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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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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的调查关于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的调查 篇一:对当前农村社会稳定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影响当前农村社会稳定的几个突出问题 在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中,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安定有序是构件和谐社会的主要标志和基本保障。农村社会稳定问题对于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洛南县显得特别突出。因此。如何实现大发展环境下农村社会的持续稳定,便成为打牢党的执政基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社会改革使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大幅度提高,初步形成了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关于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的调查
关于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的调查 篇一:对当前农村社会稳定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影响当前农村社会稳定的几个突出问题 在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中,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安定有序是构件和谐社会的主要标志和基本保障。农村社会稳定问题对于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洛南县显得特别突出。因此。如何实现大发展环境下农村社会的持续稳定,便成为打牢党的执政基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社会改革使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大幅度提高,初步形成了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化解矛盾有效、教育管理、法制环境优良的格局。然而,在看到农村社会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的不断调 整,出现了许多新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在新形势下,农村生产、 1 生活方式、利益分配出现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出来,其范围包罗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集中表现在:一是土地、山林的权属纠纷。如在农村土地延包过程中,三十年不变的跨度很大,因而不可避免地发生转包、退包、反包、继承或征用等流转行为,如处理不当,极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土地为核心的资源要素价值越来越得到农民们的重新认识和维护。因此,在推进城市化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进程中,导致群 体性事件苗头和事件时有发生。土地和山林的权属纠纷因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并伴随有政策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调处难度大;二是村级村务、财务及村干部素质问题。当前,农民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关心集体经济,要求参与村务、财务管理的人越来越多。在推进农村建设中,确有不少村干部为谋求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有少数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中,财务收支状况不规范,重大决策不民主、不公开,因而容易造成村民误解,引发村民集体上访。更有少数村干部搞糊涂帐,甚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在处理问题上,认人唯亲,拉帮结派,亲亲疏疏,对农民的反映往往得不到及时处理。 二是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过程的推进,农村土地特别是农业用地被大量征用为 2 建设用地后,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征地后失地农民安置等相关政策相对滞后,往往引起农民的误解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有相当一些农民用现在的眼光重新看待过去已被征用土地的价值,觉得自己太吃亏了。这些人在群体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再夹杂着个人权欲和利益因素,往往错误地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观念,从而采取冲击政府、堵塞交通、越级上访等极端方式,以人多势众和把事情闹大来迫使有关部门满足其不合理要求。此外,城市化过程中带来的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目前一些企业由于思想意识以及资金、技术等问题,存在不同程度的随意排放废水、 废气、废料现象,加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协调沟通不足,极易引发群众的不满。 三是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引起的不稳定因素。随着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财富的不断增加,人民群众普遍渴望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洛南县创建“平安洛南”的工作目标以来,围绕建立维稳机制、调处模式、探索维稳格局,刑事案件、企业生产及道路交通等方面治安形势总体好转,但存在问题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刑事案件中发案总数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在高位徘徊,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道路交通、消防事故等安全隐患相当严峻。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和驾驶人员大幅度增多,而相 3 对的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无法在短时间内到位,势必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的隐患。 四是“干群”关系紧张引起的不稳定因素。近几年来,围绕承包田、山地归属、邻里建房及家庭的纠纷逐渐减少,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已发展干群之间的矛盾,成为事实上的社会稳定焦点问题。尽管这些矛盾从总体上看属于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把握不好处理矛盾的时机、方式,就有可能演化成群体性事件。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日积月累,相当一部分村民心不服、气不顺,导致“仇官”、“仇富”、“仇警”心理日益膨胀。近年来,发生非利益群体参加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因 正确了解农村社会稳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我们从政府、社会及农村群众等方面相互关系中寻找原因。 (一)政府层面的原因。一是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目前,镇政府作为最基层政府有三个值得关注的现状:?行政职能不全。由于设在镇的站、所基本上“三权在上”,经济调节的功能小;?自主权小。镇政府的决策受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约较大,自主权小,活力不够;?