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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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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null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外贸企业退税认定管理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审核 外贸企业特殊退(免)税管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退税认定管理 外贸企业退税认定管理 退税认定的一般规定 退税认定管理的范围 退税认定管理的内容 退税认定的一般规定 退税认定的一般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的规定,2004年7月1日起,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null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外贸企业退税认定管理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审核 外贸企业特殊退(免)税管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退税认定管理 外贸企业退税认定管理 退税认定的一般规定 退税认定管理的范围 退税认定管理的内容 退税认定的一般规定 退税认定的一般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的规定,2004年7月1日起,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办理已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退税认定管理的范围 退税认定管理的范围 享受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是指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或赋予)的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外贸企业,或是2004年7月1日以后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外贸企业。 退税认定管理的内容 退税认定管理的内容 开业认定 变更认定 注销认定 开业认定的工作图 开业认定的工作流程图 变更认定工作流程图 变更认定工作流程图 注销认定工作流程图 注销认定工作流程图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审核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审核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 外贸企业退税的审核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 国税发[2005]51号文和国税发[2004]64号文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以报关单上“出口日期”为准)后90天内,收齐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 外贸企业退税的申报程序 外贸企业退税的申报程序 外贸企业办理退税申报要经过的程序是:退税单证录入 生成申报数据软盘 退税机关预审 企业调整数据 生成正式申报数据 办理正式申报。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应报送的主要原始凭证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应报送的主要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远期收 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 (4)出口发票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的业务提供) (6)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消费税)(出口应纳消费税货物时提供) (7)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具体规定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具体规定 根据国税发(2004)64号文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对尚未到期结汇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部门按照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手续。 null 但有六种情况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申报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包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新办和变更登记的); ③财务会计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④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指2004年6月1日以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企业); ⑤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 ⑥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税收缴款书的具体规定 税收缴款书的具体规定 根据财税(2004)101号文规定,对出口企业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不再实行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增值税专用税票),但对外贸企业购进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还须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报表 外贸企业申报退税时,必须报送下列三种申报表: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外贸企业退税的审核 外贸企业退税的审核 出口退税审核一般分三个环节: 预审 单证对审 计算机审核单证对审 单证对审 单证对审主要是对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政策、原始凭证及申报报表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政策运用正确、原始凭证真实、申报报表准确无误。 单证对审的主要内容单证对审的主要内容审核申报退税的企业和货物是否符合出口退税条件; 审核申报退税的单证、证明等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单证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审核申报表中填列的内容与对应单证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各申报表之间、申报表与所附单证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审核企业录入的商品码特别是追加的商品码是否正确,数据计算是否准确; 外贸企业特殊退(免)税管理 外贸企业特殊退(免)税管理 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退税管理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的退税管理 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免税管理。 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退税管理 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退税管理 采取作价加工方式复出口业务的管理: 外贸企业自营进口原后,采取作价销售的形式,将原材料销售给生产企业加工时,应填写《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同时提供《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进口合同、进口料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和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退税主管部门在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申报表审核无误后,在《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上签章,出口企业据此在向加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税额而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在其应退税额中抵扣。 null 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复出口业务的管理: 外贸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给生产企业加工时,无须填写《进料加工申报表》,待产品出口后,直接凭生产企业开具的加工费及国内耗用的原辅材料等凭证申报退税。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的退税管理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的退税管理 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理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它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财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代理出口证明的办理 代理出口证明的办理 委托代理出口业务,自1995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受托企业应持受托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代理出口、出口货物外销发票等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退税的办理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退税的办理 委托方在申请退税时,除附送其他按常规需附送的单证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3、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并报关或收汇核销的,委托方申请退税时必须提供经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免税管理 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免税管理 外贸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加工企业据此向主管征税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进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出原材料、零部件后,将进出料件销售或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产品时,出口企业填写《来料加工贸易登记表》,并持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送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审核无误后,将登记内容输入计算机,并签发《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核销 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核销 出口企业在已办《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货物出口后,应持以下单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 (1)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 (2)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3)海关开出的已核销结案证明(复印件);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退还消费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是依据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出口货物对应的退税率进行计算 。应退税款的计算方法 应退税款的计算方法 单票对应法:就是对同一关联号下的出口数量、金额按商品代码进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数量,计算每笔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采用这中方法,在一次申报中,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应保持进货与出口数量一致,如果进货数量大于出口数量,企业应到主管退税机关开具进货分批申报表。 null 加权平均法:就是指出口企业进货凭证按“企业代码+部门代码+商品代码”汇总,加权平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加权平均单价和平均退税率;出口申报时用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平均退税率乘以实际退税数量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应退税额。