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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孕产期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9-05-05 5页 doc 17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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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孕产期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高家岭镇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围产保健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和残疾儿童发生率,保障母婴安全,根据《鄱阳县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在全镇开展孕产期保健工作集中管理,由县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孕产妇的建档、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评估、高危妊娠管理、危重症转诊等进行集中管理。督促指导和统筹管理区域内孕产期保健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县、乡、村...
鄱阳县孕产期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高家岭镇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实施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我镇围产保健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和残疾儿童发生率,保障母婴安全,根据《鄱阳县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在全镇开展孕产期保健工作集中管理,由县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孕产妇的建档、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评估、高危妊娠管理、危重症转诊等进行集中管理。督促指导和统筹管理区域内孕产期保健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建设,筑牢妇幼健康服务网底,加强对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孕产期保健工作的分级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机制。积极搜集孕情,完善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风险评估,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做到有钱办事,有人办事,孕情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追踪管理一例,确保辖区内孕产妇享有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辖区内孕产妇 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8/10万和7.5‰以下。 三、组织管理 (一)设立镇孕产期保健管理办公室(简称“孕管办”)。孕管办挂靠在镇卫生院,由镇党委副书记胡磊任主任,卫生院院长周旺前、卫计办主任夏孙亮任副主任,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孕产期保健管理人员。孕管办保健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卫生专业毕业,能吃苦耐劳,热爱保健工作,并经过县卫计委组织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孕管办承担全镇孕产期保健技术和相关管理工作,包括:遵照有关、技术规范,为辖区内的孕产妇提供系统建档、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人专案管理;协助卫计办对村级孕管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并按其服务的工作量发放服务报酬;向县孕管中心汇总报送本镇孕产期保健管理相关工作情况,接受县孕管中心督导考核。 镇卫计办负责牵头组织村级孕管员的考核。并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收集全镇孕产妇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镇孕产妇孕情动态,及时提醒村级孕管员按照规范要求通知孕妇到卫生院进行产检;并负责辖区内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发放、生殖健康检查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工作。 (二)村级配备孕产期保健管理人员(简称“孕管员”)每村配备1至2名孕管员,孕管员由工作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动员工作的各村村计生专干担任,各村乡村医生要履行职责,协助孕管员做好本村孕产妇管理工作。 孕管员每年年初必须与镇孕管办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并接受县孕管中心、镇孕管办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发现、核实本村范围内的孕产妇,如实填写孕情调查表,将孕产妇妊娠情况、婴儿出生、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及出生缺陷等有关信息,定期上报辖区内镇孕管办;按时参加县、镇召开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协助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发放、生殖健康检查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工作和政策的宣传等。 四、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 (一)发现孕情建档 村级孕管员发现孕产妇孕情,要及时填写孕情调查表并向辖区内镇孕管办报告,要通知孕妇到镇卫生院建档和产前检查,暂不具备条件的镇卫生院,可就近通过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镇其他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 (二)妊娠风险筛查 镇卫生院为辖区内的孕妇建立健康档案时,应免费发放《母 子健康手册》,规范填写检查内容,宣传使用《母子健康手册》的重要性,告知孕妇每次到医疗保健机构做产检时必须带上《母子健康手册》,便于医生记录产检全过程。 (三)定期产前检查 1.村孕管员加强对孕妇的孕期健康宣传教育,积极动员孕产妇到镇卫生院或具备资质的孕产期保健机构接受定期产前检查。 2.镇卫生院和各孕产期保健机构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孕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和《孕产妇健康档案》上。 (四)产后访视 1.镇孕管办落实专人于产妇出院后1周进行家庭访视,通知产妇产后42天到分娩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信息录入其个人档案; 2.村级孕管员协助镇孕管办开展产后访视工作。 (五)信息报告管理 1.镇孕管办每季度汇总本镇的孕产妇建档、高危妊娠、危重孕产妇抢救、住院分娩活产、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信息,形成孕产信息专报,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县孕管中心。 五、考核结果运用 村级孕管员工作情况考核,由镇卫计办牵头组织,镇卫生院配合。孕管员负责对本辖区内孕产妇孕情情况调查、摸底、登记,填写孕情调查表并及时将孕情信息表上报镇孕管办,经孕管办认定所收集的信息真实无误并建档管理,按要求协助完成一份孕产妇档案,镇卫生院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村级孕管员70元的工作补助,对本地外出不能按期返回的孕产妇,孕管员必须电话随访,定期通知孕产妇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微信反馈,孕管员收到孕产妇发来的检查结果信息后要及时报给镇孕管办,孕管办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孕产妇个人档案完善管理,但不允许跨区域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集中管理。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是推动孕产期保健工作有序开展的有效措施;是运用管理手段,防治结合,发现、识别并管理高危妊娠,及早干预治疗,从而减少危重症的发生、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集中管理工作作为落实“母婴安全行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生育全程健康服务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妇幼健康、民族健康的重要举措,予以坚决贯彻落实。 (二)加快工作部署,细化量化工作措施。镇卫生院、卫计办要明确镇孕管办、村孕管员具体人员安排,细化职责分工,量化考核要求,要努力提高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覆盖率,确保年度目标和终极目标顺利完成。 (三)加强督导考核,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镇政府将把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工作重点督导考核内容,将集中管理覆盖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等重要指标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估,并建立奖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扣减经费。 (四)规范技术服务,切实落实基本公卫。各单位要加强对孕产期保健相关工作的技术培训与指导,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等工作和技术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保健服务,并确保所有城乡孕产妇享有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落实风险评估,强化高危妊娠管理。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的目的是发现、识别并管理高危妊娠,各单位要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 通知》要求,开展妊娠风险筛查和妊娠风险评估。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降低高危妊娠造成的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和严重并发症。各级助产机构要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妇幼卫生管理,定期将孕产妇建档、高危妊娠、妊娠风险评估、危重孕产妇抢救、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等相关信息通报县妇幼保健机构,便于高危妊娠随访、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等相关管理工作开展。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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