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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

2012-11-28 42页 doc 96KB 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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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draft 法案,草案 Government bill 政府议案 to pass a bill, to carry a bill 通过议案 to enact a law, to promulgate a law 颁布法律 ratification, confirmation 批准 law enforcement 法律的实施 to come into force 生效 decree 法令 clause 条款 minutes 备忘录 report 判例汇编 codification 法律汇编 legislation 立法 legi...
法律术语
draft 法案,草案 Government bill 政府议案 to pass a bill, to carry a bill 通过议案 to enact a law, to promulgate a law 颁布法律 ratification, confirmation 批准 law enforcement 法律的实施 to come into force 生效 decree 法令 clause 条款 minutes 备忘录 report 判例汇编 codification 法律汇编 legislation 立法 legislator 立法者 jurist 法学家 jurisprudence 法学 legitimation 合法化 legality, lawfulness 法制,合法 legal, lawful 合法的,依法的 to contravene a law, to infringe a law, to break a law 违法 outlaw, outside the law 超出法律范围的 offender 罪犯 to abolish 废止,取消 rescission, annulment 废除,取消 repeal, revocation, annulment 废除(法律) cancellation, annulment, invalidation 废除(合同) cancellation (支票)作废 annulment 撤消(遗嘱) repeal rescission 撤消(判决) revocation 撤消 immunity 豁免,豁免权 disability, legal incapacity 无资格 nonretroactive character 不溯既往性 prescription 剥夺公权 attainder 公民权利的剥夺和财产的没收 constitutional law 宪法 canon law 教会法规 common law 习惯法 criminal law 刑法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 civil law 民法 commercial law, mercantile law 商法 law of nations 万国公法,国际法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 natural law 自然法 labour laws 劳工法 fiscal law 财政法 Civil Suit Law, Code of civil law 民事诉讼法 Criminal Law 刑事诉讼法 Military Law 军法 Conscript Law 兵役法 Copyright Law 著作权法 penal code 刑法典 code of mercantile law 商法典 civil rights 民事权利,公民权利 right of asylum 避难权 human rights, rights of man 人权 (customs) duties 关税 death duty, death tax 遗产税 royalties 版税 Ab initio 从开始 形容事件由开始时的状态,例如合约从开始便已经无效,称为“The contract was void ab initio”。 Accused 被告 Accused通常指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诉讼的被告称为Defendant;而申索案件中的被索偿的一方称为Respondent(答辩人)。 Acquittal 罪名不成立 刑事案件经审讯后,被告罪名不成立被释放,称为“The accused is acquitted”。Acquittal是名词。 Adjourn 休庭,押后 法庭在聆讯途中暂时休庭30分钟,称为“adjourned for 30 minutes”。