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毕业生落户济南.户口政策咨询.人才引进 济南落户口

2017-09-27 4页 doc 15KB 44阅读

用户头像

is_594905

暂无简介

举报
毕业生落户济南.户口政策咨询.人才引进 济南落户口毕业生落户济南.户口政策咨询.人才引进 济南落户口 毕业生落户济南.户口政策咨询.人才引 进 济南落户口 话题:济南落户口 单位证明 毕业生 关于毕业生调整改派.二次派遣.可到山东省人才在线办理相关手续.落户地点为济南市市中区.毕业生人事档案统一托管.山东省内生源毕业生可放心来此办理调整改派.二次派遣手续.户口期限没有任何限制.协助办理转出.市内户口转移手续.户口挂靠.档案调入.针对毕业生以及社会群众.档案统一托管在槐荫区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实施细则济南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实施细则第一条...
毕业生落户济南.户口政策咨询.人才引进 济南落户口
毕业生落户济南.户口政策咨询.人才引进 济南落户口 毕业生落户济南.户口政策咨询.人才引 进 济南落户口 话题:济南落户口 单位证明 毕业生 关于毕业生调整改派.二次派遣.可到山东省人才在线办理相关手续.落户地点为济南市市中区.毕业生人事档案统一托管.山东省内生源毕业生可放心来此办理调整改派.二次派遣手续.户口期限没有任何限制.协助办理转出.市内户口转移手续.户口挂靠.档案调入.针对毕业生以及社会群众.档案统一托管在槐荫区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实施细则济南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实施细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改进和完善毕业生落户办法,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济南市深化户籍改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具有报到、派遣手续的济南生源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及外地生源在本市市区落 实就业单位以及在济南市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非师范类和师范类毕业生。本细则所指本市市区是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长清区。第三条 在济南市区落户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济南生源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是济南市区,毕业后回济南报到、就业的毕业生;(二)外地生源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同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1、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济南落实了就业单位(含二次派遣和,WWWbB.NEt)改派就业的)的外地生源毕业生;2、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以上学历,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符合在济南市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的应届外地生源毕业生;3、取得大专(含高职)学历,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并与该单位签署劳动(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三年的外地生源毕业生;4、取得中专学历,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并与该单位签署(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五年的外地生源毕业生。第四条 办理毕业生接收、落户坚持便捷、高效、服务的原则。第五条 落户地点:关于毕业生调整改派.二次派遣.可到山东省人才在线办理相关手续.落户地点为济南市市中区.毕业生人事档案统一托管.山东省内生源毕业生可放心来此办理调整改派.二次派遣手续.户口期限没有任何限制.协助办理转出.市内户口转移手续.户口挂靠.档案调 入.针对毕业生以及社会群众.档案统一托管在槐荫区人才交流中心.(一)济南生源毕业生本市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回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可回原迁出地或具备落户条件的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上学期间父母在本市户籍变动的,可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二)外地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落实单位的,原则上落本单位集体户口。在济有产权住宅或租赁公房具备落户条件的可在住房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在济有直系亲属的可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1、具有学士学位及本科以上学历符合济南市“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户口可落入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迁入单位集体户。2、大专及中专学历的毕业生,按济政办发〔2005〕32号文件规定的准入条件要求,在办理了就业接收手续后,回生源地落户,待达到规定年限后,凭毕业生就业手续由生源地迁入济南市落户。第六条 落户程序(一)济南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原迁出地《家庭户口簿》或相关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到市或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毕业生落户介绍信》(以下简称落户介绍信)后,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持由省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 《家庭户口簿》及接收单位报到证明,直接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其中省外院校毕业的还应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书》办理。(二)外地生源毕业生1、离校前在济南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持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接收单位报到证明直接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中省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持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办理。离校后在济南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办理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后,持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接收单位报到证明直接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2、在济南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含二次派遣或改派)的外地生源大专、中专学历毕业生,暂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四项落户条件的,由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暂不具备落户条件证明,毕业生持该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更改“迁往地址”后,回原籍或父母处落户。待符合条件后,持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毕业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信、劳动合同、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部门出具的证明)、接收单位证明。及拟落户派出所出具的《在 济居住证明信》到市公安局备案登记后,到相关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准迁落户手续。其中省外院校和往届毕业生,还应持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办理。3、在济南市区办理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含二次派遣和改派)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派遣手续后,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及一寸黑白照片两张一并交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凡户口已落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毕业生应分别于每年6月1日至10日,12月1日至10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中进行一次户口核对,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已落实就业单位、具备固定住所的应及时办理户口变更和迁出手续。对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不参加户口核对,或申报情况严重不实者,或多次联系查找不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继续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公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第十二条及国家毕业生落户有关政策规定,将其户口迁回原生源地,或做出相应处理。1/2 12下一页
/
本文档为【毕业生落户济南.户口政策咨询.人才引进 济南落户口】,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