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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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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标准月嫂标准 ICS 03.080.30 备案号: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007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服务质量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07-××-××发布 2007-××-××实施 发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7/T ××××—2007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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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 ICS 03.080.30 备案号: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007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服务质量规范 (征求稿) 2007-××-××发布 2007-××-××实施 发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7/T ××××—2007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 ...................................................... 1 5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基本要求 ...................................................... 3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要求 .................................................. 4 6 7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规则 ..................................................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资料登记表 ..........................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用户监控服务情况记录表 ......................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资料登记表 .................................. 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用户意见反馈表 ............................. 18 附录E(规范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 .................................... 13 附录F(规范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培训合同 .................................... 16 附录G(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消费者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意见表 ............ 18附录H(资料性附录)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申请表 ....................... 20 附录I(资料性附录)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证书 .......................... 22 I DB37/T ××××—2007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其余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济南市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归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市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运富、刘勤、黎燕、卓长立、谢淑娟、高玉芝、杨锐、黄艳梅、兰国庆。 II DB37/T ××××—2007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具体要求和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 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 第8部分:家政服务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647.8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 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饮食起居和护理服务。 3.2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 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经营活动的组织。 3.3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指根据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提供服务的人员。 3.4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 指接受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的对象,通常指客户。 3.5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合同 指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与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或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之间,协商一致达成权利义务的约定。 3.6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 用星级表示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等级,一共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金牌级别最高。 4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 4.1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基本要求 1 DB37/T ××××—2007 4.1.1 服务机构 4.1.1.1依法设立的从事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经营服务活动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 4.1.1.2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4.1.1.3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具备一定的培训场地,布局合理,安全卫生。 4.1.1.4配备经营必要的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有电话机和传真机等。 4.1.1.5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服务标识(相关证照和投诉监督电话、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等)。 4.1.1.6实行职业介绍(中介)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组织供给人力资源;收集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介绍符合相应服务技能要求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4.1.1.7实行员工管理模式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组织供给人力资源;进行岗前(岗中)教育培训,收集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派出符合相应服务技能要求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4.1.2 人员要求 4.1.2.1负责人应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能制定本组织的经营并组织实施;有一定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经营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的业务流程;参加行业组织的培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1.2.2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本组织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尊重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提供文明礼貌耐心周到的服务和真实的信息;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4.1.2.3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应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3-6个月的育儿经历,会讲普通话,喜欢孩子。