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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行业风险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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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行业风险与防范 ≥欠 哆≈产评估行业风险与昕范 文 杨松堂 资产评估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专 业性中介服务行业,它对于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 序,提高交易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资产评估又 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既有行业本身所固有的风险,也 有外部环境因素带来的风险。只有充分认识资产评估行 业面临的风险,才能在制定法律制度、执行法律制度时 考虑这些因素,从而达到有效防范风险、合理规避风险 和减轻风险的目的。 一、资产评估行业本身固有的风险 1.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理论的滞后与实践的发展之问 的矛盾,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行业风险与防范
≥欠 哆≈产评估行业风险与昕范 文 杨松堂 资产评估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专 业性中介服务行业,它对于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 序,提高交易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资产评估又 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既有行业本身所固有的风险,也 有外部环境因素带来的风险。只有充分认识资产评估行 业面临的风险,才能在制定法律制度、执行法律制度时 考虑这些因素,从而达到有效防范风险、合理规避风险 和减轻风险的目的。 一、资产评估行业本身固有的风险 1.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理论的滞后与实践的发展之问 的矛盾,评估方法的有限性与评估对象的复杂性、评估 目的的多样性之问的矛盾,评估结果的咨询性与评估报告 使用者对评估结果的过渡依赖性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不 可避免给评估行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 产只有}。多年的历史,评估理论还不成熟,远落后于评估 实践。评估方法比较简单,面对复杂的评估对象和评估目 的,显得有些不够用。同时,评估的目的在于为投资者交 易提供一种价格咨询意见,最后的交易价格还要看投资者 的偏好、当时的市场环境等因素,但如果过度依赖评估结 果,将评估结果直接作为交易价格,则可能造成损失,从 而引发与评估师之间的矛盾。 2.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属于专家执业,具有较强的 主观判断的色彩,但公众评估师要独立、客观、公 正,主观判断和客观要求之问存在一定的矛盾,如果不能 正确理解这种矛盾,可能给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带来一定的 风险。评估执业的主观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评估对象本身具有主观性。一直以来,人们普遍 认为评估对象是客观的,但近年来这种观点受到越来越多 的质疑。评估对象非常复杂,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 无形资产;不仅包括财产,还包括权利;不仅要考虑资产 的形态,还要考虑产权的归属,有时还要考虑产权是否存 在缺陷。对这些问的判断都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有些问 题是摸棱两可的,评估师及企业在回答时具有很大的回旋 1 2 中国资产评估/2004/1 余地。企业由于利己性思维的影响,自然会作出对企业有 利的处理,而评估师由于偏颇性心理的影响,会不自觉作 出倾向于企业的判断。过多从有利于企业的角度对有关问 题作出处理和进行评估,对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自然会 造成损害,从而容易引发纠纷。 二是评估师的专业判断存在主观性。资产评估是智 力性中介服务行业,评估师执行业务除了要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评估准则的规定外,很重要的是靠评估师的主 观判断,不同的评估师对同一资产的评估可能是不一样 的。评估师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会影响 判断,其个人好恶、当时隋绪等心理因素也会影响判断。 评估师在心存故意的情况下会影响判断,即使在无意识 的情况下也会影响判断。心理学的研究明,无意识的 偏颇性判断经常大大影响着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对信息 的解读。被揭露出来的评估失败案件,的确有不少是由 于评估师执业水平低下、道德缺失、甚至违规执业造成 的,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有一些是由于评估师的无 意识偏颇性造成的。 三是判断评估师是否遵守了执业准则、是否有过错存 在主观性。判断评估师是否遵守了准则、是否存在过错, 只能由专业人士来判断,然而,专业人士由于水平高低、 工作经验、理解能力、所获得的信息差异及所处的立场不 同,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不一样,负责审查的专业人士与 执业的评估师的理解会存在差异,不同专业人士之间的理 解也存在差异,如果对这些差异不能正确理解,或者这些 差异过大,对评估师就可能意味着风险。 