如要将聆讯押后再排期重审,称为“adjourned to a date to be fixed”。 Affidavit 誓章 以宗教仪式发誓后签署的书面证供称为Affidavit,而以真诚发誓所签署的证供称为Affirmation,两者的格式用词有些分别,但主要作用相同。 Allegation 声称 诉讼陈词中未经证实的声言,例如:The Plaintiff alleged that his loss was due to the Defendant’s breach of contract,原告声称他的损失是被告违约所引致。Allegation是名词。 Assault 殴打,侵犯 以武力侵犯他人的行为,称为Assault,一般性质的殴打,称为“Common Assault”;严重者称为Aggravated Assault;未经许可触摸他人身体,可以被控非礼,称为Indecent Assault。 As is 现状 “As is”常用于物业买卖的合约中,指物业的现状。“The property is and will be sold on an “as is” basis …”即物业将会以其现状出售。 Bail 保释 刑事案中的疑犯或被告,可以暂时被释放。保释可以是有条件的,也可以是无条件的。保释的条件包括缴交指定金额的保释金、提供人事担保及定时向警署报到等。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可能性较高者 这是民事案件中举证的,法庭对原告和被告所提出的证据,认为那一方的可信性较高,便会判处该方胜诉。相对刑事案而言,民事案中败诉的后果一般都只是经济利益,所以法庭对举证的要求,相对也较刑事案为低。 Beyond reasonable doubt无合理疑点 这是刑事案件中举证的标准,控方向法庭提出的证据,必须是在合理的情况下并无疑点,法庭才会判处被告有罪。刑事罪的后果对被告而言,较为严重,举证标准的要求也因此而较民事案严格,如果法庭认为证据有任何疑点,都会将疑点的利益“benefit of doubt”归于被告。 Binding 有约束力的 “binding”通常的解释是连结一起,但法律上则多用作有约束力的,例如:This provisional agreement is a binding contract。这份临时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Body Corporation 法人团体 经法律程序而产生具有与自然人相同法律地位的组织,例如:根据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可以拥有资产,可以向外借贷,可以提出控诉,也可以被申索。法人团体没有自然的死亡因素,所以必须经法律程序才可以将它消除。 Burden of Proof举证责任 无论是刑事或民事案件,提出控诉的一方,都负有举证的责任,即是向法庭提出证据,支持控诉和申索的事由。虽然在一般的情况下,向法庭举证是主控和原告的责任,但如果被告在刑事案中被法庭判罪之后,再被受害人以民事追讨赔偿,则在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否认他对受害人的损失需要负上赔偿的责任,被告便有责任向法庭举证,支持他的抗辩。 Cause of Action诉讼理由 提出诉讼,必须要有合理的事实根据,缺乏合理的诉讼理由,对方不但可以向法庭请求剔除有关的诉讼,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浪费了的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Caution 警诫词 执法人员(警察及海关人员等)在拘捕疑犯时,提醒疑犯保持缄默的权利的警告说话。执法人员在没有给予疑犯警诫词的情况下所录取的供词,可能不会被法庭接纳为有效的证供。 Certified Copy 核证副本 指经律师或其它合资格人士核证的文件副本,核证副本都有核证人的签署和核证日期,以确认该副本进行了核证,除特别声明必须用文件正本的情况外,核证副本一般都视为有效的文件。 Chamber 办公室 诉讼律师和法官的办公室,称为“Chamber”。诉讼程序中有部份的聆讯是在法官的办公室中进行的,称为内庭聆讯”hearing in chambers”,内庭聆讯只准许当事人及其法律代表出席。 Charge 收费,控罪,抵押,押记 Charge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它包含了多个不同的解释: 1. 是提供服务的收费,例:Legal Charge 律师收费; 2. 是刑事控罪,例:This case has more than one charge 这案 件包含多于一项的控罪; 3. 是借贷的抵押,例:The company charged its property for the loan 这间公司以其物业作为借款的抵押; 4. 是对法定债务人的物业的押记,用以偿还有关的法 定债务。 