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

2017-10-16 2页 doc 12KB 11阅读

用户头像

is_624976

暂无简介

举报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 北京劳动争议案例解析(北京律师实务)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 欧毕律师网 宋昌江律师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 会员) 以真实案例说起(在(2011)海民初字第12879号判决中),劳动者在2010年7月离职,并在2010年10月提起仲裁。劳动者主张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法院认为已经超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且亦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所以不予支持。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 北京劳动争议案例解析(北京律师实务)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 欧毕律师网 宋昌江律师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 会员) 以真实案例说起(在(2011)海民初字第12879号判决中),劳动者在2010年7月离职,并在2010年10月提起仲裁。劳动者主张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法院认为已经超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年仲裁时效,且亦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所以不予支持。 试想1,本案件中如果劳动者提出了有中止或中断的证据,法院是否会采纳,答案应该是:不会。 因为,第一,劳动者提出的中断或者中止的证据,一般只能说明曾经向用人单位主张过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而其在法院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是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二者并非同一。只有能证明劳动者曾经主张向用人单位要求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则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才可能构成中断(参见朝阳法院案例)。 第二,如果劳动者确有证据能证明,曾经主张向用人单位要求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则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法院是否会必然支持其主张。答案依然应该是:不会。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对双倍工资差额的认定,依据北京市一中院对门头沟法院的答复认为,其有除斥期限的性质,并不适用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 试想2,如果本案件中劳动者是在2009年10月离职并提起仲裁, 是否存在超过时效的问题,答案是:看区域。 在二中院管辖范围内(以朝阳区法院为例),法院认为劳动者所主张的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所所对应的1年时效应为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劳动者在2009年10月提出,则对应的2008年7至9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已经超过1年时效。所以劳动者主张的11个月双倍工资只能得到部分支持。但是,在最近的朝阳法院判例中{(2011)朝民初字第10406号}得到了全部支持。 在一中院管辖范围内(以海淀区法院为例),法院认为劳动者所主张的最后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009年5月)所所对应的1年时效,应截止到2010年5月,劳动者在2009年7月提出未超过1年时效。所以劳动者主张的11个月双倍工资应得到全部支持。代理律师提出了应该分段采纳诉讼时效,没有被法院采纳(三思案件) 小结: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是个新型的问题,即使是专业的律师也不一定能得出绝对正确的结论,值得大家关注并学习。
/
本文档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之诉讼时效问题】,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