造成偏颇性心理的原因是由于评估机构与客户存在聘 用关系,评估师很容易与客户形成“信任”关系,容易接 受客户的和解释,容易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常 常不自觉的“替客户说话”。评估机构与客户的关系越 密切,这种偏颇心理就越强。由于评估师偏颇性心理造 成的评估结果的偏差是难以避免的,因而由此产生的风 险也是难以避免的。 3.评估的团队作业模式容易出现风险。一个评估项 万方数据 目往往需要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人才能完成,在 这样一个团队中,不同执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平是 不一样的,如果其中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执业水平不高,或 者道德素质不高,出现执业失误,或者因故意出现执业过 错,则会对评估报告“一票否决”,其他无辜的执业人员 乃至整个评估机构都会受到影响。而在一个评估机构中, 不同的评估师水平总有高低之分,总的来说,高水平的评 估师是一种稀缺资源,即使是规模较大的、评估师较多的 评估机构,相对于其庞大的业务量来说,高水平的评估师 总是凤毛麟角。在实际中,一个项目组中,人员组合是由 不同水平的人员搭配而成的,一般而言,水平高的评估师 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报告签字人,一般执业人员水平略低, 辅助人员水平更低一些。毫无疑问,项目负责人的水平高 低与评估报告质量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但一般执业人 员和辅助人员的工作对评估质量也有很大的影响。业务 水平和道德水平高的人员的行为比较容易预期,业务水 平尤其是道德水平不高的行为则不太容易预期。这是因 为,执业水平高的执业人员判断能力强,出差错的可能 性小,报告质量与他们的关系更为密切。执业水平低的 人员判断能力要差一些,在面临外部诱惑时,他们的抵 御能力也要差一些。但是,他们的过错同样会导致评估 报告的过错。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评估报告质量的 高低取决于是否有一批高水平的执业人员(特别是项目负 责人),评估报告的风险隐患有点象“木桶理论”,主要 不取决于高水平的执业人员,而取决于业务水平和道德 水平较低的执业人员的水平底线,他们的水平越低,出 现风险隐患的可能性就越大。 4.评估的聘用模式难以保证评估师作出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评估在某种程度上充满了博弈,评估机 构和被评估企业之间存在博弈,被评估企业的各利益相关 方之问也存在博弈。在评估机构和被评估企业之间,在某 种程度上,被评估企业居于主动地位,一方面,是否聘用 评估机构,被评估企业掌握主动权;另一方面,提供什么 样的财务会计资料,被评估企业掌握主动权。但在被评估 企业内部,不同利益关系方在决定聘用哪一家评估机构, 提供什么样财务会计资料,存在着博弈。各利益关系方会 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有时,他们 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不惜提供有利于自己的偏向性的甚 至错误的信息,从而使评估报告对自己有利,而损害其他 人的利益。一般来说,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可能会发 生下列情况:本企业投资者忽视甚至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 益;现有投资者忽视甚至损害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大股东 忽视甚至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营者忽视甚至损害所 有者的利益。评估师由于受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偏向性资料 的影响,评估报告的公正性也会受到影响。如果被评估企 业提供的信息偏向性过大甚至是虚假的,评估报告不实甚 至虚假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5.现行的委托收费制度容易使评估机构与客户产生 利益关联,即使双方不通同作弊,这种利益关联也会影 响评估师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按照现行体制,评估 机构的聘用和解聘大多由委托单位决定,评估费用也大 多由委托单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评估机构, 还是评估师个人,都有取悦客户的强烈动机,在发表评 估意见时, “照顾”被评估单位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首先,客户在聘用评估机构时,会就有关问题与评估机构 沟通意见,如果评估机构与客户意见相差太大,客户不可 能聘用,这对评估机构在经济上是个损失。在利益面前, 不少评估机构往往会选择屈从客户的要求,特别是在评估 机构自认为有办法化解风险的时候。对于已经成为客户评 估单位的评估机构来说,要拒绝客户的不合理要求也不是 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评估机构与客户的关系中,客户始终 处于主动地位,双方出现不可调和的争论,客户很可能会 解聘评估机构,对中小事务所来说,很难承受被解聘的打 击,所以很可能选择让步。规模较大的评估机构,丢掉一 两个客户无伤大局,但对于评估师个人来说就是大事了, 因为他们的工作、收入甚至职业前程都有赖于和具体客户 的良好关系。其次,客户在需要评估机构在发表评估意见 予以支持时,有时会采取提高评估费用的方式,这种诱惑 不是所有的评估机构都能够抗拒的。另外,随着评估机构 业务收入的多元化,评估机构越来越把评估业务当作与客 户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的一座桥梁,通过评估业务建立良 好关系进一步承揽客户的咨询、培训等风险小、利润高的 业务。评估应是受投资者委托披露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状况 的,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监督的性质,但在很多情况下,决 定评估单位的却是企业,付费的也是企业,企业拥有自己 决定由谁来监督自己以及决定监督费用的权力,其结果是 可想而知的。