Claim 申索 民事诉讼的传票中,原告须要将其向被告申索的事由详细列明,称为Statement of Claim 或Particulars of Claim。 Concurrent Sentence 合并判决 刑事案中的被告犯了两项或以上的罪名同时成立,但各项罪名的判刑同时执行,例如第一项罪的判刑是一年监禁,而第二项罪的判刑是监禁两年,两项罪合并判决,被告只需要被服刑两年。 Consecutive Sentence 连续判决 刑事案中的被告所犯的不同罪行,是以连续判决执行,则被告需要分别服刑,例如一项罪被判了两年,另一项罪则被判了三年,被告便需要连续服刑五年,才会被释放。 Consideration 约因 合约是订约方自愿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一方以有价值的代价或者承诺以换取对方的承诺或代价,这些合约中的承诺或代价称为约因,缺乏有效的约因,合约便不能成立。 Contempt of Court 藐视法庭 是一种严重的罪行,可以被判罚款或监禁。藐视法庭包括不遵守法庭命令、违反对法庭作出的承诺,妨碍司法公正等行为。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分担疏忽 意外中的伤者对意外的造成及他自己的受伤程度,需要分担部份疏忽的责任,他所获得的赔偿额也会相对地减少。 Copyright 版权 是作者对他所创作的作品的发表、翻印、复制等专有权利,版权在作品完成后便自动产生及受法律保护,毋须经过任何注册程序,但必须为原创作品才拥有版权。 Counterclaim 反申索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对原告作出申索,而该申索的事实和理据与原告的申索是有关连的,反申索是一项独立的申索,所以原告必须对反申索作出适当的响应,例如进行抗辩等。 Custody 保管,监护,拘留 一般而言,Custody这个名词是指对对象的保管或拥有,但在家事法中,Custody of Children 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而在刑事案件中,则指对被告的拘留。 Decree 法庭判令 法庭聆讯后所作出的判令,可以分成暂时性判令“decree nisi” 和永久性判令 “decree absolute”,常见于离婚呈请的程序。一般而言,法庭颁出decree nisi后,在指定的期限过后,除非收到反对,否则都会颁出永久判令。 Deed 契约 是一种特别的合约,须要经过当事人签署、盖章并送交对方才算有效,契约上的盖章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有效的约因。 Defamation 诽谤 非法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口头的毁谤和以书面的永久形式诽谤都可以构成民事索偿的理据或者刑事罪行。 Defence 抗辩 刑事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否认有关的指控或申索,同时提出反对的支持事实。 Dependant 受养人 是指某人的某些家庭成员,需要依靠这个人提供的经济来支持生活,如果这个人因意外死亡,他的受养人因而遭受损失,是有权追究责任,要求赔偿有关的损失。 Disclaimer 弃权,否认 是指某人愿意放弃法律上的某项权益,如果这项权益是以书面确认,则这份文件称为Disclaimer。此外,也可以是指对某个声称或指控作出否认的行为。 Discovery of documents 披露文件 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向法庭及对方披露其所持有关于该案件的所有文件,基于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法律原则,是“所有与案有关的文件”都需要披露,而不是只披露对自己有利的文件。 Distraint 封租 租客拖欠租金,业主可以根据租约条文向法庭请求封租令,将租客留在物业中的物品充公拍卖,偿还所拖欠的租金和封租的费用。 Domicile 居藉 是一个人定居的地方,[居藉]与[居所]不同,每一个人只可以有一个居藉,但却可以多于一个居所,居藉可以是以出生地为居藉,也可以自行选择移居的居藉,也可以是法律界定的居藉,一个人的法律地位受其居藉影响。 Estoppel 不可反言 是“Stop”的意思,法律上不容许否认经已作出的行为,或者不容许引申某项违反公平原则的争辩。 Ex Parte 单方 在公平的原则下,诉讼的程序一般都是以双方“Inter Parte”形式进行,即是与讼双方同时有机会向法庭作出申辩。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对申请人有人身或财物安全的迫胁,或者不让对方有机会毁灭证据等,是可以容许以单方形式进行。例如以单方传票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对方将子女擅自携离香港。 