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不动产统一登记再延预产期

2017-10-14 4页 doc 24KB 4阅读

用户头像

is_353097

暂无简介

举报
不动产统一登记再延预产期不动产统一登记再延预产期 本报记者 陈述 备受外界期待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最终未能在6月底如约出台。 早在7年前,以住房信息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在《物权法》中被明确提出,但其进展却极为缓慢。此番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难产”,更是引来了外界诸多诟病。然而,无论是对《条例》所涉利益各方的抨击,还是对“反腐论”的肯定,都寄托着民众对于政府“壮士断腕”的期盼。 蹉跎7年再度爽约 早在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就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近年来,虽然一些地方成...
不动产统一登记再延预产期
不动产统一登记再延预产期 本报记者 陈述 备受外界期待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最终未能在6月底如约出台。 早在7年前,以住房信息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便在《物权法》中被明确提出,但其进展却极为缓慢。此番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难产”,更是引来了外界诸多诟病。然而,无论是对《条例》所涉利益各方的抨击,还是对“反腐论”的肯定,都寄托着民众对于政府“壮士断腕”的期盼。 蹉跎7年再度爽约 早在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就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近年来,虽然一些地方成立了专门机构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但由于涉及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承包地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多个部委,国家层面并没有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导致《物权法》相关内容无法落地。 这一问题在2013年11月20日有了重大进展,当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今年3月26日,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任召集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正式召开。该会议制度由国务院2月24日发文同 意建立,会议成员来自九大部委,整个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时间也在此次会议上被明确。正因如此,《条例》的出台时间才被舆论密切关注,并不断为之倒计时。 不过,今年5月中旬,国土资源部改变了说法,从此前的“6月底出台”变为“力争6月底前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报出”。 根据规划,从今年开始,我国将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而在这其中,《条例》是第一个重要环节,它将决定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原则和大方向,可视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顶层设计”。外界更期望能从《条例》中看出其对各界的影响程度,比如能否影响房地产市场,能否助力现阶段的反腐工作等。 客观因素致实操困局 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缘何迟迟未落地, 以住房信息联网为例,2012年6月,住建部称拟初步完成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工作;2013年2月,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与住建部联网的城市在2013年6月达到500个;但到了2013年7月,这一目标并未实现。 尽管住建部已再三表示将确保信息安全,但身处联网实操一线的地方政府却顾虑重重。有房地产从业人士表示:“不少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条件已经成熟,在大数据时代,这是任何一家大型商业公司都能完成的项目,推进缓慢的阻力主要在于其他利益考量,比如担心影响房价和地价等。”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吴翔华则认为,部门利益分割是推进难点之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有些部门为垂直管理,有些为地方管理,情况复杂。这一制度一旦推行,将导致部门之间行政权力的重新划分,因此难度较大。 某业内人士也指出:“房地产信息联网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只是有些部门和地方顾及自己的利益,每个部门的发证登记权限背后是其更高 层次的审批权限。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房姐?„房叔?们就藏不住了。针对个人住房信息泄露,2013年2月,福建、江苏等地分别出台政策,限制„以人查房?。但公众并不买账,认为„以人查房?应该成为一大反腐利器。” 对此,姜大明在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上表示:“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注重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注重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和财税金融改革需要。” “反腐论”的AB面 自从中央决定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不少业内观点便将其与反腐、调控楼市挂钩。其中,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的观点最为鲜明。他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条例》出台后会增加市场上的供应量,房价就会下跌。”这种逻辑的背后,是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迫使腐败群体抛售房产,进而导致房价下跌。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有关专家指出,不动产基础数据的不健全使房地产成为腐败官员洗钱和安置不法财产的重要渠道。如果房地产等不动产实现全国统一的登记和信息互联,将对贪腐官员产生很大的震慑作用。 财经评论人余丰慧称,这一政策的落实,考验政府改革的决心,也考验政府是不是真的敢于“壮士断腕”。 而辩解者则从法理和现实两方面认为这两者不能直接画等号。前述业内人士认为,即便《条例》最终规定可以“以人查房”,也是有前提和限制条件的,而且这种限制条件和现在的一些规定也会保持基本一致,并非人人都可以随意查询他人房产情况。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主要是整合现有各类信息,增补《物权法》遗留下来的问题,而非新创造一个可用来反腐的信息平台。”该人士称。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也表示,不动产登记立法与反腐倡廉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不动产登记法律从本质上看属于私法范畴,而反 腐属于官员治理范畴,是官员管制法,属于宪法行政法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属于公法范畴,与作为《物权法》的私法无关。因此,不动产登记立法的基本出发点是反腐的说法不成立。 “不动产登记的公开性,是说它不属于国家保密范围,不能为了反腐倡廉而破坏不动产登记规范的技术性,违背立法科学的原则。”孙宪忠称。
/
本文档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再延预产期】,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