从理论上讲,评估和咨询等非评估业务对评 估机构与企业来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业务关系,评估应当 是股东与评估机构的业务关系,而咨询往往是企业与评估 机构的业务关系。因此,有了利益关联的存在,评估机构 的独立性会大打折扣。在评估发展历史中,由于利益关联 产生评估偏颇,甚至评估失败的案例并不少见。 6.评估机构与大客户之间的实力差距过大,使评估 机构在博弈中处于劣势。评估机构提供的是个性化的服 务,产品无法批量生产,发展规模会受到局限,与大型 工业企业和其他服务型企业无法抗衡。中国最大的评估机 构与最大的企业实力相差几千多倍。评估机构与客户之间 实力差距过大,给评估机构心理上造成很大的压力,在博 弈中很难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大企业实力雄厚,拥有 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人员,如果要造假,也会是高水平的造 中国资产评估/2004/1 1 3 万方数据 假,一般的评估人员很难发现;二是大企业的评估项目往 往比较大,收费比较高,对评估机构的诱惑性较大,评估 机构对大企业依赖性较大,抵抗力较弱,对企业的不合理 要求比较容易迁就;三是大企业背景硬,实力强,对付评 估机构的手段也比较多。 7.评估准则效力的不确定性会带来一些风险隐患。 由于评估准则与具体评估业务的差异,会影响评估师对 准则的理解,从而影响评估结果。准则存在的问题主要 是,第一,评估准则落后于评估实践,完善的准则体系 还没有形成,不少评估活动使评估师无所依从;第二, 尽管有的准则规定比较详细,但具体的评估实践活动远 比准则复杂,有些具体问题找不到可以遵循的依据;第 三,准则对有些事项规定过于详细,但具体情况千变万 化,过细的准则很难跟上这种变化, “严格按照准则规 定执业”常常成为评估师掩饰错误的借口;第四,准则的 很多规定比较原则,给评估师理解带来很大的弹性空间, 评估人员往往在理解上“各取所需”;第五,由于准则多 是由行业协会制定的,因此,准则的法律效力受到很大限 制,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评估师违反准则规定,协会要 处罚,但遵守准则的规定,政府有关机关或司法机关又不 作为免责的事由。这个问题不解决,评估师在有些情况下 是否遵守准则的规定拥有很大的选择权。评估准则是详细 一点,还是原则··点,是由协会制定,还是由政府制定, 一直存在着争议,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哪一种方案,都难 以解决所有的问题。 8.评估成本的限制,使很多评估机构本来可以查出 来的问题查不出来。评估和其他商品生产一样,是需要成 本的,评估成本包括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评估报告质量 高低与评估成本直接相关,一般而言,评估成本高,评估 报告质量也高。因为,如果评估费用高,评估机构可以聘 请高水平的专家,可以委派更多的执业人员,实施更完善 的评估步骤。评估时间长,评估人员可以进行更加深入细 致的工作,发现更多的问题。但在现实中,由于企业与评 估机构之间的讨价还价,以及评估机构之间的激烈竞争, 评估机构收费难以提高,同时企业往往对评估时问有 严格要求,希望越短越好。费用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使 评估机构对很多本可以发现的问题,也难以发现,容易留 下风险隐患。 9.评估手段的限制,使很多评估机构本来可以发现 的问题难以查清。评估师从事评估业务与执法机关、司 法机关办案不同,手段受到很多限制。一是受到业务约 定书约定的评估范围的限制,评估一般在业务约定书约定 的业务范围内进行;二是受到客户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有 关部门提供权属证明文件的限制,评估师从事评估业务只 能以客户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权属证明 14 中国资产评估/2004/1 文件为基础。但在很多时候,只按此范围,以此为基础是 难以保证评估报告真实、客观的。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评 估师在执业过程中,觉得有必要突破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范 围,甚至有必要对关联单位进行延伸审查,但由于评估师 手段的限制,很难进行延伸审查。在这种情况下,评估师 能够做的只能是在评估报告中作适当说明,但由于评估师 本身的疑问得不到消除,报告中的说明也难以澄清所有的 问题,报告的真实、客观性难以保证。而执法机关和司法 机关有强制手段,能够迫使被评估单位和关联单位接受检 查。因此,很多问题,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查出来, 评估报告中却没有体现,这并不是因为评估师水平低,或 者评估师没有尽责,而是受到手段的限制。 资产评估行业的外部风险 资产评估行业的外部风险,是指由于评估行业以外的 原因引起的风险。这种风险依靠评估行业本身是难以解决 的。目前,评估行业的外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转型时期,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体系不健 全,给评估带来一些风险。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 产物,在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形成,市场 发育尚未成熟,评估师在执业时市场寻价比较困难,参数 的选取也不容易,这给准确评估资产价值带来很大困难。 同时,由于制度缺陷的原因也给评估师执业带来一定的风 险。其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 (1)制度缺位。一些应该予以制度规范的缺乏制度 规范,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个合理的 预期,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对评估师行为的判断没有明确 的依据,为其自由裁决提供了过大的空间。 (2)制度落后。一些制度规定已明显落后于实践的 发展,但又没有废止,仍然有效,在这种情况下,评估 师如果不按这些制度执业,有违规之嫌,按这些制度执 业,又显得不合时宜。 (3)制度多变。