False Imprisonment 非法禁锢 非法禁锢是一种刑事罪行,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不单是指将受害人拘禁的行为,同时是指无合法理由而禁止他人自由离开的行为。触犯非法禁锢罪行,可以被警方控诉,也可以被受害人追讨赔偿损失。 Fiduciary Duty 诚信责任 公司董事和受托人等,因为其身处位置,对委托人或有关的受益人都负有诚信的责任,基本上,诚信责任就是不能以位或权而谋私,凡事均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前题。 Forthwith 立即 法律书信经常用的副词,是立即的意思,例:The outstanding sum should be settled forthwith. 应该立即清还所欠的款项。其实,所谓立即,可以理解为最短的合理时间。 Frivolous 琐屑无聊 民事诉讼中原告的申索理由,或者被告的抗辩理据,如果是Frivolous 琐屑无聊,对方可以根据高等法院规则向法庭申请,将该申索或抗辩剔除,并索取诉讼费。 Garnishee 第三债务 是法定债务人的债权,例如在银行中的存款,出租楼宇所得的租金等。如果败诉的一方,并没有依照法庭判令对另一方作出赔偿,胜诉一方便可以向败诉方的第三债务发出扣记令,要求从该第三债务中取得获判的赔偿。 Guarantee 保证 保证人(Guarantor)承诺当某人不作出某指定的行为时,例如不依期还款,便负责赔偿受保证人的损失。保证一般都会以书面并以契约形式订立,称为Deed of Guarantee。 Hearing 聆讯 案件在公开审讯前,法庭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申请或陈述,聆讯一般都在内庭形式进行,与案无关人士不得列席。 Hearsay evidence传闻证据 不是证人从亲身经历而得的证据,只是听取其它人的转述,或者呈交由他人制定的文件,例如收费单据等。 Implied term 默示条款 在合约中并没有明文订立的条款,但因为事实的需要,法例的规定或者有关行业的惯例,在合约中加诸的条款。例如在雇佣合约中,虽然没有订明雇员必须尽忠职守,勤力工作,但其实这些条件,经已默示在合约当中,被视为有效的条款。 Infringement 侵犯权利 一般指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多用于知识产权的侵占行为。例:Using a registered trade mark without its owner’s permission is a serious infringement of the owner’s proprietary right. 盗用他人注册商标是一项严重的侵犯权利行为。 Injunction 禁制令 禁制令是法庭颁下禁止某项行为或不行为,受禁人必须遵从命令的指示,例如不可以接近某人等,或者清除所有非法僭建物等,不理会禁制令等于是藐视法庭,可以被判罚款甚至监禁。 Instrument 文书,文件 处理法律事务及作为证据的文件,例如股份转让时用的转让文书(Instrument of Transfer)。 Inter alia 其它以外 在法律文件书信中,经常会出现这个拉丁词,意思是在“当中列出这一项”,即是尚有其它事项。 Interim order 暂时命令 指在诉讼过程中暂时性的命令,例如在离婚呈请中法庭所颁下的暂时性赡养费令(Interim Maintenance Order),在案件审理后,法庭再判定永久性命令,以取代该暂时性命令。 Interlocutory 中途的指令 法庭在诉讼过程中发出的指令,例如指定双方在14天内交换文件清单,或者批准其中一方申请延期将文件送交法庭存盘等。 Intestacy 无遗嘱 逝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死者的遗产便须要按照<<无遗嘱者遗产条例>>分配,但在进行遗产分配之前,在该条例中指明合资格的人,应先向高等法院的遗产承办处申请成为死者的遗产承办人(Administrator),然后负责分配死者的遗产。 Intra vires 权力以内 得到授权行事,必须在权力范围以内进行,才算是合法的行为,并没有得到授权而进行的事项,都属于权力以外( ultra vivres)。 Ipso facto 事实使然 单以行为或事实本身所产生的效果,便已经可以对事情作出判断。 Issue 发出,争论点,子嗣 Issue可以作多方面的解释,例如: 1. 发出:This writ was issued more than one year. 这份传票 是在1年多以前发出的 2. 争论点:The issue of this action is the date of the contract.这案件的争论点是合 约的日期 3. 子嗣:None of his issues will be benefited from his estate.他的子嗣都不会在 其遗产中得益。 Joint tenancy 联权 两人共同拥有一项物业,可以以联权的形式拥有,亦可以以分权的形式(Tenancy in Common) 拥有。