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合同法知识 合同法知识null主要内容
要约及承诺
格式条款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违约金及定金
诉讼时效null一、要约及承诺
《合同法》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一条【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null例一、招投标
要约邀请: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
要约:投标公司投递标书。
承诺:招标公司投递中标书。
null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
内容区别:
要约邀请:
没有固定内容,以吸引潜在客户为目的。
如外卖菜单、万象城商场的广告手册、电视广告
要约:
内容具体确定: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必备要素:当事人、标的、数量、价款
如去菜场买菜null法律效果的区别
要约邀请:
一般无法律责任
发布广告,缺货
广告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广告的规定,三鹿奶粉
要约: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不履行将承担违约责任。
如餐馆吃饭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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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中的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变要约: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
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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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底,陈先生被城南某楼盘广告打动。广告说该小区属于“成熟社区,拥有皇家园林,豪华会所、幼儿园、学校、商店、邮局、健身中心、多功能游泳池等小区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尽管该楼盘的价格比该地段其它楼盘每平方米要高出近400元,但陈先生羡于其完美的居家环境,还是于同年12月份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今年5月收楼时,陈先生发现该小区除了会所、幼儿园、商店、邮局之外,其它配套设施都没有,广告中的“皇家园林”也仅是普通绿化。开发商解释说健身房等普通设施会在近期内建设,而学校和多功能游泳池因未获审批通过而取消了……陈某感觉受骗上当,遂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广告语:华丽,珠江帝景 感受江畔艺术之都传世之美
(法式庭院,卢浮宫)
欧洲文化之旅(大师达利互动展)
小区配套设施:真实
null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典型案例: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险合同
null国家对格式条款具有严格苛刻的要求,目的保护弱势群体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如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交付业主后,如内业主在30日内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则视为该商品房质量合格。无效
商场店家外树立的广告牌:本店对所有商品质量概不负责。无效
null案例
【中国企业家网】据《新闻晨报》报道,近日,上海市二中院对京东“退货门”事件作出终审判决,对其网站的一条特殊条款作出“格式条款、内容无效”的结论。
“退货门”事件源于2010年7月6日。上海诺盛律师事务所在京东购买了一台价值165元的“美的”牌转页扇,随后在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遂要求京东退货。但京东方面以发票中的商品名称是“办公用品”不是电扇为由拒绝退货。
为此,该事务所把京东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满足事务所换货的要求,并请求法院确认京东网站条款中“为了享受商品的正常质保,我们建议您将发票开具为商品明细,否则您将无法享受产品厂商或京东商城的正常质保”的规定视为无效的格式条款。
二审中,法官亲自对京东的购物
进行了模拟操作,发现其被质疑的退货条款是该网站主页下方“售后服务”--“退换货说明--“特殊说明”中的第一条。该条款并非针对特定消费者而制订,且其内容不能协商,属于“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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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最容易发生纠纷的:保险合同
解决办法:
免责条款或限制条款加粗或上色
告知义务确认书签字。
null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无权、越权代理的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例子:买衣服
被代理人有追认权
明示追认和默示追认
null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案例:饭馆吃饭,赊账
满足要件:
1、符合表象,以被代理人名义
2、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合同书、授权
)
3、第三人善意无过失(合理的身份审查)
null
案例
违法分包商购买材料不付款。
材料商起诉总包,要求支付材料款。
背景:
1、总包违法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包工包料。
2、分包以总包名义与材料商签订合同,盖项目部的章或技术专用章
3、分包商拖欠材料款
null法院处理方式:
5年前江浙一带法院只要查明该材料确实用于涉案项目的,基本判决总包败诉,导致很多施工单位破产。
近几年,法院判决认定表见代理持谨慎态度。严格满足三个条件。
基本处理方式:
总包合同项目经理签字的,总包承担
盖项目部公章的,总包承担
盖技术专用章或其他资料章的,需要其他证据(第三人有理由相信)
除项目经理外项目内其他管理人员签字的,需要其他证据
如何避免:
合法分包
保管公章
表见代理与经济犯罪表见代理与经济犯罪表见代理:
使相对人相信有代理权限:离职留下的空白合同书、授权委托书等
犯罪:
私刻公司印章、盗盖公司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
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案例南京某石化公司(性质属于私有)驻扬州办事处的一名职员李某(其职务是收账员)冒用本公司的名义与扬州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上所盖 “南京某石化公司扬州办事处” 之章系李某伪造。扬州公司为了稳妥起见,要求李某盖上总公司的章。于是,李某就将“扬州办事处”几个字遮住,以蒙混过关。合同签订后,扬州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80万元。李某将此款据为己有并携款潜逃。null不构成表见代理。
伪造公章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构成表见代理的前提为合法民事行为。
单位是否承担责任视单位是否有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null四、违约责任及定金
什么是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说好的事情,他不干了
约定违约责任的目的:
更好的履行合同,实现共赢
null如何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条款分两部分:
1、什么情况下违约
2、违约后怎么办?
应当有惩罚措施
很多合同只约定违约责任,没有相应制裁手段
约定违约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不可过高,30%。
《最高法审理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null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注意:“定金”具有特殊法律效力。与“订金”有区别。null五、诉讼时效
权利的保护是有时效性的!
不要以为借出去的钱永远是你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特别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null诉讼时效的起算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举例,借款, 2013年1月1日到期。不还,不催讨,到2015年1月2日,诉讼时效过了,驳回诉讼请求。
null诉讼时效的中断
第一百四十条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举例:借款,2013年1月1日到期,2015年1月1日,去催讨,中断,诉讼时效延长到2017年1月1日
催告函、邮件、电话录音、法院起诉
公司债权到期后每隔一个月发一封催告函,形成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第一百三十九条 【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暴雪、泥石流、植物人
举例:借款,2013年1月1日到期,2014年6月2日准备去起诉,结果大雪封城,一直到2015年1月2日才出门。中止,2015年1月2日之后还有半年时间。null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