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
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 65 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1
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生态建设和2 环境工程专业或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证书,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甲级资
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招标范围
1 采购内容 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项目工期要求
?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调研,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一、项目背景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
》~明确要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2015年8月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具备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接收能力~并做好与城市市政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2016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港口所在地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区域内沿海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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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线、西江干线、黑龙江和京杭运河沿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编制本辖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广州港是我国沿海重要港口枢纽~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相关工作~有助于广州港务局摸清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现状~并全面规划和推进这项工作~完成行业提出的环保要求~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有1. 本项目任务 关工作要求~开展《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
方案》编制工作并提交方案成果。
1.研究分析广州港口、码头、装卸站和修造船厂发展现状以及船舶情况~
阐述近期与污染物相关的建设项目。
2.研究分析广州港口和船舶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现状~查找污染
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提出广州港口和船舶相关污染物控制目标、接收转运及处置模式
和工作思路。
2. 本项目内容
4.明确新建、改扩建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和运营机制~
提出新建、改扩建设施的建设时序并匡算资金。
5.研究提出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的多部门联合
监管机制~构建联单管理
。
6.研究提出建设方案的保障措施~并提出对后续新建项目的相关要求及
建议。
,二,相关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一个完善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其中必须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对本谈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成果及验收
,一,提交《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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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
1.广州港口、修造船厂和到港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的总体目标、具体指标及开展模式。
2.新建、改扩建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布局~及相关建设任务的建设主体、完成时间和匡算资金规模。
3.广州港口、修造船厂和到港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的运营模式~及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机制和方案。
4.广州港口、修造船厂和到港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置相关图集。包括:港口、装卸站和修造船厂位置图,港口现状图,包括港区分布图及港区现状图,,近期建设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位置图,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图,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现状设施布局图,以港口或港区为单位绘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新建、改扩建设施总体布局图等。
,二,验收:项目成果报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省厅出具审查意见。广州港务局采用召开项目验收会的方式验收。
在
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30%的预付款,
2.工作成果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会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
3.采购人项目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额的10%,。
4(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5.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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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谈判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二、服务事项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技术服务的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提交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 见采购需求 内容。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地点:广州市
(二)技术服务期限: 2016年 月至2016年 月。
(三)技术服务进度:
1、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调研;
2、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三、各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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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甲方职责
(一)负责协助乙方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及协助乙方进行现场踏勘; (二)负责配合与本项目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三)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研究费;
(四)协助会议组织、成果审核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 乙方职责
(一)负责统筹开展调研,包括现状调研计划安排、基础资料的收集、开展现场踏勘、会议组织等;
(二)负责与甲方协调沟通工作;
(三)负责本次项目编制工作的全面协调、统筹、汇报、成果制作、打印及整理提供存档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等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
及时间向甲方提交成果;
(四)协助甲方对技术成果的内容进行解释、汇报,并通过审查。 (五)协助相关会议组织、经费及调研工作。
(六)应甲方要求,配合做好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人员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保质量有步骤地实施。
四、保密条款
第六条 乙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通过本项目获取的数据及信息、成果资料(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如因配合甲方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上述资料及成果,不受此保密内容的约束)。
(二)涉密人员范围: 项目参与人员 (三)保密期限: 无限期
(四)泄密责任: 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费用支付及验收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一)项目合同费总额为: 人民币 元(大写: )(包括人工费用、资料费、管理及税费、印刷装订费、会议审查费等所有费用)。 (二)支付方式
见采购需求支付方式。
(三)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称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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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帐 号:
(附言请填写:“ ”)
第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完成服务工作的形式: 编制完成《广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提交省交通运输厅会审,并向甲方提交 套(纸质)和 套电子稿。
(二)服务成果的验收方法:广州港务局采用召开项目验收会的方式验收。
六、后续服务
第九条 项目需要解释和局部调整的,由乙方免费更正,并出面或书面解释。 (一)乙方需对涉及本项目的技术审核、审查提供支持。
(二)乙方需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审批过程文件,整理提供存档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合同的变更文本。
第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违约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后,7日内仍不改正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者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因项目开展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无须退还。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期履行一个月以上或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各自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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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办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拖欠金额 ‰的违约金。如拖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
(二)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每提出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服务期内,累计提出达 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三)乙方未能按期提交服务成果,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工期延误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争议及解决办法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发生争议按以下办法解决:
(一)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请选择):
1.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一) 乙方在工作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及后果自负;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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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份、乙方 份,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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