联权拥有物业,一般人称为“长命契”,联权形式是双方共同拥有物业的全部,当其中一方逝世后,剩余的一方便独自拥有该物业。 Lapse 失去时效 在商议的过程中,所给予考虑的时限过后,有关的提议也失去了效力。例:This offer will be lapsed automatically after the time limit. 这项要约在期限过后,便会自动失效。 Leave 许可 Leave这个词一般解作“离去”,但法律上则用作为法庭的许可,例:It is necessary to seek the Court’s leave to file a document out of time. 时限过后,必须得到法庭的许可才可以将文件存盘。 Lien 留置权 这是扣留他人财物的权利,一般用作为还款的保证,或者作为还款的交换。 Limitation period时限 民事申索案件,一般都有一个指定的时限,时限过后,必须要得到法庭的特别批准,才可以进行有关的申索或者程序。一般的合约纠纷时限为6年,但涉及契约的纠纷则有12年时限,雇员工伤索偿的时限是由意外发生日起的两年内进行,而其它受伤索偿的时限则有3年。 Liquidated damages 定额赔偿 民事诉讼中原告所申索的赔偿是一个指定的数额,当被告收到了传票后,如果他照该指定赔偿额付款给原告,原告便再没有申索的理据,案件也就因此而完结。 Listing 案件排期 案件发展至进行审讯的阶段,便可以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排期审讯,案件可以在固定名册中排期,也可以在浮动名册中排期。 Maintenance 供养,赡养费 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提供经济给予的行为,称为供养。而在家事法上,对子女配偶提供的生活费用,称为赡养费。 Merits 法律理据 诉讼案件中的事实,致令原告作为提出控诉的法律依据,或者作为被告抗辩的理由。 Mesne profits 代租金 租客不依期缴交租金,业主可以就租客的违约行为取消有关的租约,追讨拖欠的租金,如果租客在业主取消租约后,仍然占用有关楼宇,业主可以追讨相等于租金数额的代租金,作为租客非法占用楼宇的赔偿。 Misappropriation挪用 未经物主同意,擅自取用他人的对象或金钱的行为,如果有证据显示挪用者有意永久占有该对象,则挪用者的行为属于盗窃。 Mitigation 请求轻判,减低 1. 刑事案中的被告请求法庭轻判其罪行,法庭会视乎被告是否有犯罪 ,家庭背景,是否对所犯罪行表示悔意等而作出适量的判刑。 2. 在索偿的民事诉讼中,虽然被告有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但原告 也有责任将损失减低。 Natural child 亲生子女 natural child泛指亲生子女,但可以是婚生(legitimate)又或是非婚生的(illegitimate)。 Negligence 疏忽、怠慢 这个字很多时用在专业人仕身上,主要针对专业人仕并没有根据他们的专业操守、行为,而作出适当的做法,至使他们的客户因此而蒙受损失。 Next friend 诉讼保护人 有这个保护人出现,主要是因为诉讼人为未成年人或是病人,而需要由这个诉讼保护人来代表。 Nolle presequi 不起诉 enters a nolle prosequi即提出中止起诉,是原告人对被告人的承诺,中止对被告人的起诉。有别于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就算律政司提出中止起诉,并不等同被告不会因同一罪名而再受捡控。 Non est factum 这不是我所签署的 Non est factum很多时候是作为被告的辩词,声称被告没有签署文件,又或被告签署文件的时候并不知道文件的内容,所以non est factum的英文解释是it is not my deed。 Notice to quit 迁出通知书 在业主与租客的关系上,无论任何一方均可将通知书派送对方,作为中止租约的通知。但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所例明,业主派送给租客的通知,一定要受条例内的时间限制。而租客的迁出通知书亦不可以用作中途中止租约,除非相方同意或租约有条款列明。 Nullity of Marriage 判决婚姻无效 在法例上的某些规限,以判决婚姻无效,这个判决,可以是男方的性无能又或女方自结婚以来一直以理由拒绝与男方相好。若法庭判决婚姻无效,双方的婚姻情况便属于未婚,而不是离婚。 Obiter dictum 法官裁判时发表之附带意见 是法官判案时所发表的一些附带的意见,不会影响案件的最后判决。 Official Receiver破产清判官 是政府的一个职位。专责处理破产或公司清盘事宜。其办公室处于香港金钟道政府合署十楼。 Onus of proof 举证责任 详情可见Burden of Proof。 Open Contract 条件未完全的合约 合约的订立,有很多组成的部份,除了基本的合约订立人、合约年期、合约模式及双方责任等,但若合约缺少了例如双方执行的时间等,便可以称为未完全的合约。