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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2017-09-17 7页 doc 19KB 39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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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一: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管理 篇一: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 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同区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 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篇二: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管理,有效地对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切实解决我区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辍学的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项目 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2、学前教育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以下11类学生可以列为资助对象: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无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三、资助程序 1、指标下达。我区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及学前教育助学金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我校再根据摸底情况分配到各班级进行申报、审核、公示、上报、备案、发放。 2、信息公开。学校通过班会向学生及家长通报申请事宜,在校 内公示栏张贴公告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资助信息。 3、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或《学前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4、班主任根据摸底情况、村委会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其他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班级意见并填写汇总表。 5、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在申请表上签署小组评定意见。 6、汇总接受资助的学生及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后,对所有资助信息在校内外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学生资助评定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并调整,然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公示后审核意见。 7、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信息汇总,报送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镇财政所。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教育体育局和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名额和标准划拨。由镇财政所及时、足额发放到监护人的银行户头内。 五、资助管理 1、领导小组 组 长:岳 峰 组 员:上官现华蔡斌于安江杨成军 2、 财务室具体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社会、家长、教师和学生的监督。在学生资助评定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 微山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办公室 篇三:民办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规定 民办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规定 一、招生及收费要求 1、民办幼儿园每年3月-4月、8月-9月为正式招生期,此期间招生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注册并将学生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等)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2、考虑到民办幼儿园办学性质问题,在正式招生时间段外民办幼儿园可以继续招收学生,但在正式招生时间段外招收的生源不享受任何国家补贴(学前教育免费教育补助、学前生活补助等)。 3、在正式招生时间段外招收的学生需要注册学籍系,每月整理相关资料上报主管部门,如有学生转学或退学需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4、按照《关于规范城镇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藏教财【2012】16号规定:考虑到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问题,享受财政补助的民 办及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可在财政补助标准以外(每生每年3600元),收取一定费用,收费项目为:保教费、交通费、幼儿读物费、杂费(含被褥折旧费、美工本、水彩笔、毛巾、茶杯、餐具等),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年生均6400元(即含财政补助在内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每年生均100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幼儿园报当地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后执行。 5、伙食费及服装费为代收费,需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原则,不得强制。伙食费不得高于年生均2300元,服装费不得高于年生均180元,由幼儿园报当地价格、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代收费标准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6、民办幼儿园可开办特长班、补习班等,但需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原则,不得强制,并向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免费教育补助”拨付规定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城镇学前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民办学校定额免费补助政策的通知》藏财教字【2012】79号规定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享受“学前教育免费教育补助”3600元。市教育局将依据民办幼儿园正式招生期在学籍系统中完成有效学籍注册的学生人数拨付“学前教育免费教育补助”。 在正式招生时间段外招收的学生不享受“学前教育免费教育补助”由民办幼儿园自行与家长解释沟通。 三、民办幼儿园学前生活补助拨付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藏地区农村户口、低保户、道班工学前子女均享受国家“学前生活补助”。市教育局将依据民办幼儿园正式招生期在学籍系统中完成有效学籍注册的学生中符合享受国家“学前生活补助”学生数及学生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等)复印件发放“学前生活补助”。且“学前生活补助”由我局拨付到民办幼儿园用于西藏地区农村户口、低保户、道班工学前子女生活质量提升及相应学杂费补助,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学前生活补助”具体使用情况需向主管部门汇报)。在正式招生时间段外招收的学生不享受“学前生活补助”由民办幼儿园自行与家长解释沟通。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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