并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资料;身份真实,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应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新参加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工作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需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进行岗前教育或培训,持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1.2.4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实行分级管理。 4.2 资源管理 4.2.1 人力资源管理 4.2.1.1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上岗程序 为确保向顾客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机制并制定严格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上岗程序,主要包括: —— 核实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主要是身份证、户口本,如有必要须提 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上岗前经过系统的培训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上岗前进行体检并取得相关的健康证明; ——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和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之前母婴生活护 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应当安排一次双方见面,通过座谈的方式互相增进了解,明确需求,然 后签订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合同,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出具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 本,同时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还应当出具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如通过星级评定的母婴 生活护理员(月嫂)还应当出具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别评定证书; ——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在上门服务时应携带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开具的派工 单、身份证、上岗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合同、健康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4.2.2 财务资源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应根据发展方向确定资金需求,制定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高效率的筹集与运用资金,从而保障组织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 4.2.3 信息网络资源 2 DB37/T ××××—2007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随着业务发展应建立供求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社区居民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的需求变化,为其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例如服务信息、用工信息、培训信息、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社区居民的需求信息等。 4.3 文件以及合同文本的要求 4.3.1 档案文件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应将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按照统一的原则进行汇总、分类、储存,形成统一的档案,作为其经营管理的主要依据。档案中各项记录的内容应真实、详细,以简化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和顾客之间的交易程序,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截止到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解聘后2年。 附录A给出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资料登记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附录B给出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用户监控服务情况纪录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附录C给出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资料登记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4.3.2 服务合同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附录D给出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合同》的基本格式和内容,推荐签订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中使用该合同。 4.3.3 劳动合同 采取员工管理型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应当与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签订劳动合同,充分体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具体文本采用国家劳动部门统一规定的劳动合同。 4.3.4 培训合同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应当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开展岗前、岗中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以确保培训质量,并将课堂讲授与场景实践、经验交流相结合,全面提高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综合素质,使之具备该职业所需的道德规范、知识以及技能。附录E给出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培训合同》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具体培训内容应包括: ——服务员的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基本的法律、安全、卫生知识; ——提供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所需的知识; ——提供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所需的技能。 4.4 售后服务 4.4.1 顾客满意度的评价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组织应通过有效的渠道收集相关顾客满意度的信息,通过测量顾客满意度,以发现顾客的潜在需求,分析与竞争对手的差距,从而改进服务质量,调整经营战略,增强盈利能力。 4.4.2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投诉 4.4.2.1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应参照GB/T 17242第6章的规定。 