(合约订立详情,请参阅法律常识版)。 Order of discharge 解除破产令 根据现行法例,若个人被法庭裁定破产,他需要面对破产后的种种限制,包括不可以出任公司董事、不可以涉及公司管理、不可以向别人借贷而不透露自己破产的身份等等。若破产后得到法庭获准颁发解除破产令,个人便可回复自由身。 Ordinary resolution 普通决议 普通决议是指一般公司会议时,以超过一半投票人所同意的议决,这样的决议有别于extraordinary resolution (非常决议)及special resolution (特别决议)。 Overruling 推翻 即高层法院对低层法院判案决定的推翻,这个可以是上诉庭对一审法院判决的推翻,又或是最终法院对上诉庭判案的推翻。 Pardon 赦免 指犯人透过赦免而被撤销判罪或判刑,而当犯人被赦免后,他不可以再次因同一案件再被定罪。 Partial intestacy部份无遗嘱继承 指死者在遗嘱内,并未完全包括死者所有的遗产。例如死者在遗嘱内只提及物业、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的处理,实质死者还有股票及其它珠宝手饰并未在遗嘱提及,因此,这些未提及的遗产便需要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处理。 Personal service专人送达 由送达人员亲身将法庭或律师楼文件交到收文件人手上。在某些情况下,法庭或法例上可能会要求特别的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是其中一种,另外可能是用挂号邮件方式或由登广告的方法。 Personam 对人 与rem对物相对。是拉丁语,指对人或与人有关的。 Petition 请求 在法律上,一个Petition可以是离婚的请求,亦可以是破产的请求,是以一个请求状的形式带出的。 Physical possession 实体占有 Physical possession有别于其它的possession,因为若对象是在一个人的实体占有,即表示那人手上真正占有该对象。不过,实体占有并不等于对象的拥有权。例如买家向卖家订货,卖家已将对象特别与其它货物分割开,而买家已将所有金额支付,那么卖家虽然仍实体占有该对象,但他并非对象的拥有者。 Plaintiff 原告 通常在诉讼过程中,向被告人发出告票的一方为原告,原告可以是个人或是法团,亦可以是政府。 Possessory title 土地占有权 这个土地占有权,并没有任何契据所支持,主要因为占用人已将物业占有了一段长时间,而并没有人提出反对的话,占有人便可因此而将土地注册,成为土地的注册拥有人。 Power of Attorney 委托书 以契约形成,将个人的某些权力,委派于他人身上。最常见的是用于物业管理上,例如业主已移民外国,业主在港的物业,他委派一个可信的人替他管理,亦可以透过委托书要求受委托人替他将物业出租或出售。 Pre-emption 先买 Pre-emption最常出现在有限公司的股权买卖内,因为很多时在公司的章程内会规定,若公司的股东要将手上持有公司的股份出让,就必须要先买给现有的股东,这个情况主要防止有外来的人仕介入公司的业务内。 Premium 补地价 补地价广泛应用在香港的新界土地转让上或房屋署的居者有其屋内。若卖家要将这些业卖出,他必须将物业先补地价,拿到补地价纸后,才可将物业卖出,现时买卖情况,亦可以容许卖方收到买方的楼款才补地价。 Presumption of death 推定死亡 香港法例,若配偶失踪达七年或以上时间,在世的配偶可以向法庭申请,推定失踪配偶已死亡。若法庭颁下命令,在世配偶便可处理失踪配偶的遗产。 Prohibition Order 禁制令 禁制令常见于债权人向债务人所发出,债权人必须令法庭满意债务人是有意图逃避法律责任,并会逃离香港,故便发出禁制令禁止债务人出境。 Quantum 赔偿金额 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一些个人受伤赔偿的案件,很多时候,被告都会承应责任,但至于责任要负多少来制定一个赔偿金额便是这个Quantum的问题。 Question of fact事实问题 完全由事实为根据,与法律无关,须经由法庭所判决。例如在强奸案中,受害人指被被告强奸,而被告则指出性行为乃经受害人同意,所以这案件的事实问题是有性行为发生,但至于有没有强奸就涉及法律问题。 Question of Law法律问题 若果裁断是根据事实问题而作出,除非有很特别的情况,否则很难可以从上诉法庭推审下级法庭的裁断。但法律问题就不同,诉讼当事人一般都可以就法律问题提出上诉。 Quilt enjoyment平静享受的权利 平静享受的权利,一般出现于租约内,就算租约内没有明显条款规定业主要提供一平静享受的环境,这个权利都可以作为一般租务住客的隐含条款。 Reckless driving鲁莽驾驶 鲁莽驾驶有别于不小心驾驶(careless driving),鲁莽驾驶的情况比较严重,包括伤人及损毁财物等,刑罚比不小心驾驶重。 