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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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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2003年11月4日) 粤人发[2003]275号 近年来,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小学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后,我省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 索,稳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积 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为了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根据 《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 发[2001]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带来事业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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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2003年11月4日) 粤人发[2003]275号 近年来,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小学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后,我省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 索,稳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积 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为了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根据 《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 发[2001]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带来事业 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人部发[2003]24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目标和主要任务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 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落实科教兴粤战 略,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进行体制和制度的 创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中 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 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建 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建设教育强省相适 应,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中小学人事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创建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 建设,有利于教育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 质量、办学效益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以实行聘用 (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改革中小学人事制度;加强 编制管理,科学定岗定责;完善校长负责制,改革校长的选 拔作用和管理办法;实行教师聘用(聘任)制,建立能进能 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作用新机制;完善中小学工资保障机制, 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 合理流动,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 二、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 ?认真执行《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 (试行)。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省教育部门、财政部门逐县 (市、区)核定中小学教职工总额。各县(市、区)教育部 门在编制总额内提出本地区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 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部门审核下达。各级财政部门依 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核拨中小学人员经费。 ?按照精简、规范、优化、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中小 学内部机构和岗位。中小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实行 集中统一管理。各地不得突破省核定的县(市、区)中小学 教职工编制总额。要严格控制中小学领导职数,合理确定教 师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中小学在 核定的编制数内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类岗位,规定岗位职数, 明确岗位职责。改善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中学教师高 级、中级、初级职务的比例,高中分别为20%-30%、35%-45%、20%-30%;初中分别为5%-15%、45%-55%、35%45%;小学高级30%-45%,初级55%-70%,省一级学校和示范高中可根据需要 适当提高教师高级职务比例。 ?严格实施编制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根据教育事 业发展的需要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年度编制报告 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占用或变相 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人员要与脱离关系。中小学不能超 编聘用人员,不能使用编外人员顶编在岗工作。任何单位不 得占用中小学人员编制。要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三、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作 用办法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制。校长是学校法宝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充 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必须正确贯彻执行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 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 校规章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聘任)、考核、奖惩 教职员,提名或推荐校长人选,通过民主方式确定内设机构 负责人人选。在任命校长时,应明确任期目标,并加强检查 考核,以确保校长任期目标的实现。 ?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争 上岗制度。规范校长选拔作用的程序,优化校长的遴选、任 免、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完善中小学校长,高 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 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它中小学 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逐步取消 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校长不与行政级别挂钩,实行职级制, 建立中小学职员制度。坚持和完善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 度。 ?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 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 作精神,作风民主。中小学校长任职的资格是:具有教师资 格;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 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为4-5年,可 以连任,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建立中小 学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对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 完成的情况,要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校 长奖惩、任免或续聘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改革中小学用人 制度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通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 把教师入口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 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 凡在中小学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 师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教 学工作。 ?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聘任)制度。中小学校要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 合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稳步推 行人员聘用(聘任)制。学校在聘用教职工前,应当将拟聘 教职工报县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核准。尔后由学校与教职工 签订聘用(聘任)合同,合同文体统一采用《广东省事业单 位聘用合同书》。有条件的学校经批准可在学校编制总数和 教职工岗位设置数内自主聘用(聘任)教职工,报县级以上 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学校经县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和人事行 政部门批准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教师。异地招聘的教职工,学校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应当按照现行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管理 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在同级政府 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由县以上教育管理部门组织 实施。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由用人单位科学设岗,竞争择 优聘任,要强化岗位管理和聘任考核,打破中小学用人制度 存在的教师职务终身制。 ?加强聘期考核,做好聘后管理。学校要坚持公开、客观、全面的原则,加强对被聘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全面考 核。要研究制定符合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工作特点的考核办 法。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社区代表以及学生家长参与 学校评价和教师考核等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奖惩和续 聘的重要依据。 ?依法处理教职工聘用(聘任)工作中出现的人事争议, 保障教职工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师法》和国家 有关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或 与学校在履行聘用(聘任)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教育 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按照国家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 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 ?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各地政府要确保经费的“三个增长”,按照“财政保工资”的原则,坚持由县按照 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统一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保 障教师工资不再发生拖欠,同时,积极清理历年欠账,确实 保障和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积极进行中小学分配制度的改革。要完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坚持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学校在 教师报酬分配上的自主权,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工资保 障和激励机制,将教职工的工资与其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 工作绩效挂钩,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 分配原则,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进一步发挥工资、岗位津贴的导向作用。实行向骨干教师倾斜的政策,对在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突 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对优厚的待遇或相应奖励。制定配套的 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以稳定和优化农村中 小学教师队伍。 六、建立合理流动机制,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 ?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通过调整岗位、进修培训、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员到中小学任教等途径,逐步解 决中小学教师队伍学段、区域、学科结构不合理等结构性失 衡问题。结合中小学核编工作和教师聘任制度的实施,采取 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山区和边远地区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 条件,解决贫困地区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坚决清退 不合格教师,逐步辞退代课教师;引导超编学校教师调整充 实到贫困地区学校任教;吸收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高等 院校毕业生和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中小 学任教;实行城镇与农村中小学老师开定期交流制度,特别 是要通过以上措施解决当前高中教师缺乏、英语和计算机等 学科教师短缺、农村和山区优秀教师缺少等问题。 ?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和边远地区任教服务期制度。有地开展城镇支援农村、强校 支援弱校的工作,鼓励和组织城镇、城市、强校的教师到农 村和薄弱学校任教,逐步实现教师交流定期化、制度化。持 有城镇居民户口的教师到农村任教可不转户口。城镇中小学 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 一年以上的经历。促进教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师 资源的使用效益。 七、完善配套措施,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保 障 21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根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的进展情况,积极探索学校与教职工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改革办法, 建立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置未聘人员的机制。 22加强对教职工流动的指导和服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 同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适当的方式引导和协助 待聘人员转岗再就业,可采取校内培训转岗、教育系统内合 理流动等方式安排。在满足中小学人才需求的前提下,鼓励 未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支持未聘人 员自谋职业。 23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规定,中小学在编教职工分流参照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分流政策执行。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要参照本地机关工作人员的分流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 措施,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 八、加强领导,确保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4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 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 人事、教育部门要与组织、财政、编制部门等密切配合,在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互相支持,加强对中小学人事制 度改革的指导和监督。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和协调,教 育行政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规划,具体指 导,组织实施,保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在改 革的过程中注意认真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有关政 策的解释工作。改革方案的制订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途 径广泛征求意见,让广大教职工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共 同做好改革中的各项工作。 2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是政府主管中小学教师的职能部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 定、教师招聘、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27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学校要在教 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把握改革的方向,严格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开展改革的各项 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依法保护学 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处理好改革、稳定、发展的 关系,确保社会安定团结,保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收到实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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