4.4.2.2附录F给出了《消费者(用户)意见反馈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4.4.2.3附录G给出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消费者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意见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5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基本要求 5.1 职业道德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守时守信、尊重用户、尊老爱幼;讲文明礼貌,品行端正,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善于沟通,热情友好,增进同用户的友谊;诚实可靠,不损害他人利益;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3 DB37/T ××××—2007 5.2 基本技能 5.2.1 照顾产妇 —— 产妇生活护理:制作以及照顾产妇的饮食及调配产妇营养结构,为产妇洗涤衣物。 —— 产妇专业护理:帮助产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及婴儿喂哺常识,做好产妇的健康护理及产期 常见病的预防。教产妇学做产妇操。做好产妇的心理指导。 5.2.2 照顾婴儿 —— 新生儿生活护理:帮助产妇喂养新生儿,为新生儿洗澡、换洗尿布、洗衣物、拆洗被褥。 —— 新生儿专业护理:新生儿抚触、测体温、大小便观察、脐带护理等。 6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要求 6.1 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1.1 任职条件 —— 工作经历: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须经过六个月以上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工作 实践,看护六个以上婴儿,无差错。 —— 客户评价:无客户不良反映。 —— 资格认证:获得中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经评定合格后可由初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晋升为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1.2 技能要求 6.1.2.1婴儿护理 —— 基础护理:基本掌握婴儿的喂养、洗澡、换洗尿布、洗婴儿衣物、穿脱衣服、拆洗被褥及日 常护理。 —— 生活护理:能够协助母乳喂养、人工喂养、混合喂养,每天消毒婴儿喂养用具。 —— 专业护理:拍嗝、简单抚触,会放置婴儿正确睡姿,测体温、大小便观察,脐带护理,会简 单观察黄疸、脐炎、浓胞疮。 6.1.2.2产妇护理 —— 基础护理:观察母乳的分泌情况,指导正确喂奶方式。 —— 生活护理:安排产妇的饮食起居,根据母乳分泌的情况制作月子餐,给产妇洗衣物。 —— 专业护理:帮助指导产妇做产后保健操,观察恶露排泄状况。 6.2 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2.1 任职条件 —— 工作经历: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须经过一年以上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工作实 践,看护十个以上婴儿,无差错。 —— 客户评价:客户反映良好。 —— 资格认证:获得中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中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经评定合格后可由一星级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晋升为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2.2 技能要求 6.2.2.1婴儿护理 —— 基础护理:熟练地为婴儿洗澡、穿脱衣服,对婴儿臀部、脐部进行日常护理。 —— 生活护理:根据婴儿喂养要求,按婴儿月份进行母乳喂养及添加辅食指导,按时消毒婴儿喂 养用具,会使用消毒锅等器皿。 —— 专业护理:较为熟练地为婴儿做抚触、简单按摩。对婴儿的臀部、脐部会观察异常等情况, 并进行处理。 6.2.2.2产妇护理 —— 基础护理:及时观察产妇的体温、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随时建议就医,了解能够哺乳的 4 DB37/T ××××—2007 母体体温标准,并注意与新生儿隔离。 —— 生活护理:根据产妇的食欲和乳汁分泌的状况给予指导。会制作月子汤、餐。 —— 专业护理:密切观察产妇恶露排泄状况。指导产妇保持会阴清洁。对有侧切伤口的产妇,会 做常规清洁,发现红肿及时提醒产妇就医。 6.3 三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3.1 任职条件 —— 工作经历:三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须经过一年半以上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工作 实践,看护十五个以上婴儿,无差错。 —— 客户评价:客户反应良好。 —— 资格认证:获得高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中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经评定合格后可由二星级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晋升为三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3.2 技能要求 6.3.2.1婴儿护理 —— 基础护理:熟练地为婴儿洗澡、穿脱衣服、换洗尿布。对新生儿眼、耳、鼻做到日常清洁护 理,如发现异常分泌物会正确给予护理。 —— 生活护理:认真观察母乳喂养状况,根据婴儿的体重、身长的增长,及时添加配方奶,以补 母乳不足,会消毒婴儿用品及生活用品。能分辨影响婴儿睡眠质量的原因(喂养是否充足、是 否缺钙、是否是环境及温湿度原因)。会使用家庭一般用具,如:消毒锅、吸奶器、微波炉、 电磁炉、吸尘器等。 —— 专业护理:熟练地为婴儿抚触、按摩、做被动操(42天以后做),对婴儿常见的尿布疹、肛 门周围感染可进行简易处置。能掌握几首儿歌和歌曲等简单早教。 6.3.2.2产妇护理 —— 基础护理:对侧切和剖宫产产妇及时提醒和指导下地活动,以利产后恢复。 —— 生活护理:根据产妇乳汁的分泌情况,合理饮食搭配。根据需求,制作营养月子餐。 —— 专业护理:要观察产妇的情绪变化,会对乳房按摩及乳腺堵塞进行处理,对产后抑郁症能进行 心理调整,根据产妇的生活习惯,积极引导产妇保持快乐心情。会对新生儿的生理性啼哭、饥 饿性啼哭进行分辨。 6.4 四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4.1 任职条件 —— 工作经历:四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须经过二年以上工作实践,看护二十个以上婴儿, 无差错。 —— 客户评价:客户反映良好。 —— 资格认证:定期参加各种专业培训,获得高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 经评定合格后可由三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晋升为四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4.2 技能要求 6.4.2.1婴儿护理 —— 基础护理:熟练地为婴儿洗澡,换尿布、穿脱衣服。 —— 生活护理:应掌握婴儿正常的体温、呼吸、心率的数值并会测量。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告知 家长,会进行物理降温,高热者立即就医。 —— 专业护理:为婴儿进行日常护理时,应多与其进行日常交流、语言交流,摸其皮肤,会用识 别汉字卡片等进行视力训练以利于开发潜能。 6.4.2.2产妇护理 —— 基础护理:会严密观察产妇体力恢复情况和心理变化情况,指导产妇做形体恢复操。 —— 生活护理:会观察产妇的眼结膜、口腔粘膜,如发现有苍白、出现贫血症状,可以在月子餐 5 DB37/T ××××—2007 中进行饮食治疗。重症者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补”。 —— 专业护理:对乳汁分泌不足者,会进行穴位按摩,促进乳汁分泌。 6.5 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5.1 任职条件 —— 工作经历: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须三年以上工作实践,看护三十个以上婴儿,无 差错。 —— 客户评价:经常获得客户表扬,定期参加各种专业培训。 —— 资格认证:获得高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经评定合格后可由四星级 晋升为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5.2 技能要求 6.5.2.1婴儿护理 —— 基础护理:熟练地为婴儿洗澡、洗尿布、穿脱衣服。熟练地的观察婴儿的大小便异常、呼吸 异常,正确判断体温异常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 生活护理:根据婴儿生长发育指标(身长、体重),增添配方奶粉及科学添加辅助食品。 —— 专业护理:应掌握婴儿预防接种顺序、注意事项及禁忌,为预防佝偻病懂得如何补充V-A、V-D 及补钙的最佳时期。 6.5.2.2产妇护理 —— 基础护理:为产妇建立舒适环境,及时指导个人卫生,预防产褥期的常见病发生。 —— 生活护理:熟练掌握月子餐的制作技巧,做好产妇的饮食护理。补得可口、补得科学。 —— 专业护理:应将相关的新生儿护理知识,及早期智力开发的手法及重要性传授给新生儿父母, 使他们尽快地承担父母责任。根据产妇特点做好产妇保健指导,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给予产 妇良好的心理调适。 