Reconciliation 和解 通常出现于离婚案件中,当当事人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时,律师通常会签署一份和解书,表明律师责任只在替当事人办理离婚的申请,但没有向当事人提出和解的意见。 Redemption 赎回 在楼宇按揭中,若借贷方打算将楼宇买出,他一定要先将楼宇从银行手中赎回,由于香港的楼宇买卖相当频繁,通常很少机会会先赎楼后卖出,大部份情况都是赎楼与卖出在同一天进行。 Refresher fee 大律师上庭之额外费用 大律师上庭前,通常会与当事人议定一个refresher fee即第一天上庭后的以后每天的费用。 Registered office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是指有限公司在公司注册处内所登记的地址。注册地址在法律上有相当大的意义,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若法律和司法文件送达到公司注册地址,这个送达便可以算是完成,除非有其它理由支持收件人没有收到文件的原因。 Relief 法律补救方法 指民事上要求法庭提供补救方法。例如在收楼令发出之后,租客只要有充份的理由,要求法庭暂停或延迟收楼,最常见是租客立即交付欠交的所有租金,收楼令便可以即可暂停。 Remand 还押 在刑事案件中,疑犯还押监房并另定一日子再进行审理。不过法庭亦可就个别需要而准许疑犯保释外出,等候审讯日子。 Remote 间接 若果我们说一件事件的发生比较remote,即其发生的可能性相当低,几乎低至零。 Requisition 查询 在物业交易中,买方的律师其中一项责任,是要确保业权妥当,所以他有义务就卖家所提供的业权契据文件等提出查询。这个查询过程相当重要,因为若果经这个程序而发现业权有任何问题,买家可以以此作为踢契的根据。 Restraint of trade限制从业 限制从业的情况,主要出现在雇佣关系上。很多时候,雇主会在雇佣合约上加上条款,限制雇员在离职以后,往别处地方工作或限制雇员在某特定时间内为其它雇主工作。这些限制有可能因地域或时间长短等而被法庭裁定无效。 Rule of law 宪法精神 指任何人均需要依据宪法的精神来办事。 Seal 印章 在任何契约上,加上印章表明契约的真确和有效。在物业买卖上,一个有效的交易,法例要求契据是要“Sign seal and deliver”即需要签名、印章及送达,才是有效的一个交易。 Secondary evidence 代替性证据 在交易上若原本的合约已遗失,不能证明曾有限制及保障双方的证明时,法庭很多时均会依赖这些所谓代替性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双方来往的书信,双方曾签订的其它文件,以证明双方的合约意图。 Severance payments 遣散费 雇员若为雇主根据连续性合约工作满24个月,因裁员而遭解雇或被停工,便可享有遣散费。遣散费的计算方法,可参考法律常识版。 Sine die 无期 通常案件被无期押后,“adjourned sine die”即法庭没有制定一个押后的日子,除非一方将文件再整理好,再要求排期聆讯为止。 Slander 短暂形式的毁谤 这些毁谤的行为是口头形式的,但并不是透过传播媒介而发出,对针对的人形成短暂的毁谤性影响。 Smuggling 走私 指走私偷运对象进入本港,目的在逃避要缴付进口税的责任。 Specific performance 强制履行 对于合约违约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一种补偿方法。若遵守一方已履行合约所要求的,他可以要求法庭颁一个强制履行令,强制违约一方要根据合约的条款进行。若在楼宇买卖的交易上,强制履行便要双方履行必买必卖的条款。 Statement of affairs 资产负债状况 在破产申请上,破产人需要填写一份Statement of affairs,用以列出所有债权人的资料及所欠的债项,详情可参考法律常识版破产的部份。 Sub-letting 分租 虽然在商业交易上,很多时楼宇均有分租的情况出现,但大多数的租务合约均有明文规定,不容许租客将楼宇分租,所以在租客决定将楼宇分租之前,最好先看清楚合约条款,避免日后与业主的诉讼。 Sub-rogation 代位 最常出现在保险的案件。例如普通交通意外,若车主已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便会代替车主的位置去提出诉讼或向受伤的一方作出赔偿。 Tenant in common 分权共有人 是物业业权拥有的其中一种形式。有别于联权拥有的长命契形式,各人所拥有的均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不会因其中一方逝世而令物业归于另一方。所以若找到买家, 分权共有人可以随时买出自己拥有物业的部份。 Tomlin order 汤林命令 和解令的一种。主要在民事诉讼中,双方达至一和解协议,并将双方要履行的职责,附于附表中。但这个命令只是暂停诉讼的执行,若有一方不依据命令的行为而执行,另一方可向法庭申请恢复先前的诉讼。 