制度多变,一方面加大了评估师的 执业成本,因每出台一个新的制度,评估师要花费时间学 习,而且,评估师获得政策信息的渠道也不畅通,一些新 的政策信息难以及时知情。另一方面,政策制度的不稳定 还给认定评估师的执业责任带来困难。 (4)制度不配套。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相互配 套、相互协调、完善的制度体系。在经济转型时期,社 会政治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都比较快,但社会政治经济 发展与行业的发展不平衡,因此,在制定行业规章制度 的时候难以做到全面、配套、协调。具体表现:一是制 度单兵突进,没有配套的制度跟上,效用受到影响;二 是制度之间不衔接、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对于同一 件事情,不同政府部门的规定不一致,就是同一个政府 万方数据 部门前后颁布的文件也不一致,往往后面的文件否定或修 正前面的文件,或者否定或修正前面文件的某些条款,但 前面的文件或者其中某些条款并未行文废止,令评估师和 评估机构无所适从。 2.企业行为不规范,评估师面临的陷阱太多。评估 师的客户范围很广,但主要是企业。在市场不成熟、法制 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企业行为不规范的情况比 较普遍,特别是财务造假现象比较普遍,而且造假的手段 方式多样,评估师面临的陷阱太多,加大了执业难度,难 免挂一漏万。同时,面对众多的造假现象,评估师也容易 产生惰性和麻痹心理,容易敷衍塞责。 3.政府行为不规范,干预评估师执业,使其难以摆 脱风险。目前,有些地方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变,政府管 理经济的方式还不规范,干预评估机构执业的现象时有发 生。政府的干预方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干预 评估机构执业。如有的地方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对 企业工商登记实行“一条龙服务”,使评估师对作为注册 资本的实物资产的评估无法实施必要的步骤,评估报告的 质量无法得到保证,从而留下风险隐患。二是干预事务所 的收费。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专门发文 规定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50%, 甚至30%,评估机构的生存需要费用,出具评估报告需要 成本,收费过低会直接影响评估报告的质量。但由此留下 的风险也只能由评估机构承担。 4.法律环境不完善。评估行业是为市场经济服务 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环境不完善不仅会影响 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影响评估师执业,给其带来风险 隐患。法律环境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 法律规定比较简单,很多应该规定的没有规定,评估师难 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二是有的法律条文过于抽象、原 则,难以操作。三是有些法律条文不符合行业特点。四是 行业法律与其他法律不衔接。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都有 有关评估师的规定,但有些规定与财政部等部门颁布的有 关规章制度不相衔接,使评估师无所适从。五是经济民事 行为责任刑事化。评估师的执业方式是接受客户委托,收 取费用,出具评估报告,这是一种经济民事行为。评估师 违反合同规定或因执业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1应当赔偿 损失。但按现行法律规定,评估师只要因故意行为给他人 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因过失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 失100万元以上,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经济民事行为责 任刑事化,加大了评估师的风险。 5.缺乏评估师执业责任鉴定机制。要追究评估师的 法律责任,首先要鉴定评估师有无执业过错,但应由谁 来鉴定,应如何鉴定,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 中,各种做法五花八门,给评估师带来了很多不确定的 风险。 6.评估机构之问恶性竞争严菔。竞争并不是一件坏 事,如果是执业质量的竞争,应值得提倡。问题是现在的 评估机构之间的竞争主要不是执业质量的竞争,而是价格 的竞争。竞相压价、恶性竞争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给评估 机构带来很大风险隐患。评估机构之间压价恶性竞争的原 因比较复杂,一方面是由于部分评估机构不讲职业道德, 风险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由于评估机构的业务比较少, 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 7.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对行业的理解存在偏差。在 市场经济社会中,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分 工,担负不同的职责。资产评估属于专业性社会中介行 业,具有自己独特的作用和属性,其作用既不能代替, 又不能夸大。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评估的功能和作用 常被曲解,给资产评估行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资产评 估的功能和作用被曲解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将资 产评估与修理行业、婚姻中介和房屋买卖经纪等混为一 谈;二是认为市场经济有没有评估行业不重要;三是赋 予资产评估一些额外的职能,如赋予评估师监管的功能。 评估师只是如实披露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状况,有关部门可 以依据评估报告进行决策,或者直接聘请评估师参与某些 工作,但评估师本身并不具有监管的职能。