6.6 金牌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6.1 任职条件 —— 工作经历:金牌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必须经过四年以上工作实践,看护四十个以上婴儿, 具有相当优秀的护理经验和水平。 —— 客户评价:经常获得客户好评,定期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不仅本人成绩优异还能指导下级母 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工作。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认真踏实,为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之榜 样。 —— 资格认证: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和营养配餐师资格证书。经 过评定的方可由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晋升为金牌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6.6.2 技能要求 6.6.2.1婴儿护理 —— 基础护理:基本护理娴熟(正确抱新生儿、母乳喂养、人工喂养、喂水、拍嗝、洗澡、换洗尿 布、穿脱衣服)。 —— 特殊护理:熟悉口腔护理:正确区分“马牙”和“鹅疮”;皮肤护理:正确判断“痱子“与 “湿疹”;脐带护理:注意前期、中期、后期及二次结痂护理;臀部护理等多种不同症状的特 殊护理;眼、耳、鼻的护理等。 —— 生活护理:细致观察喂奶中是否呛奶、喂奶后是否溢奶、黄疸消退情况,进行鼻塞的处理, 哭啼可分辨出生理性、饥饿性或病理性等。 —— 根据婴儿生长发育情况以及乳汁分泌程度合理添加配方奶、铁、磷、镁、硒的补给及V-A、 V-D 制剂预防佝偻病。 —— 专业护理:了解新生儿常见疾病先兆,如脐炎、尿布疹、湿疹、脓疱疹、鹅口疮、肛门周围 感染、消化不良、呼吸道感染等。首先要通报给家人,轻者可自行处理,重者应及时就医治疗。 6 DB37/T ××××—2007 —— 要防止新生儿受到意外伤害,如烫伤、呛奶、窒息等。一方面迅速施行紧急处理,一方面拨 打120电话送医院救治。掌握婴儿预防接种顺序,会观察接种反应和处置。为婴儿创造清洁舒 适生活环境,会用微笑、语言、抚触等开发潜能训练。 6.2.2.2产妇护理 —— 基础护理:护理熟练,业务精湛。创造舒适休养环境。做好产妇个人卫生指导和体检,进行 脉搏、呼吸的观察,以及恶露的观察处理和哺乳前后乳房的护理。 —— 生活护理:根据产妇身体状况、乳汁分泌情况、生活喜好制作营养均衡的月子餐,具备营养 配餐师的知识水准,科学饮食和传统饮食及个人习惯相结合,做到营养合理、饭菜可口。 —— 专业护理:掌握常见病的预防与护理,如乳汁不足、乳头内陷、乳头皲裂、乳腺炎、侧切或 剖宫产伤口并发感染。掌握一般乳房按摩推拿方法,根据排血颜色判断产妇子宫恢复情况。 —— 对待产妇及其家人要及时将科学育婴常识进行传授,同时要了解产妇的心理状态,预防产后 忧郁症的发生。具有较高的知识面和高超的业务水平。 7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规则 7.1 星级评定的组织和实施 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政服务业分会下设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全面负责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工作,并具体负责五星级及金牌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评定和复核工作。各市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当地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下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并负责向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推荐五星级(含五星级)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评定四星级以下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批复和星级评定申请表书及星级评定结论表在一个月内上报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7.2 星级的申请 7.2.1 凡是满足星级要求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均可申请参加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者,可享有三年有效的该星级及其标志的使用权。三年期满后经复核认定达到标准要求的,可继续享有相应的星级及其标志的使用权。 7.2.2 申请星级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相应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递交星级申请表(本标准附录H)。 7.3 星级的评定规程 7.3.1 受理 接到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申请表后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应在核实申请材料的基础上,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答复,对不予受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7.3.2 评定 接到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的申请表后,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评定委员会应在一个季度内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星级进行评定。对评定未予通过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应加强指导,待接到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整改完成并要求重新评定的报告后,应于一个季度内再次进行评定。 7.3.3 批复 对于经评定达到标准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员,由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评定委员会给予批复并授予证书。 7.4 星级评定的办法及依据 7.4.1 DB37/T XXXX(本标准)。 7.4.2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申请表(本标准附录H)。 7.4.3 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证书(本标准附录I)。 7 DB37/T ××××—2007 7.5 星级的复核及处理 7.5.1 复核工作由省、市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制订并组织实施,省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的复核工作。 7.5.2 对已评定星级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各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按照本标准应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7.5.3 复核的方法为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检查相结合。 7.5.4 各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在汇总的基础上逐级上报本地区的复核结果。 7.5.5 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各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可按照管理权限直接予以降低或取消其星级。 7.5.6 凡经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决定晋升或降低、取消星级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应将原星级证书交还授予机构。 8 DB37/T ××××—2007 附录A(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资料登记表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用户资料登记表 表单号: 姓名 年龄 民族 有无病史 籍贯 学历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业 服务时间 合同号 住宅电话 手机 户口所在 地 家 服务地址 庭 资 产妇预产期 料 产妇饮食习惯 产妇性格倾向 家庭人数以及 组成 其它 服务内容以及对母婴 生活护理员(月嫂)的 要求 经办人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9 DB37/T ××××—2007 附录B(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用户监控服务情况记录表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用户监控服务情况记录表 档案编号: 用户资料 姓名 年龄 合同号 籍贯 电话住宅 身份证号码 职业 手机 预产期 饮食习惯 性格倾向 家庭人数及组成 服务地址 合同期限 聘用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情况 第一次聘用 第一次调换 第二次调换 第三次调换 第四次调换 服务员姓名 调换原因 备注 监控服务情况 次数 时间 访问消费者反映情况 处理意见 被访人 访问人 形式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协议期满消 费者鉴定评 语 签名 日期: 母婴生活护 理员(月嫂) 服务组织鉴 定评语 签名 日期 备注 经办人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10 DB37/T ××××—200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资料登记表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资料登记表 档案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年龄 来济时间 学历 政治面貌 原单位 贴照片处 身高 体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住址 输送单位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提供证件户口本? 