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非正式).doc
关于发布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
规则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分局、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的容积率计算办法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1、不计入容积率的功能用房:
,1,地下室和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的半地下室按照相关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2,住宅建筑底层架空层作为开放空间、用作休闲绿化公共用途的~按照相关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2、应计入容积率的功能用房:
,1,住宅阳台、入户花园、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阳台、入户花园和挑廊的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应大于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15%。
,2,建筑物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储藏室~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
面积计入容积率。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的~按照相关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4,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0米的半地下室建筑面积进行折算后计入容积率~折算系数为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按其相邻室外标高最低点一侧的地面作为室外地坪。
,5,层高超过5.0米的住宅按照两层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住宅建设项目在总平面规划图上必须注明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三、本《通知》适用于枣庄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建设工程项目。
四、此前已批准总平面规划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按原计容办法执行~但必须于本通知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工作~超过此期限报批的按本通知要求计算容积率。
五、本《通知》由枣庄市规划局负责解释~自2012年 月 日起施行。
附录 名词解释
1、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
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的。
3、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
4、架空层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5、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