/篇 1、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 加。 SCIE、SSCI、EI收录论文(网18分/篇 2、不同级别的不同论文按篇数累 络版) 计加分。 国家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18分/篇 3、 文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15分/篇 4、集体合作论文按作者先后顺序科 刊登的学术论文 按比例分配得分。若研究生为第二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12分/篇 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 文 生为第一作者。排名第四及以后作研 统计源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3分/篇 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1分/篇 5、集体合作论文,如果是两位作 文 者,分别按照论文分值的60%和论 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20分/部 40%计分;如果是三位作者,分别 按照论文分值的50%、30%和20%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 12分/部 计分。 文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5万字4分/部 6、所有论文或著作加分均应有收 以上 录该论文的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2分/部 得加分;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2类 5万字 万字以下的,不得加分。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6分/部 7、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必 以上 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计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至3分/部 集;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大会论文 10万字 集,否则,不予加分;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至1.5分/部 8、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的国际、国分 5万字 7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8分/篇 内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均计最论文 高分,不累加; 9、综述、书评不属于学术论文,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6分/篇 不予加分。 论文 收入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4分/篇 的论文 收入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3分/篇 的论文 (二)硕士生科研成果及论文最高分计20分。(其中硕士生导师依据硕士生学习态 度、科研水平以及参与科研情况打分,最高计10分;硕士生科研成果及论文计分参照表 四和表五,最高计10分。) 表四:硕士生科研成果评分 获奖等级 作者排名顺序 作者得分(分/项) 备 注 1 10 国 一 1.国家级科研成果指2 8 家 由国家评定公布的获3 6 级 奖科研成果; 4-5 4 科 2.省(部)级科研成 1 8 研 果指由省(部)评定公二 2 6 成 布的获奖科研成果; 3 4 果 3.校(市)级科研成4-5 2 果指由学校(市)评定 1 6 公布的获奖科研成果; 三 2 4 4.同一科研成果获不3 2 同级别奖励,得分取最4-5 1 高分计,不累加; 1 8 5.若该科研成果只有省 一 2 6 一位作者,则享受该成(部) 3 4 果第一作者得分; 级 4-5 2 6.若科研成果是合作科 1 6 项目,研究生为第二作研 二 2 4 者,其导师为第一作成 3 2 8 果 4-5 1 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 者;如与其他教师合 1 4 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三 2 2 应排名得分; 3 1 7.若该科研成果获奖4-5 0.5 后,又在刊物、报纸等 1 6 发表者,得分取最高分校 一 2 4 计,不累加; (市) 3 2 8. 获国家发明专利成级 4-5 1 果应有专利证书,若该科 1 4 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研 二 2 2 励者,以最高分计,不成 3 1 累加。 果 4-5 0.5 国家 1 8 发明 2 6 专利 3 4 4 2 5 1 表五:硕士生科研论文评分 项 目 计 分(分/篇) 说 明 学院认定的国内外重要权威10篇 1、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 加。 SCIE、SSCI、EI收录论文(网10篇 2、不同级别的不同论文按篇数累 络版) 计加分。 国家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10篇 3、 文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8/篇 4、集体合作论文按作者先后顺序科 刊登的学术论文 按比例分配得分。若研究生为第二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6/篇 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 文 生为第一作者。排名第四及以后作研 统计源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1分/篇 9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0.5/篇 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 文 5、集体合作论文,如果是两位作论 者,分别按照论文分值的60%和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10分/部 40%计分;如果是三位作者,分别独自出版学术译著 8分/部 按照论文分值的50%、30%和20% 文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5万字3分/部 计分。 以上 6、所有论文或著作加分均应有收 录该论文的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2万至2分/部 类 得加分;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25万字 万字以下的,不得加分。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4分/部 7、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必以上 计 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至3分/部 集;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大会论文10万字 集,否则,不予加分;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至2分/部 分 8、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的国际、国5万字 内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均计最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4分/篇 高分,不累加; 论文 9、综述、书评不属于学术论文,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3分/篇 不予加分。 论文 收入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2分/篇 的论文 收入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1分/篇 的论文 (三)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论文的统计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第二年6月15日 其中 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 Y=课程学分的总和 1、课程成绩中,计分A相当于4.5分,计分B相当于4分,计分C相当于3.5分。 2、课程成绩含公共课、通开课、专业必修课成绩。 10 其中 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 Y=课程学分的总和 1、课程成绩中,计分A相当于58.5分,计分B相当于52分,计分C相当于45.5分。 2、课程成绩含公共课、通开课、专业必修课成绩。 先进集体 社 会 活 动 获文 主其社会 名 奖体非学 备 注 实践 要他次 等活其他干部 学科竞赛 术论 挂职 干学级 动 文 锻炼 部 生 1. 1 0.75 0.75 一 5 2.先进集体指先进党支部、优秀国 社 班集体等,并应有有关文件证 家 2-3 0.6 0.6 二 实。同一集体因同一原因获不同0.75 0.6 0.5 级 “先进集体”称号,学生计分取会 最高分,不累加;先进党支部“主4-5 0.5 0.5 三 要干部”为党支书,“其他干部”活 为党支部委员;优秀班集体“主 1 0.75 0.75 一 要干部”为班长,“其他干部” 动 省(部为其他班委。 0..6 0.5 3.学科竞赛、文体活动若为团体,2-3 0.5 0.5 二 0.4 0.5 市)级 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与 得分; 4-5 0.4 0.4 三 4. 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 文 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1 0.5 0.4 0.5 一 目,可累加; 5.各种获奖和发表的论文均应有体 校党 证书原件或证明,否则,不予认 委校可; 2-3 0.4 0.3 0.4 二 活 行政6. 参加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组0.4 0.5 0.4 0.3 (地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且受到 动 表彰者获得相应加分;按课程要市)级 求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的,不应4-5 0.3 0.2 0.3 三 加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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