身份证? 暂住证? 边防证? 计生证? 健康证? 其他? 情况 工 作 经 历 家称谓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备注 庭 主 要 成 员 时间 具体项目 结果 体 检 纪 录 时间 课程 成绩 培 训 情 况 11 DB37/T ××××—2007 纪 录 等时间 晋升的等级 级 晋 升 纪 录 奖时间 奖惩情况纪录 惩 情 况 纪 录 时间 服务对象以及最后评价结果 工 作 过 程 记 录 备注 经办人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12 DB37/T ××××—2007 附录D(规范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合同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合同 合同号: 甲方姓名(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消费者):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员): 身份证号码: 丙方(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机构): 营业执照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甲乙双方遵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内容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乙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条服务地点: 第三条服务时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自 点至 点。 第四条工资报酬及支付期限、方式请用?确定: ?方式一:预付全额工资无试用期类型。甲方向丙方支付全额乙方工资 元人民币/月,同时甲方缴纳丙方相关的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月。甲方在乙方的本月(次)工作即将结束时,应该如实地填写“服务员工资领取单”中的内容,及时交给乙方到丙方领取工资。甲方若不满意乙方工作要解除服务合同,必须提前通知丙方与乙方,待丙方处理后才能与乙方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求调换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一个月内丙方应免费为甲方调换3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方式二:缴纳保证金试用期类型。甲方支付乙方工资: 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合格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工资,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工作不足月者按平均日工资结算。甲方支付丙方信用保证金: 元人民币,交纳手续费或介绍费: 元人民币/月。乙方支付丙方信用保证金: 元人民币,交纳手续费或介绍费: 元人民币/月。合同期满,双方信用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手续费或介绍费不退。 ?方式三:其他约定方式: 同时甲乙双方约定若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加班费 元人民币/小时。若甲方不承担乙方 13 DB37/T ××××—2007 的午餐(按小时收费的除外)应每日补贴乙方 元人民币。 第五条甲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消费者)的权利义务 I、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乙方。甲方有权辞退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或有不良行为的乙方。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情况。甲方对乙方体检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能够提供近期体检合格证明者除外)。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过失造成损失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有权要求经济赔偿。但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物或采取殴打、威逼等侵权方式处理。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乙方有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乙方在试用期内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乙方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的行为。?合同期满。 、甲方义务: 2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雇佣手续,如实填写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服务内容,说明服务要求和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等。如变更以上内容,及时通知丙方。 (2) 甲方有义务在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时将乙方接送到丙方。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对全日制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乙方应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乙方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生活不能自理者除外)。夜间不得让乙方带婴儿同寝,预防意外。 (3) 甲方对乙方负有指导责任。应详细介绍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 ,重要工作要予以示范,要妥善保管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4)对全日制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甲方应安排乙方每月4天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 ,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安排乙方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5)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或非约定服务场所服务; 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务项目。不得让乙方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 (6)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的安全负责,不得让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外出未按时归来或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在24小时内报驻地派出所,并通知丙方。 (7)、建议甲方为乙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甲方确定。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 14 DB37/T ××××—2007 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适当承担乙方所需的医药费用。 (8)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应提前7日与乙方同到丙方续签合同。 第六条乙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时得到工资。