有关部门监管 出现问题,或者投资者投资决策出现问题,完全归咎评估 师是不公平的。 可见,资产评估行业是个有风险的行业,有些风险通 过完善法律制度、完善准则、改善外部环境、提高执业水 平和道德水平是可以避免或减轻的,但有些风险则是难以 完全避免的。而且,评估的风险也是不断变化的,可能旧 的风险化解了,新的风险又出现了。第一,随着市场经济 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对资产评估的需求越来 越大,资产评估发挥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大,相应地,资产 评估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这对评估行业来 说是一件好事,但伴随而来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在评估 产生之初,需要评估咨询意见只是企业所有者,而且所有 者人数是可知的、有限的,后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出现,企 业所有者人数大大增加,而且还有大量潜在的投资者,再 后来,金融机构、企业其他债权人、税务机关及政府部门 都将评估结果作为信贷、投资、征税、监管的重要依据, 评估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但一旦评估师发生过失,给社会 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将是以前的几十倍、上百倍,甚至更 多。评估师的责任风险也增大了。第二,随着经济的发 展,评估范围不断扩大,评估对象和评估内容越来越复 杂,评估师的风险也越来越大。第三,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以及政府部门对评估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评估结果的关 (下接17页) 中国资产评估/2∞4/1 15 万方数据 的不定性或双向可选择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单个评估机 构或评估师是有利的,既有利于承揽业务又有利于推卸责 任。但这种评估(产品)作用的不确定性对评估行业而言是 极其有害的,最终将影响整个评估行业的公信力。 在英美等西方评估业发达国家,对资产评估作用的 认识是很清晰的。美国评估师协会(AsA)在其经典教材 《机器设备评估))中明确指出,评估是为谈判建立基础 (establishthebasefornegotiatiOn)。应当说作为一个 成熟的评估行业,评估服务的提供者和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对此问题的认识是没有疑问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作为理性 的经济人应当能够在参考评估结论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因 素进行合理决策,因而很少有评估报告使用者仅以因依赖 评估报告而受到损失为由起诉评估师的案例。而我国资产 评估行业发展的特殊环境使得资产评估作用这一本来在西 方国家十分清晰的问题在我国变得十分复杂,长期以来负 有决策职能(同时也承担决策责任)的部门无意或有意转让 或让渡决策权及相应责任,这是我国资产评估作用长期以 来认识混乱的最根本的制度性原因。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 评估作用的模糊作用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不恰当宣传、拔 高,评估结论在相当程度上被作为当事人必须接受或执行 的结果,或者当事人简单地将评估结论直接作为决策依 据。在此背景下当事人对经济行为的不满必然会转向追究 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我们评 估行业所提供产品的模糊性,导致整个评估行业处于高风 险状态,如果这一状况不得到根本解决,评估行业的风险 很难通过个别机构和评估师的努力得以规避。 这一问题在我国评估行业已经引起讨论,但尚未得到 高度重视。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在《注册会计师、注 册资产评估师如何重塑社会公信力》一文中指出: “如果 法律和社会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定位不恰 当,也会加大整个行业的执业风险,甚至造成整个行业 的信用危机和社会公信力危机。⋯⋯在我国由公有制计 划经济占主导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为防止国有资 产的流失,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在调整民商事关 系的法律中有很多的强制性规范。为了配合这些强制性 规范的实施,法律有意无意中让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 评估师承担了一些类似于执法的职能,或者变相的执法 职能,而不仅仅是提供辅助性的信息服务、信息监管职 能。”江教授指出,直接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决策或折股 的作法“创造了一个评估机构定价的机制。在自由交易 的市场中,我们可以通过参考历史成本价、市场寻价、集 中竞价(竞买、竞卖、竞买与竞卖同时进行)、专家咨询等 多种途径发现价格,但最终的成交价是由交易各方谈判决 定的,评估价只是交易各方谈判的基础,而不是直接、当 然地作为交易价格。而按照评估价折股,却创造了一个虽 然不是政府定价、但是与政府定价机制类似的中介机构定 价的机制。这种机制为资产评估机构创设了一个定价权, 一个超越交易各方的权力。表面上看,强调了资产评估机 构的权威性和重要性,有利于资产评估机构开拓市场。但 是,同时加大了评估机构的风险和责任,为评估机构的社 会公信力危机埋下了伏笔”。 江平教授从法学工作者的角度对评估作用定性不清表 示了担忧,这与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评估行业现状所 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这也表明了评估作用定性不清对评 估行业发展所具有的潜在危害,也凸现了正确认识资产评 估作用的重要性。