Tracing 追查 若物主的对象被人盗去或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去,对象其后被人变卖,而买方亦清楚这对象从不正当的方法取得,物主是可以追查对象及起回不法取去对象变卖后所得的财产。 Training centre 教导所 为拘留年龄在14-21岁之间的少年罪犯的地方,少年罪犯在教导所所受的刑罚,一般比劳役中心为轻,教导所主要提供一个职业训练予少年,视乎个别情况,拘留年期大约为十八个月至三年不等。 Trespass 侵越 若没有任何批准而擅自进入别人的地方是一个侵越的行为,若用之于个人身上,可以指非法禁锢或殴打他人的行为。 Trust 信托 在现今的商业社会,很多人均会成立一个信托基金,用以管理个人的财产。但另一方面在法律上,这个信托可以有很多重意义,例如在物业拥有上,土地注册处上的名称可以是一个人,但实际上这个人只是一个信托单位,为一个或多个人之名拥有物业。在这种情况,拥有人通常会要求受托人签署一份文件,以证明这个受托之安排。 Unascertained goods 未经确定的货物 在货物买卖的交易上,买方要求卖方提供例如十件货物,但这十件货物与其它卖方的货物完全一样,而卖方亦未就买方这个要求,而将这十件货物与其它对象分开,所以这十件货物可以说是一未经确定的货物。这个名词的作用是,若不幸货物在卖家货仓时被火烧毁,由于货物未经确定为买家的货物,故若有任何损失都会归卖家负担。 Undertaking 承诺 是一种自愿承担的承诺,在法律上可以用于很多层面,例如楼宇买卖将要完成,而卖家还欠数份契据未能赶及在交易前交到买家律师手上,通常卖家律师会给买家律师一个undertaking,在交易完成后的若干时间会将契据送上。另外在离婚诉讼上,若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希望带子女到外国读书,除了他要得到对方的允许外,法庭亦会要求得到抚养权的一方给予一个undertaking,承诺若有需要,会将子女带回香港。 Undue influence不正当的施压 是一个阻止或防碍个人作出独立思考而作出决定的行为,最常见用于夫妇关系上,妻子因受到丈夫的不正当施压而向银行大量借贷最后无法偿还。 Unsecured 没有担保 在破产管理上,债权人可以分为有担保与没有担保的债权人,有担保的明显是有对象给债权人作抵押的,例如楼宇按揭便归于这类。而没有担保便是其它的债项,例如信用咭欠债等,在任何情况下,有担保债项一定比没有担保债项有保障。 Vacant possession 交吉的地产 在楼宇买卖交易中,除非连租约出售的物业,否则合约内必订明物业必须交吉予买方,如果到交易日期,发觉楼宇仍有人居住,卖方便因没有交吉地产而作毁约论。 Verdict 裁决 指法官就案件所作出的最后决定。若果有陪审团的话,裁决将会由陪审团作出。 Vicarious liability 因他的作为的责任 若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时所犯下的法律责任,其雇主亦需要为这事件负责,例如雇员受雇于车房工作,他需要将车泊好,但不幸地雇员将车撞毁,雇主亦要负上责任。 Void 法律在无效 例如双方签订合约买卖一件货物,但其实根本上就未会有这件货件存在,那么这合约便可称为一无效合约。 Voir dire 独立聆讯 主要用于刑事案件人,聆讯被告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口供是否可信,并出于自愿的。 Voluntary disposition 无偿处理财产 在破产案件中,若债务人发现破产人在破产前蓄意将财产无偿转让予他人,来逃避破产责任,债务人可以要求将已转让财产与其它破产财物一并处理。 Ward of court 受法庭保护 若法庭发觉未成年人或因其身体的缺陷而需要法庭保护,法庭会颁令照顾这些人或会安排社会福利处或其它监护人代为照顾。 Warranty 保证 在合约的条款中,很多时会有一保证条款,由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质素的保证。但亦有很多情况下,卖方亦清楚列明不会为卖出的货物提供任何情度上的保证, 所以在签定合约时, 这些条款一定要仔细查阅. Will 遗嘱 在世人士为自己死后的财务及各项安排预先签定一份俗称所谓平安纸的文件。详情请参阅法律常识版。 Wounding 伤人 刑事案件,以受伤的情况及伤人的意图而分开为伤人17、19、30及40,而以数目最细的伤人罪行为最严重罪行。 Writ of fieri facias 抄封令 很多时会与取回物业令状一起申请,主要是执达吏在收回物业时,一并会将在物业内的对象扣押,若有需要,便会将对象拍卖以用作偿还所欠的债项。 Writ of possession 取回物业令状 这个令状主要用于取回租出后的物业。在楼宇出租后,若租客欠租而业主欲取回物业,但他不可以随便开门入屋取回物业,他必须经过法庭程序而将物业取回。当然若租客肯自动签回一份退租书,这个步骤便可省回,亦可节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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