有权得到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时间,若甲方不能保证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2)乙方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有权因工作不适应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 (4)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被带往外省市或非约定地址服务。 2、乙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信守合同,不无故违约。应努力工作、热诚服务。 (2)乙方应实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和指导,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工作要认真负责;要勤俭节约,节约用水、用电;经手的钱(物)账目清楚;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主动酌情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事务及邻里纠纷;有保护甲方家庭及财产安全的责任。 (5)乙方外出应向甲方请假。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 返家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提前辞退乙方时,须告知丙方,结算工资,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提前离岗时须提前告知甲方和丙方,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同来签约丙方办理解除手续。 2、补充事项: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 丙方有权按协议对甲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协调双方纠纷。 2. 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推荐、调换服务员,为乙方调换用户。 3. 丙方有义务为甲方、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咨询、职业指导,为乙方提供岗前培训、技能培训、联系查体等事宜。培训费、查体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5 DB37/T ××××—2007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凡不办理续订、解除合同手续的;未将乙方送回签约丙方的;擅自将乙方转让他人服务的;存在拖欠工资,尚有纠纷的;合同尚未解除的;信誉保证金暂时不退。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 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签约丙方进行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投诉,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约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住址: 家庭地址: 服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丙方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录E(规范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培训合同 16 DB37/T ××××—2007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培训合同 甲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培训组织) 乙方:(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为了规范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培训活动,提高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的业务水平,明确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在参加培训实习期间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培训组织和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的内容和期限: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进行内容为 的培训,培训时间为 课时。 二、培训的方式: 甲方组织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教师为 (教师姓名)。 三、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提供培训指导。 (2)甲方有义务保证培训的质量。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珍惜培训学习的机会,遵守甲方培训方面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认真学习掌握培训内容。 四、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参加本次培训的费用为 元,采取 方式支付给甲方。 五、培训实习的时间和内容: 甲方对乙方的培训实习时间为 课时,实习的内容包括 。 六、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培训考核的内容和方式为: 。 七、培训等级证的评定与发放: (1)甲方应组织符合标准的评审委员进行评审工作。 (2)经培训、实习考试合格后,根据相应的等级标准颁发证书。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 DB37/T ××××—2007 附录F(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用户意见反馈表 消费者(用户)意见反馈表 表单号: 用户姓名 住址 护理员姓名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号 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内容 守时守信 仪表仪容 服务态度 卫生习惯 产妇护理 产妇饮食 婴儿护理 婴儿护理 洗澡抚触 健康指导 综合评价 改进建议 年 月 日 18 DB37/T ××××—2007 附录G(资料性附录)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消费者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意见表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消费者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意见表 姓名 投诉方式 ?电话 ?面谈 ?信件 ?传真 ?家访 性别 年龄 投诉对象 ?服务员 ?服务组织 合同编号 被投诉人 联系电话 投诉时间 住址 投诉 内容 调查1、 消费者投诉情况 ?经常 ?偶尔 ?初次 ?其他 纪录 2、 投诉事项是否真实 ?真实 ?基本真实 ?不真实 ?其他 3、 类似投诉 ?经常 ?偶尔 ?初次 ?其他 4、投诉资料 ?附信件 ?附实物 ?口头 ?其他 负责人调查意见: 签名: 日期: 处理 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主要 负责 人批 示 回复消费者时间 回复人员签名 上报上级日期 上报人签名 注:可选项请在“?”中间打“?”。 19 DB37/T ××××—2007 附录H(资料性附录)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申请表 25mm 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 星级评定申请表 297mm 服务机构 (盖章) 申请人 申请人电话 申请日期 80mm ? ? ? ? ? ? ? ? ? ?印制 20mm 20mm 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申请表封面格式 20 DB37/T ××××—2007 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申请表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机构电话 服务机构地址 护理员姓名 护理员年龄 护理员电话 工作经历 任 客户评价 职 条 件 资格认证 婴儿护理 技 能 要 求 产妇护理 企业意见(盖章) 评定机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1 DB37/T ××××—2007 附录I(资料性附录)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证书 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证书 证书编号: :(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姓名) 经山东省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您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星级为: 评定单位(章): 评定日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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