手段少。镇政府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小,抓工作难以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但实际上,目前镇是“大而全”,可谓是“上管天文地 4 理,下管鸡毛蒜皮,中间还管空气”。这种责、权、利严重不统一,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镇、街道社会管理功能弱化,也导致了对农村社会稳定驾驭能力的弱化。二是基层干部的考核和人事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稳定问题的日益突出,干部考核中的社会稳定因素已占据了一定位置,而且往往是实行“捆绑式”考核。但这种考核的目标往往是以“不出事”为,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使基层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实行“无为而治”。另外,镇没有人事交流的权限,容易造成苦乐不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出现机关化现象,管理的难度大;三是基层财政问题。当前,镇的财政问题比较突出,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城镇化建设的需要,社会事业的兴办,干部福利的攀比等,钱从何来?由于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基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成为一句空话。 (二)社会层面的原因。“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新时期党对是社会工作的总 体要求。从社会发展趋势和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经验来看,社会组织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当前基层维稳工作总体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社会维稳组织比较健全,群众追求稳定的生产、生活环要求境迫切,维稳组织力量和手段有了新的发展。忧的是基层维稳队伍不稳、待遇不高,甚或有的维稳组织威信不好。特别是由于部分村“两委会”关系处 5 理及村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了村组织的涣散和村民与干部的对立,在某种程度上使农村稳定丧失了第一道防线。 (三)基层群众层面的原因。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推进中,农民的素质还没有相应的提高,更谈不上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尽管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农民开展各种教育工作,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农民素质相对较低的现状。 三、实现农村社会稳定的思考 通过对当前农村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和存在原因的分析,我们认为构建安定有序的农村和谐环境要首先明确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经济发展是稳定的最大要素。发展是硬道理。不发展,不改革,不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只能是死路一条。经济发展是我们各项工作的中心,维护稳定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二是明确基层群众组织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力量源泉。基层的村治保组织、调解组织、护村队和企业治保组织等是最基层的维稳组织,他们熟悉社会面情况,拥有群众基础,发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维护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三 篇二:农村稳定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农村稳定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摘要 介绍目前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分析引发农村不稳 6 定因素的原因,提出解决农村稳定问题的主要对策,以促进农村稳定发展。 关键词 农村稳定;影响因素;对策 目前,我国经济正沿着党的“十八大”强劲东风突飞猛进的向前发展,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也就成了当今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近期,对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进行了深入调查,就应对不稳定因素的措施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探讨。 1 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 1.1 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突出 主要表现在土地承包基础工作不扎实,有相当一部分村集体土地至今未全面均分到户。农村土地进入二轮延包工作至今,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实施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土地承包工作成果显著。但土地承包遗留的矛盾、问题比较多,如有的村未按照程序、原则进行,有的村甚至违法违背群众意愿搞延包,从而造成了一些村土地权属不清,界限不明,不签合同或者合同内容、手续不完备的情况。群众意见大,纠纷时有发生。有部分村因种种原因至今未落实土地均分30年的政策,还继续延续过去的”两田制”的承包方式;另外,对过去以招标方式承包的土地,尽管合同已经到期,但是由于村集体与农户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有相当 7 部分到期的土地仍然在原农户手中耕种,并长期不向村集体缴纳承包费,致使村集体土地得不到及时收回,农村中应享有承包地的人得不到自己应享有的承包地,相当部分新增人口也无法得到承包地。在建设道路工程、城镇规划中,因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问题,导致失地无业农民增多,从而形成了不稳定的潜在因素[1]。 1.2 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民减负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 一是村民监督机制、财务公开机制、选举机制和农村致富引导机制等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二是有少数村在土地承包工作中仍然采取两田制形式承包,继续向农民收取承包费,强制农民以资代劳和强行征订报刊等现象时有发生。还有部分国家的惠农等各项补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从而引发社会不稳[2-3]。三是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发展滞后,农村教育、医疗条件滞后,教育卫生公共福利事业受、投入机制影响不能很好地发挥资源最大效益,农村特困群体、城镇低保对象还不能享受到应有的救助和保障,形成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农民期望通过土地承包解决这些问题,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开展。 1.3 农村基层班子涣散 篇三:不稳定因素调研材料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中共社旗县委政法委 8 (2011年8月15日) 一、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影响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不利因素日益增多,特别是随着移民的迁安,引发社会矛盾的诱因有所增加,影响我县当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调整矛盾纠纷;(二)新村建设劳资纠纷;(三)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四)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五)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基层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六)一些重点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存在;(七)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及特殊利益群体的信访问题存在很大隐患。