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 计算公式: 应退增值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适用退税率 null例:某进出口公司2005年3月进货及申报退税的情况如下: 关联号:250318 进货明细: 商品码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计税金额 退税率 61011000 男大衣 1000件 90元 90000元 13% 61011000 男大衣 3000件 70元 210000元 13% 61011000 男大衣 1000件 80元 80000元 13% 出口明细: 商品码 商品名称 数量 61011000 男大衣 1500件 61011000 男大衣 3500件 null 关联号内加权平均单价=关联号内相同商品码的各笔进货总金额÷关联号内相同商品码的各笔进货总数量=(90000+210000+80000)÷(1000+3000+1000)=76元 该企业2005年3月的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合计×关联号内加权平均单价×适用退税率=5000×76×13%=49400元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 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 进料委托加工复出口货物退税计算 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 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将进口料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生产出口货物时,主管征税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应交增值税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当期应退税额中抵扣。具体计算公式为: 出口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税额。null例:某进出口公司2006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3月1日,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一批玉米,到岸价120万美元,海关按85%的免税比例征收进口增值税19万元,取得海关凭证。 3月5日,该公司以作价加工方式销售玉米给某柠檬酸厂加工无水柠檬酸出口,开具销售玉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金额1000万元,税额130万元。次日,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 3月20日,收回该批玉米加工的无水柠檬酸,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金额1400万元。3月25日,加工收回的无水柠檬酸全部报关出口。(外汇牌价为8元人民币/美元,玉米增值税税率为13%,无水柠檬酸出口退税率为17%。 null有关计算如下: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1000×13%-19=111万元 应退税额=1400×17%-111=127万元 进料委托加工复出口货物退税计算 进料委托加工复出口货物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加工并收回货物复出口额,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原辅材料适用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的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依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对进口料件实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凭海关完税凭证,计算进口料件的应退税额。其出口退税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原辅材料使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 null例:上例中,该公司将进口玉米委托柠檬酸厂加工柠檬酸出口,同时,从国内购进柠檬酸添加剂用于加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万元,取得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400万元。(柠檬酸添加剂的退税率为13%) null有关计算如下: 因有国内购进的原辅材料柠檬酸添加剂和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的退税率进行计算。 加工费应退税额=400×17%=88万元 柠檬酸添加剂应退税额=10×13%=1.3万元 该公司应退税额=88+1.3+19=108.3万元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退还消费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退还消费税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退税计算公式:应退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或者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一般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进料作价销售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进口料件委托国内生产企业加工复出口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一般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一般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在购进出口货物时,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借记“商品采购”、“材料物资”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null 外贸企业在商品出口后,结转商品成本时,一般通过借记“商品销售成本——出口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出口商品”。 对应收出口退税,原则上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子科目“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进行处理;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出口退税”;对于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的金额,通过借记“出口商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null 例:某进出口公司2005年1月购入电视机40台,产品当月全部出口,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金额为100000元,税额17000元,出口额换算人民币120000元,出口商品退税率13%。null会计处理: (1)购进出口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出口商品采购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 贷:商品采购——出口商品采购 100000 (3)货物报关出口,确认外销收入 借:应收外汇帐款——客户 120000 贷:出口销售收入 120000 null(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000 贷: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 (5)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100000×13%=13000(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 (6)增值税差转成本 结转成本税额=100000×(17%-13%)=4000(元) 借:商品销售成本 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 (7)收到退税款时,根据银行回单 借:银行存款 13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13000 外贸企业进料作价销售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进料作价销售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例:甲外贸公司于2005年2月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85%免税,计税依据为100万元(到岸价格加关税)。企业将此原料作价销售给乙工厂,销售价120万元(不含税),加工完成后乙工厂将成品全部返销甲公司,销售价140万元(不含税),并于当月全部出口,进口原材料的征税率为17%,复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3%。 null有关数据计算: 1、海关代征增值税:=100×17%×15%=2.55(万元) 2、销售原材料销项税=120×17%=20.4(万元) 3、购进成品进项税额=140×17%=23.8(万元) 4、视同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140×13%=18.2(万元) 5、该笔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视同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18.2—(120×13%-2.55)=5.15(万元) null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购进原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0 贷:银行存款 1025500 2、销售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 1404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3、收回成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1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38000 贷:银行存款 1638000 null4、货物出口,视同一般贸易计算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 12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26000 同时,依退税率计算的应抵扣税额抵减当月已申报退税额,即销售料件税额20.4万元暂不入库,由退税机关退税时按退税率计算扣除120×13%=15.6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15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56000 将增值部分的税差转入成本[税差=(140-120) ×(17%-13%)=0.8(万元)] 借:商品销售成本 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00 null5、交海关实征的税款转入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25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5500 6、企业收到该笔业务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515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51500 外贸企业进口料件委托国内生产企业加工复出口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进口料件委托国内生产企业加工复出口的会计处理 例:甲外贸公司于2005年2月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实征增值税2.55万元,计税依据为100万元(到岸价格加关税)企业将此批原料拨交给工厂加工,支付加工费20万元,税金3.4万元,加工收回后于当月全部出口(退税率13%)。 null会计处理: 1、企业购进原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 贷:银行存款 1025500 2、将材料拨付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10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0 3、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材料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null4、加工完成后收回入库 借:库存商品 1200000 贷:委托加工材料 1200000 5、货物报关出口,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20×13%+2.55=5.15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51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1500 6、将不得抵扣或退税的税差转入成本 不能退税的税差=20×(17%-%)=0.8万元 借:商品销售成本 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00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例:某进出口公司代理甲企业出口商品一批,合同金额为1.6万美元(CIF),当日的外汇牌价1美元/8元人民币,代理手续费率3%。null1、当委托单位交来代管出口商品时,扣除手续费后入账 借:受托代销商品——商品名称 124160 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 124160 16000×(1-3%)×8=124160元 2、受托方根据代理合同及代管商品,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时 借:待运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124160 贷:受托代销商品——商品名称 124160 3、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国外客户 128000 贷:代购代销收入——商品名称 128000 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货物进价 借:代购代销收入——商品名称 124160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124160 null4、支付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外费用120美元,包括运、保、佣等 借:代购代销收入 960 贷:银行存款 960 同时结转 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 960 贷:代购代销收入 960 5、代理出口的国内各项费用8000元 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 800 代:银行存款 800 5、向委托方结清代理货款 结: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 122400 贷:银行存款 1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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