为此笔者建议根据当前我国评估行业的 状况,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善: 第一,改变长期以来对评估行业很少进行经济学分 析的局面,对评估服务进行必要合理的供需分析,即明 确评估行业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同时更重要的是要 明确评估行业不能提供什么样产品或者不应将评估产品 按什么样的方式使用。 第二,加大评估立法力度,争取尽快出台有关资产评 估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参照《拍卖法》中关于拍卖人与委 托人、竞买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明确评估师及其 所对应的相关当事人——委托方或评估报告使用方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从法律角度将相关当事人恶意起诉评估师 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第三,加快资产评估准则起草工作,尤其要在资产 评估基本准则等重要文件中正面对资产评估的作用作出 解释,在评估行业内部形成统一认识。 第四,通过评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评估机构 和评估师的共同努力,积极宣传并引导评估报告使用者, 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和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并恰当运用评估 结论,对评估这一专业服务提出合理的期望值。 (作者单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责任编辑:赵力 (上接15页) 注程度越来越高,评估师的压力自然也越来越大,一旦出 现问题,追究评估师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 司法机关在认定评估师的责任时,往往倾向于遭受损失的 一方,一方面,法官认为评估师有一定的赔偿能力,另一 方面,法官认为评估是一个很复杂的专门职业,受害者在 专业知识和信息占有上处于弱势,因此在责任划分和举证 责任分配上往往倾向于受害者。 作者单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责任编辑:赵力 中国资产评估/2004/1 17 万方数据 资产评估行业风险与防范 作者: 杨松堂 作者单位: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刊名: 中国资产评估 英文刊名: THE JOURNAL OF ASSETS APPRAISAL 年,卷(期): 2004(1) 被引用次数: 9次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 潘学模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期刊论文]-财会月刊(B财苑)2003(8) 2. 唐丽娟 浅议资产评估机构风险与规避[期刊论文]-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2) 3. 廖晶莹 制约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几个内部因素[期刊论文]-江西建材2006(4) 4. 张枫 论资产评估执业机构风险的规避[期刊论文]-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4) 5. 高波.高桂兰.GAO Bo.GAO Gui-lan 资产评估风险的生成及管理方略[期刊论文]-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 版)2006,31(1) 6. 边静慧 资产评估行业风险及其控制[期刊论文]-北方经济2006(23) 7. 刘勇.Liuyong 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及风险控制[期刊论文]-中国资产评估2006(9) 8. 集颖 资产评估风险的生成及管理策略研究[期刊论文]-现代经济信息2009(4) 9. 王秀东.王淑珍.赵邦宏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期刊论文]-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2,4(1) 10. 许存格.郑鹏 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思考[期刊论文]-企业家天地(下旬刊)2010(1) 引证文献(9条) 1.杨健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期刊论文]-商业经济 2012(1) 2.徐建东 中国高校教学评估内在风险成因探析[期刊论文]-学理论 2010(30) 3.祁晨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期刊论文]-企业家天地(下旬刊) 2010(12) 4.张枫 论资产评估执业机构风险的规避[期刊论文]-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6(4) 5.高波.高桂兰 资产评估风险的生成及管理方略[期刊论文]-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1) 6.杨欢 注册资产评估师专家责任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6 7.刘萍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环境研究[学位论文]博士 2005 8.叶兵 资产评估机构风险管理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5 9.张晓琳 项目管理在评估事务所的应用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5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zcpg20040100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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