通过对人民内部矛盾进行重点调研分析,我们发现,大多数矛盾纠纷都是涉及经济利益问题。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以来,我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328件,其中土地承包、拆迁赔偿、债务、婚姻、继承、扶养、合同、劳保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1981件,占总量的85%。 二、当前形势下我县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是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因各类经济组织实现经济利益渠道的曲折性和一些行政组织的行政行为和办事行为的随意 9 性,导致了社会矛盾纠纷内容的复杂化,形成矛盾纠纷的原因多、因素多,生成过程复杂,而且在矛盾纠纷的演化过程中,还关联了诸多不确定因素,矛盾纠纷的后果不是涉及个别人的利益,而是牵扯众多当事人的利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已不再简单化,增加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导致解决矛盾纠纷的难度加大。 二是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在农村,由于基层行政组织办事方法简单而引起的土地、林地等纠纷,众多农民成为纠纷当事人;历史遗留的联合诊所人员、原民师等特殊利益群体为达到其目的,从当初的县内串联演变成跨地域串联,组织实施大规模赴京省上访,这些社会矛盾纠纷当事人的组织化、群体化倾向明显,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是矛盾纠纷的多样性。从矛盾纠纷的法律性质来看,社会矛盾纠纷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发展为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多种形式并存。社会纠纷不仅包括传统的婚姻、家庭、宅基、赡养、抚养、借贷等纠纷,而且还表现为土地承包、行政不当、生产安全事故、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众多新型社会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增多。 四是矛盾纠纷的社会性。如今,许多矛盾纠纷实质上是个社会性问题,农村社会保障、人地矛盾纠纷等都是最大的纠纷源。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大部分村庄留下老弱病残,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给农村社会造成一系列社 10 会问题,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另外,婚姻纠纷的激增,与社会风气不良、社会道德滑坡是密不可分的。 三、当前我县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1、追求经济利益的思想过于片面化。有的人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擅自违约,不履行经济合同或,甚至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新村建设上,有的承包商缺乏诚信,见利忘义,在工程款结算后,不是及时给农民工发放工资,而是卷款走人玩消失,引起农民工上访。 2、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少数基层干部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较差,对人民群众感情不深,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不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对出现的矛盾纠纷,没有做到积极主动的去解决调处,致使一些初发矛盾演变升级。个别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特别在计划生育和集资收费等方面,态度强硬,作风蛮横,引起群众不满,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从而引发干群矛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得不够妥当。有些政府部门对出现的房屋拆迁、突发性重大事故 等,处理得不够及时、公正和彻底,引起群众不满;有的基层组织对群众反映的村(社区)委会的财务、政务等方面问题,没有做到快速处理,或处理后不及时向村民公开结果,致使基层组织的威信受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任意集资摊派等问题处理不公;对于这些热点难点问题 11 处理不妥而引发了不少上访事件,影响了基层社会稳定。 4、群众对有的基层组织不信任。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群众观念不强,没有完全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对群众关心不够,支持不力,干群关系疏远,不信任感加大,当群众与群众之间、群众与村委之间、群众与基层行政部门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当事人不愿找基层组织解决和处理,而是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上级机关,总认为只有到大机关、见大领导才能公正解决问题,导致矛盾纠纷变成越级上访事件。 四、解决矛盾纠纷的思路与对策 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多元化的调处机制。从实际需要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这是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措施。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广泛征求民意,减少和防止随意性,让政策和决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二是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信访行政机构和有权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方 12 式、工作程序和标准等相关事项。三是建立高效透明、便于监督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主要有协商、合议、听证和办理、复查、复核的三级终审制等,以提高解决的效果,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做到多渠道化解矛盾。 2、建立超前联动的排查调处机制。人民内部矛盾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排查调处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一是主动出击,准确排查。深入乡村和社区街道,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沟通,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做到滚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针对其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处理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使村民委员会成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基层组织要善于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综合运用各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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